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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当前的破坏: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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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我在[[高清翡翠台]]条目里我加了简繁转换!还有我在[[互动新闻台]]条目里加上{{tl|问题条目}}模板,让大家都看看你编辑的条目有多难看(挂在互动新闻台和[[有线第1台]]条目里的模板上已经写得清清楚楚),而楼上是怎样阻止其他用户校对文字。——[[User:Mraandthebigbrother|今晚找错误去!]]([[User Talk:Mraandthebigbrother|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Mraandthebigbrother|贡献]]) 2012年7月19日 (四) 00:51 (UTC)
:至少我在[[高清翡翠台]]条目里我加了简繁转换!还有我在[[互动新闻台]]条目里加上{{tl|问题条目}}模板,让大家都看看你编辑的条目有多难看(挂在互动新闻台和[[有线第1台]]条目里的模板上已经写得清清楚楚),而楼上是怎样阻止其他用户校对文字。——[[User:Mraandthebigbrother|今晚找错误去!]]([[User Talk:Mraandthebigbrother|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Mraandthebigbrother|贡献]]) 2012年7月19日 (四) 00:51 (UTC)

::對於一個沒有資格和能力的人要不斷挑起是非,恕無意奉陪,誰孰難看,人皆可見。[[User:Crazy daisuke|crazy>d]]([[User talk:Crazy daisuke|留言]]) 2012年7月19日 (四) 04: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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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block|ㄚ文}} ===

2012年7月19日 (四) 04:12的版本

提報正在持續破壞的用戶

提報前,請先瞭解何謂破壞。其他需要管理員關注的事宜皆有對應的佈告板處理,請參閱維基百科:請求管理員幫助


注意

  1. 本佈告板僅用於提報明顯的破壞請至其他佈告板提報不構成破壞條件的擾亂行為(如編輯戰、濫用傀儡等)。
  2. 請在提報前先回退相关编辑,並在破壞者的用戶討論頁發送警告消息
  3. 在警告後仍然做出破壞行為或嚴重持續的破壞,请點擊「举报破坏」按鈕进行举报
  4. 请在举报时,清楚地指出用户名、发生破坏的页面,必要时提供页面前后的差异链接,以便管理员尽快处理。
  5. 如發現持續出沒的破壞者的破壞行為,請務必回退、封禁、不理會。提報傀儡破壞時,須以其破壞行徑為主要提報理由。請另將跨維基破壞的用戶提報至元維基全域請求佈告板
  6. 若有用戶濫用權限僅有在其行為構成破壞時可提報至此,讓管理員實施封鎖後再提交解除权限申请;若濫用權限不構成破壞,則應直接提交解除权限申请
  7. 如果您没有维基百科帐号,或者不清楚如何操作,请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zh@wikimedia.org,并清楚描述您遇到的情况。
致管理員在接獲破壞或擾亂行為提報時,請優先以純粹破壞或純粹擾亂封鎖用戶,而貢獻確認為傀儡僅應作為附註理由;僅有在處理傀儡調查結果或傀儡帳號的編輯行為不至於構成破壞或擾亂才以傀儡為封鎖理由。
管理員請注意部分主題已訂為高風險主題,處理相關破壞編輯時,請注意相關流程。

