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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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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肖用户 SiuMai 破壞明德學院條目,逍遙法外,嫁禍於我 ==
== 不肖用户 SiuMai 破壞明德學院條目,逍遙法外,嫁禍於我 ==
{{User|SiuMai}}破壞{{pagelinks|明德學院}}條目,大幅修改條目序言。其中,{{User|SiuMai}}將序言中本人撰寫的「明德學院係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核准」,改為「明德學院是附屬於香港大學」。請注意,參考文獻1「校務委員會會議討論摘要」只能證明「明德學院係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核准」,與「明德學院是附屬於香港大學」完全無關。本人回退破壞,竟遭其嫁禍,條目半保護三個月。[[Special:用户贡献/222.167.166.233|222.167.166.233]]([[User talk:222.167.166.233|留言]]) 2015年5月14日 (四) 04:34 (UTC)

{{User|SiuMai}}破壞{{pagelinks|明德學院}}條目,大幅修改條目序言。其中,{{User|SiuMai}}將序言中本人撰寫的「明德學院係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核准」,改為「明德學院是附屬於香港大學」。請注意,參考文獻1「校務委員會會議討論摘要」只能證明「明德學院係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核准」,與「明德學院是附屬於香港大學」完全無關。[[Special:用户贡献/222.167.166.233|222.167.166.233]]([[User talk:222.167.166.233|留言]]) 2015年5月14日 (四) 04:31 (UTC)

2015年5月14日 (四) 04:34的版本

此頁面探討维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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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修订WP:外文重定向方针与首句MOS:外语名称格式指引,并将他们对应 82 7 自由雨日 2024-12-16 03:11
3 傀儡方针新增“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的情况(教育专案) 1 1 Jimmy-bot 2024-12-16 08:14
4 將WP:格式手冊所有方針與論述移動到MOS命名空間,並將MOS命名空間更名為「格式手冊」 43 8 魔琴 2024-12-16 08:45
5 应根据WP:用戶頁对WP:用戶框进行修订 36 12 暁月凛奈 2024-12-13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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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維基百科格式與命名

Talk:加油!中村同學!! § 建議更名:“加油!中村同學!!”→“加油!中村同學!!”

加油!中村同學!!” → “加油!中村同學!!”:! or !--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6:30 (UTC)

(-)反对,標題為東立正式名稱[1]。--HelloYu0910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14 (UTC)

Talk:南华大学 (湖南) § 建議更名:“南华大学 (湖南省)”→“南华大学 (湖南)”

南华大学 (湖南省)” → “南华大学 (湖南)”:原本的条目名是“南华大学 (湖南)”,不知道为什么要被移动到“南华大学 (湖南省)”。“湖南”已足够消歧义,且更符合习惯,类似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这里的括号不是维基百科的消歧义,但能体现常用的命名习惯)。--小林子冲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22:00 (UTC)

Wikipedia:消歧义#条目的命名:「請注意所使用的消歧義詞亦應符合命名常規。」這裡需要符合的是Wikipedia:命名常规#地名,即使用「湖南省」。另外本條目就是「南華大學」,括弧及其內的文字只是本站用來消歧義的,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就是「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並不類似。--紺野夢人 2024年11月24日 (日) 07:44 (UTC)

Talk:亨利·比索 § 有關為非漢字文化圈人事物擬定香港譯名的問題

該條目的中文部份由本人創建,一直利用香港音譯將Bishop寫成「比索」,早陣才留意到原來兩年前由淺藍雪將我的標題改為「亨利·畢曉普」,本人今天打算重新增幅,亦因為見已有Note TA而將標題改回為本人最初的用語時,卻被一名稱為向史公哲曰的騷擾,他以廣東話叫法為「原創研究」不斷回退我的修改,甚至不容許我用任何方式將「畢曉普」轉換為「比索」,甚至強行將我一直撰寫開的「比索」換為「畢曉普」,意圖不容許我日後再進行增減時再使用「比索」一詞。並且將香港慣常處理英文讀音的方法定義為「原創研究」和「無心中生有」。現在更剛在本人的討論頁上留下所謂「嚴重警告」的恐嚇。

從Google中我同意「畢曉普」、「畢夏普」的使用可能比「比索」為多,但向史公哲曰執着中文維基內只有使用「畢曉普」、「畢夏普」所以不可以有「比索」的寫法再硬塞以「原創研究」來打壓,完全是架空中文維基的包容性和容許多樣化,對此我需要提出社群的建議。

或是當我被向史公哲曰的橫蠻干預而無法再為條目貢獻時,我寧可以創建者的身份申請廢掉條目。--Foamposite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8:27 (UTC)

Talk:协调世界时 § 建议删除"现在时间"框

该框内显示的时间并不是当前的协调世界时,而只是上次按"刷新"获得的时间.该时间并没有实际意义.增加一个链接到显示当前协调世界时的网站即可.--Uwuw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8:55 (UTC)

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

Wikipedia talk:互助客栈 § 有關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壓力問題

此前,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一度逾60萬位元組,在我搬運了若干已結束或stale了的討論後才降到40多萬,然而這個長度還是比起其他互助客棧的版塊來得長(互助客棧其他版的長度現在是20多萬位元組,條目探討版是10多萬,消息、技術與求助版不超過10萬),而且在頁面載入與編輯上也產生了一些問題(我在電腦嘗試載入或編輯頁面的話,頁面完全載入所需的時間顯著地延長了)。有鑒於此前曾有討論提議以WP:徵求意見機制取代互助客棧方針版的機能,我認為現在是合適的時機來提出這件事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0:30 (UTC)

Wikipedia talk:可靠来源 § (硕士论文)怎样的影响可以算作“显著学术影响”

  • 硕士学位论文通常未经类似评估,因此不如博士学位论文可靠,除非其具有显著学术影响”是否需要用信息页说明“显著学术影响”?
  • 对于一般的(无“显著学术影响”)硕士论文而言,相关行文似乎也有模糊之处,只点出硕士论文“不如博士论文可靠”,而未明言其“不是可靠来源”。是否需要点出“除非具有显著学术影响,否则硕士论文不是可靠来源”(英维是明确点出的:“Masters dissertations and theses are considered reliable only if they can be shown to have had 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3日 (三) 16:21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2020年10月修订案与格式讨论

修订案主要涉及#章节安排问题(最简单的做法只需将一个三级标题改为二级标题),以及#修订WP:消歧义命名的问题。格式讨论涉及主从消歧义页面编写方式(若有必要则亦应修改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39 (UTC)

Wikipedia talk:管理員的離任 § 仲裁委員會成立後的管理人員解任機制(續)

經共識訂立的仲裁機制及其他過往討論中均就仲裁委員會在處理管理人員解任案獲得社群廣泛同意,在維基百科討論:仲裁委员会#管理人員解任中就達成了「仲裁委員會有權調查管理人員行為是否失當後交社群再行決議」,但就仲裁委員會如何行使有關職權仍有待商榷。我想將這個議題分拆成多個部分去探討,期望獲得最大程度的共識。本討論分為以下部分:(※)注意此四機制並非僅能採納其中一個,這四個機制的設計是完全可以共容的。

--西 2024年10月27日 (日) 16:39 (UTC)

Wikipedia talk:封禁方针 § 完善WP:封禁「不限期不是永久」總方針

所謂「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但WP:封禁並沒有指引給管理員對解封的指引,以確保符合這個目的。對此,建議修改WP:封鎖方針,引入擔保制及對巡查員或回退員進行擴權,以進行有條件解封。

想法:

  • 管理員需就不限期封鎖用戶的封鎖理由寫上解封條件。
  • 不限期封鎖用戶可在完成解封條件後找廷伸確認用戶請求擔保
  • 由廷伸確認用戶向管理員確定不限期封鎖用戶已完成解封條件,並聲明會負責監督該名用戶的編輯。
  • 廷伸確認用戶監管不力的話,會被剝奪擔保資格。
  • 巡查員或回退員對該名用戶的編輯進行二次確認。
  • 直至管理員認為那名編輯者真誠悔改,然後解除監管。
  • 只要擔保者決定不對該名用戶進行擔保或 巡查員或回退員 認為編輯有問題,隨即啟動即時封鎖程序,解封條件會較上一次更嚴格。

好處:減低管理員的工作壓力,從而達到不限期不是永久的目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2 (UTC)

Wikipedia talk:非原创研究 § 關於非原創研究問題

1.假設美國某媒體報導:「2024年2月30日,川普發表了一場講話,關於他上任後會徵收關稅。」

那麼,我可不可以基於上述資料,斷定美國將會在川普上任後會徵收關稅?

2.假設英國某媒體中文版報導:「2025年2月31日,白悟空將2026年2月31日於Google Play上架」

那麼,我可不可以基於上述資料,斷定白悟空不能在中國下載?

相關討論: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電視#對於剛訂立的格式手冊/電視,細節上的疑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1:21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 § 提議容許中華民國(中華臺北)體育代表隊使用「中華隊」簡稱

中華民國(中華臺北)體育代表隊使用「中華隊」簡稱,乃其來有自。又無論「中華民國(代表)隊」或「中華臺北(代表)隊」,均可簡稱為「中華隊」,行文實較簡易,且得維持一致格式。故比照港澳代表隊之例,建議放寬格式手冊規定,容許首次提及中華民國或中華臺北代表隊完整名稱後,於條目正文(不包含表格及模板等)使用「中華隊」簡稱;與此同時,仍繼續禁止使用「中華」稱呼,避免過度歧義。望社群斟酌。若有其他方案,亦可一併提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6日 (二) 18:32 (UTC)

Talk:亨利·比索 § 有關為非漢字文化圈人事物擬定香港譯名的問題

該條目的中文部份由本人創建,一直利用香港音譯將Bishop寫成「比索」,早陣才留意到原來兩年前由淺藍雪將我的標題改為「亨利·畢曉普」,本人今天打算重新增幅,亦因為見已有Note TA而將標題改回為本人最初的用語時,卻被一名稱為向史公哲曰的騷擾,他以廣東話叫法為「原創研究」不斷回退我的修改,甚至不容許我用任何方式將「畢曉普」轉換為「比索」,甚至強行將我一直撰寫開的「比索」換為「畢曉普」,意圖不容許我日後再進行增減時再使用「比索」一詞。並且將香港慣常處理英文讀音的方法定義為「原創研究」和「無心中生有」。現在更剛在本人的討論頁上留下所謂「嚴重警告」的恐嚇。

從Google中我同意「畢曉普」、「畢夏普」的使用可能比「比索」為多,但向史公哲曰執着中文維基內只有使用「畢曉普」、「畢夏普」所以不可以有「比索」的寫法再硬塞以「原創研究」來打壓,完全是架空中文維基的包容性和容許多樣化,對此我需要提出社群的建議。

或是當我被向史公哲曰的橫蠻干預而無法再為條目貢獻時,我寧可以創建者的身份申請廢掉條目。--Foamposite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8:27 (UTC)

Wikipedia 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 出版書籍、雜誌是否為WP:NOT

如題所述,請教以下情況甚麼時候屬WP:NOT及判定依據?

  • A)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一手來源、但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B)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二手、三手來源);
  • C)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D)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
  • E)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F)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4:31 (UTC)

Wikipedia talk:关注度 (人物) § 修订政治人物关注度指引

現擬修訂WP:关注度 (人物)如下:

現行條文

政治實體及一級行政區的領導階層(例如總統、總理和首相等等)、法律上事实上最上級及一級行政區行政機構的成員(例如,內閣成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立法機關的議長、議員或代表。

提議條文

現任、曾任及/或候任國際級、國家/地區[1]級及/或(採用聯邦制或類似政治體制的國家[2]的)一級行政區級權力機關的重要實權公職及/或立法機關成員[3]

参考資料

  1. ^ 「地區」指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
  2. ^ 雖然俄罗斯在其憲法上為联邦制國家,然而由於其国体高度中央集权,本條文在處理上不將俄羅斯視為採用聯邦制或類似政治體制的國家。
  3. ^ 共產主義國家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而言,僅限其常設機關的成員適用,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設機關為其常務委員會

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3日 (五) 15:59 (UTC)

維基百科提議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原标题: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原标题为: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英维正在讨论关站抗议

2024年11月14日17:29 (UTC),也就是几个小时以前,英文维基百科用户发起民意调查,讨论是否就基金会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而闭站抗议。如果英维闭站抗议,本站是否跟随?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09 (UTC)

解決DYK濫投票問題

有感DYK濫投票問題嚴重,本人一直希望改善有關方針,竭止歪風,確保首頁條目的質素。目前濫投票情況如下:

  1. 為宣傳政治觀點而盲目投票Wikipedia_talk:新條目推薦/未通過/2015年中的反對票幾乎都不是反對條目本身。
  2. 為拉票而盲目投票:某申請成為管理員者設定含有相關語句的簽名,再在DYK全部投支持票
  3. 派票或人情票:一名用戶慣性派票,不便指名道性
  4. 無理投票鐵酸鎳的DYK評選中,有用戶以「缺乏英文文獻」為由投反對票
  5. 因支持某位用戶而盲目投支持票:某名用戶的崇拜者慣性在該用戶所撰條目的DYK評選投支持票
  6. 因反對某位用戶而盲目投反對票Special:Diff/31129865,並非個別例子

今天翻看了以往的討論,得知維基百科社群曾商討相同問題,但最後不了了之;當時討論的方案如下:

  1. 大幅提高DYK評選的要求
  2. 鼓勵投反對票,設置反對票獎項
  3. 設置反對票否決制
  4. 設立點數制,投票需用去一點
  5. 仿傚英文維基,鼓勵提出意見

本人對這些方案的評論:

  • 建議1是可行的,目前DYK評選對條目要求的確太低,應規定條目不應引用非可靠來源、不可不知所云;DYK評選更應要求條目每個章節均需具備資料來源、不可有瑣碎資料、不可有個人意見和評論。
  • 建議2並不可取;這建議會導致更多無理反對票的出現,而單純批評、不願親自改善條目是有問題的風氣。
  • 如無理反對票大規模湧現,建議3會變得非常危險。
  • 建議4會降低投票意欲,影響DYK條目的數量,況且投票不一定是壞事,不需懲罰;如此項改為「有理由的投票獎勵一點、提出建議獎勵三點」,便有望竭止濫投票歪風。
  • 建議5非常好。英文維基的共識制在中文維基百科未必合適,但鼓勵編者提建議、協助改善條目則是好事;投票機制不是萬惡之源,不一定要廢除。

以上僅為拋磚引玉,請各位踴躍參與討論,並邀請@HYH.124春卷柯南兩位到此賜言。--Carrotkit維基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 2015年3月1日 (日) 06:41 (UTC)[回复]

P.S. 各位亦可提出新方案。--Carrotkit維基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 2015年3月1日 (日) 08:25 (UTC)[回复]

