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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talk:乌拉跨氪/2013年8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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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者爱孟留言 | 贡献
无编辑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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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指正,条目注脚现已修改,请阁下再度检查,谢谢!还有另一个问题,当我使用了{{tl|NoteFoot}}作为注释列表后,发现不能像{{tl|Reflist|x}}这样分行显示了,如此似乎会影响阅读的美观性,请问有否技术手段可以解决?--<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FFFF;border:solid 1px;font:11px Verdana,Arial">[[User:慕尼黑啤酒|<span style="color:#007FFF">&nbsp;慕尼黑啤酒&nbsp;</span>]][[User talk:慕尼黑啤酒|<span style="background:#007FFF;color:white">&nbsp;暢飲&nbsp;</span>]]</span> 2013年8月19日 (一) 08:03 (UTC)
:感谢指正,条目注脚现已修改,请阁下再度检查,谢谢!还有另一个问题,当我使用了{{tl|NoteFoot}}作为注释列表后,发现不能像{{tl|Reflist|x}}这样分行显示了,如此似乎会影响阅读的美观性,请问有否技术手段可以解决?--<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FFFF;border:solid 1px;font:11px Verdana,Arial">[[User:慕尼黑啤酒|<span style="color:#007FFF">&nbsp;慕尼黑啤酒&nbsp;</span>]][[User talk:慕尼黑啤酒|<span style="background:#007FFF;color:white">&nbsp;暢飲&nbsp;</span>]]</span> 2013年8月19日 (一) 08:03 (UTC)
==古琴优良条目评选==
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已经修改,1)内容点列及组织松散的问题改善很多,2)标题内链已改;3)一句话的段落已经合并。期待您更多的宝贵意见[[User:Topliuchao|Topliuchao]]([[User talk:Topliuchao|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3:25 (UTC)

2013年8月20日 (二) 03:25的版本

User talk:乌拉跨氪/2013年8月/header

存废讨论结果判为删除真的没问题?不是应该无共识或保留么?况且最后发言时间距现在明显不到7天。

另,删除理由最好加入存废讨论链接。--广雅 范 2013年8月1日 (四) 08:29 (UTC)[回复]

  • 感谢User:范的发言。上次的存废讨论中,用户天天有支持删除的发言,我对其有回复并指出其完全不合理。另外一位用户也指出了新公民运动的significance(众多中外媒体的介绍)。除此之外再无别的用户发言。删除此条目给出的理由是重复已被dispute的天天的过时错误评论,因此此项操作完全不合道理。我对此一编辑事件的timeline和各编辑版本有详细documentation。我现在不得已,将(已被删除的)临时页面的内容复制在主页面中,并在Talk页面给出了说明。我虽然不是维基资深用户,但对于编辑和编辑争议有很多的经历。我接受对于我编辑的这个条目的正当合理批评和修改,但不会接受对此重要条目的任何主观恶意操作。我已经做好了escalation的准备和步骤。Massbless zh留言2013年8月1日 (四) 08:44 (UTC)[回复]

您好,乌拉跨氪,我是维基新人Jerry happy,用以下网站的资料作为编辑维基百科的参考资料来源为什么会被删除,烦请回复,谢谢您!http://www.7icart.com/gifts/ http://www.buyinchn.com/leds/ http://xialang525.blogspot.com/2013/08/the-new-promotional-gift-of-alarm-clock.html留言

邀请您投票

您好,条目理查德·普鲁姆正在参加新条目推荐评选,请给出您宝贵的意见并投下你神圣的一票,谢谢。--简单的复杂留言2013年8月6日 (二) 05:09 (UTC)[回复]

请将59.127.122.195禁封

由于59.127.122.195多次做出破坏性编辑,且多次提醒后仍然这样做,违反了中文维基百科方针。
详见:User_talk:59.127.122.195Special:用户贡献/59.127.122.195

请将Lxq876216505禁封

由于Lxq876216505多次做出破坏性编辑及加入疑是广告宣传条目,违反了中文维基百科方针。
详见:User_talk:Lxq876216505Special:用户贡献/Lxq876216505
http://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9%BE%99%E7%8F%A0%E5%90%8C%E4%BA%BA%E5%9F%BA%E5%9C%B0&diff=28197777&oldid=28130868

好的。 ——Nigel 2013年8月14日 (三) 05:45 (UTC)[回复]

请您参与投票古琴的优良条目评选。谢谢!

古琴条目正在进行优良条目评选,请您关注。点击这里前往投票。Topliuchao留言2013年8月14日 (三) 12:26 (UTC)[回复]

想請教關於討論頁刪除留言的問題谢谢!

