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春游泳池:修订间差异
外观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无编辑摘要 |
小 使用HotCat已移除Category:1966年建立; 已添加Category:1966年建造 |
||
第16行: | 第16行: | ||
[[Category:台北市歷史]] |
[[Category:台北市歷史]] |
||
[[Category:游泳池]] |
[[Category:游泳池]] |
||
[[Category:1966年建 |
[[Category:1966年建造]] |
||
[[Category:1992年廢除]] |
[[Category:1992年廢除]] |
||
[[Category:台灣已拆除的建築物]] |
[[Category:台灣已拆除的建築物]] |
2013年1月4日 (五) 03:17的版本
再春游泳池完工於1966年5月20日[1] ,為1960年代至1980年代的台灣台北市最大公眾游泳池,門牌號碼為台北市中山北路4段16號,位於圓山中山橋橋下。該游泳池之「再春」之名,是紀念義勇救人卻自己溺斃的高中生李再春。該游泳池的催生與建造者為中華民國台灣之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主任蔣經國,建造目的在於解決大台北地區青年的休憩問題,並降低大台北地區之游泳滅頂人數。[2][3]
座落俞台北市圓山兒童樂園基隆河對岸的再春游泳池,包含三個泳池及一座水泥滑冰場,該場地專供青少年使用。除此,該游泳池內部設置有李再春銅像。[4]
因為票價便宜、交通方便、場地將近一公頃,再春游泳池自開幕後即成為熱門游泳景點,並隨後催生中影游泳池、圓山游泳池等私人泳池。1992年,台北市政府(當時台北市長為黃大洲)因旱災缺水,宣佈暫停營業,並隨後將三泳池填平成為溜冰場;數年後,該溜冰場亦拆除。
2002年,中山舊橋(原明治橋)拆除,再春游泳池舊址則堆積該橋之部分橋墩遺跡;當時台北市長馬英九稱中山橋的拆遷工程將分兩階段進行,先前展開的第一階段拆遷工程且於再春游泳池堆放的二百塊中山舊橋構件只是暫時安置,待新橋址選定並完成評估後,再展開第二階段的遷建工作,惟該舊橋重建計劃至今仍延宕未實施[5]。
腳注
- ^ 台視新聞
- ^ 台北歷史剪影
- ^ 中國時報,2004年4月12日,《影評人李幼新,耽溺視覺觸覺禁慾》
- ^ 孤立在工地廢土中的李再春銅像
- ^ 自由時報:承載70年滄桑,中山橋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