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伯特兰·罗素: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Kp2729留言 | 贡献
Leejoe Schar留言 | 贡献
生平:​ 删除多余回车
第45行: 第45行:


罗素和荳拉·勃拉克也很快因他与一个美国记者的一段婚外情而告终。[[1936年]]罗素再与一名[[牛津大学]]学生[[派屈西亚·斯彭斯]]({{lang|en|Patricia Spence}})结婚,他们最初是在[[1930年]]认识的。两人也生有1个儿子康拉德({{lang|en|Conrad}})。[[1939年]]罗素搬到美国,到[[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讲学,并很快被任命为[[纽约城市大学]]教授。但是当这个消息一曝光,地方法院就取消了他的教授资格,认为他在“道德上”无法胜任教授一职。(其中, 法院和地方報紙評擊羅素著作(我的信仰[[1925]]))他在[[1944年]]回到英国,并重新执教于三一学院。
罗素和荳拉·勃拉克也很快因他与一个美国记者的一段婚外情而告终。[[1936年]]罗素再与一名[[牛津大学]]学生[[派屈西亚·斯彭斯]]({{lang|en|Patricia Spence}})结婚,他们最初是在[[1930年]]认识的。两人也生有1个儿子康拉德({{lang|en|Conrad}})。[[1939年]]罗素搬到美国,到[[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讲学,并很快被任命为[[纽约城市大学]]教授。但是当这个消息一曝光,地方法院就取消了他的教授资格,认为他在“道德上”无法胜任教授一职。(其中, 法院和地方報紙評擊羅素著作(我的信仰[[1925]]))他在[[1944年]]回到英国,并重新执教于三一学院。



[[1952年]]罗素再度离婚,和一名美国的[[英语]]教授结婚。[[1960年代]]罗素出版了自己的三卷自传,并曾参与了[[肯尼迪遇刺事件]]的调查。[[1970年]]去世,骨灰被撒在威尔士的群山之中。他的爵位由其与多拉的儿子约翰·康拉德·罗素继承,为第四代罗素勋爵。第四代罗素勋爵于1987年去世,爵位由罗素的小儿子康拉德·罗素继承,为第五代罗素勋爵,这位第五代罗素勋爵是位受尊敬的历史学家以及[[英国上议院]]成员。第五代罗素勋爵于2004年10月去世,爵位由1968年出生的他的儿子,也就是罗素的孙子,尼古拉斯·罗素继承,为第六代罗素勋爵。
[[1952年]]罗素再度离婚,和一名美国的[[英语]]教授结婚。[[1960年代]]罗素出版了自己的三卷自传,并曾参与了[[肯尼迪遇刺事件]]的调查。[[1970年]]去世,骨灰被撒在威尔士的群山之中。他的爵位由其与多拉的儿子约翰·康拉德·罗素继承,为第四代罗素勋爵。第四代罗素勋爵于1987年去世,爵位由罗素的小儿子康拉德·罗素继承,为第五代罗素勋爵,这位第五代罗素勋爵是位受尊敬的历史学家以及[[英国上议院]]成员。第五代罗素勋爵于2004年10月去世,爵位由1968年出生的他的儿子,也就是罗素的孙子,尼古拉斯·罗素继承,为第六代罗素勋爵。

2013年4月18日 (四) 03:28的版本

伯特兰·阿瑟·威廉·罗素,第三代罗素勋爵
File:Bertrand Arthur William Russell.jpg
伯特兰·罗素
时代20世纪哲学
地区西方哲学家
学派分析哲学
主要领域
伦理学认识论逻辑数学语言哲学科学哲学宗教
著名思想
權威與個人邏輯原子論

伯特兰·亚瑟·威廉·罗素,第三代羅素伯爵(英語:Bertrand Arthur William Russell, 3rd Earl Russell,1872年5月18日—1970年2月2日),OMFRS,英国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同时也是活跃的合理主義與自由思想活动家,并致力于哲学的大众化、普及化。很多人将罗素视为这个时代的先知,而与此同时罗素的许多政治思想却又是十分有争议性的。

1950年,罗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以表彰其“西歐思想,言論自由最勇敢的鬥士,卓越的活力, 勇氣,智慧與感受性,代表了諾貝爾獎的原意和精神”。

