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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純青: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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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日日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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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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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雅芬,《黃純青及其著述研究》,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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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2日 (日) 13:26的版本

黃純青

黃純青(1875年—1956年),又名炳南,晚年自號晴園老人。台灣清領時期海山堡出生(今新北市樹林區),瀛社詩人、墨家儒教支持者、企業家。

生平

曾與劉克明等創組詠霓詩社。嗣又參加瀛社,創設薇閣吟社心社,有《晴園詩草》上卷,得七言絕句138首,龍文出版社將其手稿影印發行,收為「臺灣先賢詩文集彙刊」之一部。1930年代支持中國白話文臺灣話文二次大戰時又提倡漢詩研究會。

在企業方面,樹林地區最早以集資組合方式製酒者,為明治39年(民國前6年,公元1906年) 以謝旺為代表,周居山、黃純青、王旺等7名股東共同出資,以3千2百日圓資金, 於樹林166番地成立「樹林製酒公司」;他於日治時期歷任桃園廳樹林區長及臺北州海山郡鶯歌庄長長達33年,於1931年因台灣總督府限制台米外銷日本,而與總督府積極交涉,獲得勝訴。戰後之1946年當選中華民國第一屆臺灣省參議會議員。不過因為二二八事件退出政壇,前後擔任台灣通志館與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的主任委員。

黃純青支持台灣話文,1932年1月1日,在《南音》創刊號寫下〈粗品〉:

經歷

1875年 1月24日出生

1883年 9歲,入樹林村塾,從秀才王作霖學漢學

1892年 18歲,參加科舉鄉試

1895年 21歲,乙未割臺時,曾參加唐景淞的臺灣民主國抗日軍。臺灣民主國潰散,抗日義軍蜂起之際和海山口(新莊)日兵站司令部,新莊憲兵屯所,三角湧警察署連絡,並與同志組自衛團為地方保安盡力。

1896年 22歲,與地方望族周居山之女周旦女士結婚

1897年 23歲,擔任樹林區區長(第10區區庄長)

1903年 桃園廳第17區,街庄長。參觀大阪博览会

1911年 合資創樹林製酒公司,經營樹林製酒公司,任社長。

1914年 11 月 29 日,在樹林區長黃純青提議下成立「樹林同風會」,為台灣創設同風會之濫觴

1920年 黃純青、周居山、黃逢時合議擴大經營,樹林紅酒株式會社。

1923年 海山郡役所鶯歌庄庄長

1928年 台灣總督府以其多年連任公職,對地方自治,農村振興,及教育施設有功,奏請敘勳六等,授瑞寶章

1931年 臺中林獻堂等乃起而組織「反對限制臺米移入內地期成同盟會」,全臺五州各有代表,純青與郭廷俊為臺北州代表,與之親往東京當局交涉,終使日人收回成命

1941年 辭公職,舉家遷居臺北,卜宅圓山之陽,榜曰「晴園」

1945年 任臺灣省農會理事長

1946年 臺灣省參議會第一屆參議員

1948年 擔任省參議員赴大陸考察團團長

1950年 辭省參議員職,專任臺灣省文獻委員會主任委員

1954年 任聯合國文教組織中國委員會委員、內政部禮俗委員會委員、省政府顧問等職

1956年 12月17日因血管硬化症在台北市中山北路晴園過逝,享年82歲。

1957年 1月24日,在台北市濟南路開南商工學校禮堂舉行公祭,安葬於台北縣樹林鎮大同山麓

参考文獻

  • 翁聖峰,《1930年台灣儒學、墨學論戰》,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報,第19卷第1期2006/3,1~22。[1]
  • 黃純青,《談「竹枝」》(東方文化復刻本),《先發部隊》,昭和九年(1934年)。
  • 樹林鎮公所,《樹林鎮志 》,1976年。
  • 〈臺灣日日新報〉。
  • 〈民聲日報〉。
  • 彭雅芬,《黃純青及其著述研究》,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