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华: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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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公主'''({{bd|1373年||1438年|11月15日||catIdx=Zhu,朱}}),[[明朝]]公主,明太祖[[朱元璋]]第十一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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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六年出生<ref>《明英宗实录》:“己卯,南康大长公主薨。公主,太祖高皇第十一女,洪武六年生,二十一年封南康公主,嫁驸马都尉胡观。永乐初,封长公主。洪熙初,进大长公主。至是薨,享年六十有六。讣闻,上深悼之,遣官致祭,敕有司营葬事如例。”</ref>。洪武二十一年(1387年)封南康公主,下嫁東川侯[[胡海]]子[[胡觀]]。永乐初,进封南康长公主。洪熙初,进封南康大长公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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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海曾經因罪而剝俸祿和良田,因為該婚事,其田俸照舊。[[建文]]三年,胡觀隨[[李景隆]]北征,后被燕王[[朱棣]]部隊所捉。永樂初年,被朱棣寬恕。當時都御史[[陳瑛]]等彈劾胡觀強取民女,娶妓女為妾。於是胡觀被罷免,后自盡身亡。[[宣德]]年間,公主為其子胡忠求嗣,后升任孝陵衛指揮僉事,進同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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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 (年号)|正統]]三年十月己卯(1438年11月15日),公主去世,享壽六十六<ref>《[[明史]]》(卷121):“南康公主,洪武二十一年下嫁胡觀,東川侯海子也。海嘗以罪奪祿田。及觀尚主,詔給田如故。觀初在選中,帝命黃巖,徐宗實教之。既婚,督課益嚴,又為書數千言,引古義相戒勸。觀執弟子禮甚恭。太祖為大喜。建文三年,觀從李景隆北征,為燕兵所執。永樂初,奉使晉府還,科道官劾觀僭乘晉王所賜棕輿。詔姑宥之。已,都御史陳瑛等劾觀強取民間子女,又娶娼為妾,且言:「預知李景隆逆謀,陛下曲加寬宥,絕無悛心,宜正其罪。」遂罷觀朝請,尋自經死。宣德中,主為子忠乞嗣,詔授孝陵衛指揮僉事,進同知。正統三年,主薨。”</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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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参考文献== |
2014年2月16日 (日) 04:32的版本
南康公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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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公主 | |
姓 | 朱 |
封爵 | 公主 |
封號 | 南康公主 |
出生 | 1373年 |
逝世 | 1438年 |
親屬 | |
父親 | 明太祖 |
南康公主(1373年—1438年11月15日),明朝公主,明太祖朱元璋第十一女。
洪武六年出生[1]。洪武二十一年(1387年)封南康公主,下嫁東川侯胡海子胡觀。永乐初,进封南康长公主。洪熙初,进封南康大长公主。
胡海曾經因罪而剝俸祿和良田,因為該婚事,其田俸照舊。建文三年,胡觀隨李景隆北征,后被燕王朱棣部隊所捉。永樂初年,被朱棣寬恕。當時都御史陳瑛等彈劾胡觀強取民女,娶妓女為妾。於是胡觀被罷免,后自盡身亡。宣德年間,公主為其子胡忠求嗣,后升任孝陵衛指揮僉事,進同知。
正統三年十月己卯(1438年11月15日),公主去世,享壽六十六[2]。
参考文献
- ^ 《明英宗实录》:“己卯,南康大长公主薨。公主,太祖高皇第十一女,洪武六年生,二十一年封南康公主,嫁驸马都尉胡观。永乐初,封长公主。洪熙初,进大长公主。至是薨,享年六十有六。讣闻,上深悼之,遣官致祭,敕有司营葬事如例。”
- ^ 《明史》(卷121):“南康公主,洪武二十一年下嫁胡觀,東川侯海子也。海嘗以罪奪祿田。及觀尚主,詔給田如故。觀初在選中,帝命黃巖,徐宗實教之。既婚,督課益嚴,又為書數千言,引古義相戒勸。觀執弟子禮甚恭。太祖為大喜。建文三年,觀從李景隆北征,為燕兵所執。永樂初,奉使晉府還,科道官劾觀僭乘晉王所賜棕輿。詔姑宥之。已,都御史陳瑛等劾觀強取民間子女,又娶娼為妾,且言:「預知李景隆逆謀,陛下曲加寬宥,絕無悛心,宜正其罪。」遂罷觀朝請,尋自經死。宣德中,主為子忠乞嗣,詔授孝陵衛指揮僉事,進同知。正統三年,主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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