1921年罗素曾於中国讲学,对中国学术界有相当影响。

生平

罗素的父親安伯雷子爵

他出生于1872年,當時大英帝国正值巅峰,逝于1970年,此时英国经历過两次世界大战,其帝國已經沒落。

罗素出生于英国威尔士的一个贵族家庭,祖父约翰·罗素勋爵1840年代曾两次出任英国首相,父亲安伯雷子爵Viscount Amberley)是一名无神论者。罗素的母亲也出生贵族,她在罗素2岁时便去世了,2年后,罗素的父亲也去世。罗素是这个辉格党家庭的第二个儿子,他的教父是哲学家约翰·斯图亚特·弥尔

在双亲去世后,罗素和他的哥哥富兰克·罗素(未来的第二代罗素伯爵)就由祖父母抚养长大。与当时其他上流社会的子女一样,罗素由家庭教师专门教授。罗素在17岁时认识了美国爱丽丝·皮尔索尔·史密斯Alys Pearsall Smith),很快便爱上了这位姑娘,两人在1894年结婚。这段婚姻在1911年宣告结束,主要是因为罗素的不专情:他和包括奥特林·莫瑞尔Ottoline Morrell)夫人在内的多人都曾有过亲密的接触。

1890年罗素进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学习哲学逻辑学数学1908年成为学院的研究员并获选为英国皇家学会院士。1920年罗素访问俄国和中国,并在北京讲学一年,与美国人文哲学家杜威同时间在中国讲学,在长沙时期,青年毛泽东曾经担任记录员。回到欧洲后著有《中国问题》一书,孙中山因此书而称其为“唯一真正理解中国的西方人”。

1921年,罗素与前妻离婚后与荳拉·勃拉克Dora Black)结婚,他们育有两个孩子。这期间罗素已经因为参与反战活动而被剑桥大学开除,他通过出版各种有关物理、伦理和教育方面的书籍谋生。1927年夫妇俩人共同建立了一所教育实验学校“皮肯·希尔学校”(Beacon Hill School)。

徐志摩远赴英伦想拜罗素为师的时候,罗素已经离开剑桥大学。

1931年罗素的哥哥去世,罗素继承爵位,成为第三代罗素伯爵。但是他很少在公开场合这么称呼自己,或被别人这样称呼。

罗素和荳拉·勃拉克也很快因他与一个美国记者的一段婚外情而告终。1936年罗素再与一名牛津大学学生派屈西亚·斯彭斯Patricia Spence)结婚,他们最初是在1930年认识的。两人也生有1个儿子康拉德(Conrad)。1939年罗素搬到美国,到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讲学,并很快被任命为纽约城市大学教授。但是当这个消息一曝光,地方法院就取消了他的教授资格,认为他在“道德上”无法胜任教授一职。(其中, 法院和地方報紙評擊羅素著作(我的信仰1925))他在1944年回到英国,并重新执教于三一学院。

1952年罗素再度离婚,和一名美国的英语教授结婚。1960年代罗素出版了自己的三卷自传,并曾参与了肯尼迪遇刺事件的调查。1970年去世,骨灰被撒在威尔士的群山之中。他的爵位由其与多拉的儿子约翰·康拉德·罗素继承,为第四代罗素勋爵。第四代罗素勋爵于1987年去世,爵位由罗素的小儿子康拉德·罗素继承,为第五代罗素勋爵,这位第五代罗素勋爵是位受尊敬的历史学家以及英国上议院成员。第五代罗素勋爵于2004年10月去世,爵位由1968年出生的他的儿子,也就是罗素的孙子,尼古拉斯·罗素继承,为第六代罗素勋爵。

思想与贡献

罗素最早对数学产生兴趣,然后才逐渐转向哲学方面,因此他在数学方面也有很多重要的建树。在数理逻辑方面,罗素提出了罗素悖论,对20世纪数学基础发生过重大影响。罗素在1900年便认识到,数学是逻辑学的一部分,他试图建立逻辑主义数学体系,把整个数学归纳为逻辑学;1910年,他和他的老师阿弗烈·诺夫·怀海德一起发表了三卷本的《数学原理》,在其中对这一概念做了初步的系统整理。

