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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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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Taipeicourt.JPG|300px|thumb|台北地檢署主體建築--司法新廈<br>(與[[北地方法院]]、[[法務部]]同建築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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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是配置於[[中華民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的[[檢察機關]],一般被簡稱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北地檢署'''、'''北地檢'''或'''北檢''',與同在[[北]]地區的[[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合稱'''北三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是配置於[[中華民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的[[檢察機關]],一般被簡稱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北地檢署'''、'''北地檢'''或'''北檢''',與同在[[北]]地區的[[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合稱'''北三檢'''。


現行中華民國《法院組織法》雖規定檢察署「配置」於法院,但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行政上隸屬[[中華民國法務部|法務部]],與隸屬[[中華民國司法院|司法院]]的北地方法院是兩個不同的機關。
現行中華民國《法院組織法》雖規定檢察署「配置」於法院,但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行政上隸屬[[中華民國法務部|法務部]],與隸屬[[中華民國司法院|司法院]]的[[臺北地方法院]]是兩個不同的機關。


==沿革==
==沿革==
自[[台灣日治時期|日治時期]][[日本人]]引進西方法制開始,台灣司法機關長期院檢不分,因此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日治時期的前身-「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局」係隸屬於當時的臺北地方法院;[[1949年]]國府接收台灣,同年[[11月1日]]接收該局業務,並將該局更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時,仍然維持院檢不分的體制;迄[[1980年]][[7月1日]],院檢始分隸。
自[[台灣日治時期|日治時期]][[日本人]]引進西方法制開始,台灣司法機關長期院檢不分,因此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日治時期的前身-「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局」係隸屬於當時的臺北地方法院;[[1949年]]國府接收台灣,同年[[11月1日]]接收該局業務,並將該局更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時,仍然維持院檢不分的體制;迄[[1980年]][[7月1日]],院檢始分隸。


院檢分隸後,[[1989年]][[12月24日]]《法院組織法》修正,改為今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機關首長首席檢察官亦同時改稱為檢察長。
院檢分隸後,[[1989年]][[12月24日]]《法院組織法》修正,改為今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機關首長首席檢察官亦同時改稱為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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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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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位於北市的[[博愛特區]]內,與[[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中華民國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及[[法務部]]等司法、法務機關比鄰。
*本署位於北市的[[博愛特區]]內,與[[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中華民國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及[[法務部]]等司法、法務機關比鄰。
*由於本署管轄區域涵蓋台灣首善之區,人口及事務眾多,故本署的案件通常係全台灣最繁雜者。
*由於本署管轄區域涵蓋台灣首善之區,人口及事務眾多,故本署的案件通常係全台灣最繁雜者。
*也因為諸多中央機關及重要組織所在地係在本署轄區,大部分社會矚目案件即受本署管轄,因此本署所在大樓門口時常可見到[[SNG]]車及媒體記者;另外包括政治人物或[[柯賜海]]等知名人物,亦常將於本署前的造勢或抗議活動當成吸引媒體的方法。
*也因為諸多中央機關及重要組織所在地係在本署轄區,大部分社會矚目案件即受本署管轄,因此本署所在大樓門口時常可見到[[SNG]]車及媒體記者;另外包括政治人物或[[柯賜海]]等知名人物,亦常將於本署前的造勢或抗議活動當成吸引媒體的方法。

2013年7月27日 (六) 10:33的版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管轄區域 臺北市區
新北市南部
檢察長 楊治宇
上級檢察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所在地 臺北市中正區
台北地檢署主體建築--司法新廈
(與臺北地方法院法務部同建築辦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是配置於中華民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機關,一般被簡稱為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北地檢署臺北地檢北檢,與同在臺北地區的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合稱北三檢

現行中華民國《法院組織法》雖規定檢察署「配置」於法院,但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行政上隸屬法務部,與隸屬司法院臺北地方法院是兩個不同的機關。

沿革

日治時期日本人引進西方法制開始,台灣司法機關長期院檢不分,因此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日治時期的前身-「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局」係隸屬於當時的臺北地方法院;1949年國府接收台灣,同年11月1日接收該局業務,並將該局更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時,仍然維持院檢不分的體制;迄1980年7月1日,院檢始分隸。

院檢分隸後,1989年12月24日《法院組織法》修正,改為今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機關首長首席檢察官亦同時改稱為檢察長。

(其餘沿革及管轄區域變動過程,請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條目。)

管轄

本圖為大台北地區行政區圖;紅色及桃紅色分別為本署在台北市、新北市境內管轄區

特色

  • 本署位於臺北市的博愛特區內,與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台北地方法院法務部等司法、法務機關比鄰。
  • 由於本署管轄區域涵蓋台灣首善之區,人口及事務眾多,故本署的案件通常係全台灣最繁雜者。
  • 也因為諸多中央機關及重要組織所在地係在本署轄區,大部分社會矚目案件即受本署管轄,因此本署所在大樓門口時常可見到SNG車及媒體記者;另外包括政治人物或柯賜海等知名人物,亦常將於本署前的造勢或抗議活動當成吸引媒體的方法。
  • 由於台灣的檢察官相對法官而言,更常接受媒體採訪,加以本署的曝光率冠於全台地檢署,在媒體的報導下,使本署經常出現名檢察官,例如:曾在本署服務的陳瑞仁侯寬仁張熙懷等人。

參考資料

  • 《司法院史實紀要》,司法院編,1985年
  • 《法務部史實紀要》,法務部編,1990年
  • 王泰升,《台灣法律史的建立》,台灣大學法學叢書,1997年
  • 王泰升,《台灣日治時期法律改革》,聯經出版公司,1999年
  • 檢察官改革協會,《台灣檢察制度變遷史》[1]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