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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talk:Wing: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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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Samson Lin]]被封禁後現在用59.117.179.179和154.11.98.150搗亂(罵[[User:Wing]]),還有[[User:越南鬼子]]的用戶名違反規定請管理員處理
:[[User:Samson Lin]]被封禁後現在用59.117.179.179和154.11.98.150搗亂(罵[[User:Wing]]),還有[[User:越南鬼子]]的用戶名違反規定請管理員處理
::閉嘴啦!你也還不是一樣?只會「打落水狗」的羞辱他人!真是沒格調的匿名用戶!--[[User:Samson Lin|Samson Lin]] 08:16 2007年2月20日 (UTC)

2007年2月20日 (二) 08:25的版本

你知道嗎?
你知道嗎?

恭喜您!您最近创建或大幅改進的条目欧内斯特·索尔维經推荐後,獲選於首页作新条目展示。如果希望推荐其他您關注的条目,歡迎前往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提名。在您创建或大幅改進的所有条目中,总计有22篇条目獲推荐作首页新条目展示。

22
  • 档案1(2004年6月以前)
  • 档案2(2004年6月至10月)
  • 档案3(2004年11月至2005年3月)
  • 挡案4(2005年4月至2005年9月)
  • 档案5(2005年10月)
  • 档案6(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
  • 档案7(2006年2月至2006年4月)
  • 档案8(2006年4月至2006年7月)
  • 档案9(2006年8月至2006年9月)
  • 档案10(2006年10月至2006年11月)
  • 档案11(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

关于陈立功条目

Wing兄: 430072为武汉大学学生,亦为维基管理员之一。我尊重你关于维基不能作为院校宣传阵地之主张,然而,请看看430072维护下的陈立功条目,里面大篇幅对武汉大学进行了正面的宣传,而将华中科技大学置于不利的地位,甚至连同济也被暗中贬低。条目中还大篇幅对武汉大学合并的湖北医科大学进行了宣传拔高,我不清楚这跟陈立功条目有什么关联。如果说要从发展的角度看问题,那我后来的修改同样合理,如果说一定要按照当时的情况进行记录,那么,所有武汉大学后来的相关内容必须删除。 武汉大学全力整合合并后的湖北医科大学,我们一样争取整合,结果在武汉大学学生的维护下,陈立功条目中却对我们的整合指手画脚,难道这竟是符合公平中立原则的?

投訴User:Yau不斷竄改標題

Wing兄: User:Yau這個用戶不斷在他的討論頁存檔裡竄改我所寫的標題,由:「請注意你的言行」變為「關於Eno 理解能力不足的批評」,暗諷本人理解力不足。本人嘗試將之改回,但他不斷將之回退,還到我的討論頁裡說我「滋擾他」,亦警告我不要再改回正確的標題。

用戶是不可以竄改別人在討論頁中所寫的標題的,請Wing大阻阻他。--Eno TALK 13:41 2007年2月2日 (UTC)


請協助刪除{{cnPublicationLaw}},投票已獲通過,但內容仍被保留,詳見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Yau

wing大哥,關於這模板的問題,由於爭議存在,而且投票只剛好在2/3而已,而沒有超過2/3,所以我暫時先恢復該模板。--阿仁 20:06 2007年2月3日 (UTC)

阿仁, 是你誤讀了Wikipedia:刪除守則。根據守則, 投票已「達到2/3」(沒有需要「超過 2/3 」), 因此模板要刪除。請尊重投票結果, 不要讓社區對此存疑。若想修定此一規則, 宜在互動客棧討論, 但在此之前, 應尊重守則。--Yau 20:30 2007年2月3日 (UTC)

yau:已經恢復你的問題,希望你能集中在客棧討論。謝謝配合。--阿仁 20:41 2007年2月3日 (UTC)

娄春恒老师是我同事的老师的父亲!我没有乱写!请不要这样苛刻。

我于2005年9月出差到过新疆省农科院!不相信的话你可以打电话问他们有没有接待远方的贵客共4人,我是其中之一。

读过老先生的事迹,根据自己同事提供的资料写成的。

请不要吃饱饭上wiki东说别人侵权西说他人乱写。我在这里挖空心思的写,打字打的手肘有问题要去看我的Arzt了,你在法兰克福悠哉游哉的click一下,我的成果就带上黑帽子,我就背黑锅了。

