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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林峯: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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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還我清新空氣|還我清新空氣]] ([[User talk:還我清新空氣|留言]]) 2011年11月11日 (五) 11:13 (UTC)
[[User:還我清新空氣|還我清新空氣]] ([[User talk:還我清新空氣|留言]]) 2011年11月11日 (五) 11:13 (UTC)



{{支持}}specialgood說法,不能刪除"巡禮片爭議事件"及"床照事件",因現在不只八卦雜誌有報導,連主流報章的娛樂版也有,廣管局都有投訴此事,所以是可以收錄的。內容並沒有違反維基“生者傳記”精神,不能移除 [[User:Rightpeople|Rightpeople]] ([[User talk:Rightpeople|留言]]) 2011年11月14日 (一) 03:30 (UTC)


== '''致管理員閣下及巡查員閣下及用戶specialgood閣下''' ==
== '''致管理員閣下及巡查員閣下及用戶specialgood閣下''' ==

2011年11月14日 (一) 04:30的版本

请维基百科管理员把巡礼争论部分和绯闻方面等不实和违反维基百科精神的传闻删除。

传记专题 (获评初級低重要度
这个條目属于传记专题的一部分,用于整理和撰写维基百科中的人物条目。欢迎任何感兴趣的参与者加入这个专题参与讨论
 初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评为初级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條目已评为低重要度

同意easyeasy的说法,应该把巡礼争论部分和绯闻方面拿掉。维基百科只应放事实,而杜绝造谣绯闻等虚假新闻。

林峯的家人和女友

林峯承認曾和潘霜霜相戀數月,應加入其感情生活的內容。[1] --113.254.156.191 (留言) 2011年3月16日 (三) 15:31 (UTC)[回复]

有一位註冊用戶Cha ting,不,且不肯作任何解釋,請各位留意一下其河蟹行為。 --115.160.181.222 (留言) 2011年3月21日 (一) 07:05 (UTC)[回复]

这里是林峰的百科,不是其他人的资料库,为什么不能除林峯的堂妹及前度女友的資料?要提只要说明关系即可 这里是林峰的百科,不是其他人的资料库,为什么不能除林峯的堂妹及前度女友的資料?要提只要说明关系即可200.55.186.211 (留言) 2011年11月6日 (日) 23:10 (UTC)[回复]

维基百科旨在提供中立的、有参考价值的资料。若要纠缠在任何人士的私人生活问题上,不但无谓地浪费篇幅,亦会浪费各方的资源去处理主观而毫无价值的争议。所以这些全无参考价值、而又会引起纷争的内容是必须删掉!Flames (留言) 2011年11月7日 (一) 19:37 (UTC)[回复]

林峯是一位活跃的香港演艺界人士,他的维基传纪理应围绕其演艺事业展开。可是现在所见,版面上过半非图表的文字内容纠缠于他的私生活和某些人臆断的推论,内容前后矛盾。希望管理员删除毫无事实根据,故意抹黑艺人的内容,并恢复在“编辑战”中被删除的传主的正确及全面的信息。 

林峯條目

有一註冊用戶Cha ting,不斷河蟹林峯的前女友資料。就是她不希望其偶像有女友,也不應湮滅歷史。我在討論頁及其討論版後映過,都沒有人正視,又不知應在何處反映此事,所以在此求助,請幫忙處理一下。 --183.179.32.239 (留言) 2011年4月10日 (日) 17:08 (UTC)[回复]

其實這則新聞算蠻負面的,重點早已不在有沒有交「女朋友」、是否曾經有過「戀情」一事了。當事人承認亦是不得已,「床照」都出來還怎麼否認。如果我監視的條目發生這種情況,我一樣照刪不誤。傳媒報導什麼就記錄什麼,這不是維基該有的精神。--Mihara57 (留言) 2011年4月10日 (日) 18:18 (UTC)[回复]
意思是正面就可作記錄,負面要刪?我以為維基只要是事實就可以留腳印,原來不是。林峯與潘霜霜確實曾有過交集,裝作他人生裡沒這個人曾出現過,是維基的精神嗎? --183.179.32.239 (留言) 2011年4月11日 (一) 01:51 (UTC)[回复]
維基百科:生者傳記:「生者傳記必須在考慮到主角隱私下謹慎地撰寫,因為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而不是小報新聞。我們的職責不是去嘩眾

取寵,也不是成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會否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是進行編輯判斷時應考慮到的重要因素。」如果據實記錄與傷害傳主之 間,您覺得前者較重要的話,那麼您雖滿足讀者求知的慾望並留下了痕跡,但很可能對傳主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我相信您同樣能以據實記錄、 中立觀點的精神,將對象放在社會上造成更大爭議的人物上,選擇權在您。--Mihara57 (留言) 2011年4月11日 (一) 06:07 (UTC)

