臺灣黑金政治: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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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陳水扁]]執政時期([[民國89年]](西元[[2000年]])-2008年)來處理"黑金"(實際上是貪污等罪行)的案件,最知名的是[[民國97年]](西元[[2008年]])12月由特偵組所起訴的[[中華民國]]前[[中華民國總統|總統]][[陳水扁]]及其家人屬下在其在任總統時的[[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和洗錢案等四項案件,被質疑收受[[政治獻金]]不當 (詳見[[陳水扁家庭密帳案]])。 |
在[[陳水扁]]執政時期([[民國89年]](西元[[2000年]])-2008年)來處理"黑金"(實際上是貪污等罪行)的案件,最知名的是[[民國97年]](西元[[2008年]])12月由特偵組所起訴的[[中華民國]]前[[中華民國總統|總統]][[陳水扁]]及其家人屬下在其在任總統時的[[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和洗錢案等四項案件,被質疑收受[[政治獻金]]不當 (詳見[[陳水扁家庭密帳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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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馬英九]][[中華民國首長特別費事件|首長特別費案]]裡,一審、二審皆判決馬英九無罪,[[民國97年]][[4月24日]]三審無罪定讞,但同案被告的余文則被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定讞。馬英九無罪卻判余文有罪的判決,遭到相當的抗議<ref>[http://www.cna.com.tw/SearchNews/doDetail.aspx?id=200805080297 中國人權協會聲援余文特別費案 籲總統大赦]</ref>;泛綠也強力質疑判決法官劉景星的公正性(劉景星確實有不當紀錄),並指出如果法官不知道被告是馬英九,一定會判有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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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余文已經成為「代罪羔羊」及「頂罪」的同義詞;可見此判決公認是嚴重錯誤的判決,已經重創中華民國司法的形象及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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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陳水扁家庭密帳案]]裡,由於前總統[[陳水扁]]自[[民國97年]](西元[[2008年]])[[11月12日]]至[[12月13日]]、 [[民國97年]][[12月30日]]被收押在[[臺灣臺北看守所]],泛綠陣營中挺扁反扁派全面認為「司法已經走向辦綠不辦藍」,一些反扁泛綠人士因為司法惡搞而由反扁走向挺扁。而[[泛藍陣營]]對此則認為這是泛綠為了轉移案件焦點所做出的一貫伎倆。雙方都互斥對方在"利用政治來影響司法",但民進黨非法事實鐵證如山,不容狡辯。 |
在[[陳水扁家庭密帳案]]裡,由於前總統[[陳水扁]]自[[民國97年]](西元[[2008年]])[[11月12日]]至[[12月13日]]、 [[民國97年]][[12月30日]]被收押在[[臺灣臺北看守所]],泛綠陣營中挺扁反扁派全面認為「司法已經走向辦綠不辦藍」,一些反扁泛綠人士因為司法惡搞而由反扁走向挺扁。而[[泛藍陣營]]對此則認為這是泛綠為了轉移案件焦點所做出的一貫伎倆。雙方都互斥對方在"利用政治來影響司法",但民進黨非法事實鐵證如山,不容狡辯。 |
2011年5月31日 (二) 17:02的版本
- 本本講述一個政治現象,有關黑金的其他意思,見黑金 (消歧義)
此台灣論述以部分區域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
黑金政治,簡稱黑金,是台灣的一種政治現象。所謂的「黑」是指黑道,而「金」則是指金牛。黑金代表政治人物利用暴力和賄選等手段控制地方政治勢力,進一步取得官職或民意代表的位置。黑金出身的政治人物,通常在從政過程中,經常又會以貪污等方式來補回在選舉時使用的資金或回饋黑道的支持。
兩蔣時代
在兩蔣時代只是沒有黑金一詞,不存在黑金問題。
李登輝執政時期
李登輝執政期間,內部有國民黨黨內主流與非主流之爭,外部又有開放黨禁後民進黨在臺灣政治的迅速崛起,出現有黑道背景的人士開始參選各級地方首長及民意代表,使得「黑金政治」充斥當時的政壇,不少黑道背景的人士"漂白",他們利用在地方的強大勢力當選,在任時利用其身分為自己"護航",造成當時臺灣政治混亂,被斥為「黑道治國」,這造成的結果使得大眾對執政的國民黨失去信心,也是執政五十年的國民黨在2000年總統大選失去執政權的原因之一。[1]
西元2000年以後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1年1月2日) |
在過去,黑金政治一般指稱與黑道共謀,但目前就算只有貪污的案件也被指為黑金。「反賄選、斷黑金」成為選舉宣傳口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防治黑金上,中華民國政府設有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該組織後來改組成立為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簡稱特偵組)。
近來泛綠被指責的黑金政治不但是貪污案件且與黑道人士及暴力接有相關,而泛藍則在失去政權後痛定思痛,進行改革,徹底與黑金、貪腐劃清界線。
在陳水扁執政時期(民國89年(西元2000年)-2008年)來處理"黑金"(實際上是貪污等罪行)的案件,最知名的是民國97年(西元2008年)12月由特偵組所起訴的中華民國前總統陳水扁及其家人屬下在其在任總統時的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和洗錢案等四項案件,被質疑收受政治獻金不當 (詳見陳水扁家庭密帳案)。
在陳水扁家庭密帳案裡,由於前總統陳水扁自民國97年(西元2008年)11月12日至12月13日、 民國97年12月30日被收押在臺灣臺北看守所,泛綠陣營中挺扁反扁派全面認為「司法已經走向辦綠不辦藍」,一些反扁泛綠人士因為司法惡搞而由反扁走向挺扁。而泛藍陣營對此則認為這是泛綠為了轉移案件焦點所做出的一貫伎倆。雙方都互斥對方在"利用政治來影響司法",但民進黨非法事實鐵證如山,不容狡辯。
雖然非法事實都由檢調司法系統一一查出,並公開給社會大眾知悉,但泛綠仍然硬凹「檢調司法系統嚴以待綠寬以待藍」,泛綠一廂情願地認為司法檢調監察體系看似願意辦理民代的賄選案,卻對於與馬英九有強烈關係的泛藍弊案(貓纜、文湖線、國光疫苗等)不是無視就是隨便辦辦。甚至是在五都選舉前一晚發生連勝文遭到槍擊事件,當晚就已經查出,事件與一位問題與國民黨籍副議長的個人債務問題有關,泛綠亦栽贓為黑金。
電影製作
《黑金》是一部描寫臺灣1990年代黑金政治的香港電影,男主角是劉德華、梁家輝。
参考文献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經濟學人:A watched frog never boils(中文版翻譯,本文包含對於臺灣今日司法部分存疑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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