我尽量慎言,请你尽量慎行!--Jiangyi 17:03 2007年2月6日 (UTC)

质疑你对于师兄一词的解释

就我所知,西方文化中并无如你所说的激烈反应。我质疑你的解释。如果你有其他的理由感到被冒犯,还请直说。谢谢。--67.15.183.4 19:29 2007年2月6日 (UTC)

对不起,我道歉。

对不起,我道歉。Wing,我刚才很生气,看到你的新留言,我觉得好多了,我正打算与娄恺老师联系,请他来写他自己的父亲和他自己,还有新疆特殊环境实验室这些条目,然后由我代为粘贴上来,不算侵权抄袭吧(你知道的,现在国内不能上wiki的,我好多地方写的肯定不如他们自己写的好的了,我代为发表好不好)。我写是因为刚刚看了姜文主演的天地英雄,想起我在新疆的访问和旅行,想起他们为国家的边疆作出的三代人的奉献。因为我听说娄春恒老师叫他的儿子清华大学毕业后,一定要回新疆工作安家。娄恺老师做到了,他的孩子是个小男孩,大概3岁了吧。他的家就在乌鲁木齐市内,而且他很努力的工作,我相信他一定会干出一番事业的。

我现在人在德北,如果今年德国wiki人有年会,我可以参加吗?非常感谢!

最后作为一个中国人祝你猪年快乐,工作顺利,阖家欢乐!--Jiangyi 21:53 2007年2月6日 (UTC)


有人错误封禁本人的帐号,请你核实并解除对我的封禁

user:JasonZhuo随便封禁我的用户名,而我没在任何页面回退超过2次,他却说我回退超过3次。请你核实并解除对我的封禁 --Protect-our-PRIVACY 02:03 2007年2月8日 (UTC)


侵權行為的解說

關於碧血劍裡何鐵手的資料 我就是原創作者 所以我沒有侵犯別人的智慧財產權 --Sherry 10:42 2007年2月8日 (UTC)

您好,请帮我删除图片

我是下面全部图片的上传者user:hawyih,由于我刚开始编辑维基不久,对一些问题还不甚了解,上传的几张图片都有问题:其中两张没什么作用,当初一时冲动将其上传了,其余几张虽都有用处,但没有压缩,图片过大了,浪费了wiki资源,也不利于浏览,将它们删除后我可以再将有用的压缩图片重新上传。麻烦您了,谢谢。(我已将所有图片从使用条目中移除)Hawyih 16:25 2007年2月9日 (UTC)

Image:Lotsofgymshoes.jpg

Image:Jinggangshan001.jpg

Image:Converse,female.jpg

Image:Nike-lj1.jpg

Image:Heshang.jpg

侵權行為的解說

請指出我在楊芳聲條目中何處侵權?那一句是抄襲的?--會游泳的豬 16:36 2007年2月9日 (UTC)

能否重新编写一个已经存在的同名条目?

我发现有些已经立项的条目编写得并不好,甚至歪曲。请问Wing先生,我能否重新编写一个?(读者搜索后,得到一个以上的同名条目,也不应该是坏事,还可以互相比较优劣。)请尽快答复,谢谢。--张月波 17:43 2007年2月10日 (UTC)


Wing先生,谢谢你这么快给我答复。关于撰写同名条目的问题,我的意思是,如果觉得不妥,去修改别人的,当然是可以的,可我发现的这个条目,不是某处不妥的问题,而是完全错了,整个理论体系都是误导读者的,这就不是修改可以解决的。再说了,一点小的修改不起作用,而改多了又等于是重写,别人也不好接受。我有个主意,能否在条目名上稍微做一点改动,如增减一两个字,使它成为一个新条目,新条目名与旧条目的名不完全相同,我想这问题是不大吧,不管怎样,我等你的指示。--张月波 14:20 2007年2月12日 (UTC)

您的意思,我可以完全删除他的原文?把我自己写的完全替换他的?这对我没什么问题,但对原作者是不是不好?而且原作者也可以再删除我的,恢复他的,这就成了循环动作了。还有没有更好的方法?请指示。--张月波 14:32 2007年2月12日 (UTC)