哲学上罗素最大的贡献是和喬治·愛德華·摩爾弗雷格维特根斯坦怀特海一起创立了逻辑分析哲学,此外他还在认识论形而上学伦理学政治哲学哲学史方面做出过贡献。在剑桥大学时罗素信奉唯心主义新黑格尔主义,但是在1898年在摩尔的影响下罗素放弃了唯心主义,转而研究实在主义,并很快成为“新实在主义”的倡导者。罗素此后始终强调现代逻辑学和科学的重要性,批判唯心论

罗素的分析哲学由此诞生:通过将哲学问题转化为逻辑符号,哲学家们就能够更容易地推导出结果,而不会被不够严谨的语言所误导。罗素认为哲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的不同只是在于其研究的方向(哲学研究更广泛的内容),但他们的研究方法应该是相同的。哲学和数学一样,通过应用逻辑学的方法就可以获得确定的答案,而哲学家的工作就是发现一种能够解释世界本质的一种理想的逻辑语言。但是罗素的努力被哥德尔不完备定理证明是徒劳的。

20世纪初转向逻辑实证主义,提出逻辑原子论,要求从相当于逻辑上原始命题的原始事实出发,以这种事实作基本元素,由此构造出整个世界。罗素认为这种原始事实是主观的感觉经验,而且这些元素之间彼此毫无联系。罗素认为,人所感觉到的是“事实”或“事实”的集合体,它既不能被认为是物理的,也不能被认为是心理的,而是“中立”的。他把这种说法叫做“中立一元论”。

伦理学道德方面,罗素持的是开放态度,认为过多的道德束缚是人类不幸的根源,道德不应限制人类本能的快乐,因此提倡试婚离婚从简和节育等,认为未婚男女在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发生婚前性行為并非是不道德的行为,这种观点使他在美国遭到激烈抗议,最终还导致他失去了纽约城市大学的教授职务。

教育方面,罗素主张自由教育,认为学生的言行举止不应受到约束与限制,认为教育的基本目的应该是培养“活力、勇气、敏感、智慧”四种品质,更多地发展个人主义。在这一思想影响下他和第二任妻子于1927年一起创立一所试验学校。

伯特兰·罗素是英国杰出的哲学家、科学家唯物论者,也是我行我素的原子论者,他相信简单成分的语言(句子,或是更恰当地说,命题)可以指称由简单成分的实在(事实)引起的简单成分的经验(感官作用)。在知识理论与逻辑学上,罗素都是个极简主义者;他试着化约世界的复杂性以及我们对世界的经验,使其达到最简单的「原子」成分。根据罗素创立的学派主张,哲学应该以分析为主,分解成分,并且理解这些成分如何结合起来(相反地,英国的黑格尔主义者总是坚持,每件事都连结着其他事。无法掌握全体就无法理解部分)。因此,我们的语言也必须加以澄清、改善与「观念化」,必须根据逻辑重新理清文法,以便更精确地反映世界的结构。

之后,罗素的注意力转向其他较世俗性的事务。他写了一本畅销的哲学史《西方哲学史》,并且因其學術上的競爭针而对基督教与一般教会进行一连串具有争议性的攻击。罗素公开为日后所谓的「自由恋爱」辩护,也直言不讳地主张必须对性行为负责。罗素大力宣传反对军国主义,并协助推动反核运动。他在漫长人生将尽之时,写了一部情感浓郁的优雅自传,总结他的政治信念、对哲学的爱以及—对爱情的爱。罗素也宣称—如同第一次世界大战所显示的--「世界是恐怖的」;相较之下,形式哲学虽能提供庇护,但终究是虚掷光阴.

和平运动

罗素是一名和平主义者,他曾反对英国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并因此被罚款并丧失了三一学院的教职。1918年他还因反战活动而判刑6个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他曾支持过绥靖政策,但是后来又支持与纳粹德国作战,因为他意识到希特勒必须被消灭,否则将给人类文明带来灾难。罗素始终认为,任何战争都是罪恶的,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战争是在很多种罪恶中较轻的一种。

罗素曾经说:「我绝不会为了我的信仰而献身,因为我可能是错的。」这句话体现了费边社成员的性格:费边主义者就是怀疑主义者,不仅怀疑权威,而且也怀疑自己原有的看法,他们主张不断的以现实观照理论,不断辩论,不断修正对社会的认识。

