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李仙得: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无编辑摘要
第12行: 第12行:
| education = [[巴黎大學]]
| education = [[巴黎大學]]
| occupation = 軍人、外交人員
| occupation = 軍人、外交人員
| spouse = 克拉·維多利亞·慕洛克
| spouse = 克拉·維多利亞·慕洛克
}}
}}
'''李仙得'''('''Charles W. Le Gendre''',或譯'''李讓禮'''、'''李善得''',{{bd|1830年|8月26日|1899年|9月1日|catIdx=G}}),為[[法國|法]]裔[[美國人]],[[美国]][[外交官]],曾擔任[[美國駐廈門領事]]。[[羅發號事件]]後曾來[[台灣]]與[[排灣族]]領袖[[卓杞篤]]交涉,簽定[[南岬之盟]]。[[八瑤灣事件]]後,李仙得曾擔任[[日本]][[外務省]]顧問,協助[[日軍]]出兵台灣。
'''李仙得'''('''Charles W. Le Gendre''',或譯'''李讓禮'''、'''李善得''',{{bd|1830年|8月26日|1899年|9月1日|catIdx=G}}),為[[法國|法]]裔[[美國人]],曾參與[[南北戰爭]],官拜[[合眾國]][[少將]],後擔任[[外交官]],曾擔任[[美國駐廈門領事]]。[[羅發號事件]]後曾來[[台灣]]與[[排灣族]]領袖[[卓杞篤]]交涉,簽定[[南岬之盟]]。[[八瑤灣事件]]後,李仙得曾擔任[[日本]][[外務省]]顧問,協助[[日軍]]出兵台灣。


== 生平 ==
== 生平 ==
=== 早年 ===
=== 早年 ===
李仙得出生於[[法國]][[隆河省]][[:en: Oullins|Oullins]],曾在蘭斯皇家學院([[:en: University of Reims Champagne-Ardenne]])接受過軍事教育,畢業於[[巴黎大學]]。1854年在[[布魯塞爾]]與Clara Victoria Mulock結婚,岳父為紐約著名的律師,婚後搬到[[紐約]],並歸化[[美國]]國籍。
李仙得出生於[[法國]][[隆河省]][[:en: Oullins|Oullins]],曾在蘭斯皇家學院([[:en: University of Reims Champagne-Ardenne]])接受過軍事教育,畢業於[[巴黎大學]]。1854年在[[布魯塞爾]]與克拉拉·維多利亞·慕洛克(Clara Victoria Mulock)結婚,岳父為[[紐約]]著名的[[律師]],婚後搬到[[紐約]],並[[歸化]][[美國]]國籍。


=== 南北戰爭軍事生涯 ===
=== 南北戰爭軍事生涯 ===
[[1861年]]美國[[南北戰爭]]爆發,李仙得協助招募紐約第51師志願步兵團(51st New York Volunteer Infantry Regiment),在1961年10月29日被授與該團少校。1862年參與了[[羅諾克島之役]]。然而在同年3月14日的[[新伯恩之役]]下顎及脊椎重傷。因此受到[[北卡羅萊納州]]表楊。
[[1861年]]美國[[南北戰爭]]爆發,李仙得協助招募紐約第51師志願步兵團(51st New York Volunteer Infantry Regiment),在1861年10月29日被授與該團少校。1862年參與了[[羅諾克島之役]]。然而在同年3月14日的[[新伯恩之役]]下顎及脊椎重傷。因此受到[[北卡羅萊納州]]表楊。


儘管他的傷勢,李仙得仍然繼續參與軍隊,並在1862年9月20日升到[[中校]]。1863年,他被隸屬到第九軍團([[:en: IX Corps (Union Army)|9th Army Corps]]),隨著他參與的無數次活動,1836年3月14日他被晉升為[[上校]],並在第九軍團第51團指揮下參與維克斯堡包圍戰([[:en: Siege of Vicksburg]])。1864年5月6日,在[[尤里西斯·格兰特|格蘭特]]領導的[[莽原之役]]中傷,被子彈傷到左眼及鼻樑。以陸軍少將退伍。
儘管他的傷勢,李仙得仍然繼續參與軍隊,並在1862年9月20日升到[[中校]]。1863年,他被隸屬到第九軍團([[:en: IX Corps (Union Army)|9th Army Corps]]),隨著他參與的無數次活動,1836年3月14日他被晉升為[[上校]],並在第九軍團第51團指揮下參與維克斯堡包圍戰([[:en: Siege of Vicksburg]])。1864年5月6日,在[[尤里西斯·格兰特|格蘭特]]領導的[[莽原之役]]中重傷,被子彈傷到左眼及鼻樑。以陸軍少將的[[軍階]]退伍。