討論及建議區

Carrotkit的方案

Carrotkit的方案討論
  • 建议1其实没有必要,目前无可靠来源/脚注的条目很难上DYK,前一阵子有一些手枪条目(翻译自英文区来源不足的条目)就没有通过,不知所云更不会通过。本身已经写明"符合命名常规、格式指南、版权、三大內容政策(可供查证、中立、非原创研究"
  • 建议2不可取。投票不能代替讨论,解决改善才是王道。
  • 建议3本身不错,但在人数少的中文维基似乎"水土不服"。
  • 建议5予以支持,通过任何评审,无论是DYK GAN FAN,甚至AfD,我们都希望条目质量能够提高。
話說建议5是飯桶提出的;其實建議4可配合建議5,用點數制度鼓勵編者提意見。--Carrotkit維基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 2015年3月1日 (日) 08:25 (UTC)[回复]
你自己也不是一樣投人情票--113.255.58.254留言2015年3月1日 (日) 12:35 (UTC)[回复]
Dragoon17cc,請給出具體例子。--Carrotkit維基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 2015年3月1日 (日) 12:36 (UTC)[回复]
人情票和灌票黨是有分別的:灌票黨通常不管青紅皂白,就在新條目推薦候選區狂刷支持票,不過投人情票的用戶不會這樣做,有用戶幫過他們,他們將來就會給「恩人」主編的條目一張張支持票,就當作「報恩」,所以投人情票的用戶更難識別。恕我手狠:參見Talk:可視化編輯器,樓主曾經給這個條目投過一票。這條條目的主編曾經幫過樓主一把(參見Talk:一邊倒),所以難保樓主沒有投桃報李的嫌疑。可是我覺得他的情況倒不算嚴重(即使他後來拿自己的計分表進行「類灌票」),灌票黨更嚴重,這個現象是一直解決不了的。不過,灌票黨一方面令很多質素不咋地的條目上首頁,另一方面他們的一票卻能夠抵消某些好條目的無理反對票。(PS. 在上個年代末、本年代初,曾經有老手質疑責難樓主的用戶也是這樣。)--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3月1日 (日) 12:56 (UTC)[回复]
我為自己過往一切無理投票行為表示歉意,並請求社群原諒。
另一個十分過分的灌票例子是Wikipedia talk:新条目推荐/未通过/2013年#黃桂林,竟有人支持一個侵權條目登上DYK。--Carrotkit維基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 2015年3月1日 (日) 13:03 (UTC)[回复]
提高DYK质量,需要挪用英文维基百科的作法。
中文维基的两个特点值得保留。第一,只要没有长时间间断,允许持续性编辑(但规则里的那句话实在要改一改);第二,扩充长度只要求原文的2/3,而不是原文的4倍。
可以借鉴的包括:
第一,字数要求降低,1500字元即可。
第二,时间延长至7天。
第三,质量要求参考GA,可以考虑象英文维基一样取消GA展示,允许GA参与DYK。
第四,DYK展示现在以问题的方式出现,有时候流于无聊的猜谜;改为直接陈述知识点。
第五,最重要的,当然是取消投票制,改采评审制。提名DYK者应负责评审另外一篇被提名的文章,提出意见并与作者交流。但最终是否通过由资深编辑决定。Bigtete留言2015年3月1日 (日) 16:29 (UTC)[回复]
「质量要求参考GA」太嚴格了;评审制在人少的中文維基百科未必行之有效。--Carrotkit維基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 2015年3月1日 (日) 16:32 (UTC)[回复]
质量要求不必明确,但取消GA展示值得认真考虑。FA展示全文,DYK展示一个知识点,GA展示什么?评审主要在DYK参与者之间进行,需要几个“专职”资深编辑作最后决定。人数似乎不是一个问题。Bigtete留言2015年3月1日 (日) 16:59 (UTC)[回复]
目前DYK要求的品質至少要有丙級,丙級上去還有乙級、乙上級,再來才是優良級、甲級、特色級;也就是說DYK跟GA差了三個級別,突然拉高是不可能的,但可以試著先要求DYK到達乙級品質。--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3月2日 (一) 09:29 (UTC)[回复]
没有必要取消GA展示。展示本身就需要分层次。另外也反对用评级/评审方法处理DYK,在中文维基水土不服。关键是应当有更多用户讨论条目,确保其"符合命名常规、格式指南、版权、三大内容政策"--Antigng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10:29 (UTC)[回复]
關於Bigtete的提議,老實說,我只是對第四項沒異議。關於第一點,我覺得三千字已經算少了,也不是很過份的要求:原創條目內容充足、翻譯條目如果沒有出現原文太短的情況,超過三千大關其實很容易。第二點,競選期限為七天這個規定一早就有;某些條目很多人支持,卻沒有人揪出裏頭的問題,所以機器人借助自動程序令這些條目提早上首頁,我覺得也沒甚麼大不了,用戶不在競選期內提出反對,可以說是他們放棄了這種權利(雖說沒有條目是天衣無縫的,不過老實說,中文版會細看條目的人不多)。第三點,我偏向把這個建議分成三個小項:一、質量要求參照優良條目標準,二、取消優良條目展示和三、允許推薦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的新條目。第三項一向都有,就免談了(利申:我主編的所有優良條目都上過「你知道嗎欄目」)。特色、優良條目展示的都只是整個條目的楔子,首頁的每個欄目也不一定有獨特的意義;與其實行第二項的建議,我覺得不如參考德文版,把特色、優良條目欄目合併,順便解決優良條目的展示問題,反正自2013年起,當選的特色條目通常都是從前的優良條目。第一項,設立「你知道嗎」欄目的目的只是鼓勵寫作、普及知識,不需要用GA這種太嚴謹的標準(雖然我認為令含有錯誤資料的條目登上這個欄目是極大的罪過)。第五點,我認為就算要引用英文的規定,也要切合中文版社群的現況。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問題是人少,某個遭到永久封禁的用戶在2013年就提到這個問題。而且,正如前述,會細看條目的人始終少,更別說把所有(活躍)編者的專長領域加起來,還是會有盲點的問題。引用Reke前輩的話:一家卡拉OK店,員工們只會為選用卡拉OK軟件的問題費煞思量,外邊的客人卻連門口也很難找到,如果有人要給這家卡拉OK店打分,能不能進來評分就已經是一個大問題了。(雖說菲律賓的同工曾經嘗試條目頂部賣廣告,打算在當地招攬新編者[當時他們設下了IP限制,所以我們都看不了],不過到頭來還是失敗了)另外找「專職編輯」把關,涉及用詞不當的問題(如果沒記錯,中文版大部分編者都是業餘)之餘,也不能確定是否有效(寬鬆的審閱,送水人情這些問題可能會在過程中出現)。--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3月2日 (一) 12:57 (UTC)[回复]
现在有太多事情纠缠在一起。阁下如果认同第四点,何不另起一主题专门讨论这个问题?Bigtete留言2015年3月3日 (二) 00:46 (UTC)[回复]
@春卷柯南他说的是英文版没有GA展示,所以凡当选优良条目者,均可在当选近期提名“你知道吗候选”,而中文版可以仿效,而不是“允許推薦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的新條目”。--HYH.124留言2015年3月3日 (二) 11:07 (UTC)[回复]
@HYH.124這樣啊,我認為完全沒有必要為這些成為優良條目的條目提供一個上首頁的機會。目前大部分有能力編寫優特條目的用戶往往先推薦大作登上「你知道嗎」專欄,然後才送去選優良/特色條目。一次不夠嗎?這樣可能涉及公平的問題(這和原文擴充後再推薦不一樣),也會阻礙專欄內容的更新。--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3月3日 (二) 11:19 (UTC)[回复]

和平奮鬥救地球的方案

和平奮鬥救地球的方案討論

以下是我個人意見:

  1. 「大幅提高DYK評選的要求」、「质量要求参考GA」:其實不太需要,因為DYK和GA本來就是為不同目的而設。DYK可鼓勵用戶創建/擴充符合方針之條目,並為讀者介紹維基百科多了哪些內容。而GA及FA則可鼓勵用戶將條目轉為高質量,並為讀者介紹維基百科高質量內容。且如今即已規定條目不應引用非可靠來源、不可不知所云、不可有個人意見和評論等等。
  2. 「鼓勵投反對票,設置反對票獎項」:易流於無理反對,變成另類灌票
  3. 「設置反對票否決制」:易有遭無理反對而無法通過DYK之情形。
  4. 「設立點數制,投票需用去一點」:點數制概念佳,但我覺得可再修改(見下文)。
  5. 「仿傚英文維基,鼓勵提出意見」:當然需要鼓勵提出意見,個人認為可向GA及FA一樣,無提出意見則不計票,可增加灌票難度。
  6. 「字数要求降低」:目前字數限制個人認為還蠻合理的,畢竟讀者點進問題後不太會期望看到一篇稀少內容的條目。
  7. 「时间延长」:視最終方案再調整。
  8. 「改为直接陈述知识点」:其實不太需要,若同時對條目本身與提問方式做評斷,自然可減少无聊的猜谜。
  9. 「由资深编辑决定是否通过」:類似問題好像早已討論多次,但很難有共識,因為評審制也有其潛在缺點,不一定比投票制佳。例如「資深編輯」的認定就可能會有爭議。

我認為其中「投票點數制」還蠻有創意的,因此我自己想了一個草案如下:

  1. 投支持票,但最終未登DYK:-2
  2. 投反對票,但最終登上DYK:-1
  3. 投支持票,且最終登上DYK:+1
  4. 投反對票,且最終未登DYK:+2
  5. 投票無任何意見:-3
  6. 投意見票,字數大於一定值:+1
  7. 自薦,但最終未登DYK:-5
  8. 自薦,且最終登上DYK:+3
  9. 推薦,但最終未登DYK:-3
  10. 推薦,且最終登上DYK:+5
  11. 若點數<0,則5天內不得自薦或推薦,且不納入計票,但其意見可供參考。5天後點數歸零。
  12. 若點數再度<0,上條所述期間再度延長(例如變成10天)。
  13. 每位用戶初始點數值:5

此種點數制可使人仔細審核條目,隨便亂灌票或無理投票容易點數被扣光光,但又能鼓勵投票或推薦好的DYK。-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3月2日 (一) 07:43 (UTC)[回复]

(+)支持上述方案。--Carrotkit維基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 2015年3月2日 (一) 07:50 (UTC)[回复]
(-)反对:這只會造成大家更順著眾人意見去投票,而更沒人敢用反面意見。看看C大自己舉的例子Wikipedia_talk:新條目推薦/未通過/2015年,C大都自己說這些投反對票的人只是意氣用事,但是就上面這套方案,最後這條目沒上DYK,這些你說的濫投的人通通都能+2;另外像是一些有小問題的條目,有些人比較追求高品質而投了反對票,而灌票黨還是投支持最後上了DYK,反而這些追求高品質的人被-2,這方案根本不公平。--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3月2日 (一) 09:21 (UTC)[回复]
更甚者,大家一起灌票都投支持,然後條目自然輕鬆上DYK,投支持票的人人都+1,推薦者或自薦者上了DYK獲得+3或+5,這樣只會更加助長大家互相幫對方加分數而已。--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3月2日 (一) 09:24 (UTC)[回复]
先不說這個計分表可行與否,如何操作本身就是一個問題。雖說可以仿照人事投票資格核對的方式,創建一個Excel檔,為每個用戶計分,不過機器人能不能在更新首頁欄目、通知主編之餘,一下子做這麼多程序?按照上面的算法,投票的用戶越多,機器人的負擔就越大。另外對不起,我認為扣掉「投票無任何意見」的用戶的投票積分無助解決灌票黨問題:要規避這個問題其實很容易,用千篇一律的理由投支持票就行,這個情況今年初就出現過,至今優良條目評選區還是有這個問題。--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3月2日 (一) 13:13 (UTC)[回复]
@Liaon98@春卷柯南兩位閣下說得有道理,這計分方式的確有些缺點。那再看看還有沒有其他方法吧。-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3月3日 (二) 01:54 (UTC)[回复]
  • (-)反对 令我想起game theory。--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3月2日 (一) 17:40 (UTC)[回复]
  • (!)意見:原來這討論的目的是「竭止歪風」。投票是人人自由並享有的權利,如何去使用這種自由與權利是端看自己,如果你只是想用你提出的方案去達到「竭止歪風」,這種事就不可能做到,你與別人都是一樣是人,只要是人就有不完美,既然方案是人想的,再怎樣做到盡善盡美、毫無漏洞的方案,那也只是防的一時,卻無法「竭止歪風」一世,因為大家有心這麼做,自然久了會發現漏洞或想出方法去破解你說的方案,唯一能做到「竭止歪風」就是不舉辦投票就沒這問題了。--1.170.214.62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18:05 (UTC)[回复]
    • (~)補充:我的意見表達的重點是,你既不想有這種濫投發生(這是你說的歪風),卻又不願廢除投票,你這麼做很像在挑戰「不可能任務」,你要提出方案與大家討論是你的自由,我只是想提醒在場各位知道,投票這種自由是無法被任何制度、形式或其它拘束力去加以干涉,因為他們不是被人操作的傀儡會聽話,更不是像機器人按照程式執行,所以這種事只能「勸」,提任何方案都是行不通的,否則最後都是白忙一場,徒勞無功,倒不如去將時間花在有結果的地方去做才比較有意義。--1.170.214.62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18:19 (UTC)[回复]
  • (!)意見:DYK重點在於推薦新條目,鼓勵貢獻屬其次。如果現有制度的漏洞無法解決,何不完全廢除主編加分的慣例?這樣起碼可以減少部分亂投票的誘因。--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3月3日 (二) 01:40 (UTC)[回复]

DYK本來就是賺分數,積點數用的,早就不是推廣好的新條目的用意。這樣的意見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出現,可是都是不了了之,也多少說明在整個社群的心態上,還是擺脫不掉分數和獎勵的包袱。既然說沒點數就難以鼓勵,那就別勉強了。就算是有規則,不看規則亂投的也占據多數。優良和特色條目多年以來都是如此,規則更多的都這樣了,DYK就不要強求了。-cobrachen留言2015年3月4日 (三) 16:19 (UTC)[回复]

(!)意見,DYK投票需要理由,像GA和FA那样,这条个人认为可以有。- I am Davidzdh. 2015年3月31日 (二) 14:37 (UTC)[回复]
    • (!)意見:大家就像我这样子说一堆对条目毫无改进用处也就是说对维基百科质量的增进毫无用处的并且还一个标点没有让大家很难阅读废话只要达到一定字数就可以赚分数是不是有点不妥当啊?(但愿不是病句……)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5年4月15日 (三) 09:36 (UTC)[回复]

JAK的方案

JAK的方案討論
  • (!)意見(+)支持建議5,為了提高效率,評審制是必須採用的。不少人認為維基的人數不多難以採用這樣的方式,但當你轉用了這樣的方式,其他維基人就會更認真去複覆或者評核這些條目是否合格。舉一個例子,特色條目的投票中,支持者可能只是看到條目的架構很好,來源充足等原因便投支持票,而有些反對者更是因為針對其他用戶而盲目投票。以這樣的方式評選本身不可取,而且人少不是更不應該採用投票制度嗎? 舉個例子,一篇條目可能8人支持,1人反對,而該反對者覆核了條目後提出大量問題,但支持者的支持理由比較簡單,這樣對於評選的質素並不健康,而投票制度也不鼓勵評審和覆核。當你對某人投反對票時,你就會害怕被對方報復,對自己的評選盲投反對票。反而若果推行評審方式,這些支持或反對,所提出的原因便更顯得重要,編者也不能避重就輕、置身事外,不積極解決該人提出的問題。其實評選歷史已久,都看到很多維基人會在投票頁面中提出大量理由,這樣便證明改行評審制是可行的。不過若要推行評審制,則須先制定評審框架--JK~搵我 2015年3月10日 (二) 10:10 (UTC)[回复]
  • 另一方面,有些人喜歡在投票後便拍拍屁股走人,完全對自己的票不負責。他們認為自己手持一票就能橫行,總不會提出合理意見。No offense,大家不妨移玉步到特色條目評選,看看該用戶而什麼理由投反對票。還有以無意義為由投反對,這樣是很令人氣餒的。另外,還有一種叫「報復票」,我先在DYK評選列出多點理由對該用戶的dyk申請投反對票,而該用戶則屢次未有正面回應相關質詢,反而在我另外提特的頁面中以相同框架作為反對理由 (而這些理由已被我全部回應,並證實相關反對理由失實) 自此該用戶已經找不到任何合理理由投反對,但已經保留了其反對票。這樣已經令評選變質,變成了拉關係、不能得罪人 (當然也得說某程度上和其他維基人關係良好就能吸引更多支持票/防止反對票),評審制、共識制必須採用。這個制度有以下假想:
制度 支持度高 支持票不足,但支持度高企 支持票高,反對意見亦不少 被盲投反對
投票制 (現行制度) 本身投票已取得一面倒支持,沒有反對 可能出現7支持0反對而落選 可能出現10支持5反對而當選,未能完全解決反對者質疑,作者可能透過拉票令支持票數足以抵銷反對票 你的反對理由可以長篇大論,認真覆讀,也是計一票,但原來以一句「無聊」就能成反對理由,也是計一票
評審制 / 共識制 即使改了制度,這樣的條目也必然當選 維基人或許會以更認真態度覆讀 (因為不夠票數或許真的有其原因),若無問題則肯定當選 由於得不到共識,作者需要正面回應或修正反對者提出的問題,即使相關質疑有誤,亦需認真回應以釋除反對者疑慮 這樣的盲目反對基本上會被無視,因為沒有建設性,可提升評選效率

不知各位有沒有想過,你們認為「評審制」無效是因為風氣問題而非用戶數量問題? 中文維基的同行評審經常被WFC,歸根究抵,是因為這個評審不會產生實際效果 (即令條目當選成為特色)。若這類評審產生的作用更大,我相信各維基人的智慧,你們必然會慢慢改習慣。--JK~搵我 2015年3月10日 (二) 10:34 (UTC)[回复]

在閣下離開的這幾年內,評審制被提出來討論又沉下去不知道多少次了...--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3月11日 (三) 20:03 (UTC)[回复]
Wikipedia Talk:新條目推薦/候選作為入門級的獎勵制度,不建議採取過高門檻或者以太複離的方式去處置。然而,基於濫交投票情況嚴重,參考過投票制及評審制之利弊後,建議暫且採取先導方法:即繼續以現行的投票制運作,至候選新條目投票期屆滿時,由至少兩名管理員檢核票數,將當中並無留下任何理由的投票或及不合理(例如Carrotkit仁兄於起始就所提及的六點當中比較明顯及容易查證的五點:即第一至二,及第三至六)的投票剔除,才根據餘下有效的票數作結。CVS留言2015年3月14日 (六) 06:49 (UTC)[回复]

這種事情,把管理員拉進來,進行最後自由心證型態的判斷,就是引發爭議不斷的起點。甚麼是不合理?誰支持誰?誰有抵制誰?不妨看看過去管理員提名或罷免投票,這種指責比比皆是。還是別把管理員拉進來吧。

而且,不少現象不也是:我可以說你的,但是你不可以批評我。-cobrachen留言2015年3月18日 (三) 18:04 (UTC)[回复]