正在進行的破壞

  • 互動新聞台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及一系列有關香港電視媒體的條目
  • 觀其編輯貢獻,不難發現一直對不同條目作出大量不尋常的刪字行徑,該用戶常聲稱自己是「修飾句語」但事實並非如此,而是自把自為地大量移除條目章節而不帶理由,做法粗暴。查該用戶從來不使用條目附設的討論頁,完全無視尋求共識與溝通,曾被管理員及其他用戶多次警告和投訴;又,此用戶曾經於「客棧」發起過所謂「討論」但不被其他用戶認同,眾人共識與他所堅持的明顯有別,但此人並不尊重討論結果,反而顧態又再復盟作出「不說即刪」的行為,輸打贏要。
  • 發現人:crazy>d留言2012年7月18日 (三) 23:52 (UTC)[回复]
  • 處理:
至少我在高清翡翠台条目里我加了简繁转换!还有我在互动新闻台条目里加上{{问题条目}}模板,让大家都看看你编辑的条目有多难看(挂在互动新闻台和有线第1台条目里的模板上已经写得清清楚楚),而楼上是怎样阻止其他用户校对文字。——今晚找错误去!留言/贡献2012年7月19日 (四) 00:51 (UTC)[回复]
對於一個沒有資格和能力的人要不斷挑起是非,恕無意奉陪,誰孰難看,人皆可見。crazy>d留言2012年7月19日 (四) 04:12 (UTC)[回复]
  1. 提名特警判官
  2. User:Ronochen投反對票
  3. User:TayasUser:Ronochen的討論頁作恐嚇[1]
  4. 後再有兩票反對票
  5. User:Tayas將所有投票改作贊成票[2]
  6. 由本人修復
  7. User:Tayas前後上載兩段YouTube影片,以真人作回應。[3] [4]內容為廣東話,含有不少髒話、有死亡威脅。
(~)補充,其後再對User talk:Ai6z83xl3g作破壞。
(&)建議,調查此用戶跟User:Okeout的關係,上載YouTube影片的用戶名稱正是「Okeout」。-Hijk910 2012年7月16日 (一) 10:45 (UTC)[回复]
  • Category:老龍坑已廢棄而且消失的古村落名字,官方民間早已棄用,Acklbonboncat(有時用IP)不斷在多個條目硬將何文田改成老龍坑,例如:何文田站
  • 資訊、說明:用戶Acklbonboncat強行將個人意見加入多個條目,這就是他的見解---有媒體報道: http://the-sun.on.cc/cnt/lifestyle/20100831/00479_002.html 。公主道以東、馬頭涌道以西一帶地區分界一直含糊不清,皆是因為老龍坑、採石山及十二號山三個鬧市之間的地區不斷被錯誤地套上「何文田」的地名,造成九龍城區多處地址只有九龍域名而沒有區(suburb)名的尷尬情況。況且,紅磡仍有通往老龍坑的老龍坑街,因此老龍坑並不可被視為廢名。--User:Acklbonboncat(留言) 2012年7月16日 (一) 00:52 (UTC)
  • 发现人:——youtube留言2012年7月16日 (一) 13:50 (UTC) 2012年7月16日 (一) 13:49 (UTC)[回复]
  • 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 / 當前的破壞
  • 在助客栈/条目探讨頁面,以「討論」為由散壞虛假消息,圖陷他人於不義;在當前的破壞頁面,以「合併我(他)之前的舉報」為由,以及對提告者進行多次誣告,擾亂「當前的破壞」頁面
  • 資訊、說明:在助客栈/条目探讨頁面,以「討論」為由,四處廣納人肉傀儡,「邀請」大量維基人去「討論」一些未必每個維基人都有關注的條目,並企圖斷章取義與出所謂「例子」,誤導從沒關注該等條目的維基人;另在「當前的破壞」擅作主張以「合併我(他)之前的舉報」為由上下搬動討論,影響維基人了解發言時序定奪是非,並對控告他的當事人作出多項惡意誣告,如指本人違反WP:TROLL原則,事實是此人多次違規受到他人非議,就單方面認為是別人「挑釁了他」,但實情是此人不斷作出破壞回退、人身攻擊維基人及其家母、以及公開與維基人的私談、以至個人私隱現實聯繫資料等,其惡行斑斑受到譴責是必然的事但此人如今仍認為是別人違反WP:TROLL原則是別人「挑釁了他」,可見此人從無悔過之心,說本人對其進行法律恐嚇也屬於砌詞誣告,請管理員公平處理此人以阻止他對維基和維基人之影響。
  • 發現人:crazy>d留言2012年7月10日 (二) 20:16 (UTC)[回复]
T.A 白河之前合并了一个举报(看历史),因此我要把相同IP的举报都要合并,另外从楼上的语气来看,几乎和WP:TROLL页面所描述的没两样。我真不想和你再说那么多了。
管理员过来关闭讨论。——今晚找错误去!留言/贡献2012年7月11日 (三) 01:19 (UTC)[回复]
我不知是什麼原因何管理員們應該要對你這個惡形遠彰的維基壞份子可以作出一次又一次的辜息,還有你對於什麼才是挑釁好像是裝傻多於無知,但正如大家所認知,你做出各種破壞和擾亂維基的行為就就要預了別人的投訴,你不見得你做什麼都可以這樣理直氣壯,任何維基人都可以被你恐嚇人身攻擊人肉,甚至連管理員都可以被你呼喝「管理员过来关闭讨论」!?你當自己是什麼王啊?crazy>d留言2012年7月14日 (六) 07:09 (UTC)[回复]
  • 處理:
  • 資訊 1:这次举报针对Aistsana的傀儡账号娜娜小妹妹和傀儡IP 123.110.182.150等。Aistsana经常在我用户讨论页留言,在条目编辑过程,最初几次因为不同意我的编辑,其有意切换匿名以IP身份在我用户讨论页上留言,宣称我的编辑不具有建设性,进而称我在破坏,随之威胁要封禁。我最初时并不知是Aistsana所为,问及时其也不承认,明确告诉我,我应去问IP用户。但渐渐其承认其所为。Aistsana有意隐藏自己与这些IP的联系,有意不让我知道其所为而用IP发出诬告,这些行为是违背维基关于傀儡的使用规则。这儿给出的IP只是其众多IP账号的一个。
  • 資訊 2:注意到Aistsana,特别是其傀儡IP或ID,几乎是专门用于反FLG。我看到过其创建新条目反FLG,并推荐到新条目推荐的页面;而对于其他编辑创建的条目,如其中有对其反FLG内容不利的信息,此编辑往往会添加一个关注度模板,这样一个月后,对新条目以关注度不足提删。我不清楚这种行为是否是维基允许,在这儿提请注意。
  • 資訊 3:对于佛家条目,我从未说FLG不属于佛家,我不清楚该编辑为何要编造我的话,宣称根据我怎么说而作出编辑。
  • 資訊 4:对于法轮功条目,该编辑近日大量删除有来源但对其反法目标不利的内容,被我劝阻;在法轮功在各国的发展及影响条目删除其他编辑添加有来源信息,其给出的理由是利益相关;但其自己添加的荒诞反法内容,我认为应删除,该编辑即在我用户讨论页应用模板称我没有建设性,并随之断定我在破坏,宣称要封锁。我认为这是因其个人反FLG利益相关,而又在对我作出不公正对待。