这个人很聪明,一天最多回退两次^_^--Noah~~ (留言) 2011年4月10日 (日) 18:28 (UTC)[回复]
我认为在第一段就提及“谁谁谁是谁谁谁的第一任女友”这种描述本身就有问题。这种内容应该移动至后面的“个人生活”中。-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4月11日 (一) 09:30 (UTC)[回复]
更正,第一個公開承認的女友,不一定是第一任女友。--Mihara57 (留言) 2011年4月11日 (一) 10:29 (UTC)[回复]

你們半保護沒有問題,但請別河蟹以上事實,加回此句:堂妹林夏薇為演員。模特兒潘霜霜為林峯第一個公開承認的女朋友。 --183.179.32.239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4:25 (UTC)[回复]

维基是一个百科全书,又不是八卦杂志,有必要将私生活写进来?明星也是人给他们一些私人空间可以吗?而且旧事重提有意思吗?不能因为他是明星就要将自己的私生活被人当话题说,要是你的私生活被人话题说你会怎么想。--Scorpiu (留言) 2011年11月2日 (三) 9:01 (UTC)

维基百科不应该涉及到艺人的隐私生活!!200.55.186.211 (留言) 2011年11月6日 (日) 23:13 (UTC)[回复]

维基百科旨在提供中立的、有参考价值的资料。若要纠缠在任何人士的私人生活问题上,不但无谓地浪费篇幅,亦会浪费各方的资源去处理主观而毫无价值的争议。所以这些全无参考价值、而又会引起纷争的内容是必须删掉!Flames (留言) 2011年11月7日 (一) 19:39 (UTC)[回复]

修改之前版本的理據如下:

1.電視方面修改理據:〈1〉熟悉TVB的人都知道,所謂「巡禮劇」是招廣告商而拍的,所以只是計劃中而已,會不會開拍及最後確定出演的演員都不一樣,不只「回到三國」有這樣的問題而已,這對TVB來說是『常態』,為何只針對「回到三國」的換角做出的猜測(網民猜測)被認為是合理的,不實的內容可收錄於其中還不能修改???更何況吳卓羲本人亦回應說“拍巡禮的時候就知道自己不會出演這部劇”〈參考這篇吳卓羲的專訪:url=http://www.ihktv.com/mingpaoweekly-2238-ronng.html |其中記者問到:《回到三國》拍節目巡禮宣傳片時,男主角是吳卓羲,到真的開鏡時變了林峯,有沒有感到不是味兒?【吳卓羲的回答:「唔關事,記住sales presentation不是誰拍就是誰去演,只不過話俾觀眾聽有個這樣的故事,拍宣傳片時,我知道這部劇不是我拍的,我一早就知。」】既然本人已否認,請求刪之本篇中所有關於這方面的收錄.〈2〉既然是收錄的是“演藝歷程”那為何焦點不是放在作品上,而是一大段的描述跟作品無關的事,像是網民抱不平啊,接到投訴啊之類的???來混淆視聽,故請求恢復我所編輯的部分,謝謝!!!

2.緋聞方面修改理據:基於維基百科精神:生者傳記:「生者傳記必須在考慮到主角隱私下謹慎地撰寫,因為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而不是小報新聞。我們的職責不是去嘩眾取寵,也不是成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會否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是進行編輯判斷時應考慮到的重要因素。」....而這其中所編輯的內容來源均為香港的八掛報紙:蘋果日報之類的,以蘋果日報來說,熟悉的人都知道它一向以嘩眾取寵、誇張的方式在報導八掛消息,愈聳動銷量愈好,所以內容多為不實,為何不能修改???內容所述吳卓羲的誹聞不是真的,難道林峯的就是真的(頂多林峯只承認潘小姐曾為女朋友但已分手一事為事實),為何有雙重標準???

3.根據維基精神:生者傳記:「如果對主角的批評和讚揚與主角所受到的關注有關,能從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中獲取,且倘若這段內容不會導致條目比重失調或出現偏袒,則應該表現出對主角的批評和讚揚,應以中立和百科全書式的語調負責及謹慎地表達。須注意不能讓某個觀點佔據不合理的比重,應避免將少數觀點表達成多數觀點的印象」、「此類條目應以不帶偏見的方式,記載可靠第二手來源中發表的和主角相關的內容,並在某些情況下記載主角本人發表的關於自身的內容。寫作風格應保持中立並實事求是,避免輕描淡寫和誇大其詞」、「如果據實記錄與傷害傳主之間,您覺得後者較重要的話,那麼您雖滿足讀者求知的慾望並留下了痕跡,但很可能對傳主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等,請求修改內容.Easyeasy (留言) 2011年10月27日 (四) 19:29 (UTC) 同意Easyeasy的说法 请求修改内容!!200.55.186.211 (留言) 2011年11月6日 (日) 23:15 (UTC)[回复]

針對巡禮爭議事件內容的修訂&誹聞方面

Template:Indiscussion

在編輯時發現於這個二個部分與用戶Specialgood的想法有衝突,故請大家來討論....