想請問您,討論頁中的留言是否可以隨意刪除?有幾名用戶於Talk:洪仲丘事件中,大肆刪除留言,其中有一名用戶註冊僅約兩小時,先前並未參與討論,卻立即刪除了數百行。

我查閱方針,應該是不能任意刪除討論頁中他人的留言才對,但刪除者說他們是依方針刪除無關文字,但我卻倍感疑惑,請問無關文字由誰認定?可以直接刪除他人留言嗎?煩請指示!謝謝Mapayna留言2013年8月14日 (三) 17:45 (UTC)[回复]

“第一大城市”的无奈

乌拉前辈,在下曾试图对“第一大”这个可能发生争议的用辞进行过努力,如下:“因在中国大陆举足轻重的地位以及重要的国际影响力而被普遍认为是“中国的第一大城市””,第一大我加注引号,可是无奈啊,那M君不允许啊[1],他还说这是进行原创研究,“第一大城市”必须毫无掩饰地直抒在文中[2]。我实在是没办法。。。我个人也认为“第一大城市”加注“引号”和描述成“被普遍认为是第一大”比较好,可M君太执拗了,我实在无奈啊。--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8月15日 (四) 03:17 (UTC)[回复]

“‘在中国大陆举足轻重的地位’这种语句”,我也觉得不妥,我去掉了,前辈看看现在的表述可以吗?只是前辈说“第一大城市”完全不要写那是不可能的,那M君一定会来重新加上去,然后提报我破坏,理据:删除可靠来源内容。--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8月15日 (四) 05:21 (UTC)[回复]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和国家中心城市,也被许多官方机构和媒体称为是“中国的第一大城市”[註 1]。}”如此当无争议,就怕M君来改回去。。。--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8月15日 (四) 05:47 (UTC)[回复]
烏拉前輩,“第一大”的問題在下只能盡此全力了,除非您能讓M君不要來加入或者提報破壞,那些“第一大”的來源里就是這麼一句話:“上海是中國第一大城市”或者“中國第一大城市—上海”。其他的閣下若仍然要反對我並無異議,不過早就跟您說過,陳良宇那個不是原創研究(也不是在下加入,在下僅僅是修改和調整排版),來源里面有,是否仍要我提供原文?怎麼又扯到原創研究上去了,不能不讓在下認為該條目因意識形態而受到“地域排斥”,請見諒!--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8月15日 (四) 05:59 (UTC)[回复]

新开一段

  • 1、关于“第一大”前辈可以看见,那M君已经重新加入赤裸裸的“中国第一大城市”这句话[3],在下无力阻止他,这并非条目有问题,也不是第一大城市的表述问题。其实这与评选特色条目也无关。
  • 2、陈良宇内容来源已经补充并添加原文,再重申一遍,相关内容不是“原创研究”,且也是上海市条目中早就有的内容,不是我加入的。
  • 3、陈良宇条目自7月11日被您禁编之后,在下不可能再做任何编辑,且不论在下是否有你认为“不断的写一些陈良宇的赞美之词”之意愿,也是不可能做这种编辑的。
  • 4、自从前辈给在下回复过第一次邮件阐明方针之后,在下未曾做过任何“原创研究”之类的行为,一切编辑均已“事实”和“可供查证”为依据,且之后在下也没有再写过什么“赞美之词”,我不理解您(包括一些其他人)为何会有如此误会。--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8月15日 (四) 06:34 (UTC)[回复]
希望乌拉前辈不要有偏见,“陈良宇案影响上海经济 学者吁重新定位上海”这篇报道已经直抒了陈良宇下台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在下给出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有此内容,希望乌拉前辈不要有偏见,但至于投票,这是个人自由,前辈的反对票在下并没有异议,只是希望撤除所谓“原创研究”的论述,此的确“非原创研究”,我对这四个字很过敏,希望您能去掉,谢谢!--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8月16日 (五) 11:14 (UTC)[回复]

抒情诗条目的问题已改正

您好,抒情诗条目重复的参考文献的问题已改正,并非重复参考文献,是忽略了chapter参数,已补充。希望您能看看改正后的条目,再做定夺,谢谢!- I am Davidzdh. 2013年8月15日 (四) 10:20 (UTC)[回复]

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有一用户User:TVBS588,违反规定屡次移除侵权验证,文件提删模板。虽说是破坏,本人也不愿卷入“编辑战”之嫌。请阁下抽空处理,谢谢。--天天 (留言) 2013年8月16日 (五) 06:02 (UTC)[回复]

又再一次包庇Msuker私有化行为

Msuker用户反复进行破坏性编辑和私人化编辑,包括移除来源请求模板和添加已不需要的多语言链接等。

你这个管理员连审查都没有,就纵容Msuker用户的私人化行为,一次又一次令用户失望。Msuker用户私自占有更改页面标题,还一直以破坏性编辑和破坏性模板威胁用户,你这管理员还这样纵容,简直就令人发笑,你到底看审查清楚没有啊,垃圾管理员。