1948年11月20日,在对威斯敏斯特学校学生的一篇演说中,罗素惊人地指出,美国应该先发制人,發動預防性戰爭,用核武器彻底摧毁苏联,因为这样的后果要比苏联研制出核武器后爆发核战争好得多。但是之后罗素改变了看法,认为核武器裁军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并从此致力于核裁军运动1954年氢弹爆破成功,罗素进一步意识到核武器将可能给人类带来的灾难。1954年4月,罗素發表了著名的《罗素—爱因斯坦宣言》,“号召世界各政府体会并公开宣布它们的目的不能发展成世界大战,而我们号召它们,因此在解决它们之间的任何争执应该用和平手段”。除了爱因斯坦在临终前签字外,汤川秀树萊納斯·鮑林等多位科学家都在宣言上签字。1961年,89岁高龄的罗素参与一个核裁军的游行后被拘禁了7天。他反对越南战争,和让-保罗·萨特一起于1967年5月成立了一个民间法庭(后來称为“罗素法庭”),揭露美国的战争罪行。

肯尼迪遇刺事件发生后,罗素是最早几个对官方的事件版本提出异议的人之一,并罗列出了案件的16个疑点。

宗教上罗素是一个無神論者,相信上帝是人類恐懼下產生的悲傷;政治上罗素的立场接近于民主社会主义:他支持政府为穷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但是反对共产政权极权统治

著作

  • 《幾何學基礎》(1897年)
  • 数学原理 》(懷特黑德合著)(1910, 1912, 1913年)
  • 《哲學論文集》(1910年)
  • 《哲学问题》(1912年)
  • 《社會重建原則》(1916年)
  • 自由之路》 (1918年)
  • 《中國問題》[1] (1922年)
  • 《工業文明的前景》(合著)(1923年)
  • 《科學的未來》 (1924年)
  • 《相對論入門》 (1925年)
  • 《論兒童教育》(1926)
  • 《物之分析》(The Analysis of Matter)(1927年)
  • 我为什么不是基督徒》(1927年)
  • 《心靈分析》(1927年)
  • 《懷疑論》(1928年)
  • 《婚姻与道德》(1929年),(1950年,因此书获得诺贝尔奖
  • 幸福的赢得》(1930年)
  • 《哲學與現代世界》(1932年)
  • 《自由與組織》(1934年)
  • 《宗教與科學》(1935年)
  • 《權力:一種新的社會分析》(1938年)
  • 西方哲学史》(1945年)
  • 《權威與個人》 (1949年)
  • 《名人的惡夢》(1954年)
  • 《羅素回憶錄》(1956年)
  • 《我的哲学发展》(1959年)
  • 《人類有將來嗎》(1962年)
  • 《文明之路》
  • 《人類為什麼戰鬥》