一.〔巡禮部分爭議事件〕的條目

  • 其實這條目根本不需要存在,只是本人刪了關於所謂網民議論《回到三國》易角一事後,用戶Specialgood就把它再編輯回去,所以才增加的條目,並附上吳卓羲本人所做的公開澄清,如果大家於頁面上沒看到吳卓羲本人澄清的內容,那就是又被刪了(因為曾被用戶Specialgood刪過,之後我又編輯回去,不知道對方會不會再度刪除??)
  • 所謂吳卓羲不能演出此劇的理由也已附上,是吳卓羲本人做出的公開澄清,但用戶Specialgood卻執著於網民議論的內容,添加內容均為個人猜測的原因,對方猜測吳卓羲應該有檔期,其中又提到其他演員的檔期,覺得對方可以吳卓羲就可以,這是不相等的吧!!TVB這麼大的一間公司,其中內部詳細運做的方式是網民可以了解的嗎?更是代替讀者做出結論,而這將會誤導不知情的讀者.難道網友的猜測原因會比吳卓羲本人所做出的公開澄清更貼近事實嗎?
  • 關於TVB的節目巡禮片,對熟悉港劇的人都知道,是招廣告商用的,巡禮片演員不等於正式開拍的演員是「常態」(除非是已經拍好的),巡禮片是誰有空就誰拍,連吳卓羲本人都在《明報周刊 第2238期》專訪再度做出澄清,表示對拍攝節目巡禮宣傳片時,男主角是自己,到真的開鏡時變了林峯的部分做出解釋,表示『記住sales presentation不是誰拍就是誰去演,只不過話俾觀眾聽有個這樣的故事,拍宣傳片時,我知道這部劇不是我拍的,我一早就知』,強調拍巡禮的時候就知道自己不會出演這部劇。
  • 對於換角一事,也有用戶已將之用“大幅度”的版面編入《回到三國》劇集的頁面中,為何還要到林峯個人版面來強調對TVB而言是『常態』的事,而在討論林峰的頁面上用大量推測的文字來對吳卓羲表示抱不平???
  • 別劇的巡禮片易角,大家都認為是正常的,都沒有異議,為何到了這部《回到三國》,就被如此放大來看???

二.〔誹聞部分〕

用戶Specialgood所添加的“在2011年3月15日「霜峯」親密床照被公諸於世後,純情玉男頓變為多情欲男。無線於是絞盡腦汁,誓要保住這位頭號愛將林峯的人氣和形象,高層樂易玲搶先護航,更四出致電相熟傳媒高層叫大家手下留情,更「出招」打救林峯。另一小生吳卓羲突然被週刊傳與馬賽的陳年緋聞再被翻出來,又指他與徐子珊戲假情真,慘成箭靶的吳卓羲只能獨力否認,但無線卻未有任何護駕行動,相比之下,對待兩位小生的態度,可謂天淵之別。報導指吳卓羲今次的屠夫新聞是有人想轉移視線,借屠夫打救欲男,傳媒把焦點放在吳卓羲身上,以圖令林峯的緋聞降溫,事實亦證明這招相當奏效”

需不需要把吳卓羲事扯到這裏來啊?!這種八掛消息可信度有多少??

  • 根劇維基生者傳記精神:

(1)必須在考慮到主角隱私下謹慎地撰寫,因為維琪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而不是小報新聞。我們的職責不是去嘩眾取寵,也不是成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會否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是進行編輯判斷時應考慮到的重要因素。 (2)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内容。(內容寫到什麼屠夫、欲男等非常不雅之字眼) (3)如果對主角的批評和讚揚與主角所受到的關注有關,能從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中獲取,且倘若這段內容不會導致條目比重失調或出現偏袒,則應該表現出對主角的批評和讚揚,應以中立和百科全書式的語調負責及謹慎地表達。須注意不能讓某個觀點佔據不合理的比重,應避免將少數觀點表達成多數觀點的印象。 (4)如果據實記錄與傷害傳主之間,您覺得後者較重要的話,那麼您雖滿足讀者求知的慾望並留下了痕跡,但很可能對傳主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反对用戶Easyeasy誣衊我~

第一:增加內容始創人不是我,查看歷史就可看到,請你不要誣衊我。

第二:我不是吳卓羲粉絲,請你尊嚴別人,不要四處到管理員討論頁誣衊我是吳卓羲的粉絲來搗亂。

第三:請你不要以個人認為大膽假設投訴的人及維基的編輯,一定是吳卓羲的粉絲。你真是看得起吳卓羲,會有這樣多粉絲為他抱不平?

第四:回到三國易角事件:如果好像你說得這嚴重,是假爆料,誹謗林峰,造成當時人名譽損害影響,不能記載。為什麼林峰及其經理人沒有出來澄清?這是一個刊登在報章的新聞來?是有損林峰名譽很嚴重,他都不作出任何聲明,反而要一個無線長合約有口難言的演員來為他解圍?