你这个管理员,某用户没有侵犯版权,你就随便贴出一个链接说别人侵犯版权,还把他人用户封号,最后该用户找其他管理员审查没有侵犯版权才得以开封,你这种管理员害死多少用户,你这个内地管理员就是喜欢私有化和乱用权限,跟某组织没什么两样。反正你都是不经程序继续纵容,骂你这种没能力的管理员就是泄愤。每次都这样乱来,管理员中有你这样简直就是扰乱秩序运作。Msuker一次又一次私有化条目,你就每次纵容,连审查都没有审查,正XX管理员,每当有条目修改不顺Msuker用户意思就给他撤销到他的版本上,無故刪除條目內容,几十个版本都是这样,只能他更改,不能他人更改,你这个XX管理员还真会纵容。每次用户更新内容,Msuker就無故刪除或者修改條目內容,就提出封锁页面,你这个XX完全不审查,就封锁,好X。

算了算了,不争了

在下并非您认为的意思,只是感慨。希望阁下也别误会,您当然有提出意见以及投票反对的权力,在下也有解释,辩驳的权力。—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05:07 (UTC)[回复]

关于相关院校词条无查证来源的反馈

阁下您好,关于您提出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词条中缺少参考来源的意见后,我进行了补充与更改,以求得到完善。先已将上述三院校词条缺少的信息参考补充上,请适时予以核查,请求将其“信息无来源参考”模板移除。谢谢。此致。CapitalEngine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04:02 (UTC)CapitalEngine[回复]


給管理員的建議

詳見維基百科:請求保護頁面,近期,不知名作家銀正雄的支持者,在銀正雄條目與其很多維基人發生編輯戰,銀正雄的支持者不顧其他人反對 ,堅持加入引用銀正雄部落格內的『偏激原創研究』,在條目討論頁中很多維基人反對維基百科成為銀正雄的部落格,『銀正雄的原創研究』內容涉及攻擊霸凌洪仲丘事件的受害者家屬,破壞者屢次在維基百科發表『銀正雄的原創研究』,屢勸不聽,明顯違反維基方針不得添加『原創研究』的規定,因為銀正雄的支持者已是『自動確認用戶』,半保護無法保護條目,所以請求管理員『全保護』銀正雄條目,以免維基百科沉淪為銀正雄粉絲發表『銀正雄原創研究』的部落格

另外在洪仲丘事件,過去曾有編輯者公布『受害著家屬的完整住址』,現在仍有編輯者堅持在維基百科揭露『受害者父母、家屬群的姓名、職業、近況』等資料,根本不攸關事件本身,在維基百科揭露『受害者家屬的資料』,可能會導致受害者家屬在現實生活的各種困擾與威脅!我覺得受害者家屬很無辜!他們不需要因為洪仲丘事件而被揭露隱私與霸凌!請管理員多關注與留意洪仲丘事件的編輯與發展!

——讓風吹吧!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08:32 (UTC)[回复]

机器翻译标准

话说航空母艦打擊群淤泥高海拔对人类的影响等条目的确适合以“机器翻译”来删除么?--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8月18日 (日) 12:25 (UTC)[回复]

(:)回應刚才辗转反侧,觉得这些内容虽然不如阁下翻译得语句得当,但还远远不足快速删除。机器翻译的模板我删掉了,换成需要校对的模板--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8月18日 (日) 19:31 (UTC)[回复]
建议只是删节,而不是快速删除,否则太打击新手积极性了--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8月18日 (日) 19:38 (UTC)[回复]
私以为,以上三个条目都只是需要小规模删节,而不是需要删除的条目,其语句比很多现在还没有因为质量删除的条目要好很多,所以我不认为可以被视为“机器翻译”。如若阁下认为参考来源裸露之类的问题就应该被全篇快速删除,我也无话可说了,毕竟很多没有参考来源或者参考来源单薄得多的条目也存在于维基百科上,为什么不批量删除呢?--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8月18日 (日) 19:45 (UTC)[回复]
明白你的意思了,给他3天时间,如若没有改进还是删掉好了--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8月18日 (日) 19:57 (UTC)[回复]

赫尔穆特·舍恩

您好!针对阁下在Wikipedia:特色条目评选/赫尔穆特·舍恩‎中因参注混杂而投下的反对票,我已在条目中做出相应修改,您看现在是否合适?其实该条目中并没有出现阁下在维基百科:特色条目评选/德国足球甲级联赛所指出的那种注释,因此我比较些疑惑的是,是否哈佛注脚和cite web注脚应该分开列出?还是应有其它调整方式?期待您的回应,我将及时再作修改,谢谢!-- 慕尼黑啤酒  暢飲  2013年8月19日 (一) 06:47 (UTC)[回复]

感谢指正,条目注脚现已修改,请阁下再度检查,谢谢!还有另一个问题,当我使用了{{NoteFoot}}作为注释列表后,发现不能像{{Reflist|x}}这样分行显示了,如此似乎会影响阅读的美观性,请问有否技术手段可以解决?-- 慕尼黑啤酒  暢飲  2013年8月19日 (一) 08:03 (UTC)[回复]

古琴优良条目评选

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已经修改,1)内容点列及组织松散的问题改善很多,2)标题内链已改;3)一句话的段落已经合并。期待您更多的宝贵意见Topliuchao留言2013年8月20日 (二) 03:2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