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第五權: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Sulphate留言 | 贡献
Yangning1979留言 | 贡献
无编辑摘要
第12行: 第12行:


==參考條目==
==參考條目==
*[[Political media]]
*[[Web 2.0]]
*[[Web 2.0]]
*[[網民]]
*[[網民]]
*[[網絡監察]]
*[[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
*[[林嘉祥事件]]
*[[林嘉祥事件]]

2011年9月10日 (六) 12:57的版本

第五權是一個由西班牙記者伊納希歐·哈莫內Ignacio Ramonet)所創的詞語,作為孟德斯鳩三權分立及第四權大眾傳播媒介的延續。第五權一般可指經濟體系互聯網

互聯網

第五權的第二個意思指由互聯網或網民所組成、對社會甚至政府的網絡監察,其代表了不被「較狹窄、單向領域(one-way scope)的第四權傳播媒體」所包含的一種新社會大眾媒體。它被考慮為權力的第五個分支,而且更是唯一被社會自己所操控、並不被國家予以一定調節的權力分支。

根據Ramonet,網民共同組成了辯論與民主行動一個強而有力的發動機。隨著全球化,21世紀擁有最終把溝通和資訊帶給全人類的潛質[1]時代雜誌2006年度風雲人物」正帶著相同訊息[2]

2008年部落客世界[3]籌委會與政策創議中心於2008年5月1日聯辦《邁向公民社會》(Towards A Civil Society)研討會,討論部落格在推動公民社會發展和營造論述的角色,會中部落格便被喻為第五權[3][4]

互聯網思想的一個重要問題是,大部分當中的資訊是完全無價值的。因此過濾資訊的傳統媒體依然扮演著一個重要角色。

參考條目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1. ^ See Ramonet’s essay (in Spanish) at [1] and an interview with him (in English) at [2]
  2. ^ (英文)Time's Person of the Year 1927-2007. Time. 2007 [2008-02-13]. 
  3. ^ 3.0 3.1 Bloggers' Universe Malaysia,BUM2008
  4. ^ 部落客推動社會發展 五一研討會商第五權 2008/04/10 獨立新聞在線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