第五:吳卓羲說的話可以記載,但是否真心話?不是由你來定斷,更不能因這樣來推翻報章報導。

第六:曾刊登在報章的新聞,實際有此情況,無論正面及負面維基百料都要記錄在案,有編輯找出援引來源就不能刪除。

第七:請你知道,不是你個人主觀不喜歡刊登在報章的負面新聞,就說是虛假新聞不可記載,相反你個人主觀喜歡的讚賞林峰的新聞,就可記載的。

這裏是維基百料,不是個人粉絲討論區,請你注重用詞及尊重維基的編輯,不要誣衊吳卓羲的粉絲,更不可任意作出沒有事實根據誇張大毫無公信力的「人生攻擊」的字眼!!

Specialgood (留言) 2011年10月31日 (一) 16:36 (UTC)[回复]


(!)意見反駁用戶Specialgood

  • 1.TVB巡禮是為了拉贊助,之後換角和不拍攝的事情經常有,如09年林峰拍攝《鐵馬尋橋》最後被換成了鄭嘉穎,10年《隔離七日情》巡禮片段演員:歐陽震華、林保怡、陳鍵鋒、 麥長青,開拍後除麥長青外,其他演員陣容完全不同,10年《法證先鋒III》除蕭正楠及黎諾懿外,劇集演員陣容完全不同….等不勝枚舉。
  • 2.《回到三國》吳卓羲在巡禮劇裡演的是穿越角色,而正劇裡替換他角色的是馬國明,林峰演的諸葛亮角色,但維琪百科卻把吳卓羲被換角的責任推到林峰身上,並意淫TVB捧林峰而打壓吳卓羲,這不論是對林峰很不公平,同樣對吳卓羲也不公平。
    • 【誇大TVB普通的換角事件,並把責任推卸到其他藝人身上——這就是錯誤資訊,把錯誤資訊編輯進維琪百科有違百科真實的原則】
  • 3.【百科編輯必須以提供真實資訊為前提,當然也包括負面資訊,但是絕非就可以以此為藉口提供虛假資訊】這是任何一個百科編輯者起碼的職業操守問題。那篇新聞來自於當事者一方即吳卓羲粉絲的無理取鬧文字本身就不合理。
  • 4.林峰不回應並非意味著就接受誹謗。
  • 5.“吳卓羲說的話可以記載,但是否真心話?”百科編輯不能以揣測他人的話作為編輯依据


再次認為,百科編輯應本著真實負責的原則,把虛假資訊編輯進百科有違百科提供真實資訊的初衷,不利於百科的發展,請管理員慎重!!!

Easyeasy (留言) 2011年11月1日 (二) 01:32 (UTC)[回复]


关于巡礼片的问题,第一无线TVB的巡礼片与拍出来的剧集其中演员不一样是常有的事,之前林峯参演《铁马寻桥》的巡礼片,但是林峯也并未出演后来的《铁马寻桥》的拍摄。第二,关于吴卓羲没参演《回到三国》,后由林峯,马国明主演的回到三国中,林峯演诸葛亮,马国明演原先巡礼片中吴卓羲饰演的穿越人。这与因林峯参演,因而吴卓羲不能参演本无关系,林峯饰演的角色并非穿越人这一角色。

gossipgll (留言) 2011年11月2日 (三) 12:21(UTC)


何为巡礼片?通常我们看到的巡礼片和最后拍出来的成品剧集,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出入。这是因为巡礼片其实并非剧集的预告或宣传片,而是TVB为了给广告商们参考,精选个别细节拍摄成的2分钟左右短片。巡礼片中有些是热拍中的剧集,也有一些是来年计划要拍摄的剧集,还有一些则是未成开拍的“空头支票”。说白了,电视巡礼片只是招商手段,但由于制作精良,演员阵容强大,往往会成为观众热议的话题,有些未能拍摄成剧的巡礼片在多年后仍是粉丝心中深深的遗憾。

2001陀枪师姐III

巡礼片:欧阳震华 宣萱 张可颐 陈妙瑛 陈松伶 向海岚 蒙嘉慧 薛家燕

成品片:欧阳震华 蔡少芬 魏俊杰 滕丽名

2002 帝女花 张智霖 佘诗曼 石修 实为: 马浚伟 佘诗曼 陈豪 郭羡妮 我要fit_fit 欧阳震华 向海岚 薛家燕 实为: 沈殿霞 郑中基 袁洁莹 文颂娴 郑嘉颖 冲上云霄 林家栋 杨千桦 马浚伟 实为: 吴镇宇 马德钟 吴卓羲 陈慧珊 胡杏儿 叶璇 陈键锋 血荐轩辕 郑少秋 古天乐 汪明荃 杨思琦 实为: 郑少秋 林峰 汪明荃 杨思琦

