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外交信使: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内容扩充
内容扩充
第15行: 第15行:


[[Category:外交官]]
[[Category:外交官]]
[[Category:外交]]


[[da:Kurér]]
[[da:Kurér]]

2011年10月3日 (一) 18:41的版本

外交信使是传递国家间的信件,保证外交使团与本国政府的联系的外交人员。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外交信使只能运送“官方信件和官方使用的物品”[1],外交邮袋不得予以开拆或扣押、外交信使享有人身不得侵犯权。[2]在外交信使工作时享有外交豁免权。由于携带重要文件,中国信使在国外执行任务时必须要两人同行。[3]根据中国相关规定,外交邮袋由外交信使转递时,必须持有派遣国主管机关出具的信使证明书。商业飞机机长可以受委托为使馆转递外交邮袋,但机长必须持有委托国的官方证明文件(注明邮袋件数)。由商业飞机机长转递或者托运的外交邮袋,应当由使馆派使馆人员办理接交、提取或者发运手续。[4]

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