=== 駐華外交官 ===
=== 駐華外交官 ===
第36行: 第36行:
當時日本有海外擴張企圖,又因為[[明治維新]]後大量[[士族]](舊武士)失業造成巨大社會問題,更積極謀求以對外戰爭轉移內政問題。適有[[琉球國]][[宮古島]]漂民五十四人在同治十年([[1871年]])[[宮古島民台灣遇害事件|於琅{{僻字|𤩝|左「王」右「喬」}}遭原住民殺害]],日本打算以保護「國民」(當時琉球同時向清朝和日本[[朝貢]])、質問生番為藉口出兵台灣。
當時日本有海外擴張企圖,又因為[[明治維新]]後大量[[士族]](舊武士)失業造成巨大社會問題,更積極謀求以對外戰爭轉移內政問題。適有[[琉球國]][[宮古島]]漂民五十四人在同治十年([[1871年]])[[宮古島民台灣遇害事件|於琅{{僻字|𤩝|左「王」右「喬」}}遭原住民殺害]],日本打算以保護「國民」(當時琉球同時向清朝和日本[[朝貢]])、質問生番為藉口出兵台灣。


李仙得以處理羅號的經驗指出,中國政教不及「番地」,日本可用「番地無主論」作為出兵台灣的大義。李仙得提供台灣的地圖與照片,並說只需兩千兵力便可輕易佔領台灣。副島聞言大感興奮,[[外務省]]遂在當年十一月以準二等官聘任李仙得為顧問。李仙得並為日本規劃詳細的出兵、殖民計畫。
李仙得以處理[[事件]]的經驗指出,中國政教不及「番地」,日本可用「番地無主論」作為出兵台灣的大義。李仙得提供台灣的地圖與照片,並說只需兩千兵力便可輕易佔領台灣。副島聞言大感興奮,[[外務省]]遂在當年十一月以準二等官聘任李仙得為顧問。李仙得並為日本規劃詳細的出兵、殖民計畫。


同治十三年([[1874年]],日本[[明治]]七年),日本政府成立[[台灣蕃地事務局]],任命[[西鄉從道]]為事務局都督,率兵三千六百攻打台灣琅{{僻字|𤩝|左「王」右「喬」}}地區以牡丹社為主的原住民部落,稱為「臺灣出兵」(中方稱「[[牡丹社事件]]」)。
同治十三年([[1874年]],日本[[明治]]七年),日本政府成立[[台灣蕃地事務局]],任命[[西鄉從道]]為事務局都督,率兵三千六百攻打台灣琅{{僻字|𤩝|左「王」右「喬」}}地區以牡丹社為主的原住民部落,稱為「臺灣出兵」(中方稱「[[牡丹社事件]]」)。
第46行: 第46行:
李仙得退休後,一直住在日本。1875年,李仙得獲日本政府頒授[[旭日章|勳二等旭日重光章]]。1875年末,李仙得辭任外務省顧問。李仙得直到1890年都一直住在日本,曾任[[大隈重信]]的私人顧問。
李仙得退休後,一直住在日本。1875年,李仙得獲日本政府頒授[[旭日章|勳二等旭日重光章]]。1875年末,李仙得辭任外務省顧問。李仙得直到1890年都一直住在日本,曾任[[大隈重信]]的私人顧問。


1890年3月,李仙得離開日本,擔任[[李氏朝鮮]][[朝鮮高宗|高宗]]的顧問。1899年9月1日,李仙得在漢城(今[[首爾]])[[中風]]去世。
1890年3月,李仙得離開日本,擔任[[李氏朝鮮]][[朝鮮高宗|高宗]]的顧問。1899年9月1日,李仙得在[[漢城]](今[[首爾]])[[中風]]去世。


==註釋==
==註釋==

2014年1月31日 (五) 11:49的版本

Charles Le Gendre
李仙得
出生1830年8月26日
法國隆河省烏蘭
逝世1899年9月1日
大韓帝國漢城
死因腦中風(Apoplexy)
国籍 美国
教育程度巴黎大學
职业軍人、外交人員
配偶克拉拉·維多利亞·慕洛克

李仙得Charles W. Le Gendre,或譯李讓禮李善得,1830年8月26日—1899年9月1日),為美國人,曾參與南北戰爭,官拜合眾國少將,後擔任外交官,曾擔任美國駐廈門領事羅發號事件後曾來台灣排灣族領袖卓杞篤交涉,簽定南岬之盟八瑤灣事件後,李仙得曾擔任日本外務省顧問,協助日軍出兵台灣。

生平

早年

李仙得出生於法國隆河省Oullins,曾在蘭斯皇家學院(en: University of Reims Champagne-Ardenne)接受過軍事教育,畢業於巴黎大學。1854年在布魯塞爾與克拉拉·維多利亞·慕洛克(Clara Victoria Mulock)結婚,岳父為紐約著名的律師,婚後搬到紐約,並歸化美國國籍。

南北戰爭軍事生涯

1861年美國南北戰爭爆發,李仙得協助招募紐約第51師志願步兵團(51st New York Volunteer Infantry Regiment),在1861年10月29日被授與該團少校。1862年參與了羅諾克島之役。然而在同年3月14日的新伯恩之役下顎及脊椎重傷。因此受到北卡羅萊納州表楊。