2003 肝胆昆仑 林文龙 谭耀文 佘诗曼 黎姿 实为: 吴卓羲 陈键锋 曹敏莉 金枝欲孽 蔡少芬 林宝怡 邵美琪 实为:林宝怡 陈豪 邓翠雯 黎姿 佘诗曼 爱心无国界 吴启华 张智霖 郭可盈 实为:天涯侠医 张家辉 林峰 郭羡妮 唐宁 恋爱自由式 阿娇 阿sa 方力申 实为:陈文媛 唐宁 黄宗泽 楚汉骄雄 郑少秋 刘松仁 陈慧珊 实为:郑少秋 江华 吴美珩 张可颐

2004 水浒无间道 郑少秋 王喜 张家辉 黎姿 实为:王喜 张智霖 黎姿 杨怡 妙手人心3 林宝怡 古天乐 张智霖 陈慧珊 温兆伦 邵美琪 郭晋安 实为:吴启华 林宝怡 黎姿 廖碧儿 邵美琪 争分夺秒 方中信 蔡少芬 石修 实为: 方中信 谭耀文 蒙嘉慧 郑嘉颖 覆雨翻云 陈豪 谭耀文 张可颐 郭羡妮 实为: 林峰 黄宗泽 佘诗曼 陈敏芝 郭羡妮


2005 胭脂水粉 欧阳震华 邓萃雯 曹敏莉 向海岚 实为:陈豪 黎姿 向海岚 曹敏莉 陈敏芝 酒店风云 马德钟 吴卓羲 郭可盈 钟嘉欣 关礼杰 实为:马德钟 吴卓羲 郭可盈 官恩娜 姜大伟 太极 仲景辉 宣萱 郑嘉颖 实为:赵文卓 吴美珩 林峰 胡杏儿 马国明 2006 秀才遇上兵2 陈豪 周丽琪 实为:马浚伟 郑希怡

所以从上可看出,巡礼片和实际出来的片子,是有差距的。为什么这次的《回到三国》遇到同样的问题。矛头都指向林峯呢?

gossipgll (留言) 2011年11月2日 (三) 17:44(UTC)


(!)意見針對【巡禮片爭議事件】

同意用戶:gossipgll所言。

TVB每年所拍攝之巡禮,事實上僅提供TVB招商使用,如果該劇已經拍攝,則直接用已拍攝片段剪輯,若該劇僅為籌備階段,則會依照該劇大致的方向先拍出一個demo方便廠商評估。TVB的巡禮不論是演員或劇情走向,大都與最後拍出之成品有相當差距,此乃TVB行之有年的慣例。

下面補充一例。

2008年底拍攝的巡禮片【鐵馬尋橋】,拍攝人為林峯、元華、元秋,劇情類型為民國喜劇類型。然而2010年3月【鐵馬尋橋】正劇播出時,演出人員更動為:鄭嘉穎、馬國明、李詩韻、元秋、楊怡、唐詩詠、楊思琦、胡定欣、惠英紅、向佐、湯盈盈、林嘉華等,劇情類型亦變更為民國背景之家族劇。

再佐以gossipgll所提供之眾多巡禮片資料,可知TVB巡禮片出演之演員與正劇演員,實無絕對之關係。

此外,本人認為未有證據證實之條文內容放入百科內實有不妥。

比如巡禮片爭議事件之【在2011年,有報導指無綫電視高層,為捧林峯成為視帝,便安排林峰接拍重頭劇的《回到三國》。】,文中並未提示證據出處,而是曖昧使用【有報導】等文字,推測意味實屬太過濃厚。

綜上所述,本人認為:


(一)巡禮片純為TVB招商使用,巡禮片與正劇演員、劇情有差距乃TVB行之有年的常見現象,並非本次破例行之,故本條所提之爭議本身應不成立。


(二)條文內容並未提出任何實證,文字曖昧純屬推測,如此未證實之言論並不適合放在百科這樣應屬客觀公正的資訊提供場所。


Fragrance9 (留言) 2011年11月6日 (日) 06:17 (UTC)[回复]


補充說明。

條文內提到之《法證先鋒III》與《回到三國》之檔期問題,其實維基百科內已有正確解答。

《法證先鋒III》之維基百科明載,拍攝期為2011年1月-5月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3%95%E8%AD%89%E5%85%88%E9%8B%92III

《回到三國》之維基百科明載,拍攝期為2011年3月-7月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B%9E%E5%88%B0%E4%B8%89%E5%9C%8B

由維基百科之資訊顯示,兩部劇明顯在2011年之3月-5月檔期互相重疊,同個片廠更不可能同時開兩部劇。由此可知,本【巡禮片爭議事件】條文內容實為破綻百出,為維護維基百科之正確性,務應迅速刪除。


Fragrance9 (留言) 2011年11月6日 (日) 06:39 (UTC)[回复]


針對【巡禮片爭議事件】提出意見

完全是荒謬、失實的資料。在香港的電視製作,有多少部劇能完全以當初巡禮片的陣容及角色出街?再者,請留意以此作為話題的人有多少實證能拿得出手,甚麼新聞?根本沒社會大眾理會和議論好嗎?!!