和平奮鬥救地球的新方案

和平奮鬥救地球的新方案討論
@Carrotkit看來這串討論又快沉了...。我覺得這些制度可以漸進式的修改。目前灌票問題最容易判斷且最無爭議的應是「投票無任何意見」者。雖說強制提出意見才能計入有效票並無法徹底解決灌票問題(例如可能有人會用千篇一律的意見),但至少能增加大家寫投票意見與改進建議的誘因,並稍微增加灌票難度,如GA及FA評選。另外閣下舉的離譜灌票例子Wikipedia talk:新条目推荐/未通过/2013年#黃桂林(侵權條目),也是容易判斷的。
因此,鑑於每次相關投票討論幾乎都沒有讓DYK制度有些微改變,我在此提出一些現時較容易執行的解決方法:
  1. 「投票無任何意見」者,仿效GA及FA之方式處理,也就是提醒該用戶,並且不將其計入有效票。
  2. 「支持不符DYK最低標準之條目」者,亦提醒該用戶,並且不將其計入有效票。
  3. 若同一用戶上述行為持續多次(例如3次/月以上),其於一段期間內在DYK之投票皆仿照非自動確認用戶處理,亦即皆不計入有效票。
希望這次的討論至少能解決部分存在已久的問題,不要像以前的討論一樣都沒達成任何共識。-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3月27日 (五) 02:06 (UTC)[回复]
感謝閣下參與討論,本人的意見如下:
  1. (+)支持不把無任何意見的投票計入有效票。
  2. (+)支持警告無視DYK最低標準的用戶,但(-)反对不將其計入有效票,因為每個條目的情況都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3. (-)反对最後一個建議,我們要善意推定,不要假設擾亂者的投票必定是擾亂,但(+)支持封禁屢勸不聽的用戶。
以上,祝編安!--Carrotkit維基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 2015年3月27日 (五) 05:37 (UTC)[回复]
@Carrotkit最後一個建議並非假設擾亂者的投票是擾亂,也有可能(而且很有可能)是不熟悉DYK標準所導致,因此本人認為需要暫停其投票有效性資格一段期間(例如7天,再犯則加倍之類),並無違背善意推定原則。-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3月27日 (五) 06:59 (UTC)[回复]
閣下所言有理,但重點仍然是提醒用戶DYK投票標準。--Carrotkit維基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 2015年3月30日 (一) 05:28 (UTC)[回复]
  1. (+)支持
  2. (+)支持
  3. (+)支持
本人全數支持和平、奮鬥、救地球!所提出的三項建議,毫無異議。CVS留言2015年3月27日 (五) 07:17 (UTC)[回复]
  1. (!)意見 應該一視同仁,沒有註明理由的支持及反對票都一拼剔除,不應單純針對支持票。
  2. (!)意見 如果未達DYK最低標準,該推薦理應即時關閉,支持與否已經不再重要。
  3. (!)意見 以言入罪是一件很危險的東西。--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3月27日 (五) 07:53 (UTC)[回复]
(:)回應@SiuMai以下各點回應
  1. 當然,我從未單純針對支持票,閣下可能有些誤會。
  2. 重點是「提醒該用戶」。
  3. 本人將其善意推定為不熟悉DYK標準,並無以言入罪。
若有敘述不清,甚感抱歉。以上。-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3月27日 (五) 08:02 (UTC)[回复]
  1. (?)疑問 如果只標明同上或粘貼別人的理由又如何處理?--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3月27日 (五) 08:09 (UTC)[回复]
(:)回應@SiuMaiFA與GA評選如何處理,就比照辦理。畢竟DYK投票應不需比GA和FA嚴格。-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3月27日 (五) 08:25 (UTC)[回复]

你們現在看到優良或者是特色條目投票當中,沒有甚麼具體意義或者是千篇一律的贊成意見,當初就是用這個修訂條款產生的"現象"。實質上有幫助嗎?不過就是多幾個字,就像是"已閱","朕知道",只是一種很簡單就可以躲過去的方式。想要用這一個條款的改變去得到預期的效果,只怕也是無效的。-cobrachen留言2015年3月31日 (二) 19:41 (UTC)[回复]

  • (:)回應@Cobrachen閣下所言甚是,然而當比較FA、GA以及DYK投票時,會發現大家在投FA、GA票時,比較會去親自檢視條目質量是否已符合標準(至少也得符合各自千篇一律的意見內容),DYK則是常常丟下一個支持票就完全沒有敘述意見。這個修訂條款還是有幫助的,至少能讓大家更有誘因去表述投票理由,而不會便宜行事,更稍微增加了一點灌票的難度。-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4月1日 (三) 03:12 (UTC)[回复]
你們覺得這樣會不會有幫助,以及幫助的效果和實際意義在哪裡,這由你們來決定。我只是指出來,當初改這樣的條款,實際上只是讓投票的人要記得加上幾個字。至於說比較會親自檢視條目,建議你們不需要有這種預期效果。會看的還是會看,濫投的,還是一樣。DYK是給人拿分數,累積點數換獎品的,不要訂的太難,擋人點路。-cobrachen留言2015年4月1日 (三) 12:24 (UTC)[回复]
總結
上面基本都是有过的实例,真要说,那我觉得最后一个多少更尊重规则。--7留言2015年4月15日 (三) 04:04 (UTC)[回复]
(:)回應:並非從DYK開始。想必閣下十分清楚GA評選「投票程序」規則第五項「投下{{yesGA}}和{{noGA}}票的投票者都必須附上理由,否則投票無效」。至於FA雖然未見明文寫出,但似乎至今為止亦未見任無理由之有效票。至於理由是否亂寫以及其判斷依據,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擾亂票的標準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對特色條目評選中重審的流程表示不太滿意正在討論。不過標準應不須比FA及GA高就是了。-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4月16日 (四) 08:18 (UTC)[回复]

忙了幾天回來,看看皇榜,嚇了一跳:「DYK的規則敘述語句修訂及禁止沒有原因的投票即將生效,如有意見請提出。」上面的討論中,只有Temp3600一個認為可以先試試,劉嘉反對,我也不怎麼贊成這個做法,怎能說這個規定要通過了啊,當社群是甚麼啊。至於改革應該從那兒開始,我不覺得有甚麼關係,反正三個條目評選處都是這麼熱鬧,如果說擾民,我覺得從任意一處動手也一樣。--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4月17日 (五) 11:26 (UTC)[回复]

@春卷柯南見上面,當時Carrotkit在4月8日已開始倒計時7天了。我不用點帶威嚇的詞語,到時立成共識了,社群又吵架。你們不贊成為什麼不早說啊,這個討論很久以前就開始了。--Temp3600留言2015年4月17日 (五) 13:43 (UTC)[回复]
可以算是共識了」,Carrotkit君這句話令我覺得這樣一個沒有得到充分討論的提議就算成為公議,也只是一個有名無實的公議。共識的制定程序不應該制定時限。我覺得現在既然沒有充分的討論,則不應該倉促行事。到時恐怕社群不滿,灌票黨照常運作,着實是弊大於利啊。--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4月17日 (五) 15:38 (UTC)[回复]
(:)回應@春卷柯南以下對閣下各點疑慮作回應:
  1. 「上面的討論中,只有...這個做法」:閣下可能忽略了總結段落之前上方的討論。在此擷取如下:
擷取之前上方的討論
  1. 「怎能說這個規定要通過了啊,當社群是甚麼啊」:那不是我寫的,因此不便回應。
  2. 「改革應該從那兒開始,我不覺得有甚麼關係,反正三個條目評選處都是這麼熱鬧」:這條規則據我所知早已在GA及FA進行,只剩DYK沒有而已。
  3. 「既然沒有充分的討論,則不應該倉促行事。」:這個我非常認同,所以希望大家能多討論。但這似乎也不是我所能控制的 囧rz……
以上,祝編安!-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4月20日 (一) 01:10 (UTC)[回复]
  1. 上面雖然有很多支持這個提議的人,不過反對者已經越來越多,而且不能從上面的討論說明Cobrachen兄支持這個提議。
  2. 我說的改革,是杜絕DYK的投票亂象,你說的改革則是DYK投票必須附上理由,出發點根本不同,結果當然也不會一樣。--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4月28日 (二) 09:37 (UTC)[回复]
(:)回應:反對者的確越來越多,那就先不要這麼做好了,看看有沒有更好的方案。我並不認為Cobrachen君支持這個提議,只是把前段相關意見列出而已。必須附上理由的出發點也是為了試圖杜絕DYK的投票亂象,不過看起來的確效果有限。-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4月30日 (四) 07:06 (UTC)[回复]

Alexander_Misel的意见

看到上面诸君的意见,我一方面觉得诸君大多都愿致力于此改革,另一方面觉得诸君在为规定不严谨的问题争来争去,争得DYK投票那边不知又出现多少滥投票的案例。我认为,此方面的讨论只要通过一条,就立即生效一条为好,通不过的哪怕放着也好。我觉得最要紧的是有规则能够推出去,哪怕不合理再改,只要比现行的流程有改进,那么也可以投赞同提案。我在这里提案如下,在我这里,诸君可以选择具体每条是否通过。并且,我这里的表决与上面任何投票不重合,也就是上面投过票的,在这里可以再表决。

对于DYK规则[1]

  • 前提1:参选DYK的条目前不应存在未解决的编辑战或存在争议警示(不包含后面的警告一节)或删除模板。
    • 补充1:在参选时,出现的编辑战或争议提示模板不影响评定,但需在计票前消除争议模板。(无共识情况下移除该模板无效)。[2]
  • 前提2:参选DYK的条目不应违反维基百科的内容方针

对于DYK投票流程

  • 有效性判断时间:用户的投票有效与否只有在计票时才可以判断,即4天届满时延长3天届满时两种情形,如已被延长3天,届满时所有投票有效性必须重新判断(即使是已被人为是无效的票也必要,原因是该投票人可能在3天期间进行补充或修改)。
  • 有效性判断原则A:不含投票原因的票无效。
  • 有效性判断原则B:含有人身攻击的票无效。
  • 有效性判断原则C:投票理由未涉及投票条目的票无效。
  • 有效性判断原则D:投票理由未涉及条目如何满足DYK规则的票无效。
  • 有效性判断执行者:自动确认用户(不包含条目主要贡献者[3])。
  • 有效性判断执行者2:高级荣誉获得者,即助理主编执行主编资深主编(不包含条目主要贡献者)。[4]
  • 有效性判断执行者补充:每一次计票都公示结果(即使需要延时)。在应当计票之时的24小时之内无人进行计票的DYK条目,管理员可以代劳。

声明:上述提案即为最终版本,除严重错误,不会再进行更改。最后一条如果仅对前句支持者,请同时挂checkY☒N,其他情况不变。
--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5日 (二) 15:53 (UTC)[回复]

表决区

请在表格内表决,表格外可以作为发表观点的地方。另外应当说,我设立表决表格的原因之一就是希望能尽量通过在表格中表决来表达意见,实在需要另外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就请留于表格外吧。[5]

前提1 补充1 前提2 判断时间 判断原则A 判断原则B 判断原则C 判断原则D 执行者 执行者2 执行者补充 签名 备注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2日 (六) 00:47 (UTC)[回复] 自认为虽然有些条可能不会十分有效,但应用起来方便,无任何钻空子的机会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V (1984) 2015年4月30日 (四) 15:43 (UTC)[回复] 暂且认为获得高级荣誉的维基人更具有代表性。
checkY ??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YesY checkY checkY -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5月1日 (五) 04:08 (UTC)[回复] 讀過後來的意見,覺得目前前提1的設置仍不能防止有人刻意製造爭議,且計票人認定可能有點寬,不過我覺得GA、FA之類也有同樣問題。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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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5年5月1日 (五) 09:22 (UTC)[回复] 我认为执行者应该要满足和条目的利益不冲突,即主要贡献者不应参与这些有效性判断。C可以包含在D里。对执行者2的意见见下。最后一项的建议同春卷柯南君。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N checkY checkY --淺藍雪 2015年5月1日 (五) 14:06 (UTC)[回复] “自動確認用戶”太寬了,以後肯定會有編輯戰。要不交給已獲得高級榮譽的維基人要不交給管理員,純自動確認用戶不行。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5年5月1日 (五) 14:21 (UTC)[回复]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Temp3600留言2015年5月8日 (五) 15:10 (UTC)[回复] 其實最重要是計票員認真盡責,如果大家覺得要高級榮譽才行我沒意見,但讓有心的新人試試亦無不可。但如出現爭議,仍應以資深用戶的意見作準。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Wolfch (留言) 2015年5月1日 (五) 20:1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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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rotkit維基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 2015年5月1日 (五) 23:56 (UTC)[回复] 如有爭議的條目不能參選,擾亂者可能會刻意製造爭議。 提案人已有補充。
我們是自由的百科全書,不應限制資歷淺的用戶參與站務。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Zwd626留言2015年5月2日 (六) 06:52 (UTC)[回复]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N ☒N 百战天虫支持维基一万年拯救霉霉计划 2015年5月2日 (六) 13:28 (UTC)[回复] 如果让自动确认用户和高级荣誉获得者来进行判断,可能会引发编辑战。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N checkY checkY ——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5月2日 (六) 15:19 (UTC)[回复] 建议只让高级荣誉获得者担任执行者。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脳補。◕‿◕。讨论 2015年5月2日 (六) 15:28 (UTC)[回复] 执行者必须让人信服。
☒N ☒N ☒N ☒N ☒N ☒N ☒N ☒N ☒N --俠刀行留言2015年5月2日 (六) 15:33 (UTC)[回复] 沒辦法同意,設置高門檻DYK就沒人要投了。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Joeinwiki留言2015年5月3日 (日) 08:56 (UTC)[回复] 执行者必须让人信服。例如,高级荣誉获得者当选执行者,但也不反对能认真做事并且历史记录良好为证的自动确认用户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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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5月3日 (日) 10:36 (UTC)[回复] 見下。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N 达师 - 318 - 527 2015年5月4日 (一) 12:38 (UTC)[回复] 见下。
YesY Red XN checkY checkY checkY YesY ☒N 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5月4日 (一) 13:33 (UTC)[回复] 見下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N checkY checkY 7留言2015年5月6日 (三) 07:38 (UTC)[回复] 大家都看得到,所以觉得自动确认用户就可以也无所谓。另外“如何满足DYK规则”这个觉得会有很不好的情况,比如说我记得之前扩充过某电视电影条目,当时发现里面的来源其实是乱标的,原编者就是把英语的来源随机地加在内文里面,个人认为DYK规则里不可能写到这么细,但如果发现这种相当于当众说谎的情况都还可以上首页,那未免。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N checkY --留言2015年5月7日 (四) 07:52 (UTC)[回复] 有時高級榮譽獲得者的行為也未必理性。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checkY ☒N checkY checkY 金牌雄鹰·给我留言·条目数量骤减8000+ 2015年5月7日 (四) 08:09 (UTC)[回复] 大家另外还要想想办法,如何规避FAN和GAN被一个在维基刷存在感的X霸占的问题。