Wing先生:不好意思,我好像有点纠缠了。也许是太喜欢维基百科的原因吧,我再申述我的理由。举个不太切当的例子来说,条目名是“地球”,内容说“地球是圆的”,这个说法比较普遍;但我看到的大量资料,却说“地球是方的”,并且也是一种普遍的说法。如果我不让他的条目存在,他毕竟是一个结论;不让我的存在,我也是一种结论,因此我认为,一些根本体系和理论各异因而产生争议的条目,在条目名稍作改动以后,这些条目可以并存。并且具有同等的地位,其间的差异,由读者来判明和决定。

你说的讨论页,也可以阐明我的观点,但那有个前提:对原条目大体上是认可的,只是作个别地方的小修小补,但如上例,就不是小修小补可以解决的,而是基础观点的不同,在讨论页作深入探讨,其影响力肯定是不如条目本身的,多个撰写者的地位也不平等。我把我的看法再申述一遍:“把一个条目名稍作改动,另写。”请你考虑并作最后一次解答,我再不就这个问题多说什么了。--张月波 06:38 2007年2月13日 (UTC)

請教Wing兄

我想撰寫一條關於藥品的條目,但是其中化學結構式的圖檔必須要上傳,但版權該怎樣宣告,請幫忙回答,謝謝。--約翰哈博克 03:48 2007年2月11日 (UTC)

多謝了,我瞭解了,那我想既然是原廠給我們的授權,我們就不用擔心這樣的問題。
http:/upwiki/wikipedia/zh/6/6a/Sodium_Hyaluronate.jpg
這個是我原先的分子式,但是我覺得圖片太過模糊,想要擷取原廠官方網站設計的分子式,官方可以允許我們使用,那麼要怎樣宣告這類版權呢?
對於此類藥劑的化學結構式的圖示如下,如果貼這裡不妥,請把我這篇訊息刪除。
http://medical.taishotoyama.co.jp/data/tenp/htm/hm/hikamis_struct.gif
基本上,原廠授權給我們公司作總代理,應該是不會侵權的才對。以前我跟另外一個原廠開玩笑的說,如果我一直複製你們的型錄,會不會被你們告侵犯著作權,想不到原廠的答案,竟然是:「做得好!」
以上。--約翰哈博克 06:35 2007年2月12日 (UTC)

您好,请问我上传的中央财经大学主教楼图片如何侵权了?

上传自己拍摄的照片也是侵权吗?要怎样设定才可以避免此类事件?谢谢! Image:CUFEMB.jpg 独语者 14:23 2007年2月11日 (UTC)Steveny5997
您好,我明白了,那个网站是我个人的MSN Space,我是一个Wiki新手,有很多地方不明白,还望多多指教。BTW,那个“有版权的网页”链接是不是应该去掉?独语者 14:23 2007年2月11日 (UTC)
已经删除链接,谢谢!独语者 14:23 2007年2月11日 (UTC)

我是有苦衷的

之前統一教條目已經多次被懷疑是該教教徒的IP用戶破壞,刪除所有有資料來源、關於該教從事商業活動和一些外界的負面指控和參考資料,特別是該教教主文鮮明涉及淫辱女教友的指控,而且加入一些沒有事實證明的描述,如「分血是交換心情」、「基督教會指統一教涉嫌借分血淫辱女教友,此一指控為惡意捏造,在數十年前己有人公開在媒體上向統一教會道歉,但部份基督教神學院至今仍教導此一虛假的內容」。我不是要攻擊該教,但為了公正(統一教的確被指涉及淫辱女教友,不是我的片面之詞),就有必要防止有人為了傳教/護教而增減內容。

對於IP用戶的破壞,我只好警告他 如有不當請見諒。--Dobs 16:51 2007年2月13日 (UTC

關於 "觀塘藝術工作室" 一文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7%80%E5%A1%98%E8%97%9D%E8%A1%93%E5%B7%A5%E4%BD%9C%E5%AE%A4 我是維基的新手,有很多地方可能有缺失,謝謝閣下的指正。內文我已經修改了,而圖片是我的作品,懇請先生能將有關文章重開。謝謝、順祝 新年快樂!

