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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制: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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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制'''({{lang-en|Federation}})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共和国]]、[[州]]、[[邦]])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
'''联邦制'''({{lang-en|Federation}})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共和国]]、[[州]]、[[邦]])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


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联邦成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单位把各自的部分权力让渡给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ref name="孙关宏">{{cite book zh| author = 孙关宏| title = 政治学概论 | publisher = 复旦大学出版社 | date = 2003 | location = | pages = 119-120 | url = | doi = | id = | isbn = 7309036611 }}</ref>,国民享有联邦和各成员单位的双重[[国籍]]<ref name="孙关宏" />。
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联邦成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单位把各自的部分权力让渡给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ref name="孙关宏">{{cite book zh| author = 孙关宏| title = 政治学概论 | publisher = 复旦大学出版社 | date = 2003 | location = | pages = 119-120 | url = | doi = | id = | isbn = 7309036611 }}</ref>,国民享有联邦和各成员单位的[[双重国籍]]<ref name="孙关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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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0日 (日) 18:02的版本

綠色為實行聯邦制的國家

联邦制(英語:Federation)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共和国)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

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联邦成员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单位把各自的部分权力让渡给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1],国民享有联邦和各成员单位的双重国籍[1]

联邦宪法明确界定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国的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权力,即联邦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的参与。联邦成员有自己的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和联邦国家的最高司法、行政、立法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联邦国家的主权由联邦和各成员单位分享,联邦政府对外代表国家主权。但是各联邦成员也在联邦宪法允许的范围内享有一定的外交独立性,可以与其他外交主体签订一些协议,有些联邦成员单位也可以参加国际组织[1]

聯邦憲法未指明屬聯邦政府(或上級行政區憲制文件未指明屬上級行政區政府)之權力,即屬地方(或下級行政區)所有,稱為「剩餘權力」。

联邦制国家

現时实行联邦制的国家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现代联邦制的国家,另外还有俄羅斯德国印度巴西墨西哥等国也实行联邦制,現時實行联邦制的国家約有二十多個。

联邦制国家 行政划分
荷蘭王國 4政治實體
阿根廷 23、1联邦地区
澳大利亚 6州、1領地、1首都特區
奥地利 9联邦州
比利时 3文化区、3地区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2政治实体
巴西 26州、1联邦地区
加拿大 10省、3地方
科摩罗 3岛
埃塞俄比亚 9区、2特许城市
德國 16联邦州
印度 29邦、6联邦属地、1国家首都辖区(阿魯那恰爾邦查谟-克什米尔邦中國巴基斯坦有領土爭議)
伊拉克 18省
马来西亚 13州、3联邦直辖区
墨西哥 31州、1联邦区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 4州
尼泊爾 14專區
尼日利亚 36州、1联邦首都地区
巴基斯坦 4省、4聯邦直轄區
俄羅斯聯邦 22自治共和國、46州、9邊疆區、4自治區、1自治州、3聯邦直轄市(克里米亞共和國塞瓦斯托波爾市未得到國際普遍承認)
圣基茨和尼维斯 2岛、14教区
南非 9州
索马里 18省、1特别市
苏丹 18省
瑞士 26邦
阿联酋 7酋长国
美國 50州、1联邦特区、7地区
委内瑞拉 23州、1首都特区、1联邦属地

過往实行联邦制的国家

參見

外部链接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孙关宏. 政治学概论.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 119–120. ISBN 730903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