還我清新空氣 (留言) 2011年11月6日 (日) 08:33 (UTC)[回复]


補充說一句:這不是甚麼正面與負面新聞的角度問題,而是真實與否的問題,一討論到真假的問題就需要大量的客觀的數據支持,不是你一言我一語就說了算,既然這樣,這樣一條「未能證實,有待證實」的傳記性資料是否更應被移除?!!


還我清新空氣 (留言) 2011年11月6日 (日) 08:48 (UTC)[回复]


針對【巡禮片爭議事件】提出意見 同意應將此條目刪除,此條目根本無存留必要。 TVB每年的巡禮節目,和最後確定的實際陣容不相符合的情況,實乃常態。 吳姓當事人當初的角色設定是一個穿越者,也並非林峰後來的歷史人物設定。因此兩者之間根本毫無關係。 而吳姓的有關當事人也曾親自澄清此事件純屬編造。 別有居心的人借題發揮,將八卦新聞和粉絲的無理臆想猜測當做事實編輯入百科,是對百料的不尊重,是對客觀事實的褻瀆和故意歪曲,希望管理員能正視此種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connie912 (留言) 2011年11月6日 (日) 20:46 (UTC)[回复]


针对“巡禮片爭議事件”提出意见 同意应该将此条目删除,该条目本就无根无据,因此很容易受到恶意之人的胡编乱造,导致信息失真,给到访者造成误导,更是对当事人的不公。 这样同时也会造成用户对维基百科真实性产生不信任情绪,基于这一点希望管理员正视该情况,还我们用户一片清新空气。


floralcoral (留言)


依本頁置頂的維基規則:

【本條目必須遵守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内容。在移除這些資料時不受到回退不过三原则的規範。】


【巡禮片爭議事件】條目以及【緋聞方面】條目之第一段,此兩部分的敘述已明顯觸犯維基規則之:【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内容。】這個準則,根本應該直接刪除。

【巡禮片爭議事件】條目之謬誤前面已經多有說明,而【緋聞方面】第一段引用的亦全為八卦報導,毫無具名人物公開之證言做為背書,採用此種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之八卦負面報導嚴重違反維基方針,為維護維基之公正原則請立時刪除。


Fragrance9 (留言) 2011年11月6日 (日) 13:15 (UTC)[回复]


同意把巡礼争论部分和绯闻方面拿掉。维基百科只应放事实,而杜绝造谣绯闻等虚假新闻。


杨五郎的护卫兵 (留言) 2011年11月6日 (日) 18:46 (UTC)[回复]


(-)'反对'刪除"巡禮片爭議事":如果要刪除就全個"演藝歷程"都要刪除,維基百料不能只記錄正面,負面就以個人定判虛假而不能記錄。

例如在"電視方面"內加入讚賞的評語"把秦始皇時而敦厚時而陰沈的多變性格,演得淋漓盡致,令人難以相信此次是他首次的演出,被譽為最有潛力新人"等正面報導就可記錄,相反,林峰演的回到三國受眾多網民批評的報導,就要刪除。

例如在"緋聞方面"林峰床照事件,反映了公司對兩位小生的天淵之別新聞報導就要刪除,藝員力撐林峰床照事件報導就記錄。更不能全部刪除有關林峰床照這事實的報導。

緊記曾刊登在報章的新聞,實際有此情況,無論正面及負面維基百料都要記錄在案,有編輯找出援引來源就不能刪除。維基百料不是由個人粉絲討論區,以個人主觀不喜歡刊登在報章的負面新聞,就說是虛假新聞不可記載,相反她個人主觀喜歡的讚賞林峰的新聞,就可記載的? 歡迎各編輯員加入內容時,不要刪除大量有援引的來源。


Specialgood (留言) 2011年11月7日 (一) 16:08 (UTC)[回复]


∗∗完全同意 申请删除【巡禮片爭議事件】整段 以上所提出之意見!并请维基管理员迅速删除那段 以免其继续误导视听!


那篇幅从开首第一句已是充斥着偏激的主观看法 - 当事人乐小姐曾被许多艺员称赞为他们个别的伯乐,明显地推翻了那个偏私之谈!而gossipg11 亦已列出许多具体的例子说明巡礼片只为让广告客户知悉来年的剧种,而在角色的安排上每每到拍摄时才会落实--完全不构成任何改动或换角之谈!

申删是为了不让这般主观、失实、毫无参考作用、又引来无谓争议的内容 误导大众 - 这完全遗反了维基百科的精神,且对主题人物也不公平!希望官方本着公正、公平、只为社会贡献有参考价值的如实资料的精神,把这些误导的篇幅尽早删掉!


而针对在"緋聞方面"的争论,所谓"緋聞" 就是娱乐记者用来掏饭的工具,当中有几多失实报道路人皆知,又怎能用来作百科的资料来源,那岂不是啼笑皆非吗?!—— 再次重申维基百科旨在提供中立的、有参考价值的资料。若要纠缠在任何人士的私人生活问题上,不但无谓地浪费篇幅,亦浪费官方的资源去处理这些毫无价值的争议上。所以这些全无参考价值、又会引起纷争的内容是必须删掉的!


