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亭事件: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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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7日 (一) 14:57的版本
安亭事件指称的是1966年11月10日北上赴京告状的1000名“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简称“工总司”)成员,在安亭[1]受阻后卧轨拦截开往北京的14次特快列车,造成京沪线中断20小时(一说30小时)的事件。
过程
11月9日上海国棉17厂(王洪文)、上海国棉30厂(王秀珍)、上海国棉31厂(黄金海)、上海良工阀门厂(陈阿大)、上海玻璃机械厂(潘国平)、上海合成纤维研究所(叶昌明)等17家工厂造反组织组成的“工总司”在文化广场召开成立大会。会议受到冲击。会前他们曾要求上海市委承认其组织、曹荻秋到会接受批判、提供宣传工具,得到按中共中央文件规定做出的“不参加、不承认、不支持”“三不”答复。
11月10日,为达到造反组织合法化的政治目的,他们率队赴京告状。潘国平率1000人登上去北京的特快列车,王洪文率1000人登上驶往郑州的69次特快列车(运行中被改为602次慢车)。先后受阻于南京和安亭。当日中午12点他们将14次特快列车拦阻于安亭站,企图以扩大事态,迫使中央解决问题。事件当即引起北京震动、外电报道。
11月11日,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三书记韩哲一、上海市副市长李干成到安亭劝说前,14次特快列车被放行。同时陈伯达发来电报:“你们的这次行动,不单影响本单位的生产,而且大大影响全国的交通”,希望“立即回到上海去,有问题就地解决”。张春桥11日深夜乘专机抵沪,与“工总司”负责人接触,允诺回上海解决他们提出的各项要求。11月12日下午大部分造反队员回沪。
11月13日上午张春桥与工总司会谈前,参加的上海市委常委会再次重申“三不”决定。下午张春桥在工总司“承认组织合法、承认上京告状是革命行动、告状后果由上海市委负责、曹荻秋公开检查、对工总司提供各方面条件”的五项条件上签字。这被印成传单在全上海市散发。中央文革小组、毛泽东获悉消息后迅速同意了这一处理意见。11月16日毛说“可以先斩后奏。总是先有事实,后有概念。”不能组织跨行业的地区性工人群众组织的禁令由此废除,学生红卫兵与工人造反派合流。
影响
该事件后,多米诺骨牌接连倒下:《解放日报》事件、康平路事件相继发生。这一事件成了全面炮打上海市委,导致后来轰动全国的所谓夺权的“一月革命”的导火索、转折点。
中共中央华东局及上海市委的领导陈丕显、曹荻秋、魏文伯、常溪萍等先后被打倒、迫害,常溪萍甚至自杀而亡。
注释
- ^ 上海西北郊30公里嘉定县境内与昆山、青浦交界地方京沪线上一个小站。
参考资料
- 陈丕显回忆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