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铁路车辆分类: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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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蒸汽机车]]、[[电力机车]]、[[电力动车组]]和[[柴油机车]]而言,原有的{{link-de|德意志国铁路型号方案|Baureihenschema der Deutschen Reichsbahn}}继续维持不变。但对于[[内燃动车组]]和{{link-de|蓄电动车组|Akku-Triebwagen}}则出现了问题,因为没有足够的体系可用。因此,[[慕尼黑]]{{link-de|国家铁路中央局|Reichsbahn-Zentralamt}}专门为这些车辆开发出一套类似的体系,并于1948年正式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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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蓄电动车组的体系早在1940年便由慕尼黑国家铁路中央局开发出来,并自1948年9月15日起引入生效。它就像其它车辆一样采用标记字母+主编号+序列号的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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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TA''' - 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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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SA''' - 控制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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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所有车辆均为[[直流电]]车辆,它们获得了与其它电力动车组类似的、以“1”为开头的三位主编号。但由于这类动车组较少,因此根据其预期用途仅形成了较少的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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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A 140 - 159''':普快动车组({{lang|de|Eiltriebwag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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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A 160 - 179''':短途动车组({{lang|de|Nahverkehrstriebwag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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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A 180 - 189''':支线动车组({{lang|de|Nebenbahntriebwag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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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序列号方面,二等/三等{{link-de|车厢等级|Wagenklasse}}的车辆使用自001起的编号范围,全三等车辆使用自101起的编号范围。两节编组的车辆其前部及后部车厢则被分别指定为“a”或“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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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燃动车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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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引入的体系与已经应用于其它车辆的体系类似。它由标记字母+主编号+序列号的组合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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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官方使用的标记字母组合中,VT为[[动车组动车|动车]]、VS为[[控制车]]、VM为{{link-de|中间车|Mittelwagen}}以及VB为[[动车组拖车|拖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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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号则根据下列分类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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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T 01 - VT 19''':用于120km/h或以上的带[[转向架]]动车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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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T 20 - VT 39''':用于100km/h至119km/h的带转向架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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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T 40 - VT 59''':用于85km/h至99km/h的带转向架动车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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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T 60 - VT 69''':用于65km/h至84km/h的带转向架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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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T 70 - VT 79''':用于65km/h至85km/h的带{{link-de|主动轴|Lenkachse}}动车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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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T 80 - VT 89''':用于65km/h一下的带主动轴动车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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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T 90 - VT 99''':{{link-de|轨道巴士|Schienenbus}}、轻型动车组、[[窄轨|窄轨动车组]]、特种动车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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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或四位)序列号的首位数字表示传动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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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至4:电力传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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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至8:液压传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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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机械传动 |
2014年12月17日 (三) 09:55的版本
德国铁路型号方案(德語:Baureihenschema der DB)很大程度上相当于在1968年以前生效的德意志国铁路型号方案。对于蓄电及内燃动车组则在1948年引入了一个新的方案,因为这些车辆此前尚未存在于实际的体系当中。
自1968年1月1日起,作为国际铁路联盟(UIC)成员改用电脑可读的车辆编号的一部分,现行的型号方案随之出台。
1968年以前
对于蒸汽机车、电力机车、电力动车组和柴油机车而言,原有的德意志国铁路型号方案继续维持不变。但对于内燃动车组和蓄电动车组则出现了问题,因为没有足够的体系可用。因此,慕尼黑国家铁路中央局专门为这些车辆开发出一套类似的体系,并于1948年正式引入。
蓄电动车组
适用于蓄电动车组的体系早在1940年便由慕尼黑国家铁路中央局开发出来,并自1948年9月15日起引入生效。它就像其它车辆一样采用标记字母+主编号+序列号的组合。
标记字母:
- ETA - 动车
- EBA - 拖车
- ESA - 控制车
因所有车辆均为直流电车辆,它们获得了与其它电力动车组类似的、以“1”为开头的三位主编号。但由于这类动车组较少,因此根据其预期用途仅形成了较少的组别。
- ETA 140 - 159:普快动车组(Eiltriebwagen)
- ETA 160 - 179:短途动车组(Nahverkehrstriebwagen)
- ETA 180 - 189:支线动车组(Nebenbahntriebwagen)
在序列号方面,二等/三等车厢等级的车辆使用自001起的编号范围,全三等车辆使用自101起的编号范围。两节编组的车辆其前部及后部车厢则被分别指定为“a”或“b”。
内燃动车组
1948年引入的体系与已经应用于其它车辆的体系类似。它由标记字母+主编号+序列号的组合构成。
在非官方使用的标记字母组合中,VT为动车、VS为控制车、VM为中间车以及VB为拖车。
主编号则根据下列分类选择:
- VT 01 - VT 19:用于120km/h或以上的带转向架动车组
- VT 20 - VT 39:用于100km/h至119km/h的带转向架动车
- VT 40 - VT 59:用于85km/h至99km/h的带转向架动车组
- VT 60 - VT 69:用于65km/h至84km/h的带转向架动车
- VT 70 - VT 79:用于65km/h至85km/h的带主动轴动车组
- VT 80 - VT 89:用于65km/h一下的带主动轴动车组
- VT 90 - VT 99:轨道巴士、轻型动车组、窄轨动车组、特种动车组
(三位或四位)序列号的首位数字表示传动的方式:
- 0至4:电力传动
- 5至8:液压传动
- 9:机械传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