4月30日-5月5日的讨论

(:)回應其实很好判断,因为在这几条的理解上基本不会有出入。所以只要有广大的自动确认用户就能完成了啊。计票是一次性的,又不是天天去计票,只有两个时间点。工作量应该并不像阁下描述的那么“累人”吧--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4月30日 (四) 14:32 (UTC)[回复]
(~)補充如果阁下认为C与D的表述有重合,请只对一个打勾即可。很清晰明了的,不是吗?--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4月30日 (四) 23:17 (UTC)[回复]
  • (!)意見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在任何方面是专家,比如我对「气象学」就不是很了解,支持理由也相对不那么充分,甚至写不出理由。此时理由能不能不针对这个条目有关方面,比如「该条目资料详实,文体得当,表意明确,应予以支持」?---V (1984) 2015年4月30日 (四) 15:40 (UTC)[回复]
(:)回應感谢参与表决。依据阁下的表决及意见,做出如下解释:前提1衍生自英文规则,意图让DYK的条目质量更高。我认为阁下提到的「该条目资料详实,文体得当,表意明确,应予以支持」可以作为满足C的案例。但不满足D,因为未涉及条目如何满足DYK规则。(现有状态下指近期修订期重大:创建条目等)--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4月30日 (四) 23:17 (UTC)[回复]
(:)回應:感谢阁下前来发表观点。这里的两条前提,都是我认为应当写入DYK推荐资格(也就是DYK规则)中的,使用时间应当和其他推荐规则同时吧。封禁记录一方面确实可能有些不妥,我把“没有封禁记录”去掉好啦。--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1日 (五) 05:22 (UTC)[回复]
(:)回應:OK,改票了。不過第二項判斷可能會有爭議,故表達(=)中立。-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5月1日 (五) 07:53 (UTC)[回复]
(:)回應多谢支持--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1日 (五) 14:24 (UTC)[回复]
@淺藍雪感谢阁下的参与。关于阁下的问题我也考虑过。其实我的初始意见是“有巡查豁免权”的用户。但在与别的用户讨论的过程中调整成当下的语句。总之目的是要能够信任的人进行计票,因为涉及有效与否的问题。确实应该有所限制。--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1日 (五) 16:03 (UTC)[回复]
(:)回應:如果条目真的满足DYK规则,我觉得理由只是罗列都可以。--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2日 (六) 00:08 (UTC)[回复]
(:)回應感谢参与表决。其实我不太理解阁下说的,我没有限制自动确认用户参与投票啊,我这些建议加到现有规定上一样没有限制这种投票。(?)疑問阁下认为前提1的问题在哪儿呢?--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2日 (六) 00:04 (UTC)[回复]
被閣下刪掉了。--Carrotkit維基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 2015年5月2日 (六) 00:06 (UTC)[回复]
(:)回應:对不起,可能是误操作了。我还是认为,应当保留前提1。如果刻意制造争议也应在解决后再来提。但可以加入“在提DYK之前如条目不满足前提1,则不可;在评选期间才不满足的,不影响评选,但应在评选结束后消除该争议,否则视为落选。”--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2日 (六) 00:24 (UTC)[回复]
(:)回應:不算。我提供了链接Wikipedia:模板消息/爭議與警告,另外前提2所指的内容方针也以链接为准。参考的是英文版的Supplementary guidelinesD6,也可以关注中文版的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增补指引的D2。--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2日 (六) 15:03 (UTC)[回复]
但是那個wp頁面裡面的“警告”一節({{medical}}等)不算吧,應該指出?--淺藍雪 2015年5月2日 (六) 15:58 (UTC)[回复]
(:)回應:不错,应该指出。多谢。--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2日 (六) 16:10 (UTC)[回复]
  • (!)意見--先提一項疑問,關於Alexander建議「出现的编辑战或争议提示模板不影响评定,但需在计票前消除争议模板。(无共识情况下移除该模板无效)」 ,特別是「(无共识情况下移除该模板无效)」這一點,在實際操作很容易產生疑慮。
  1. 有些用戶提不出實質具體理由、也不具體回應其他編輯用戶的說明,但堅持使用模板,這是不符方針的。
  2. 是否有適當的仲裁機制,例如「由兩位資深且中性的用戶提出意見判斷」?而這種判斷做出後,應在互助客棧專區存放,以昭公信。這樣會避免「只問立場,不問方針」的可能疑慮。提供參考。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5月3日 (日) 01:18 (UTC)[回复]
(:)回應:感谢阁下的意见。
  1. 关于不符合方针挂模板的问题,确实见过,有些时候应该是可以通过讨论解决的,例如在WP: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或在条目讨论页进行;但不排除沟通没有效果的情形,可以试图考虑WP:争论的解决,但由于中文维基的Wikipedia:調解委員會没有建立,给调解带来了难度,不过可以试着寻求管理员圓桌會成員的帮助。总之,在评选前消除已存在的争议是很重要的,直接点说,就是减少大家在WP:DYKC争吵的可能。
  2. 关于是否达到共识,我感觉好像当前是由管理员进行判断的吧。说句实话,我也十分愿意推动Wikipedia:仲裁委员会的成立,但是个人精力有限,阁下可以跟我一样,去翻译更新Wikipedia:仲裁委员会,并在互助客栈/方针这里提出动议。--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3日 (日) 02:05 (UTC)[回复]
謝謝您的說明。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5月3日 (日) 02:11 (UTC)[回复]
(:)回應:以我之见,现在的机器人还没有能够做到做这些判断的吧。至少是容易容易出现误判。--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3日 (日) 10:02 (UTC)[回复]
  • 關於兩個前提,這點要審慎考慮——按此,涉及兩岸的外交條目很容易躺槍。如果中國涉外外交關係條目不記載1949年後台灣與該國關係,會被人指責違反WP:BIAS,記載了又會被人指責要搞中國擴張主義,有引發編輯戰的隱憂。判斷投票是否有效的機制應該更靈活,令投無效票的用戶能夠迅速改正。四大原則沒甚麼大意見,只是這些原則通通無助於消除灌票問題,結果繼優良條目、特色條目評選之後,新條目推薦處也出現同一個梗;而且我覺得在敘述條目如何符合DYK標準之餘,也應該容許用戶抒懷(但是惡意批評其他維基人的作風就要嚴厲禁止)。自動確認用戶當中雖然有安分守己的編輯,不過也有搗亂滋事的用戶,門檻太低,所以不放心由他們把關。不過我覺得管理員也應該有權判斷投票是否有效,反正目前某些DYK投票通過與否也是他們手動把關的,而且有的管理員不怎麼寫條目,比如書生、Liangent這些大宗師,精力都放在站務和維護工作,這樣對他們來說不好吧。最後我想說,本朝 太祖皇帝講過「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擁護;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有時這套未必不管用。--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5月3日 (日) 10:36 (UTC)[回复]
  • 说实话,不从根本上改变评审制度,滥投是解决不了的,G和F的评审已经走过一遍,DYK再走没什么价值。尤其考虑到DYK乃至目前整个条目评选能够运作的动力就是滥投支持票。目前需要和可能解决的应该是争议条目和莫名其妙的反对票问题。人身攻击应当报WP:VIP并由管理员认定(这一条虽然很消极,但仍具备一定建设性,可以推广到所有条目评选),其余可按“执行者2”或类似水平。 --达师 - 318 - 527 2015年5月4日 (一) 12:38 (UTC)[回复]
(:)回應感谢阁下前来参与表决,并表明看法。DYK能够运作的动力是什么我认为还需要看看以后规则通过后的样子。--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4日 (一) 12:59 (UTC)[回复]
須知條目評選處(DYKC、FAC、GAN)一向就是少數灌票黨黨員的老巢,當中兩個經常出沒的大家如果有留意條目評選處動態的話應該也不陌生了。更難根絕的人情票問題,就更別提了。--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5月4日 (一) 13:31 (UTC)[回复]
  • 爭議警告久未更新,可能有新的模板。補充1容易讓擾亂者得逞。判斷時間無意見。CD我認為沒什麼用,頂多就是另類灌票方式而已。自動確認用戶太容易達成,堅決反對;但是高級榮譽者維基不多,容易造成他們的負擔。--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5月4日 (一) 13:33 (UTC)[回复]
@Liaon98执行者的问题可以先试试吗?因为每天要处理的DYK并不太多,甚至可以说,2到3个执行者完全可以轻松地审查完一天的DYK。模板的问题我可以去更新,很快就可以更新完。--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4日 (一) 14:20 (UTC)[回复]
数了一下三种荣誉的人数,活跃的大概在30个左右,而且其中还有一部分是不怎么来DYK的。如果“2到3个执行者完全可以轻松地审查完一天的DYK”那的确好,只怕某一天一个活跃的高级荣誉用户都没出现。DYK也是鼓励新手撰写条目的方式,如果处理不及时可能会浇灭他们的热情。另外,一些不适当的票如果不很快划掉可能影响也不太好。(&)建議:如果要采取执行者2的方案,最好加上“高级荣誉同等条件用户”(可能有人有了专家奖什么的却没申请助理主编)和管理员(我觉得他们也可以担当这个责任,毕竟现在也是他们在处理(有争议的)DYKC)。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5年5月5日 (二) 13:39 (UTC)[回复]
獲得專家獎之類的通常都自動授予高級榮譽的,除非有遺漏。--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5月5日 (二) 16:11 (UTC)[回复]

修订结束

感谢各位的热情参与。我的修订工作已经结束。表决可以继续,后续讨论请留于下方。最后邀请大家对执行者补充进行表决,这将是最后一次因此事麻烦大家,希望大家能够配合。我会期待提案最终结果。--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6日 (三) 14:20 (UTC)[回复]

(:)回應多谢几位的到来。另外@Carrotkit是否在表决区表明对最后一项的看法呢?--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7日 (四) 05:36 (UTC)[回复]
完成。--Carrotkit維基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 2015年5月7日 (四) 05:40 (UTC)[回复]

小总结

@ShizhaoWing这些天这个提案基本上已经定下来了。希望行政员判断已达成共识的表决项,并加入DYK中。--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11日 (一) 14:01 (UTC)[回复]

注释

  1. ^ 这里的两条前提,都是我认为应当写入DYK推荐资格(也就是DYK规则)中的,使用时间应当和其他推荐规则同时
  2. ^ 根据Carrotkit的意见添加。
  3. ^ 根据WhitePhosphorus的建议做出的更正
  4. ^ 依据淺藍雪及蘇州宇文宙武等人的意见增加此项。
  5. ^ 我此次每个原则的表达变得相对简短的原因是要避免有半句通过,半句有争论

建議特色及優良條目評選實施評分制

  • 首先是利益申報。我過去多年都有參與新條目、優良和特色條目評選的提名、參選和投票,目前有一篇條目正參與優良評選。
  • 當前問題
    • 新條目推薦旨在鼓勵條目創作,傾向重量,採用簡單多數投票作為評選方法,未嘗不可;但特色和優良條目評選的目的是要精選條目之中的典範,本以質為重,一直以來卻以簡單「舉手示意」(show of hands)方式決定條目是否達到傑出水平,未免過份兒戲,也失卻了優特評選的應有意義。事實上,簡單如中小學生作文、人事考績、以至於選美比賽,皆莫不以評分制作評審方法。優特評選目前採用簡單的多數投票制,造成了許多流弊,首先,投票只能看出候選條目「達標」抑或「不達標」,並不能看出候選條目「有多達標」或「有多不達標」;其次,單純以投票附以簡單或只有片言隻語的評語,實在無法看出候選條目在各方面的水準,也難保證投票者是否已經通盤考慮過條目各方面的水平。過份簡化的評選方式,導致目前的優特評選(一)無法對候選條目作出深入、系統、全面和專業的評核;(二)投票者和提名人之間的溝通不足,較難就條目評選展開更深入和具建設性的討論及交流;(三)過份簡單的評核,助長了拉票和濫投支持及反對票的問題,某程度上使優特條目成為提名人之間互相酬庸的環節。簡單而言,改革優特評選,做好評審把關工作,實乃當務之急,對維基百科的長遠發展有益,社群應當正視。
  • 評分制的好處
    • 誠然,沒有任何一種評核制度可以完全客觀、全面地評審條目,但至少評分制這方面似乎遠較投票制優勝,也有不少好處。例如我們可以就評分訂下規範;尺度和較客觀的準則,讓評分者有法可隨的同時作出更深入的評核;而透過評分也可以看出條目之間的高分低分,讓提名人可以針對條目低分的部份作出改善等等。
  • 具體建議
    • 一、特色條目候選評審期應為兩周;優良條目候選評審期應為一周。
    • 二、評分者須為自動確認用戶,對候選條目就以下四大細項打分:
      • 內容完整性、全面性和深度(40分滿分,26分合格門檻);
      • 行文遣詞、文法、中立性(25分滿分,14分合格門檻);
      • 參考資料和腳注(25分滿分,14分合格門檻);及
      • 排版、圖片及其他(10分滿分,6分合格門檻)。
    • 三、滿分為100分,特色條目總分須達70分、優良條目總分須達60分,另外各項細項也須達到合格門檻的分數,方可視作合格。
    • 四、優特評選應維持分開進行,並應各自就四大細項訂定客觀的評分準則,而特色條目候選的評分準則應較優良條目候選的評分準則嚴格,具體可參考Wikipedia:条目质量评级标准
    • 五、提名人及條目主要貢獻者不可對候選條目評分。評審期內,特色候選條目應有最少四名自動確認用戶完成評分,優良候選條目應有最少三名自動確認用戶完成評分,否則作落選論。關於計分方法,總評分最高和最低的兩個評分者應予撇開不計,然後把餘下有效評分者所作的各個細項評分和總評分分別加總,再分別得出各自的平均值,即為候選條目所得的最終四大細項評分和最終總評分。
    • 六、第五點提及的「完成評分」,是指自動確認用戶必須為四大細項打分,缺一不可;打分後,評分者更須就四大細項分別撰寫評語,每個細項的評語必須最少有20個中文字(不包括標點),而且不可抄襲其他評分者在同一候選條目的評語,抄襲的意思是評語不應有大約80%或以上相似。未能符合要求的評分者,所作的所有評分均視作無效。評分者完成評分後也可選擇就條目整體撰寫額外評語,但不計分。
    • 七、為確保第六點可以順利執行,包括提名者在內的任何人士都可以在候選期內對評分者所作的評分或評語提出質疑一次,評分者須於三天內提供答覆,否則評分者所作的所有評分將視為無效。這個考量是出於評分者評分時已切實履行評分責任,及時就批評作出回應屬於合理期望。不過,評分者就質疑作出回應後,無論回應孰長孰短,任何人都不能再左右評分者的評分(第六點所指出的抄襲情況除外)。這個考量是出於「善意推定」,假定評分者已切實履行評分責任,因此評分者作出回應後,評分應得到尊重,這時如有人不服該評分者的評分,也可考慮自行參與評審(提名人及條目主要貢獻者除外)。此外,如果對評分者的質疑是在候選期完結前夕提出,而評分者的三天回應限期又橫跨到候選期以後,那麼評分者仍可於該三天限期內作出回覆,之前所作的評分仍然視為有效。計分者應待評分者作出最後回應才對候選條目計分。
  • 總結
    • 改革優特評選的呼聲在維基社群時有所聞。條目評審方法有很多種,例如英文維基即以類似同行評審的方法評選優特條目。不同方式各有千秋,以上的方案則是我觀察中英文維基一段時間後所得出的一點意見和看法,粗疏之處不少,意在拋磚引玉,引起各位討論,希望各位能協力改善目前的優特評審制度,任何意見歡迎於下方提出,感謝垂注。--Clithering200+ DYK 2015年3月13日 (五) 20:00 (UTC)[回复]

討論(一)

原方案討論
  • (?)疑問:所謂評審期一週是怎麼算?從提名者提名開始嗎?萬一一週都沒有到三個人來評分就算直接失效嗎?如果是這樣的話如果評分者在一週之末才評,會順延時間嗎?--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3月13日 (五) 23:36 (UTC)[回复]
  • (+)支持下,阁下的意见还是很不错的,能有本地化的改进,不过我本人还是偏爱英文版GA评选的方式,感觉很有意思。--Whaterss留言2015年3月14日 (六) 00:44 (UTC)[回复]
  • (?)疑問,这不就是英文维基 3/4 倍的工作量?--Zetifree留言2015年3月14日 (六) 01:12 (UTC)[回复]
  • (-)反对,3/4名用户远远不够,至少不应低于现在的票数要求。不然五个人拉帮结派可以统治GAN。另外我们这边的语文老师评作文也是有评分标准的,但是实际操作上往往会无视这一标准。我非常怀疑评分能够起到的作用。--Antigng留言2015年3月14日 (六) 07:04 (UTC)[回复]
  • (!)意見:评分标准,客觀與否,見仁見智,然而,至少比「支持」、「中立」、「反對」更為公平,如果有比他們更為理想的方案,自然予以支持。 --114.45.34.178留言2015年3月14日 (六) 08:24 (UTC)[回复]
  • (+)支持。在我看来,这个方法的核心在于提倡评审时负责任地提出具体意见。这当然是正确的方向。Bigtete留言2015年3月15日 (日) 03:43 (UTC)[回复]
  • (!)意見:撇開最高和最低的評分這個未免有失公平吧,我覺得取中位數,或者從所有分數中計算出平均數,這樣也可以。再者,我要提問的是這個機制能不能有效杜絕徇私的問題(因為以前曾經出現因為兩個用戶政治立場不同,所以其中一個用戶向另一位用戶主編的條目投反對票):設若評分者可能會扭曲評分的原意,然後有那個用戶他看不順眼(不管是出於為文、政治的主張不同,還是私人恩怨),他就給這篇條目評出一個很低的分數。雖然我們也可以考慮把評分中的異數(outlier)除掉,不過如果評分者只有三位,這就有點困難了。此外我得補充一下:英文版的優良條目評選是沒有時限的(亞洲語言的維基百科普遍都沒有這種機制)。我在想,這樣做是不是可行:如果一週以內起碼有三名用戶對某條目進行評分,評選期則為時七天;否則評選期將延長到第三個用戶進行評分的時候。英文版經常出現條目呆在優良條目評選處幾個月卻沒人評審的困境。--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3月16日 (一) 12:14 (UTC)[回复]

@Clithering原發文人都不參與討論嗎??--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3月18日 (三) 06:07 (UTC)[回复]