  • 發現人: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6:33 (UTC)[回复]
(!)意見:請參見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小南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6:44 (UTC)[回复]
小南编辑,你自己去读读你给出的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象使用匿名IP招呼编辑去投票删除你所不喜欢的FLG相关条目(招呼时声称因为给人盯上,不得不匿名),正是你的所为。你自己一直在扰乱,却经常要诬蔑他人,为什么你非要做这种事? 我列举一些我观察到你在做的事,这并非扰乱。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03 (UTC)[回复]
(:)回應:那你有証據嗎?就你以上的宣稱——小南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05 (UTC)[回复]
这个,如小南现在是你自己在使用这个小南账号的话,应记得我以前曾在本页面举报时给出过连接,引用了你的原话。你当时根本无从反驳。怎么现在时间久了,想要抵赖?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08 (UTC)[回复]
(:)回應:抵賴什麼,我又抵賴什麼了?你的証據在哪,我還沒看到。要告人一狀,卻沒有證據,就要送人上斷頭台,先生你會不會太扯?——小南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12 (UTC)[回复]
证据在这儿: [“User talk:Jsjsjs1111”的版本历史 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User_talk:Jsjsjs1111&offset=&limit=500&action=history ] 当前 | 先前) 2012年4月19日 (四) 10:01‎ 123.110.140.156(讨论)‎ . . (115,235字节) (+270)‎ . . 你的原文标题为:(先用IP帳戶回覆,因為被輪子盯上了) 。我以前曾就这一点在这儿举报过你,你完全没有印象了?这太奇怪了。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22 (UTC)[回复]
(:)回應:所以呢,這是什麼破壞證據,又破壞了什麼?真是太奇怪了,我真想不起來破壞過什麼;而對方也無法舉證,提出任何有關於破壞行為的證據。——小南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41 (UTC)[回复]
小南任意践踏维基规则习惯了,可能不觉得这算什么。但在这一件事,你至少违反不允许邀人投票,不允许使用为掩盖真实ID而用未经声明过傀儡IP,这两条规则吧。身为执行编辑,有意违规,这叫执法犯法。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54 (UTC)[回复]
(:)回應:那請問是投了哪些票?那些票又投在哪里?另外,我未掩蓋真實身分,為掩蓋真實ID是你自己說的。指人破壞,卻又無法舉證。這如果不是栽贓,我說如果,又該算是什麼?——小南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59 (UTC)[回复]
我本不想再为你化时间找什么证据。但既然你要求,我前边找了出来,呈现在这儿了,你可能没认真读?还是只会无理纠缠?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8:03 (UTC)[回复]
(!)意見:因指不出任何破壞事實。所以本人「五禮」地,請Marvin再參見「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乙次。——小南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8:10 (UTC)[回复]
应你要求,我给出了证据,并多次告诉过你,也引用了你掩盖ID的原文标题。你仍是假装没看到。这不叫五礼,而叫掩耳盗铃。也是属于扰乱维基。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8:22 (UTC)[回复]
(:)回應Marvin誤用典故了,這明明就是「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您該看看這個,掩耳盜鈴原為盜鐘掩耳
  • 致管理员:在众目睽睽下,小南编辑无所顾忌地在这儿无理取闹,平时其编辑操作中的张狂是不言而喻。我这是在本周最后一次发表看法。我一会儿得出差到外地去,从今天开始之后数天也不方便登录维基。敬请管理员们不要再偏袒长期严重违规的这位小南执行编辑,认真维护好维基百科这个我眼中的社会公器。我也并非与小南个人有过节,而是认为小南长期违规下变得无所顾忌,令其暂时停下来反省一下,对其个人有益。虽身为最底层的编辑,我一直来希望维护好的维基中立原则。以前我也曾考虑给维基创始人写信投诉小南,但一直太忙,没时间写长篇的英文信件;而且我相信,作为一名维基管理员先生,遇到这件事,如何对待处理好,是管理员的职责所在,均是自己在考虑选项,也是为自己的选择。祝各位夏安! 再见。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9:12 (UTC)[回复]
自辩:Aistsana的傀儡账号娜娜,并非回退员身份。却动不动称别人的编辑没有建设性及破坏,我认为这是出于该编辑反对FLG的利益立场,而一贯对试图劝阻其的我作出诬告的继续。我指出Aistsana只是声明一个傀儡帐号,而没有声明其操纵的多个IP帐号,这是陈述事实,并非什么人身攻击。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模板,本人在跟其他编辑互相交流个人观点之中,说明本编辑重视其他编辑的观点,这儿称我是无视,也属于其一贯的诬告。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4:09 (UTC)[回复]
永久封禁,纯破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12日 (四) 06:04 (UTC)[回复]
 封禁2星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12日 (四) 06:0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