请您关注User:白云飘飘这个账户

首先引用三周前我在您对话页中的留言(原文在这个页面的最下方)

请教如何避免编辑战

最近陈立功事件条目出现了编辑战的隐患,一方是我,另一方是一位新注册的维基人User:白云飘飘User:白云飘飘在2007年1月15日(UTC)删除了大量陈立功事件的内容却没有给出理由,于是我于2007年1月22日(UTC)进行了回退。2007年1月23日(UTC),User:白云飘飘再次删除该条目中的大量内容和所有的表格,并在Talk:陈立功事件中留言,要求我退出该条目的编辑。由于之前该条目大部分内容是我编写的,为了减少不必要的误解,避免编辑战,这次我没有采取直接回退的操作,而是在Talk:陈立功事件留言,希望他冷静一下。这是我第一次遇到了编辑战的情况,当局者迷,因此向您请教如何应对。也请您指出我在该条目中犯的错误(如果有的话)。非常感谢!--漢龍對話 08:50 2007年1月24日 (UTC)

那么我现在能否对陈立功事件进行任何操作呢?或者说,我只有在和他沟通并得到他的同意后,才适宜重新对该条目的进行编辑?--漢龍對話 09:16 2007年1月24日 (UTC)

明白了,谢谢!--漢龍對話 09:26 2007年1月24日 (UTC)

我按照您的建议,于2007年1月24日在陈立功事件条目的对话页中发表了我的看法,希望User:白云飘飘能够保持中立,接受他人的意见。但是三周过去了,至今User:白云飘飘仍未有答复。由于我是陈立功事件的编写者之一,为了避嫌,我在等待他答复的三周内一直都没有回退他的编辑。在这三周里,User:白云飘飘反而变本加厉的增加了一系列非常不中立的重定向条目,修改已有的条目使其内容明显失实(详情请参见他的贡献),随便举出几例:

  • 同济Tongji都重定向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而上海的同济大学显然更有名气,中国各地也有很多所“同济医院”。
  • 同济医科重定向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而上海同济大学也有自己的医学院。
  • Huazhong重定向到华中科技大学。“huazhong”是“华中”、“花种”等现代词汇的汉语拼音,且除了华中科技大学,还有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大学(历史上存在)等。
  • 大量修改其他维基人对华中科技大学的描述。华中科技大学官方网站上对该校的介绍是“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原同济医科大学、原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和科技部干部管理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原文链接在此),不知为何User:白云飘飘要将科技部干部管理学院这所被合并的学校从维基百科上的各个条目中删除。例如这里这里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实验室列表条目中,添加不实内容(这里)。User:白云飘飘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他/她的母校参与的“强磁场实验装置建设项目”是国家实验室。

综上,我认为User:白云飘飘大概是把维基百科当作宣传场所了,只愿意看到对母校极为有利的内容,更改了很多客观中立的内容。因此请您关注User:白云飘飘。--漢龍對話 03:30 2007年2月15日 (UTC)

好的,我已经把User:白云飘飘加入的部分很不中立的重定向进行了重新编辑或者提交删除。那么,请问我能回退被User:白云飘飘大量删除和修改后的陈立功事件条目到之前的版本吗?--漢龍對話 06:53 2007年2月16日 (UTC)
非常感谢您的帮助!祝您和您的家人朋友们农历新年快乐!--漢龍對話 02:53 2007年2月17日 (UTC)
    • 有關內容,已於thomsonlee提出後作出修改,並在其他用戶討論中均接受保留。

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5%88%A0%E9%99%A4%E6%8A%95%E7%A5%A8%E5%92%8C%E8%AF%B7%E6%B1%82#.E8.81.96.E5.85.AC.E6.9C.83.E6.9F.B4.E7.81.A3.E8.81.96.E7.B1.B3.E8.BF.A6.E5.8B.92.E5.B0.8F.E5.AD.B8

    • {百無一用是書生}發現"歷史"部份與聖公會聖米迦勒小學http://www.skhsms.edu.hk/sch_intro/sch_intro.htm 相同。因為2間學校原本是一間小學(上、下午校),由於香港教育政策轉變,故此同一間學校(上、下午校)於2004年分拆為2間全日制小學。所以,2間學校的早期歷史是完全一樣的,沒有抄襲成份。歷史部份我亦已用個人方式表達出來,完全符合GNU精神。
    • 但是我在{百無一用是書生}的User talk提出了論點過了一天了,他仍沒有回覆,我非常擔心有關文章會被刪除,想向閣下請教我現在可以有甚麼方法跟進呢?懇請閣下指教,謝謝、順祝新年快樂。-- {chanraymond3}- (chanraymond3) 11:51 2007年2月17日 (UTC)

阿wing,你好,此文我已经经过修改,不知是否还侵权呢?我以后会在版权问题多留神的喇。还有,我是新手,不知如何在签名中加入“talk”,我之前也看过Wikipedia的指导页,但不是很明白,你可以教教我吗?thx~--瓜皮仔 17:19 2007年2月17日 (UTC)

User:影武者的新馬甲

User:Samson LinUser:越南鬼子User:影武者的新馬甲

管理員可以處理一下嗎?