  • (:)回應,首先很抱歉,最近公私繁忙,加上有數篇條目在身,未能及早回覆。
    • 我想先說一說上面提到的英文維基優特評選。正如我先前所講,英文維基的優特評選類似於我們的同行評審,重點包括條目交由評審者根據優特評選分別所訂的準則對條目進行評審,透過由評審者不斷在評審中提出改善建議,最終使條目通過評審成為特色或優良條目。這種評審方法個人認為有幾大問題。(一)、評審可以少至由一至兩人負責,雖說評審者需要根據準則進行評選,但實際上評審者可能只會對他有興趣的幾個方面作出評審,其他方面可能會被忽略而對候選條目予以放行;也有可能評審者本身評審工作馬虎,存有偏見或欠缺應有的水準而導致候選條目過關。(二)、由於候選條目要得到評審者的滿意才可以正式當選,這會使主導權過份傾斜到評審者一方,候選人有可能須要盡力迎合評審者的意見和訂下的要求,候選人本身的意見和看法可能較不受到重視,這我想對中文維基百科而言未必理想。(三)、評審規矩過份繁複,過程相當漫長,嚇怕不少提名人和評選人,也造成大量候選條目積壓,中文維基現今之發展規模仍遠不及英文維基,有需要在評選深度和評選效率取得平衡,並且在提高評選水平的同時維持評選的吸引力,所以認為觀乎目前的參與度,中文維基百科並不適合採行英文維基百科現行的評審制度。
    • 我的方案提出特色條目和優良候選條目要分別由至少四人和三人進行評分條目的評分工作由多人進行,確保評審不會過份傾斜到某單一位評審者,較為公平。其次,眾人評分時必須就每個細項寫下評語(不可抄襲),一則較可保證評分者的確有看過條目;二則四大細項每項至少寫20字,合計最少80字,話多不多、話少不少,對於一個有真正看過條目的評分者來說,其實不是難事。當然,越長篇的評語照道理是越好的,因為這樣越能讓候選人看到條目的不足和改善之處(假定候選人虛心接受批評)。此外,建議中特色條目和優良條目分別要由最少四位和三位評分者參與評審的門檻,個人認為並不過低,因為當中已經假定了評分者已切實履行責任評分和撰寫評語,而且前提是所有評分者的評審必須符合我在方案中列出的要求才被視為有效,四位和三位評分者其實是貴精不貴多。當然,如果各位認為要再收緊一點,五位、六位、七位或八位我也沒有異議,但候選時間可能要相應延長。
    • 接著我下面會個別回應上面各維基人的一些看法:
      • 回應Liaon98,我建議中的評審期其實與目前大同小異,就是候選人(或稱提名人)如想提名某個條目,就可放到特色或優良評選頁,這樣評審期(或稱候選期)就會開始。特色條目的評審期是兩周、優良是一周,期間如無人對候選條目評分,就會像目前的情況一樣作落選論。當然,如果各位認為在這種情況之下應該把評審期延長一段時間,這點我沒有異議。另一方面,如果有評分者在評審期結束前作出評分,我建議評審期應按原訂的時間如期結束,但候選條目應留在候選頁面一至兩天,讓包括候選人在內的任何人士在期間對限期前所作的評分發表意見,然後才正式作結。如是者,評分者仍須就其他人對其評分發表意見後的三天內作出回應一次,否則評分者所作的評審仍會被視為無效。我這個看法是認為評分者對自己的評分應負上最起碼的責任,以及維持評分者與候選人適度的互動性。
      • 回應Antigng,我認為建議中的評分制較目前的投票制更難「拉幫結派」,除非有人刻意使用傀儡評分,否則我認為採用評分制較難受操縱(當然不可能完全排除出現操縱的可能,但鑑於沒有十全十美的方案,個人認為評分制較為可取)。因為評分制不像目前的投票制是單純的「支持」或「反對」,而是要根據所有評分者的評分取得平均值,這點應該會相對地較難被有心操縱的人掌握(除非出現集體給予極高分或極低分的情況,但這時各評分者要各自給予不可相同的評語佐證)。
      • 回應春卷兄,我理解您憂慮有人會因私人積怨而對候選條目給予極低的分數,所以我已在方案中想出一系列的辦法,包括(一),評分後要就四大細項分別寫下不少於20字且不可抄襲的評語。(二),評分者評審後,包括候選人在內的任何人都可提出質詢,評分者須於三天內答覆,否則該評審整體視作無效,這已是在框架下最大程度地保障了雙方的利益。此外,也正因為避免考慮一些不合理的評分,所以我提出撇除最高和最低總評分不計的建議,我認為這是很好的辦法,事實上外間不少大型問卷調查都會把處於調查結果兩極的1%撇開不計,至於在一些基數較小的情況(例如建議中的優特條目評分制),撇除最高和最低值是理想的做法。
    • 事實上,目前以「支持」和「反對」的方式投票,投票人只可二選其一,如果要對認識的維基人投下「反對」票,就更有可能會令投票者感到尷尬而卻步。相反,以評分制評審,就可以讓評審變得細膩和客觀,也並不需要迫使評分者表態「支持」和「反對」。當然,評分者也可能透過評分就候選條目「合格」或「不合格」表態,但始終分數上的彈性遠比「支持」和「反對」為大。下面是我自己動手模擬的一個優良條目候選評分:
      • 候選優良條目司徒拔。分類:各職業人物 - 政治及軍事人物(評選期:2015年3月19日0時0分至2015年3月25日23時59分)
        • 提名人簡介:此條目由本人自行搜集資料和撰寫,司徒拔是20世紀初的英國殖民地官員,曾在香港、塞浦路斯、牙買加和錫蘭等地擔任要職,個人認為條目已詳細交代其生平各主要方面,故提交供各位評審。A君--2015年3月19日0時0分
        • 第一位評審(由B君進行):於2015年3月19日01時30分提交
          • (一)內容完整性、全面性和深度:30分(評語:在任香港總督期間的篇幅相對完整,但塞浦路斯、牙買加和錫蘭任職期間的事蹟略嫌不足,有過份傾斜之嫌,僅勉強及格,宜再擴寫。)
          • (二)行文遣詞、文法、中立性:21分(評語:這方面較好,行文通順,基本上沒有多餘的贅語,也看不出有機械翻譯的跡象,全文的語調也維持中立客觀。)
          • (三)參考資料和腳注:10分(評語:條目附有參考資料,但是中英夾雜,宜加整理;此外,全文大部份內文沒有注腳,而且掛上「沒有內文引註」的模版,並不符合要求,故此部不及格。)
          • (四)排版、圖片及其他:7分(評語:整體上排版規範整齊,設有不同的輔助模版,也有包括傳主及其夫人等不同的圖片。建議應消除紅鏈,但仍可接受。)
          • 總評分:68分
    • 從上面的評分可見,候選條目雖然總評分及格,但在(三)參考資料和腳注一部不及格。我建議是各細部的總平均值不合格才算是真正的不及格,這樣似乎較為可行。歡迎各位繼續討論,多謝垂注。--Clithering200+ DYK 2015年3月18日 (三) 17:33 (UTC)[回复]

每一年,這樣的討論都會有一到兩次,然後就會無疾而終。簡單的說,規定,定的太細,有人就會告訴你,大加上維基沒那麼多時間給你一條一條看。定的寬鬆了,條目品質就是那樣,濫投,歧視反對票,賄選,啥都可以來,搞過了還說句,我就是要上,你別攔我。

無法具體量化,充滿彈性解釋,多少都是導致每一次討論無法取得共識的主因。以這一次的提議為例,以過去的ㄧ些反應來看:

內容完整性、全面性和深度(40分滿分,26分合格門檻);

甚麼叫做完整,全面或者是具備足夠的深度?字數?肯定會起爭執。有個段落不詳細,作者回一句現有資料就那麼多,你行,你寫給大家看啊
要說到全面或者是深度夠,那麼,對該條目的ㄧ些背景就得要有一些認識。不知道甚麼是法拉利跑車的,如何判斷相關條目是否全面?不太清楚電學的,又如何判斷某個電子產品的描述是不是有足夠的深度?
接下來,就是給分的標準,這就是充滿彈性解釋,會引起爭議的地方。
以現在投票的狀況,很難針對某個類別,只接受對該類別有認識的用戶的票。

行文遣詞、文法、中立性(25分滿分,14分合格門檻);

說到文法,這兩年改善一些,但是外國文法,西體中用還是很普遍。看的人都看不出來的時候,怎麼去評斷?
這還不提直接日文用在中文裡的常見狀況,能禁止?不可能。那行文遣詞給低分?那就等著吵架吧。

參考資料和腳注(25分滿分,14分合格門檻);

參考資料和腳注大概是基本要求裡面最容易滿足的:沒有,請下台一鞠躬,補完再來。格式上也可以有具體的要求。
但是,過了這部分,那就也是充滿彈性解釋’’’的空間了。多少算夠?這個吵很久了。

排版、圖片及其他(10分滿分,6分合格門檻)。

沒有具體一點的要求,這個部份能夠爭吵得更多。

有提案是好意,不過,沒有一種具體一點的遵循判斷依據,還是很難達到目的。而且,無論怎麼改,你沒有辦法要求投票的人一定會去看完條目。實際上,真的去看條目而且至少看過一次的人,少之又少,這是不會改變的。另外一個說起來會傷人,不過也是事實:你如何要求一個歷史大學學歷的用戶去解讀艱深的物理條目?或者是期待一個高中學生去明白一個哲學條目的敘述?這裡沒有學歷或者是年齡鑑定的限制與要求,看的人是不是真的看懂,尤其是寫得很繞口的,如何去鑑別分數上的基準呢?-cobrachen留言2015年3月18日 (三) 18:00 (UTC)[回复]

维基百科建立在信赖的基础之上;现在的问题是,中文维基水准不高,或者说文化不好,需要导引。这个评分标准,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导引而已,不可太具体、太可操作、太量化。评审本质上是主观的、动态的,不应有太死板的规定。Bigtete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04:59 (UTC)[回复]
(:)回應,十分感謝您的意見。然而,我感覺您的意見似乎不是針對評分制本身,而是實際上否定了任何評選的存在價值。事實上,基乎所有評審方法都會多少涉及「人為因素」,這是無從避免的,我們只能挑選一個最合適的制度,儘量把人為因素的影響降至最低。當然,如果維基百科可以把所有候選條目都送交相關的權威學術機構由專人評審,問題似乎就可以解決,但一則維基百科沒有錢這樣做,二則現實上也是不可行的。我想,當前各位應該問一問自己,究竟目前的優特評審辦法是否有效、是否能夠選出具水準的條目;如果答案是否,那麼現行的評審方法有沒有進步空間、應不應該改革,就是這麼簡單。cobra兄把維基編輯們的學養和品格看得十分悲觀,但我的看法卻不同,我認為只要在評審準則方面做好,至少可以令評審工作更具規範。當然,面對評分制下的「評分彈性」和目前投票制下的「盲目濫投」,我想各位應該在兩害之中取其輕者。另一方面,以優良條目評選為例,目前評選標準只有簡單六點,寥寥數語,明顯是過份空泛;因此,我在構想中的評分制方案中,建議制訂更詳細的評審準則,這個評審準則應根據評分的四大細項而制訂,在每一細項的評審準則當中,應分別就高分(接近滿分)、中分(合格或以上)和低分(不合格)制訂評審指引,儘可能使評審者有例可依。誠然,訂立評審準則是一回事、評分者跟隨不跟隨是另一回事,但有詳細的評審準則,無論如何也比沒有評審準則或空泛的評審準則好;現實中,包括中港台在內各地的公開考試也都是由老師根據評審準則為學生的考卷評分,我們不能排除老師不依從評審準則或在評審中摻雜個人主觀情感,但我們可否因此否定整個制度?不可也。相反,我覺得評分制或其他評審制度更重要地是有您這一類真心關心維基百科的編輯參與評分評審,我相信這類維基編輯的為數是不少的,如果有大家的參與,我認為可以在評審環節中起示範作用,再配合我在方案中提出的各種建議,從而整體上長遠改善和維基評審的水平。--Clithering200+ DYK 2015年3月19日 (四) 06:39 (UTC)[回复]
  • 如果“各細部的總平均值不合格才算是真正的不及格”,那岂不是理论上而言哪怕一篇条目完全没有脚注也可以合格?应该是任何一项都合格才有得讲吧。另外,70分算特色条目这大概什么感觉,意思就是本来应该做到100,但这个做到70了,很了不起了,所以给个奖励?如果条目整段整段的话都没有主语,或者是列出的来源是假的,根本不能支撑相应内容,这样也能成为优良条目?我前些日子还遇过当众说谎的,说自己看了来源怎么怎么样,其实我才真是找了其中几个来源来看,知道他说的是假话,只不过说出来不雅也就算了。现有的规则评选时有多少人看呢,现在10XX个优良条目,真正符合“可供查证”这点的有多少?英语的规则也很简单,他们不过是会按规则来做而已,一个source check需要评审者多少心力,他们要根据来源一个个检查,是否能够支撑相应内容,新加坡的HYH.124之前翻译过一个汉语GA去评英语GA,这一关就没有过。说起来“可供查证”应该是GAFA标准中最为客观、最具可操作性的标准,但这一点在评审中都还是做不到,所以我认为这其中的问题已经不单是规则问题了。--7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07:10 (UTC)[回复]
    • @Jarodalien:C大上面的規則有寫「另外各項細項也須達到合格門檻的分數」啊,所以其實不需要設總分門檻對吧...?我覺得現在可以先討論這規則行不行得通,細部的各項及格分數到底是多少可以等確定要用這套規則後再討論也不遲。--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3月19日 (四) 07:53 (UTC)[回复]
    • 具体定量标准,个人的感觉是这样的:60分及格,70分dyk,80分GA,90分FA。Bigtete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14:57 (UTC)[回复]
      • 我覺得不用管總分,各細項設及格門檻就好(例如某項滿分35,GA就要達25,FA達30之類的);Jarodalien說的70就及格,那有人就會只做到70分就不做了;的確可能有這問題,但是現在在多人評分下,以C大的規則是要做平均,平均狀態下就不太可能要求100,不過我也覺得70就FA有點低就是了--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3月19日 (四) 15:05 (UTC)[回复]
  • 提點意見,我認為評分制還是有各種優勢的,可是實行上有困難。就現狀來說,參與條目評選的用戶不算多,有時會出現票數不足但無反對的情況下無法當選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引入較為複雜的評分制,此舉是否能夠讓更多(或足夠)用戶表達意見,這點我很懷疑。換個說法,投票本來就是很簡單的一個行動,可是依然沒有足夠的參與度,評分制顯然比投票要複雜得多,以目前的參與度,評審時間不變的話,很有可能直至期整段時間結束後,依然沒有足夠的用戶參與條目評選。因此,我比較關注的是如何能夠給予足夠時間讓各位評分,以及如何加強條目評選的參與度(從而達致條目實質得到改善)。舉例來說,可以仿照DYK創作獎模式,弄一個條目評論獎之類的,每對5篇條目評分便升一級,從而在優化條目的同時,也可以加強整體用戶的參與度。對於編寫條目方面,相關的獎勵已經有很多,但是對於改善條目的卻還是很少,或許通過這種模式,便能夠反映維基的協作精神,同時解決現行票數不足、濫投等等的問題。通常投放的心力能夠得到回報的話(就算只是虛銜),很多用戶也願意去出一分力。—AT 2015年3月19日 (四) 09:16 (UTC)[回复]
    • 可以问一下,评审的目的何在?我以为目的是提升条目质量,而不是促进参与。Bigtete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14:51 (UTC)[回复]
      • 上面有說道目的是改善條目。參與度不足的話,意見也少,這種情況換成評分制也無助解決問題,這是因為評分本身有很多限制,這些限制很大程度上導致原本願意提出意見的用戶卻步。如果沒有相對的誘因提高參與度的話,不見得評分制能發揮想像的效用。—AT 2015年3月20日 (五) 04:49 (UTC)[回复]
    • 同上,DYK的確是鼓勵性質,但是GA跟FA不是這種性質,給予什麼評分獎我覺得是不妥的,萬一有人為了獎項草率評分反而不好。--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3月19日 (四) 14:59 (UTC)[回复]
        • 我更擔心的是根本沒人評分。如果按照上述的方案的話,評分制要滿足好幾點,草率的話很難做到,況且也不可能比現在更草率了。—AT 2015年3月20日 (五) 04:49 (UTC)[回复]

人是聰明的,但是群眾是盲目的。我的悲觀不是針對個體用戶,而是整個社群多年來的現實。這個現實來自於兩年多親身參予的經驗,再加上一年多的從旁觀察。你可以訂出很好的規則,但是,你沒有辦法要求投票的用戶真的去閱讀條目,這是整個評審最大的問題之一。多少人投下贊成票,但是連第一段摘要的問題都沒看出來?除了沒有真的去閱讀以外,對於其他相關的格式規定不夠熟悉,或者是對內容無法判斷好壞,三者加在一起,就會形成多數濫投的來源。

一個濫投贊成票不花多少時間,還會有掌聲,一個反對票要閱讀,要寫一堆文字,還會被嗆。甚至一半都不用看完就抓出一堆問題的,還會有人告訴你已經很好了。如果歸結一下,用心的意願,才是會促成條目品質的改善。換句話說,沒仔細閱讀的可不可以不要投贊成反對,而只是表達意見?相信很多人是不能接受的。不讀就投,問題無法改善。-cobrachen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14:13 (UTC)[回复]

  • 閣下說的的確很有道理,但這樣討論的話就變成整個評審都不該存在一樣,跟發起這個討論的本意就不同了,現在這個討論的前提自評審存在的情況,所以還是不要離題的好,雖然閣下說的情況很明顯沒錯。--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3月19日 (四) 14:59 (UTC)[回复]
  • 另外只是自動確認用戶就能當評分者會不會標準太低了?(不清楚英文維基有沒有類似的限制)。還有一週的評分期我覺得若是有人評過分但還沒達三人的話,時間到的時候可以適時的給延期,畢竟評分者幫忙看條目也是花時間的,已有評分卻時間到這些評分者花的時間有點就被浪費掉了(假定他們有認真看)--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3月19日 (四) 15:05 (UTC)[回复]

評審該不該存在,這不是我的意見,我只是指出,目前的評審的結果和提升條目品質的意向是相距甚遠,而根本的原因就是沒有人能夠強迫投票的人真的去閱讀條目內容。那麼,是不是整個社群多數不願意仔細閱讀條目和用心評審,評審就該廢除?如果你得出這樣的結論,那不是我的結論。我沒有說過要廢除,我提到過的都是這個話題反覆出現多次,都是無疾而終,因為幾個基本問題無法有效的改善。如果基本問題,包括目前的評審和點數以及獎項有牽連的關係等,沒有一起考慮,這個話題極有可能很快就會失去動力。等到下一次有人願意提出的時候,再跑一此而以。