Flames (留言) 2011年11月7日 (一) 19:42 (UTC)[回复]


看现时的以上在争议的两段,完全是用户“Specialgood”在恶意抹黑,唯一论据来至第三者的娱乐新闻报导 但每每已被当事人澄清的流言蜚语!失实而偏激!请管理员着实百科的精神,于之迅速删除!维护维基利及大众的精神!



(!)意見

"用戶:Specialgood":請您先高抬您的貴首,看一下本頁最上方之維基規則,我不介意為您重述。


【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

本條目必須遵守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内容。在移除這些資料時不受到回退不过三原则的規範。


【巡禮片爭議事件】條目以及【緋聞方面】條目之第一段,乃積極違反【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之原則,理應立時刪除。


Fragrance9 (留言) 2011年11月8日 (二) 18:54 (UTC)[回复]


【巡禮片爭議事件】補充資料來源:


《法證先鋒III》開鏡拜神

新聞日期:2011年2月24日

拜神日期:2011年2月23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entertainment/20110224/00282_050.html?pubdate=20110224


《法證先鋒III》徐子珊與吳卓羲趕拍無綫新劇《法證先鋒Ⅲ》有翻車場面

新聞日期:2011年6月22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entertainment/20110622/00282_023.html?pubdate=20110622


《回到三國》開鏡拜神

新聞日期:2011年4月14日

http://henan.sina.com.cn/ent/tv/2011-04-14/235-8872.html


由上面三則新聞可知,《法證先鋒III》趕拍到至少2011年6月底,而《回到三國》在2011年4月14日前已開鏡,兩部劇明顯檔期重疊,同個片廠更不可能同時開兩部劇。本【巡禮片爭議事件】條目內容有誤,且違反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務應迅速刪除。


Fragrance9 (留言) 2011年11月9日 (三) 05:44 (UTC)[回复]


(-)反对:按你這樣說,為什麼同樣拍攝《法證先鋒III》的徐子珊在3月7日試造型時,兩部劇明顯檔期重疊都可拍攝另一部劇《潛行狙擊》?此劇並在8月1日播出。令不少人質疑她能在三月初接拍新劇,吳卓羲在三月尾卻沒有時間拍攝《回到三國》?

還有這份報章是遲來的報導,已在5月3日有另一報章刊登了,証明此場面是在4月尾拍的。

http://www.hkheadline.com/ent/ent_content.asp?track=news&contid=146969&srctype=n

如果不是徐子珊都可以兩部劇明顯檔期重疊拍,TVB及你們就可以用這藉口來掩飾?

Specialgood (留言) 2011年11月10日 (四) 11:08 (UTC)[回复]


(-)反对用戶:Specialgood缺乏實證之言論


請用戶Specialgood不要顧左右而言他。

您到目前為止,所有的說法都只是”猜測”,並沒有任何TVB方具名人士的背書證明《回到三國》原本的男主角就是吳卓羲,所以自然也無法視為可靠之來源。


我主張刪除【巡禮片爭議事件】條目以及【緋聞方面】條目之第一段的立足點乃是:

一、條文內容明顯有所謬誤。

二、TVB的巡禮片與正片之角色、劇情本無絕對關聯。

三、條文內充滿”據報導”、”有消息”等來源不可靠之揣測性說法,已嚴重觸犯”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內容。在移除這些資料時不受到回退不過三原則的規範。”


生者傳計方針乃是積極保障人權之條文,只要沒有確切證據就應以該方針為優先。更何況檔期不合乃是吳卓羲親口所言,乃為TVB方具名人士的背書證明,您如果要主張保留條文,請提出其他TVB方具名人士的背書證明做為援引。

至於您所提之徐子珊兼拍他劇一事,該兩部劇徐子珊皆非第一主角,戲份上才可能有兼拍一說,請問《法證先鋒III》的男主角黎耀祥可有辦法在同期內另兼一部劇?再者,不論您怎麼以其他人的情況為證,都無法援引為《回到三國》原本的男主角就是吳卓羲之絕對證據,還請提出TVB方具名人士的背書證明。


【補充資料】:

20110512東張西望播法證先鋒3殺青飯報導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4VGW0Y7t3bM/

吳卓羲:「嗰陣我要拍《法證先鋒3》,所以個檔期都疊咗,根本就接唔到。」

http://www.tvbchannel.com/ron-ng-drama-corner.html


最後再次重申,如果提不出TVB方具名人士的背書證明,就務請遵守”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內容。在移除這些資料時不受到回退不過三原則的規範。”盡速移除【巡禮片爭議事件】條目以及【緋聞方面】條目之第一段此二項謬誤並來源不可靠之條目。


Fragrance9 (留言) 2011年11月12日 (六) 07:24 (UTC)[回复]