儘管他的傷勢,李仙得仍然繼續參與軍隊,並在1862年9月20日升到中校。1863年,他被隸屬到第九軍團(9th Army Corps),隨著他參與的無數次活動,1836年3月14日他被晉升為上校,並在第九軍團第51團指揮下參與維克斯堡包圍戰(en: Siege of Vicksburg)。1864年5月6日,在格蘭特領導的莽原之役中重傷,被子彈傷到左眼及鼻樑。後以陸軍少將的軍階退伍。

駐華外交官

同治五年(1866年)十月[1]出任美國駐廈門領事

同治六年(1867年)二月,美國商船羅妹號(the Rover,又譯羅發號)由汕頭赴牛莊之際,在台灣東部外海紅頭嶼(今蘭嶼)觸礁沉沒,其船長懷特夫婦及生還者在潭仔灣登陸,卻被琅𤩝[2](清季鳳山縣下林邊以南,今恆春 地區)龜仔角社土番殺害,引發美國與清政府交涉;六月美國軍鑑兩艘抵達現場直接攻擊卻失利受挫。「羅發號事件」。李仙得不滿當局延宕拖延,同年八月再度來臺察看,但因為琅𤩝位在屬於「生番」地界的土牛線外,臺灣官員不願介入,李仙得與官方的交涉無任何成果,於是在同治八年(1869年10月10日自行進入琅𤩝與十八社總頭目卓杞篤談判,協議原住民不再傷害漂流於此的西方船難人員,視為南岬之盟。也因為這番經歷,並能說台灣話,李仙得遂被視為「台灣番界」通。

日本與韓國顧問

李仙得位於韓國首爾的墳墓

李仙得在同治十一年(1872年)辭去廈門領事之職,搭船返美途中過境日本橫濱,在美國公使介紹下,與日本外務卿副島種臣會面。

當時日本有海外擴張企圖,又因為明治維新後大量士族(舊武士)失業造成巨大社會問題,更積極謀求以對外戰爭轉移內政問題。適有琉球國宮古島漂民五十四人在同治十年(1871年於琅𤩝遭原住民殺害,日本打算以保護「國民」(當時琉球同時向清朝和日本朝貢)、質問生番為藉口出兵台灣。

李仙得以處理羅發號事件的經驗指出,中國政教不及「番地」,日本可用「番地無主論」作為出兵台灣的大義。李仙得提供台灣的地圖與照片,並說只需兩千兵力便可輕易佔領台灣。副島聞言大感興奮,外務省遂在當年十一月以準二等官聘任李仙得為顧問。李仙得並為日本規劃詳細的出兵、殖民計畫。

同治十三年(1874年,日本明治七年),日本政府成立台灣蕃地事務局,任命西鄉從道為事務局都督,率兵三千六百攻打台灣琅𤩝地區以牡丹社為主的原住民部落,稱為「臺灣出兵」(中方稱「牡丹社事件」)。

李仙得在牡丹社事件中為日本擬定外交策略以蒙蔽國際視聽,並幫日本雇用外籍軍人、承租船艦、購買軍火;其目的在於日本佔領台灣後,美國人可獨佔貿易利益,甚至擁有實際的殖民權。

中國方面得知李仙得在此事件中扮演關鍵角色,欲做釜底抽薪之計。李鴻章總理衙門〈論日本圖攻台灣〉一函中便指出,日本依賴美國人;促美撤回人員、船隻,即能迫使日本罷兵。於是清廷向美國提出抗議。九月十二日,李仙得前往廈門與清廷談判時,遭到美國水兵逮捕。同年十一月,日軍撤離臺灣,美方遂以李仙得未帶兵為由予以釋放。

李仙得退休後,一直住在日本。1875年,李仙得獲日本政府頒授勳二等旭日重光章。1875年末,李仙得辭任外務省顧問。李仙得直到1890年都一直住在日本,曾任大隈重信的私人顧問。

1890年3月,李仙得離開日本,擔任李氏朝鮮高宗的顧問。1899年9月1日,李仙得在漢城(今首爾中風去世。

註釋

  1. ^ 本文中之日期均為陽曆。
  2. ^ 關於「琅(𤩝)」的地名,由於現代中文已不使用「𤩝」一字,電腦中沒有內建字形,因此網路上多以「琅嶠」或「琅喬」代替。但當時的奏折與公文書往來,均作「琅𤩝」;「𤩝」方為本字,不宜以其他文字表記。

傳記及研究書目

  • 李仙得著,《Progressive Japan: A Study of the Political and Social Needs of the Empire》,1878年出版;Nabu Press 2010年3月16日重印,ISBN 978-1147454116
  • 李仙得原著,Robert Eskildsen英編、黃怡漢譯、陳秋坤校註,《南台灣踏查手記:李仙得台灣紀行》,台北:前衛出版社,2012年11月初版,ISBN 9789578016941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