以現有的評審規則,只要投票的人願意花時間去看去投票,上述的問題都會小很多。這還不提把意見提出來,還會有人說:你強,你為什麼不去改?光是提負面意見。換句話說,社群對於評審是不是用於改善條目品質,沒有一個多數同意的想法和基準在,規則的改善效果將會非常有限。我親身在其中兩年多,看到各類光怪陸離,奇形怪狀的理由,不勝枚舉。你可以說我的意見過於負面,沒有建設性。然而,你有花這麼多時間去審條目嗎?你有花時間去把缺點打出來以及提供建議,然後還要忍受各種怪異的說法?如果你跑過這一趟,你和我的想法就可能接近很多。

我沒有說評審該廢除,但是,現有的問題,是一個很大的因素。社群沒有想要,或者是不知道該怎麼改善條目品質,評審自然不會有這個效果。-cobrachen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19:21 (UTC)[回复]

為了方便大家,容許我要再一次引用數年前的話...:「是次討論完結後,請緊記把對話連結加到Wikipedia:条目评选/评分制草案Wikipedia:条目评选/草案底部。特此感謝User:MtBell當年把這些對話收集總結。若果大家不清楚過去數年中文維基百科在優特評審上的來來往往,可參考以上連結底部的客棧對話存檔。」
我明白Clithering的立意,但要在中文維基推動條目評選改革實在是難比登天。鑑於條目評選改革的爭論已經延宕超過七年,或許我們不應該急於提出新制度,而是先問問大家(舉行公投?),到底想不想廢除優良及特色條目評審的簡單投票制。如果社群連後者都沒有共識,前面的討論只會枉費改革者的時間精力。此外,改革也應先設下時限,否則只會重覆過往議而不決的弊病。舉例,若果社群公投同意廢除GA/FA簡單投票制,則GA/FA簡單投票制必須在2015年12月31日後完全廢止(有沒有管理員願意動手又是另一個話題了);若果社群在死線前無法就新的評選機制達成共識,則GA/FA評選也必須暫停,直至新制度取得共識為止。我知道我的提議比較大膽,但鑑於過去的痛苦經驗,這或許是必須的。或許,社群沒有我們想像中那麼渴望改革條目評選。Oneam 01:00 AM留言2015年3月20日 (五) 00:24 (UTC)[回复]
投票的优点是简单易行,缺点是过于草率;评分制的优点是对条目品质的把控更有力度,但缺点是太过繁琐,不易参与。其实英文版的做法的优点是既能把控品质,又能比较简单,缺点是评审者的工作量较大,而且对于评审者的知识结构的要求很高。说到评分制,如果实行的话,倒是可以参考德文版做法,优特评选放在一起。比如最后得分是属于特色就是特色,属于优良就是优良,既然都是条目评选,放在一起也节省时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3月20日 (五) 01:52 (UTC)[回复]

@Clithering看起來討論已經停了,大概又要沉到下次吧...--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3月24日 (二) 17:27 (UTC)[回复]

(:)回應,從以上大家的意見,可見到大家都同意目前之評審分法有改革的必要,也大致上認同評分制的原則,但對細節存有不少懷疑,在此容我逐點歸納我對上面各位意見的看法和回應:

合格門檻:如之前所說,評分者要就四個細項為候選條目評分。候選條目除了要總平均分高於合格門檻以外,四個細項各自的總平均分也必須分別高於相應的合格門檻,候選條目才算當選。換言之,候選條目只要任何一個細項的平均分數未達合格門檻,便作落選論。以下表一是一個當選優良條目的例子:
評分細項 評分者甲 評分者乙 評分者丙 評分者丁 評分者戊 平均評分
(撇開最高和最低評分)
細項一(26/40)
30
25
32
38
(撇開不計)
5
(撇開不計)
29
細項二(14/25)
22
13
23
24
(撇開不計)
1
(撇開不計)
19
細項三(14/25)
19
16
22
25
(撇開不計)
1
(撇開不計)
19
細項四(6/10)
8
6
7
9
(撇開不計)
1
(撇開不計)
7
總評分(60/100)
74
從以上的示例所見,評分者丁四個細項的評分正好都是五個評分者之中最高的,相反評分者戊四個細項的評分都是五個評分者之中最低的,因此兩人的評分都予以撇開不計。其次,雖然評分者乙對細項二給予不合格的分數,但鑑於細項二從評分者甲、乙、兩三人得出的平均分是19分,高於合格門檻的14分,因此細項二仍屬於合格。鑑於以上示例四個細項的平均分皆合格,由四個細項平均分相加的總評分又合格,所以候選條目應作當選論。以下表二是另一個候選條目落選的例子:
評分細項 評分者甲 評分者乙 評分者丙 評分者丁 評分者戊 平均評分
(撇開最高和最低評分)
細項一(26/40)
36
(撇開不計)
35
27
35
26
(撇開不計)
32
細項二(14/25)
19
22
(撇開不計)
12
(撇開不計)
12
20
17
細項三(14/25)
20
16
15
(撇開不計)
23
(撇開不計)
21
19
細項四(6/10)
8
(撇開不計)
3
3
2
(撇開不計)
6
4
總評分(60/100)
72
從表二的示例所見,撇開各個細項的最高和最低分不計以後,會發現細項二雖然有評分者給予不合格的評分,但最後細項二的平均分仍獲得合格分數;相反,由於細項四有兩名評分者給予不合格的分數,即使其餘一名評分者給予合格分數,細項四最終的平均分仍然是不合格。儘管候選條目各個細項平均分相加後的總評分仍取得合格分數,但由於細項四的平均分不合格,所以候選條目應作落選論。
上面有意見認為,如果有一名評分者對其中一個細項給予不合格的分數,條目便應作落選論,我認為這在評分制之下是無法執行的,而這樣也會失去評分制本身的意義和功能。事實上,如果有評分者對其中一個細項給予不合格分數,並附以充分的理據,我想也會對其他評分者產生參考作用,使其他評分者有更大機會同樣給予不合格的分數,從而起到把關作用,使條目該細項的平均分不合格,從而使條目落選。相反,如果有評分者對其中一個細項給予不合格分數,但根本沒有充分的理據,我相信其他評分者自然會對該細項給予合格的分數,對評分作出平衡。
複雜性:評分制運作上無疑是較目前的投票制複雜的,但我認為合理的複雜性總比目前過份簡單(over-simplistic)更具公信力。事實上,所謂的複雜性,其實評分者只是需要就四個細項各自打分和寫下相應的評語,並不是想像中那麼複雜。最後較為複雜的計分步驟,也是由候選頁面的管理者、而非評分者負責。評分制的複雜性也有另一好處,就是較難出現候選人拉票的情況,也使候選人較難掌握候選條目的當選或落選機會。
參與度不足、評審期太短、門檻太低:針對參與度不足和評審期太短這兩項意見,其實是同一個問題,我也予以理解。我的看法是,這只是細節問題,完全可以調節,例如如果把評審期訂為一個月,便可以給予評分者充分的時間評分,以及招引到足夠的評分者參與評分,這點我沒有異議。至於門檻太低的意見,這都是細節問題,如果把最低參與評分人數上調到六至八人,同時把優良和特色條目的合格門檻分別上調到80分和90分便可解決問題的話,這點我也是沒有異議的。
合併優特評選:上面有意見認為可以借機會合併優特評選,這點我也沒有異議。事實上,評分制比起投票制的另一項優勝之處,就是可以造到優特合併評選。這點事實上也可以省卻因為優特條目分開評選而耗用的時間。--Clithering200+ DYK 2015年4月6日 (一) 08:59 (UTC)[回复]

修訂方案

收集到以上各位的意見後,現附上經修訂後的評分制方案供各位參詳,任何意見歡迎於討論(二)章節提出,謝謝!

  • 具體建議
    • 一、特色條目候選和優良條目候選合併進行,評審期應為一個月,由候選條目登上候選頁面起計。
    • 二、評分者須為自動確認用戶,對候選條目就以下四大細項打分:
      • 內容完整性、全面性和深度(40分滿分,28分合格門檻);
      • 行文遣詞、文法、中立性(25分滿分,18分合格門檻);
      • 參考資料和腳注(25分滿分,18分合格門檻);及
      • 排版、圖片及其他(10分滿分,6分合格門檻)。
    • 三、滿分為100分,特色條目總分須達90分、優良條目總分須達80分,另外各項細項也須達到合格門檻的分數,方可視作合格。
    • 四、四大細項的評分會由一套客觀的評分準則規範,當中特色條目候選的評分準則會較優良條目候選的評分準則嚴格,具體可參考Wikipedia:条目质量评级标准
    • 五、提名人及條目主要貢獻者不可對候選條目評分。評審期內,候選條目應有最少六名自動確認用戶完成評分,否則作落選論。
    • 六、關於計分方法,每個細項的最高和最低的兩個評分應予撇開不計,然後把餘下有效評分者就該細項所作的評分相加,再得出平均值,從而得出該細項的平均分。然後如此類推,再分別得出四個細項各自的平均分。把四個細項的平均分相加,就是候選條目所得的總評分。如第三點所述,總評分滿90分,即當選特色條目;滿80分,即當選優良條目,但如果任何一個細項評分不合格,即使總評分達標,候選條目仍作落選論。以下是一個落選條目的例子:
評分細項 評分者甲 評分者乙 評分者丙 評分者丁 評分者戊 評分者己 平均評分
(撇開最高和最低評分)
細項一(28/40)
36
(撇開不計)
35
30
35
26
(撇開不計)
34
34
細項二(18/25)
23
24
(撇開不計)
12
(撇開不計)
12
20
24
20
細項三(18/25)
24
23
15
(撇開不計)
24
23
25
(撇開不計)
24
細項四(6/10)
8
(撇開不計)
3
3
2
(撇開不計)
6
6
5
總評分(100)
83
  • *註:從上表示例所見,雖然條目總評分符合成為優良條目所需的評分,但由於細項四的平均分不合格,所以條目仍作落選論。此外,遇著平均分出現小數位,採四捨五入的原則計分。如果在同一細項出現兩個最高/最低的評分,只需撇開其中一個便可。
    • 七、第六點提及的「完成評分」,是指自動確認用戶必須為四大細項打分,缺一不可;打分後,評分者更須就四大細項分別撰寫評語,每個細項的評語必須最少有20個中文字(不包括標點),而且不可抄襲其他評分者在同一候選條目的評語,抄襲的意思是評語不應有大約80%或以上相似。未能符合要求的評分者,所作的所有評分均視作無效。評分者完成評分後也可選擇就條目整體撰寫額外評語,但不計分。
    • 八、為確保第七點可以順利執行,包括提名者在內的任何人士都可以在候選期內對評分者所作的評分或評語提出質疑一次,評分者須於候選期內提供答覆,否則評分者所作的所有評分將視為無效。這個考量是出於評分者評分時已切實履行評分責任,及時就批評作出回應屬於合理期望。不過,評分者就質疑作出回應後,無論回應孰長孰短,任何人都不能再左右評分者的評分(第七點所指出的抄襲情況除外)。這個考量是出於「善意推定」,假定評分者已切實履行評分責任,因此評分者作出回應後,評分應得到尊重,這時如有人不服該評分者的評分,也可考慮自行參與評審(提名人及條目主要貢獻者除外)。此外,如果對評分者的質疑是在候選期完結前夕提出,而評分者的五天回應限期(由質疑者署名日期起計五天)又橫跨到候選期以後,那麼評分者只要於該五天限期內作出回覆,之前所作的評分仍然視為有效。
    • 九、如果評分者在候選期完結前才作出評審,任何人可在五天內(由評分者署名日期起計五天)提出質疑一次,如果這五天接受質詢期橫跨到候選期以後,任何人在期內提出的質疑仍可視為有效,評分者需要在質疑者提出質疑後五天內作出回應,所作評分才被視為有效。
    • 十、因應第八點和第九點出現的特殊情況,候選期最多可延長10天(即五天接受質詢期加五天回覆質詢期)。第八點和第九點只適用於距離候選期完結不足五天內提出的新評分和對評分提出新的質疑。因此,計分者應待延期時段過後才對候選條目作正式計分。另外,延期期間不接受任何新的評分。
    • 十一、重審與評審應該一同進行。任何條目一經完成評審後,在三個月內不得送交重審。--Clithering200+ DYK 2015年4月6日 (一) 09:49 (UTC)[回复]

討論(二)

暂且不论复杂性。各项分数的分配如何定就是一个容易引起争议的大问题,例如为何这项是40分?依据是什么?为何么不能是30分?35分?45分?50分?....为何特色是90分?优良是80分?为何不能多一些分或少一些分?(我觉得优良75分以上就可以)。另外,既然各项得分也要满足最低分要求,那么为何各项不能都设为满分100呢?然后算总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4月7日 (二) 02:36 (UTC)[回复]

我在修訂方案中對個各細項分數作出的分配,僅屬於個人看法,大體上是基於「內容」應佔最大比重,然後「行文」和「參考資料」次之,且各佔同等比重,到最後「排版」佔的比重最輕。究竟如何確切地決定各個細項的比重,只屬於細節問題,可以從長計議,就像目前的投票制,特色和優良候選條目要分別得到六票和八票支持票才算當選,這個準則其實也是社群當初透過討論和投票得出的共識。如有需要,日後有了大家同意的評分制框架以後,可以就細項的評分分配和分數門檻分別發起雜項投票,透過社群共識決定。根據您的意見,屆時可以「套餐」的形式至少分為以下的方案供社群投票:
雜項投票甲(四個細項的評分比重):
  • 方案一:內容(40分)、行文(25分)、參註(25分)、排版(10分)
  • 方案二:內容(XX分)、……如此類推
雜項投票乙(特色和優良條目的合格門檻):
  • 方案一:特色條目(90分)、優良(80分)
  • 方案二:特色條目(90分)、優良(75分)
  • 方案三:特色條目(80分)、優良(70分)
  • 方案四:……如此類推
雜項投票丙(四個細項的合格門檻):

(!)意見:話說用平均會不會容易被極端值拉走平均?若用中位數呢?不過我覺得既然各項都要求達到一個值,那總分就不需要再設門檻了吧?話說我覺得去掉最低值還是有人給不及格的分數的話,顯然已經有兩人認為不及格了,結果平均還是過的話,會不會很奇怪啊--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4月7日 (二) 07:29 (UTC)[回复]

(:)回應,把最高和最低分數撇開的目的就是要剔走極端值吧。如果把最高和最低數撇開都仍然有極端值,就要反思一下那些到底本身是不是「極端值」了。用中位數的話,其實仍然存在同樣的問題,而且問題可能更大,例如有三個人給一分,有三個人給10分,一個人給兩分,那麼中位數就只有兩分,這樣似乎不太合理。至於門檻方面,我對您的意見持開放態度,但須指出如果不設總分門檻,那就代表每個細項都要設下一個較上面修訂方案高的門檻,這實際上代表當選門檻會進一步收緊;事實上,我上面的修訂方案中,各個細項的門檻訂得較低,是一個達標門檻而非當選特色和優條良目的門檻,因此是有空間讓一個某方面表現稍遜的條目在另一方面做得更好,從而在總分上當選特色或優良條目的。最後,如果去掉最低值仍有人給予不合格的分數,而且結果平均還是過的話,有兩個可能,第一是給予的不合格分數只是僅僅不合格,第二是有其他人給予極高的合格分數,這時只能看看評分人在該細項作出了甚麼評語,如果有問題的話可根據修訂方案第八至十條要求評分者解說。所以說,如果各位認為評分制可取,我會進一步勾劃一個明確的評分準則草案供各位省覽。--Clithering200+ DYK 2015年4月7日 (二) 08:00 (UTC)[回复]
我覺得各項設門檻就好,GA跟FA應該是各方面都達到標準,而不是因為某項特別突出而拉高分數才當選。例如現在總分是80GA,那就各項分數都達該項總分的80%就好了。另外我同意分數細節跟評分期限後面在談。--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4月7日 (二) 08:46 (UTC)[回复]
如果各项分数相同,就不用100分了,10分就足够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4月7日 (二) 13:16 (UTC)[回复]
(&)建議 不要設分數制,免得又再度起爭執及誤會等等不良的因素(如:甲方評20分,乙方評80分,而乙方會問甲方為甚麼評那麼低分,於是就爭論起來誰對誰錯),況且設分數制還是需要更多的程式編寫,而在票選特色和優良條目時,倘若加上分數制,那麼不知要評到何時才會結束,這一點相信大家都能夠去體悟到,畢竟,票選特色和優良條目時,還是會比照著支持率而判定通不通過。--►►►ℛiℂkℕατoℜ♥♥)◁◁◁ 2015年4月9日 (四) 04:46 (UTC)[回复]
个人认为无论分数制还是什么制,都必须要有重大问题否决制,要是“内容中立、可供查证”这样的基本要求都不能把住关,那和投票有什么本质区别,有意见方提出意见,提名人有一定时间去解决,必须解决相应问题才能入选。否则你一个人打满分可以排除,多找两个人打满分不就完事了。你说这里那里没有来源,我说这是基础、重要条目,讲的都是理论知识和概念,不需要来源,你没文化而已,怎么样,还不是一回事。个人倾向于采用英文那样的评审制,哪怕几个月没有一个优特通过,或是以往所有的优特全部撤销又有什么关系,至于比现在这样大片人投水票,想办设法降低条目评选标准好多了,把GAFA当DYK一样鼓励编写好多了。另外再次点名批评小时小乌小达,我以前在你们经常来投反对票的,现在你们都躲起来了,强烈抗议!--7留言2015年4月11日 (六) 06:13 (UTC)[回复]
其實往壞的方面想,評審制萬一評審的人隨便評(就如同現在投票有人會隨便投一樣),也是很容易造成簡單出現很多不合格的GA跟FA的。--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4月12日 (日) 15:54 (UTC)[回复]
我比较厌烦这种无休止的争吵。任何规则都有漏洞,如果明确规则就会有擦边球,如果模糊规则更会被人曲解。以前科举考试排名次,现在考试批分数,从选拔的角度来说,有区别吗?--Antigng留言2015年4月11日 (六) 11:34 (UTC)[回复]
欢迎参考我的建议,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E8.8D.89.E6.8B.9F.E5.BB.BA.E8.AE.AE,我主要是根据我遇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自我感觉都很实际。各位可以参考。--Alexander Misel(T) 2015年4月12日 (日) 04:53 (UTC)[回复]