資料來源的外部連結

你好,資料來源的外部連結,根據Wikipedia:外部链接,「5.2 需要註冊的網站應該盡量避免加入需要註冊或者收費的網站,因為對於多數讀者來說,這些網站沒有什麼用途。若網站是條目的主題則例外。」,刪除需要註冊的外部連結。小鬍子 - (對話) 2011年11月9日 (三) 03:56 (UTC)[回复]

根據Wikipedia:可靠來源,「6.2 BBS、wiki和新聞群組的帖子BBS和新聞群組的帖子、Wiki的內容或者Blog上的留言都決不能成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來源。這是因為我們無法知道它們究竟是誰寫的。對於Wiki的情形,文章的內容可能在任何時刻發生變化,而且沒有編輯人員監管或者第三方核查事實。」,刪除維基百科的資料來源連結。小鬍子 - (對話) 2011年11月9日 (三) 04:00 (UTC)[回复]

敬請嚴格規管編輯員以個人喘測及不滿而要刪除大量內容

添加"巡禮片爭議事件"及"床照事件":是透過編輯們按各大報章真實報導:有不少網民的評論總括編輯出來!

並不是由你在沒有證據下,以個人觀感喘測來否定這個條目的內容!

有關此藝人正面讚賞及得獎事跡就記錄,有關此藝人拍該劇及奪獎項被各介批評就不能記錄?

請先搞清楚百科全書的定義,才到這裏來擁護自己的偶像,謝謝!

無論是正面或負面評價,維基百科都要記錄在案!

敬請維基百科嚴格規管,勿讓會員因個人不滿及個人評估;

而要刪除此兩項有援引內容的段落,來掩飾真實報導情況!

如果要刪除就全個"演藝歷程"都要刪除,維基百料不能只記錄正面,負面就以個人定判虛假而不能記錄! --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Specialgood討論貢獻)於2011年11月10日 (四) 19:10‎加入。

请参见维基百科:生者传记#移除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性内容。还有讨论页顶端的提醒:

本条目必须遵守维基百科生者传记方针。缺乏来源或来源不可靠的负面内容必须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的内容。在移除这些资料时不受到回退不过三原则的规范。

——♠白布¤飘扬§§ 2011年11月10日 (四) 20:44 (UTC)[回复]

真心覺得specialgood你該適可而止,在你的"真實報導"中,你可真是"特別用心",對於床照和緋聞,你搜遍整個網路也搜不出有甚麼不雅的圖片吧!(有,女方的寫真圖還是有大量的,哈哈!你不要又腦內事實的說林峯替她拍啊!誰知他有真藏多少的話,我真的會笑死)我這樣只想說明一樣就是,如果想證明自己中立的,煩請你在同一事件的新聞中援引有正反兩面的報導(不要跟我說你找不到,想想你自己的行為,如果你是十多歲的年紀我還能明白你的心態!)不要再用你的所謂事實來欺騙維基,而我想告訴你的是吳生到現在為止都是跟人家攬頭攬頸的、開口撐他和互相開玩笑的好朋友(螢幕前啦當然,螢幕後呢我又不是測謊機!)連大氣上半點不妥林峯的口氣也沒有,想證明換角跟林峯事,那就請吳生這個活人出來說明 一下才入他的罪吧!! 還我清新空氣 (留言) 2011年11月11日 (五) 11:13 (UTC)[回复]


(+)支持specialgood說法,不能刪除"巡禮片爭議事件"及"床照事件",因現在不只八卦雜誌有報導,連主流報章的娛樂版也有,廣管局都有投訴此事,所以是可以收錄的。內容並沒有違反維基“生者傳記”精神,不能移除 Rightpeople (留言) 2011年11月14日 (一) 03:30 (UTC)[回复]

致管理員閣下及巡查員閣下及用戶specialgood閣下

討論的結果下來很明顯,很多証據顯示巡禮和正式開拍時演員不同是常態,且加上吳卓羲先生本人的說法可証明他不但沒檔期且一開始就知道不是自己演出,以佐証可信度,反見用戶specialgood不但提不出用力的証據及TVB官方或具知名人士的証明,表示巡禮換角事件和林峯有關,且條文內充滿”據報導”、”有消息”等來源不可靠之揣測性說法,已嚴重觸犯”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1.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內容。在移除這些資料時不受到回退不過三原則的規範,2.正確性,堅持使用高品質的參考文獻。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3.可靠来源:關於在世人物的內容必須非常謹慎地引用來源,如果缺乏可靠的協力廠商來源,其中就可能會含有原創研究和不可查證的表述,並可能導致誹謗性的斷言。只在可疑來源或可疑度高來源中出現的內容,不應在關聯在世人物的頁面被使用,不能出現在“擴展閱讀”、“外部連結”或條目中的任何章節中”....等參見維基百科:生者傳記#移除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性內容,故本人予以移除這不實的相關報導!謝謝!Easyeasy (留言) 2011年11月13日 (日) 13:5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