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编配:修订间差异
外观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无编辑摘要 |
|||
第1行: | 第1行: | ||
改编,即根据一首已有的,已完成的音乐作品中的局部为素材进行创作的作曲工作。 |
|||
#重定向 [[改编]] |
|||
== 改编 == |
== 改编 == |
||
英文:Arrangement |
英文:Arrangement |
2014年6月4日 (三) 08:35的版本
改编,即根据一首已有的,已完成的音乐作品中的局部为素材进行创作的作曲工作。
改编
英文:Arrangement
《The New Grove Dictionary Of Music and Musicians》解释如下
The reworking of a musical composition, usually for a different medium from that of the original.[1]
意译:一个音乐作品的再创作,通常是指一个作品的不同表现方式。
改编方式
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只改变原音乐作品的编配方式,不改变整体的和声进行、织体结构与曲式结构。例如:莫扎特的交响曲改为几件乐器的重奏曲,或李斯特把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第一乐章改编为钢琴曲。
还有一种是利用原作的主旋律或某一片段为素材的重新作曲。这种改编不仅体现在了编配方面,和声、织体、旋律走向与发展等都会是一种原创作曲思维。例如:贝多芬的《第八号钢琴奏鸣曲》(悲怆)的改编曲《V3》,电影《The Rock》原声音乐片段的改编曲《The Dawn》,经典民族音乐如《茉莉花》、《浏阳河》、《梁祝》的改编曲,一些“老歌新编”也属于此类改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