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桂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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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桂坊'''位於[[香港]]的[[中環|中環區]],是一條呈L型的上坡小徑,與[[德己立街]]、[[威靈頓街]]、[[雲咸街]]構成一個聚集大小酒吧與餐館的中高檔消費區,深受中產階級、外籍人士及遊客的歡迎,是[[香港]]的特色景點之一。 |
'''蘭桂坊'''位於[[香港]]的[[中環|中環區]],是一條呈L型的上坡小徑,與[[德己立街]]、[[威靈頓街]]、[[雲咸街]]構成一個聚集大小酒吧與餐館的中高檔消費區,深受中產階級、外籍人士及遊客的歡迎,是[[香港]]的特色景點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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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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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桂坊慘劇=== |
===蘭桂坊慘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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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Rthk-lck.JPG|thumb|200px|發生意外前蘭桂坊的現場。當時在場聚集近2萬人,不斷互相擠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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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Tvb-lck.JPG|thumb|200px|救援人員在蘭桂坊為傷者進行即時急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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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
====事件經過==== |
2006年12月11日 (一) 16:52的版本
蘭桂坊位於香港的中環區,是一條呈L型的上坡小徑,與德己立街、威靈頓街、雲咸街構成一個聚集大小酒吧與餐館的中高檔消費區,深受中產階級、外籍人士及遊客的歡迎,是香港的特色景點之一。
1993年元旦,蘭桂坊不幸發生人踩人慘劇,導致60多人死傷。
歷史掌故
- 原來居住了許多以「媒人」作職業的女士,所以被稱為「媒人巷」或「紅娘巷」。
- 在80年代,有蘭桂坊之父之稱,加拿大藉的商人盛智文(Allan Zeman)獨具慧眼,有感在香港生活的外國人,欠缺社交場所,因此投資3200萬港幣購入整幢大廈,並將它翻新變成西式餐館。
- 已停止營運的著名同性戀者舞場:「Disco Disco」於1978年在德己立街開張後,更加速了蘭桂坊的發展,同時使它成為一個國際聞名的同性戀者集中地。
重大事件
蘭桂坊慘劇
事件經過
1992年12月31日(除夕夜),大批市民及遊客到蘭桂坊慶祝。當晚在德忌笠街架設有舞台及巨型氣球,電視台直播現場盛況。警方當時派駐118名警員在場維持秩序。
接近元旦倒數,在場聚集近2萬人,場面開始失控,有人噴射氣罐式綵帶、噴灑啤酒及汽水、擲扔酒瓶甚至磚塊,更有人焚燒報紙。1993年1月1日元旦子夜過後,有人首先跌倒,人群如骨牌般相繼倒下,同時威靈頓街不斷有人群踴入,令人群亙相踐踏,有人甚至被四層的人群所壓。及後現場發現有人受傷,呼救聲始起彼落,人群才停止擠壓。大量傷者倒臥在道路兩旁,遊人的個人物品則散落一地[1]。
救援過程
消防處於00:01收到第一個999求救電話,首架救護車於00:11抵達現場。由於現場並沒有設立臨時救護站,警員與在場的休班醫護人員首先協助救援,並現場指導其他遊人替傷者進行心肺復甦法。不少傷者手腳骨折,大部分重傷者因大腦缺氧而面部呈紫色,有些已經雙眼反白及瞳孔放大。擔架床亦不敷應用,不少傷者在進行即場急救後由警員抬上救護車。
醫院管理局於00:35採取「災難性意外事件處理」,派出流動醫療車到場協助拯救,傷者經現場急救及分流後,骨折及輕傷者送往鄧肇堅醫院;重傷者則送往瑪麗醫院[2]。由於醫院處理的死傷者眾多,有媒體發現瑪麗醫院將部分遇難者遺體臨時放置在急症室的地上,此舉受到社會的廣泛批評。
所有傷者於02:34全部送抵醫院。消防處於兩個半小時內共派出20輛救護車,接載69名傷者到醫院[3]。
死傷人數
- 事件共造成21人死、48人受傷。
- 大部分死傷者為青少年及外國遊客。
災後檢討
港督彭定康委任包致金大法官作獨立調查,並限於兩週內完成中期報告,供農曆新年多個大型活動的控制人流措施作參考。1993年1月11日,包致金大法官提交中期報告,指警方沒有試圖控制聚集人數,雖然是出於不想破壞節日氣氛的好意,卻低估了控制秩序的困難度。事實上,當晚只有一對推著嬰兒車的夫婦及一名坐輪椅的人士被警方勸喻不准進入事發現場。加上現場是斜坡且濕滑、不少人酩酊大醉,造成非常危險的環境。
中期報告提出六點建議,包括建議警方針對參與大型活動的人數進行評估及執行必要的人流限制措施、加強市民注意大型活動安全的宣傳、大型活動安排醫療人員及民安隊支援等[4]。最後報告於1993年2月26日發表。
事件影響
- 蘭桂坊慘劇於元旦日發生,同時透過傳媒廣泛報道,極端悲慘的畫面造成不少市民心理困擾。當時瑪麗醫院及香港心理學會特別設立心理輔導熱線,為目擊者、救援人員及其他受影響市民提供協助[5]。此為香港首條為災難事故設置,由臨床心理學家接聽的輔導熱線。
- 事後警方接納有關報告的建議,檢討日後大型活動的人流管制措施。現時,香港警察在節日及慶祝活動期間,於蘭桂坊一帶實行人流管制,限制進入蘭桂坊的人數,並引導人群朝單一方向行走。
裝設閉路電視攝影機計劃
2002年年初,警方透露計劃在某些公眾地方安裝永久性閉路電視攝影機,以協助管理人群及防止罪行。保安局其後選定蘭桂坊作為試點,計劃於2003年8月在蘭桂坊一帶裝置九部閉路電視攝影機,進行24小時的全天候監控,試驗期為半年,總預算約350萬港元[6]。
有關宣布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不少人關注到此舉可能侵犯市民的個人私隱,並擔心錄影紀錄的保留與使用缺乏監管。個人私隱專員公署主動介入,先後致函警務處長及委託香港大學進行民意調查[7]。 最後,由於撥款得不到立法會支持,有關計劃於同年5月擱置。
現況
- 蘭桂坊至今仍然是不少中產階級、夜貓族、外國人消遣的熱門之處。除了酒吧、舞場、卡拉OK等娛樂場所之外,近年該區亦開設不少售賣非酒精類飲品的咖啡店、茶餐廳及快餐店。
- 2001年11月16日起,蘭桂坊與附近的德己立街及和安里,逢星期五至星期日和公眾假期,在下午5時至翌日凌晨4時劃為行人專用區。2002年5月,每天由下午8時至早上6時禁止車輛駛入;逢星期五至星期日和公眾假期,改為下午7時至凌晨4時實施行人專用區。運輸署並於2003年更新蘭桂坊的地磚,配合周邊道路的悠閒式街道設計。
男賓盥洗室
蘭桂坊近的榮華里公廁是屬於少數設有安全套售賣機的公眾盥洗室,晚上更聚集許多男同性戀愛好者在這裡遊弋,希望認識新朋友。
公共交通
國外仿傚
蘭桂坊的消費模式,吸引了許多仿效者:
參考資料
- 視聽資料
- 香港無綫電視新聞及資訊部,「星期日檔案-樂極生悲」,1993年1月3日
- 香港電台頭條新聞,「踏入九三」 http://www.rthk.org.hk/special/headliner/media/head_news05.a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