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东南亚国家联盟: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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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从一小部分“主人”而抹杀了绝大部分中文读者的习惯称谓,实在没有理由! |
:为了从一小部分“主人”而抹杀了绝大部分中文读者的习惯称谓,实在没有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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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說可以不尊重主要嗎?你有考慮過主人的感受嗎?[[User:Seasurfer|阿仁]] 07:20 2007年1月14日 (UTC) |
2007年1月14日 (日) 07:20的版本
我来提两点: 1 应该采用“亚细安”而不是“东南亚国家联盟”/“东南亚国家协会”。此处应该名从主人,采用新加坡以及马来西亚的译名。
2 应该删除“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一段,没有必要特别独立出中国。如果要有一段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关系,那还可以接受。 --Kren 09:14 2006年5月13日 (UTC)
移動自Talk:亞細安
我認為用“東南亞國家聯盟”作條目名稱會較為正式,亞細安這個簡稱作重定向。 --Lorenzarius 14:17 2004年1月13日 (UTC)
- I agree. I was quite irritated as I was editing the article 泰国. Please don't forget to change the simplified article too. Thanks. -- Wing 14:39 2004年1月13日 (UTC)
- 我最初也以為這個名字是正式,但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華文報章都是使用“亞細安”的。我覺得應該尊重他們。最起碼,他們才是會員國。--石添小草
- 你说得对。我在新加坡国际广播电视的网点上找亚细安找到了41个文件。找东南亚国家联盟一个也没有找到。谢谢提醒。 -- Wing 21:22 2004年1月13日 (UTC)
移動完畢
- 我也倾向使用“亚细安“。应该从主人。--Kren 17:11 2005年7月25日 (UTC)
- 为了从一小部分“主人”而抹杀了绝大部分中文读者的习惯称谓,实在没有理由!
難道說可以不尊重主要嗎?你有考慮過主人的感受嗎?阿仁 07:20 2007年1月14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