作品的中譯

  • 繁體字本:
    • 《羅素回憶集》. 林衡哲 譯. 志文出版社. 1967年. 
    • 《羅素論社會主義與自由主義》. 劉福增 主編. 水牛出版社. 1968年. 
    • 《羅素的戰爭倫理學》. 劉福增 主編. 水牛出版社. 1968年. 
    • 《羅素論哲學與政治》. 福曾 主編. 水牛出版社. 1968年. 
    • 《羅素論世界的新希望》. 劉福增 主編. 水牛出版社. 1970年. 
    • 《心之分析》. 蔣年豐 譯. 協志工業出版. 1982年. 
    • 《羅素短論集》. 不著譯者. 志文出版. 1984年. 
    • 《羅素論中西文化》. 胡品清 譯,劉福增 主編. 水牛出版社. 1988年. 
    • 《羅素論現代教育》. 劉福增 主編. 水牛出版社. 1988年. 
    • 《羅素論權威與個體》. 劉福增 主編. 水牛出版社. 1988年. 
    • 《羅素的回憶:來自記憶裡的肖像》. 吳凱琳 譯. 左岸文化. 2002年. 
    • 《西方哲學史》. 何兆武、李約瑟 譯. 左岸文化. 2005年. 
    • 《來自記憶裡的肖像:羅素的回憶》. 容士毅 譯. 左岸文化. 2006年. 
    • 《西方哲學史》. 何兆武、李約瑟 譯. 商務印書館. 2011年. 
  • 簡體字本:
    • 《中國問題》. 秦悅 譯. 學林出版社. 1996年. 
    • 《社會改造原理》. 張師竹 譯.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年. 
    • 《自由之路》(原書名:Roads to Freedom). 不著譯者. 文化藝術出版社. 2005年. 
    • 《羅素自選文集》. 戴玉慶 譯. 商務印書館. 2006年. 
    • 《羅素自傳》(共有3卷). 陳啟偉 等譯. 商務印書館. 2006年. 
    • 《我的哲學的發展》. 溫錫增 譯. 商務印書館. 1982年. 
    • 《邏輯與智識:1901~1905年論文集》. 苑莉均. 商務印書館. 2005年. 
    • 《我們關于外間世界的知識:哲學上科學方法應用的一個領域》. 陳啟偉 譯. 上海譯文出版社. 2006年. 
    • 《西方的智慧》. 不著譯者. 中央編譯出版社. 2008年. 
    • 《俗物的道德與幸福》. 不著譯者. 華文出版. 2004年. 
    • 《性愛與婚姻》. 文良文化 譯. 中央編譯出版社. 2009年. 
    • 《羅素道德哲學》. 李國山 等譯. 九州出版社. 2009年. 
    • 《羅素論教育》. 不著譯者.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9年. 
    • 《西方哲學史:以社會和政治的視角敘述哲學的一般歷史(縮譯彩圖本)》. 錢發平 編譯. 重慶出版社. 2006年. 
    • 《西方哲學史》. 程舒偉 等編譯. 中國商業出版社. 2009年. 
    • 《西方哲學史》. 錢遜 編譯. 重慶出版社. 2010年. 
    • 《羅素論自由》. 不著譯者. 世界知識出版社,2010年. 
    • 《羅素快樂智慧書》. 不著譯者. 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 2006年. 
    • 《幸福之路:貝特蘭‧羅素通情達理集》. 不著譯者. 天津人民出版社. 2007年. 
    • 《羅素說幸福人生》. 不著譯者. 現代出版社. 2010年. 
    • 《羅素論中西文化》. 不著譯者. 北京出版社. 2010年. 

相關書籍

  • 繁體字本:
    • 劉福增 主編. 《大思想家 羅素》. 水牛出版社. 1968年. 
    • 凱薩琳·泰. 《我的父親 羅素》. 水牛出版社. 1977年. 
    • 高德劭 著. 《羅素小傳》. 王若璧、劉福增 譯. 水牛出版社. 1988年. 
    • 簡旭裕 著. 《羅素哲學概論》. 遠流出版社. 1992年. 
    • 孫乃修 著. 《羅素傳》. 明田出版. 1994年. 
    • 白志柔 編. 《羅素名言錄》. 智慧大學出版. 1995年. 
    • 徐友漁 著. 《羅素》. 中華書局(香港). 1997年. 
    • 胡基峻 著. 《羅素及其哲學》. 桂冠圖書公司. 1998年. 
    • 雷·蒙克(Ray Monk); 莊佳珣. 《羅素》. 麥田出版. 2000年. 
    • 劉燁 著. 《羅素的智慧:羅素道德哲學解讀》. 正展出版. 2006年. 
  • 簡體字本:
    • 杰克·奧德爾(S JackOdell) 著. 《羅素》. 陳啟偉、賈可春 譯. 中華書局. 2002年. 
    • 賈可春 著. 《羅素意義理論研究》. 商務印書館. 2005年. 
    • 劉燁 著. 《羅素的智慧》. 中國電影出版社. 2005年. 
    • 姜繼為 編. 《哲學盛宴:羅素在華十大講演》. 安徽出版社. 2007年. 
    • 翟玉章 著. 《大家精要:羅素》. 雲南教育出版社. 2009年. 
    • 曹元勇 編. 《通往自由之路:羅素在中國》. 江西高校出版社. 2009年. 
    • 菲利普斯 著. 《羅素的幸福觀:一天就能讀完的〈幸福之路〉》. 駱京景 譯. 中國輕工業出版社. 2010年. 

外部連結

錄音資料

其它

參考文獻

聯合王國貴族爵位
前任:
法蘭克·羅素,第二代羅素伯爵
羅素伯爵
1931–1970
繼任:
約翰·羅素,第四代羅素伯爵

Template:Link FA Template:Link 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