帖子快沉下去了,先留個位子,之後才把我的看法寫上去(很長,還沒寫完)。--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4月19日 (日) 10:58 (UTC)[回复]

好。在開始論述之前,我希望拿我前幾個星期的夢境做引子。話說我前幾個星期夢見中文維基百科已經實行Clithering兄提倡的評分制,大概優特條目評選也已經合併了,介面大概如下:

條目 用戶評分 結果^
1 2 3 4 5
條目甲 當選
條目乙 ~(1 落選
條目丙 優良條目 撤銷
  • 圖例:~:隨意分數、:不合格分數、(1):一項標準不合格、優良條目:該條目是優良條目,現正接受重審。
  • [2]:這部分可以用由機械人/魔術字處理。

我看到自己其中一篇主編的條目竟然被人提請重審(不開名了,免着某些「口痕友」真的走去把那篇條目送去重審),而且用戶給的分數也挺低(雖然勉強合格)的,頓時給嚇到了。睡醒了以後我再回望這個討論,想到了幾點,在這裏就儘管說說(先寫自己現在想到的,之後想到再補充):

  • 分數分配方面我只是不清楚如何能把這些「質化」的審訂標準「量化」,而且我也贊成由社群商議各方面比重的多寡。還有,Clithering兄回答在下提問時認為剔除最高、最低兩端能夠避免有人公報私仇,擾亂評選的問題,下面我也會說一說。順帶一提,如果能找到很多人評分,剔除異數比有效,不過按照上面的草案,評審者人數不定,而且如果發生集體擾亂的情況(下面會說到),認真評審者的分數反而會變成異數,所以這樣做不很可行。
  • 再來,我上次提到有人公報私仇,這次再提一個問題:集體擾亂。這裏就不是單指反對票了,支持票也包括在內。Clithering兄提倡評分制,原意大抵也是想優特條目的評選制度變得更加客觀持平。目前的情況是:由於給某篇條目投支持的人少或者編者本身心虛,編者就會挨門挨戶拜訪別的用戶,請對方支持;以往甚至有用戶為了乞票而投票支持受邀請者的主編條目成為優良條目,以求對方投票支持,在座其中一位資深編輯質疑這樣做和賄選無異(證據一,不直接打內連,免得驚動當事人對我指手畫腳;利申:我有拜過票,可是我沒有試過做後面說到的行為)。說甚麼「成人之美」沒甚麼用(特別是現在投人情票和灌票而我行我素的用戶),這個流行已久的習俗嚴重妨害條目評選的公正。不管Clithering兄的建議通過也好,否決也好,我認為這種拉票行為應該想辦法遏止;既然管理員選舉可以禁止人肉傀儡擾亂(雖然有說不甚奏效),我看不出為何同一個規定不適用於條目評選。另外同意劉嘉的說法,不過多幾個人打滿分還不是最大的憂慮,多幾個人給低分就更嗆。無論如何,我認為由於這個情況有可能發生,剔除最高、最低兩端不是很能抵消公報私仇,擾亂評選的問題。而且我在上面DYK評選改革芻議那裏也提過,至少20字、互不重覆的評語,對灌票黨來說只是等閒工夫罷了。還有,根據草案,評審者提出意見以後,如果有編者對這些意見提出質詢,評審者則必須在三日內回覆。我的擔憂是:一、評審者可能會在擱下評語之後放一段「維基假期」(比如準備考試,閉關溫習不上網、被拘禁、到北朝鮮旅遊等等),這樣的規定的結果可能是有人對他們的評分提出質詢,他們因故不能回覆,因此評分作廢,這樣做會變相剝奪他們的評審權。二、評審者惡言相向,拒絕承認自己的觀點錯誤(一個人不要緊,幾個人一起來就不得了了)。三、英文版各級條目評審中,編者和評審者交換意見的程序是連續的,因此評審者可以不斷提出改善意見,令候選條目更貼近標準的規定。草案提到,評審者提出意見後,其他用戶可以質詢,不過之後任何用戶都不可以左右評審者的評分(但是沒有提到之後評審者可不可以提出補充意見)。可能編者在第一次評分和回應質詢的時候,未能察覺條目中某些失誤,到後來想到了,在評選處補充說明;設若主編已經按指示改正,不過這樣或者會被視為主編試圖影響評分,因而不予受理,感覺這個規定可以改良,令整個評分機制更為靈活。
  • 我在夢裏面看到的場景是我主編的那篇條目因為某個標準(圖片、排版)不合格而快要被撤銷優良條目資格;原因:太少圖。從這個夢裏面我想到了一點:比起制度的細節,一個制度的長遠影響更值得注意。按我觀察,目前中文社群整體而言對優良、特色條目標準拿捏的不好。大家看看,近期又有用戶亂來,把條目送去選優良/特色條目(不論夠格不夠格)。看來中文版社群還沒有形成一種認真的評審態度:在條目評審當中,最理想的情況大概是編輯審閱候選優良/特色條目的時候,會按照相應的審閱標準逐條檢視,然後給編者反饋條目每個方面有甚麼地方做得好,甚麼地方做得不好。不過,就算是我們仰慕的英文版,他們也會有編輯在審閱的環節當中單單標上一個表示達標/不達標的符號,而不給予任何解釋。更何況在中文版的條目評選,除了劉嘉和一些資深編輯(我很少參與這些投票,反正有實力的條目通過的機會相當大,不管這當中有沒有「發水」的因素),大多數編輯只是擱下「符合標準」、「來源完備」、「已達標」之類的評語,然後就表示支持,再多的反對票也被他們沖刷淨盡,令他們成功把這篇條目推到當選(最近的例子請看Talk:中俄關係,Carrotkit君恕我手狠)。由此我不能確定編者對條目評選標準的理解有多麼深,不過這個問題由來已久,多年來社群也沒有找到辦法去解決這個梗(維基百科難以集中教育用戶評審條目要怎樣做才算是有板有眼),引致這個瓶頸的出現。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要推測夢中的場景為甚麼會出現其實不難:編者對標準一知半解,因此他們只考慮到條目中圖片數量夠不夠,而不是圖片在條目中用的恰當不恰當。編者對條目評選標準的一知半解,很可能會引致條目評選制度的扭曲,就算是改良制度也沒用——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結果還是會有一大堆未如理想的條目藉着這個制度升格。我倒是想了好幾個辦法去解決這個問題,不過這些辦法大抵都是無效的:一、組織「考據團」,把不同條目分門別類,交由對應的專門小組審核內容,其餘版權、文筆、圖片等問題統一審閱;不過已經有前輩講過這樣做很危險,形成精英主義的不平等現象,而且違反自由參與原則。二、只容許維基執行/見習主編參與優良/特色條目的評選(按我所見在中文版會認真審閱條目的人通常都擁有這種名銜),不過這個方案的缺點和第一個選項大致相同。三、強制所有參與評審的用戶(這次沒有門檻)在評審之前必須接受訓練,通過考核,拿到「證書」不過也不可行,原因是要設計整套培訓程序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能不能搞出來也不知道,而且找誰來給大家培訓?人家也有私生活的啊。而且,這個程序的成效也有待商榷:因為某些用戶學會整套評選規則、考完證書以後有權把它完全忘記,就像sin, cos, tan一樣,呵呵。
  • 另外評選結案以後三個月內不准重審這規定也太嚴了吧,我覺得維持現有1個月內不得翻案的規定已經足夠了,頂多只是再延長到45天。雖然如此,我承認如果新制度通過,一次條目評選將需要動用更多的人力物力。
  • 再補一句,評分制並不會產生「誰對誰錯」問題:實踐證明,即使某篇條目出現嚴重的事實偏差,認真的同工大拋書包,表示反對,其他街坊鄉民投支持票,大家不還是相安無事嗎。按照Clithering的方案,實行評分制後一次條目評審的時限已經有明確規定,評分制的操作也不一定要勞煩機械人(我提出的只是YY),只是以目前中文版優特熱鬧紛呶的情況來看,實行評分制,強制撰寫評語的規定有機會大大加添伺服器的負擔,值得留意。--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4月23日 (四) 15:13 (UTC)[回复]
  • 对于图片这一项,如果是艺术类的条目,分数基本上都是拿足的。但如果是历史和语言类的呢?比如上古汉语、抑或三皇五帝时期。到时候就有可能会出现一个语言学的条目中出现了一个长信宫灯。所以建议图片和排版分开。图片仅作为加分项目,不作为扣减项目。--SP RailwayGuest 2015年5月3日 (日) 15:25 (UTC)[回复]
  • (&)建議可以建個草稿頁,邀請別人來模擬評選過程,也許可以較直接地看出方案的好壞。--578985s留言2015年5月6日 (三) 11:05 (UTC)[回复]
    • 恕我直言,這樣做效果成疑:又不是搞真槍實彈,只是做做樣子,能有多大的示範效果呢?會不會示範和現實執行出現嚴重差別呢?(示範不影響評審,現實執行當然就會影響評審了)再者,怎樣驅動用戶參與這場大龍鳳?--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5月8日 (五) 08:34 (UTC)[回复]

关于在非英语条目添加英語名

Bigtete自認沒有閱讀格式手冊,仍堅持在自然歷史失控溫室效應等非英語條目首段加入英文,并認為“有內部鏈接的情況下,也還是可以加英文,這對閱讀有幫助。”。

  1. Bigtete君認為“維基百科最重要的守則就是沒有守則”。按維基百科:何謂忽略所有規則#使用常識,忽略規則是基於常識之上,“要根据已有的共识社群基本原则、百科全书的利益作为立论之基础,而不是你的个人常识”,不知其行為可以用那個方針或指引解釋?
  2. 記得Bigtete還說過原因還有“中文dyk水平太差,應緊盯英文維基”、“大多數情況下應該更重視英文文獻”?(討論:史蒂芬·霍金#新條目推薦討論討論:鐵酸鎳)此處請Bigtete回答,不知這是否可以理由之二?
  3. 維基百科:命名常規維基百科:維基化均指出應使用的是原文而不是英文,維基百科:翻譯守則(草案)已指出“中文維基百科不是英文維基百科”,疑似為此舉所違。
  4. 最重要的,加入英語如何能“對閱讀有幫助”?無論是內文加英文還是首段加英文,相關條目的敘述還比不上一兩個英語詞(甚至是“Runaway Greenhouse Effect”這樣的生僻詞)有幫助?一兩個英語詞到底能有什麼幫助?

被人反對也不是我這一兩次了,鑒於自上次與其交流以來一個月仍此君仍未改變看法,故特此征求社群關於“給非英语条目添加英語名”的共識,順問此舉究竟算是可接受還是需要阻止。--淺藍雪 2015年3月19日 (四) 21:35 (UTC)[回复]

  • (!)意見嗯...有時加入英語詞真的還蠻有幫助的。尤其是在解釋自然科學條目中的專有名詞。在此舉例:
  1. 導航波理論 與 pilot wave theory,後者個人認為較為常見
  2. 各向同性 與 isotropy,後者一目了然
  3. 反德西特/共形場論對偶AdS/CFT對偶,本人從未親自聽說前者,但常聽到後者
  4. 哈密頓-亞可比方程式 與 Hamilton-Jacobi equation,前者若用在行文中而不加註英文會增加閱讀難度

或許這是每個人所受教育的不同,導致看中文或英文名詞較易/難閱讀的情形。像我們臺灣大學上課時用的自然科學教科書都是英文原文版,於是看到有人把那些名詞翻成中文時就會看不太順。或許是因為你們那邊的大學都用中文教科書才較難理解為何“一兩個英語詞到底能有什麼幫助?”吧。閣下也說到維基百科:命名常規維基百科:維基化均指出應使用的是原文而不是英文,但是那些名詞的首先提出通常都是英文,於是原文的認定就有歧異了。-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3月20日 (五) 01:52 (UTC)[回复]

我認為像是自然科學這類沒有預設語言領域,但又並非日常人人都熟悉的專業術語條目,在不得已的狀況下使用英文當註釋還算是個合理的特例,為了嚴守語言中立原則結果反而造成條目難閱讀不容易理解,似乎有點矯枉過正。畢竟英語是國際學術交流場合最常使用的語言平台,像是學術期刊、研討會也都是使用英語溝通,以這樣的精神來看註釋英文有其理據基礎。但要使用這種特例的作法還是要有基本前提:此詞彙必須是真的找不到適當的所屬文化圈;如果找得到其歸屬,當然還是要以其原文為註釋優先。--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3月20日 (五) 03:56 (UTC)[回复]
對於「給非英語條目添加英語名」,我在疑惑,邁特里帕拉·西里塞納條目列出他的僧伽羅文名和泰米爾文名,而沒有英文名,試問我們的讀者有多少人懂僧伽羅文或泰米爾文?如果讀者想找關於他的資料,是用英文名還是僧伽羅文名、泰米爾文名去搜尋呢?--Mewaqua留言2015年3月20日 (五) 04:07 (UTC)[回复]
正確的作法應該是添加這些文字的拉丁轉寫/羅馬化吧(幾乎所有的語言都有其標準的拉丁轉寫)--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3月20日 (五) 04:11 (UTC)[回复]
如果该名称的对应译名通用性较低,例如科学领域的新兴术语,或者是编者按照惯例自行拟出的译名,例如某些人名,这类情况应考虑加注原文,否则没有必要。—Chiefwei - - 2015年3月20日 (五) 05:09 (UTC)[回复]
页面左边的跨语言链接又不是摆设,想知道各语言对应名称的话点一下不就好了。--Kuailong 2015年3月20日 (五) 06:09 (UTC)[回复]
(-)反对批量加英文,是不是考虑将物理条目中的所有的力都加注force,数学条目所有的矩阵加注matrix?讲到个人喜好,至少我们学校我们专业中英文教材都用,无论看中文还是英文都不会觉得奇怪。况且想看英文的用户可以点击跨语言链接。Antigng留言2015年3月20日 (五) 08:16 (UTC)[回复]
(:)回應:當然不是說要批量加英文,只是說現在對於哪些要加哪些不加有意見分歧而已。-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3月20日 (五) 08:52 (UTC)[回复]
各向同性(isotropy)波蘭語和其他非拉丁語系語言也沒有英文,連常注英文的日語版都沒有。說起來這些英語詞都是有拉丁或希臘語來源的,那麼統一加拉丁語或希臘語?似乎有更有歧義。但是如果只注英語的話,下面可能就需要加入英語的語源學資料,這也行?退一步說如果可以的話,例如所有拉丁語系詞自然歷史都是來自拉丁語historia naturalis,只加英語顯然說不通,最多就是個常見例子,可在語源學段落加入,首段似乎並無必要。--淺藍雪 2015年3月20日 (五) 09:00 (UTC)[回复]
自然歷史的話,個人認為就可加拉丁語historia naturalis各向同性要加英文的原因則與這不同,並非基於語源學原因,而是為了容易閱讀。点击跨语言链接的缺點是全篇都英文,有些讀者難以找到與中文版相對應的語句。-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3月20日 (五) 09:27 (UTC)[回复]
拉丁語的例子: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Philosophiæ Naturalis Principia Mathematica)。-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3月20日 (五) 09:30 (UTC)[回复]
可是那個各向同性某讀者既然英語都讀不懂(找不到對應語句應該是這個意思?),加一個英語詞也沒用吧,再說英語版首段標題詞都是加粗的,而且也不比點進去,鼠標懸浮一下就好了嘛。--淺藍雪 2015年3月20日 (五) 09:42 (UTC)[回复]
我认为,只有在两种情形下有必要加外文。其一,追根溯源。例如一本外文书,它的原名就应当在译名之后标示。上海江苏路原名忆定盘路,如果不标示英文,不懂上海闲话的人就无法从“忆定盘”想到爱丁堡。其二,中文译名不常见。有的主题中文文献几乎没有,为避免原创研究,应标注外文。其他情形则不必要。Antigng留言2015年3月20日 (五) 09:39 (UTC)[回复]
舉個例子來說明原文註釋的重要性,昨天巡邏到單軌鐵路條目時看到有IP用戶添加的一句敘述「印度:金那市建衣品單軌鐵路,2016年開工,2020年通車。」因為沒有註釋原文更沒有相關連結,我想破頭想不出文中的『金那市』到底是哪個城市的哪個版本譯名,更不用說找到該單軌鐵路系統的原名,導致連這句話到底是確有其事或是有人搗蛋亂寫都分辨不了,只好加上fact模版看看是否有人能幫忙。諸如此類的例子在維基百科上層出不窮,所以我認為關鍵的問題不該是討論能不能添加,而是應該界定哪些場合適合添加原文/英文註釋。--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3月20日 (五) 10:06 (UTC)[回复]
對並非平易用語或專有名詞加上原文是有益的,特別是對檢驗翻譯時。—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3月20日 (五) 10:31 (UTC)[回复]
加原文或没有内文链接时加英语我也没意见,跑题了。咱得先把什么时候用英语定下来,那么现在支持者意见是这样的:生僻科学类条目(数理化类?)找不到原文的情况下标英文;这个我可以支持,但是如上所述,左侧外语连接也有同样作用,且多数时候可以找到英语的语源,这时是否仍有必要首段标英语,还是在语源学信息附近提及英語,就像自然歷史一樣,並且以拉丁语系为基准--淺藍雪 2015年3月20日 (五) 11:10 (UTC)[回复]
唉,老生常谈的议案了。。。浅蓝居然帮别人提议案,真是好心啊。。我觉得一切从旧。这个提案有两个内容,一是条目是否有语言特性(什么是英语条目,什么是中文条目?),如何界定条目的语言特性。第二是语言特性与标哪种语言是否有关联。--Gqqnb留言2015年3月21日 (六) 05:40 (UTC)[回复]