我要在此向你抗議!我不是什麼User:影武者的新馬甲(傀儡),那位匿名用戶才是先搗亂的惡劣份子,拜託請你恢復我的帳號編輯,謝謝你!
我也公開譴責User:203.79.252.194這位莫名其妙的匿名用戶,請不要污衊我是誰的新馬甲(傀儡),那麼User:203.79.252.194又是誰的新馬甲(傀儡)呢?
--Samson Lin 07:13 2007年2月20日 (UTC)

User:Samson LinUser:影武者的分身已被证实。我现在解除您的封禁,但是请停止打编辑战。我将对您仔细观察。--Wing 07:17 2007年2月20日 (UTC)

User:影武者的馬甲不是永久封禁嗎?怎麼只封一日?

只要不进行破坏,我们对过去进行过破坏的用户不采取见之就打的做法。--Wing 07:19 2007年2月20日 (UTC)

匿名用戶請不要污衊我!還有我真的不是User:影武者User:Wing先生也不要跟著那位惡劣的匿名用戶唱雙簧!謝謝合作!--Samson Lin 07:23 2007年2月20日 (UTC)
  • 203.79.252.194, 203.79.252.193, 210.200.105.214……他是不是馬甲也好, 也不用如此窮追猛打吧。另,如果大家有問題,可以到討論頁解決,這樣的不停回退只是浪費維基的資源而已~--妙詩人 07:25 2007年2月20日 (UTC)
User:Samson Lin,你媽有沒有教你不要編輯別人的發言?這不是User:影武者的習慣嗎?
请注意这句话严重犯规了。另外请您留言时签名。谢谢。--Wing 07:33 2007年2月20日 (UTC)
拜託,這算粗口嗎?還有Samson Lin罵人偽君子才是犯規吧?
算。Samson Lin也已受警告。--Wing 07:46 2007年2月20日 (UTC)
我沒有使用骯髒的字眼指責他人,請勿對我亂扣帽子!「偽君子」是一針見血卻又不帶髒字的指責用語(作家李敖先生最常使用),不明白User:Wing的中文程度是不是不太好?--Samson Lin 07:49 2007年2月20日 (UTC)
  • 我想Wing 是指你作出人身攻擊吧。好了,大家可否停一下,這樣罵下去有意義嗎?--妙詩人 07:46 2007年2月20日 (UTC)
維基百科裏的偽君子實在太多了!類似User:Wing先生這種不明事理的管理員也是一樣,還有類似User:203.79.252.194這種惡劣的匿名用戶,使用不入流的手段來污衊對維基百科具有最大貢獻的註冊用戶,還真是豈有此理!
User:203.79.252.194怎麼會懷疑我會是什麼User:影武者的分身呢?那麼User:203.79.252.194又會是誰的分身呢?實在是沒有格調的偽君子!
--Samson Lin 07:38 2007年2月20日 (UTC)
再改嘛,會以為人家不會發現User:Samson Lin改他人發言兩次?
陳霆管理員不是要你「簽名」嗎?陳霆「老師」說話你有沒有在聽?有沒有在聽?有沒有在聽?
同性戀者陳霆管理員惱羞成怒啦!最後終於把我「封禁」一段時間。沒有關係!反正我也看清楚同性戀者陳霆管理員的嘴臉,實在是面目可憎!
--Samson Lin 08:01 2007年2月20日 (UTC)
補充,有類似同性戀者陳霆這種自以為是的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隨便亂用管理員權限胡亂「封禁」他人,只會把維基百科的道路越走越窄罷了!--Samson Lin 08:11 2007年2月20日 (UTC)
User:Samson Lin被封禁後現在用59.117.179.179和154.11.98.150搗亂(罵User:Wing),還有User:越南鬼子的用戶名違反規定請管理員處理
閉嘴啦!你也還不是一樣?只會「打落水狗」的羞辱他人!真是沒格調的匿名用戶!--Samson Lin 08:16 2007年2月20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