我是覺得讀者如果把條目打印出來,未必理解其在說什麼。--HYH.124留言2015年3月22日 (日) 15:28 (UTC)[回复]

@淺藍雪我不愿意回复这个主题,是因为你这里有针对个人的嫌疑,所以首先要提醒你一下,讨论应当遵循“对事不对人”这样一个起码的常识。现在你到我的讨论页说:“先別說反對加英文者,在我總結支持的意見“生僻科學類條目找不到原文的情況下標英文”之後一周已經沒人對此進行反對了,後面唯一有的投票是7君的反對票,因此已經可以當做共識。”就现在的状况,我不认为这样的共识。要达成共识,你首先要说明这个讨论是针对哪一个已有的共识或者原则,你的修改和补充意见是什么,结论将记录于何处等等。Bigtete留言2015年3月29日 (日) 16:46 (UTC)[回复]

我不反對Bigtete的提議。--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5日 (六) 02:25 (UTC)[回复]

具體修改細節

“如果有內部鏈接,則不必再添加外文名”已是WP:WIKIFY的明文了,這點不討論。如無進一步意見將在此討論通過後于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一般性慣例#使用中文”(注意這裡說的是條目首行不是內文,請勿跑題)段的“除非原文比中文翻譯在中文中更加常用,否則請使用中文來對條目進行命名,並將外文原文附在條目的首行。”之後加入

  1. “僅在無原文可循且無其他語言版本時,為非漢語圈事物條目標註英文”

不知有無異議--淺藍雪 2015年3月31日 (二) 23:57 (UTC)[回复]

Weak oppose,觉得不应让条目依赖“其他语言版本”。--Jimmy Xu 2015年4月1日 (三) 00:41 (UTC)[回复]
@Jimmy Xu那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也不標英語?完全不標肯定反對聲音不小,但絕大多數也不支持全標,我覺得這個是最折中的方案了--淺藍雪 2015年4月1日 (三) 00:48 (UTC)[回复]
(?)疑問:請問「無原文可循」的詳細定義?-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4月1日 (三) 14:40 (UTC)[回复]
就是說這個詞的具體是來自哪國、描述的是哪國事物不清楚。這個看起來不清楚,放到命名常規那一段就很清楚了,因為在這之前的原文是“除非原文比中文翻譯在中文中更加常用,否則請使用中文來對條目進行命名,並將外文原文附在條目的首行。”--淺藍雪 2015年4月1日 (三) 16:35 (UTC)[回复]
這裡的「非中文條目」是什麼,「非中文標題命名的條目」?是否欲表達「非中文事物的條目」。—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4月1日 (三) 15:52 (UTC)[回复]
“非中文事物”感覺有語病哎,改作“漢語圈事物”如何?--淺藍雪 2015年4月1日 (三) 16:35 (UTC)[回复]
呃,咖啡算不算?--Jimmy Xu 2015年4月1日 (三) 16:59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何不加拉丁文?--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5日 (六) 02:25 (UTC)[回复]
咖啡有其他語言版本吧,“在無原文可循且無其他語言版本時”用的可是“且”字,要同時滿足才行。稍微修改了下措辞,显得清楚一些。--淺藍雪 2015年4月1日 (三) 17:00 (UTC)[回复]
细看了一下,命名常规管不到首段去的吧,条目内容应该是MOS的范围了。我认为除了某段的描述对象(不管在不在首段,只要是能加粗的部分,比如某个章节着重描述的东西)标外文之外其他东西都不应该标。--Jimmy Xu 2015年4月9日 (四) 22:02 (UTC)[回复]
這是命名常規正文第一條,上面不寫著“並將外文原文附在條目的首行”了嗎(MOS的條目標題那一節也是有指向命名常規的),不過兩者均加入這一條也可以。章內標外文的事有WP:WIKIFY管著,而且段首以外要加粗的情況很少見的吧。--淺藍雪 2015年4月10日 (五) 12:49 (UTC)[回复]
所以这条要改的话也应该想办法从命名常规里拿出来揉进MOS里嘛。所以我只支持这种少见的情况考虑标外文。--Jimmy Xu 2015年4月15日 (三) 22:00 (UTC)[回复]
閣下的意思是正文只要不加粗就不能標外文?可是現在優特的共識是紅鏈後面可以且需要標外文,除非用{{link-en}}。所以要討論內文那就複雜了。如果我理解不差,閣下應該不反對現在這個首段的提案?只是要求在MOS補充說明一下內文粗體標識情況?
那麼,按维基百科:格式手冊/文字格式,現在只有“表格的标题(标题行)”、“定义列表”、“一些书目格式中期刊文章的卷册编号”可以加粗,而這三個我都看不出有加外文的必要,如有必要亦無不妥,不會和現在的提案有抵觸。--淺藍雪 2015年4月17日 (五) 16:36 (UTC)[回复]
如果优特有共识的话那就当我没说吧,首段大概这样就好。--Jimmy Xu 2015年4月19日 (日) 01:25 (UTC)[回复]

规则是人定的,若理解规则,规则不过是一种常识而已,若不理解,则人常常被规则搞得团团转。“除非原文比中文翻譯在中文中更加常用,否則請使用中文來對條目進行命名,並將外文原文附在條目的首行。”这句话本不是设计严密的规则,不必修正,只需对“原文”二字做一点常识性理解即可。比如斯里兰卡总统迈特里帕拉·西里塞纳标出斯国两种官方语言是理所当然之事,但也不妨标出英文,类似地,泰国的一个城市罗勇市标出泰语时,也不妨标出英文;科技类词汇,比如失控温室效应,几乎所有情况下都应该标出英文,其它学术类词汇,比如霸权男性气概,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也都应该标英语;自然历史当然也应该标英语,同时标出拉丁语也可,但如果只标一种,当然选英语,这个词字面含义与实际含义有所不同,故正文中应该讨论一下词源;哲学几何学之类常见词汇,虽然也是外来语,但基本已经是中文的有机部分,可以不标外语,要标一种当然选英语而不是希腊语,当然这类词汇也都要在正文中有语源学解释;佛教词汇可以标梵文或者巴利文,一般不需要标英文,倒是英文佛教条目可能要标中文。Bigtete留言2015年4月2日 (四) 02:13 (UTC)[回复]

胡扯一气连理由都不给,上边要你回答加讨论方针又不参与,从头到尾就是宣传一定要标英文,就是因为有你这种人才要增补方针。建议阁下按上头自己的承诺回避好了,实在憋不住请到上面讨论区,别在这扰乱排版。在阁下回答开始给出的质疑之前,在下不会回答你的任何问题。--淺藍雪 2015年4月2日 (四) 10:10 (UTC)[回复]
“不妨”,阁下的认识而已?“几乎所有情况”,来源请求?“当然选英语”,哪里有这种de facto了?“常见词汇[…]要标一种”,这又不是完成任务?--Jimmy Xu 2015年4月9日 (四) 22:05 (UTC)[回复]
拉丁文拼音是常用於國際的,加入英文或拉丁文拼音並不會影響條目可讀性。我反對強制性的阻止在條目中加入(英文或外文),除非是明顯無必要的。這部份應該讓編輯有較大的空間。--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5日 (六) 02:21 (UTC)[回复]
反对无效,这里是中文维基不是英文维基,为什么不加入法文音标、德文音标等等?——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4月26日 (日) 14:25 (UTC)[回复]
閣下要不要解釋一下,為什麼在中文維基裏面,閣下要堅持用拉丁文來當條目名,這是中文維基,又不是拉丁文維基。--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6日 (日) 16:20 (UTC)[回复]
重新聲明我的立場,原則上,我不反對這個方案,無必要的英文留在條目中會造成排版不好看,對閱讀理解條目也沒有幫助。但在跟蘇州君發生一系列編輯上的歧見後,我開始認為這個方案將會使某些編輯利用來強化本身的立場,造成編輯自由的限縮。例如蘇州君以此來刪除各條目中,拉丁字母的拼寫(如俄文及波斯文的拉丁轉寫方案),刪除音標(以英語的國際音標來拼出其他語言的發音)。在外交條目中,雖然是中文條目,但因為使用於外交場合,理解它在國際場合中怎麼被使用也是有益的(這常常是指英文);在化學元素例子中,英文是化學領域的優勢語言,文獻很多都直接使用英文,但蘇州君強制使用拉丁文。我認為這個方案可能被用來特別針對英文的使用,將會被用來刻意排除英文的使用,基於這些經驗,讓我無法支持這個方案。--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7日 (一) 02:18 (UTC)[回复]
:A君對蘇州君理解有誤,下方“延伸討論”中已澄清。--淺藍雪 2015年5月1日 (五) 13:36 (UTC)[回复]

澄清wp:维基化的地位

第一,wp:维基化wp:帮助中的一个名词解释而已,不具备维基规则的效力。 第二,当时的编辑在写这个名词解释的时候写过了头,使得有些内容看起来有点象维基规则。这里相关的是这两句:

如果是译名,标明原文是必要的,如“列宁(俄语:Ле́нин)”。但如果有内部链接,则不必再添加外文名,比如“1920年,他见到了列宁(俄语:Лéнин)”是不对的。

这后面一句话让有些人误解,以为有了内部链接就一定要删去外文。然而,从上面的讨论来看,社区中对这个问题各种意见都有,根本没有共识。Bigtete留言2015年4月2日 (四) 02:31 (UTC)[回复]

你就@一下上面所谓反对这条的人好了,我真没看出来有谁。--淺藍雪 2015年4月2日 (四) 10:18 (UTC)[回复]
这只是说明wikify的用法,根本不矛盾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4月3日 (五) 02:21 (UTC)[回复]
与什么不矛盾?Bigtete留言2015年4月3日 (五) 12:20 (UTC)[回复]

延伸討論-拉丁字母拼寫及音標

引用編輯蘇州宇文宙武的話:「中文维基即将通过有关在非英语条目中加如英语名称的决议,我觉得同样适用于英文音标。」他同時主張,在各語言中不能使用拉丁字母轉寫,不能使用音標。這也在這次討論之中嗎?在語言類條目中被禁止使用音標及拉丁字母轉寫方案,會造成編輯上的困難。--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6日 (日) 16:37 (UTC)[回复]

閣下沒有看討論,明顯不在此次討論中,有新議案請另開專欄,勿在此處進行無關討論--淺藍雪 2015年4月27日 (一) 19:43 (UTC)[回复]
@淺藍雪感謝閣下的回應,我只是想確定@蘇州宇文宙武閣下對這個方案的解釋跟大家是不是一致而已。也就是說,你可以確認蘇州閣下對這個方案的解釋是錯誤的嗎?能不能跟他解釋一下?--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8日 (二) 01:37 (UTC)[回复]
我不觉得我理解有误,都不能在非英文条目中加英文了,还要英文音标干嘛?这不是很自然的推理么?希望AO不要偷换概念,我说的是不能加英文音标,也就是这词在英文中的发音,并不反对加入这词在本身语言中的发音。至于拉丁化问题是令一码事,可以另开讨论,而不是这里。而且我不明白不加英文音标和拉丁化会造成什么“编辑上的困难”,按常理来说,少些一点,对编辑只有帮助。——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4月28日 (二) 03:30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感謝閣下的解釋。@淺藍雪蘇州閣下認為這有關,所以可以在這邊討論嗎?--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8日 (二) 03:35 (UTC)[回复]
@Alfredo ougaowen這裡僅討論加英文的問題,標註其他語言請在別處開新討論。--淺藍雪 2015年5月1日 (五) 13:32 (UTC)[回复]
希望@淺藍雪可以向@蘇州宇文宙武解釋一下這個方案中不包括不能加英文音標。--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5月3日 (日) 14:46 (UTC)[回复]
@Alfredo ougaowen人家說的很清楚了:“不能加英文音标,也就是这词在英文中的发音,并不反对加入这词在本身语言中的发音”--淺藍雪 2015年5月3日 (日) 14:48 (UTC)[回复]
@淺藍雪以國際音標標註語言,這算是用英文音標嗎?--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5月4日 (一) 16:53 (UTC)[回复]
@Alfredo ougaowen標註什麼語言?沒太看懂閣下這句想問什麼,請舉例?--淺藍雪 2015年5月6日 (三) 17:27 (UTC)[回复]
@淺藍雪伊博語為例,以國際音標中的英文音標子集可被標注為/ˈɪɡboʊ/,以國際音標中的完整擴充子集可標注為/iɡ͡bo/。用了國際音標中的英文子集來標注某個語言,是否也被歸為英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5月11日 (一) 02:15 (UTC)[回复]
@淺藍雪我认为他在胡搅蛮缠,不用再回复他了。什么“国际音标中的英文音标子集”和“完整扩充子”都是他自己造出来的,再说有“完整”的还要英文的干吗。用一本英文词典上的音标来证明这个词在该语言中的发音与在英文中的发音完全一致,也亏他做得出来。——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5月11日 (一) 09:21 (UTC)[回复]

部分侵權的處理程序

未解決,請勿存檔。--578985s留言2015年5月31日 (日) 05:17 (UTC)[回复]

留意到WP:COPYVIO列明:「如果條目的部分內容(而非所有內容)可能侵犯著作權,那麼侵犯著作權的內容應該被移除,並在討論頁中加以說明,如若知曉原始來源亦應提供。」現時的反侵權應該沒做到這點,還請考慮在WP:CV加入相關說明。--578985s留言2015年4月8日 (三) 11:21 (UTC)[回复]

WP:RRD有这部分工作,WP:CV主要处理整篇有侵权问题的,所以整个处理掉了。——不挖旧坑的Sakamotosan向往旧坑死里钻的愚者致意 2015年4月8日 (三) 11:59 (UTC)[回复]
確實,現在处理是沒什麼問題,但與方針沒衝突嗎?--578985s留言2015年4月8日 (三) 12:22 (UTC)[回复]

DYKC增加新規則

前次討論,對於新條目推薦想增訂規則,不過跟該次討論比較無關,所以現在獨立出來討論,並附上前次相關討論,總計有兩個新規則想加入。--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4月18日 (六) 07:42 (UTC)[回复]

重複申請問題

不管是前次修訂的規則還是更早版本的規則,都沒有防止短期內重複申請的問題,不管申請的DYKC是否通過只要持續在編輯(縱然都是小修改)就一直符合推薦身分而可以無止境的申請,因此希望能加入新規則防止此種現象。不過新規則是於用防止持續小修改,不能造成像高捷少女藍澤光這種DYK入選後又大幅擴充的條目無法選上。--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4月18日 (六) 07:42 (UTC)[回复]

個人的建議如下:在修訂期一項加入「若DYK選上則自動視為中斷該修訂期」,這可以防止用小修改繼續拉長修訂期,但也不會影響到上述的選上後大擴充條目。我認為這項加入應該沒什麼爭議。--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4月18日 (六) 07:42 (UTC)[回复]
另外一個比較有爭議的討論是,若是「DYK沒選上」,是否能讓原主編繼續小修改以符合條目品質標準?如果可以是否需要設DYKC失敗上限?根據上次討論User:和平奮鬥救地球的建議是只能失敗一次,第二次失敗則將該修訂期中斷。是否有別的意見?--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4月18日 (六) 07:42 (UTC)[回复]

討論區

(!)意見,「若DYK選上則自動視為中斷該修訂期」其實一直都有在做。而現有的規則的確存在漏洞,允許了一個非常欠品的情況發生——「故意分拆擴充從而取得多次推薦次數」。比如說某個條目現有9000字,然後某人本身是有能力把它擴充至25000字,那麼某人就可能會有兩種想法:

  1. 一口氣擴充至25000字,然後提一次DYK。
  2. 先擴充至15000字,提一次DYK;成功後,隔一段時間,再擴充至25000字,再提一次DYK。

如果某人貪慕虛榮,定當會選第2個方法,變相一個條目收兩份酬勞。那樣對於一些有品德地採用第1個方法的人來說非常不公。故敝人認為還應添加「中獎一次原則」(這個叫法總是覺得不太好,但我實在想不到怎樣去叫這個原則)。

敝人提議的條文是:

  • 修訂期:編輯記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條目以前曾經成功通過推薦,則條目對上一次成功通過推薦之前的編輯記錄均不視為修訂期內。
  • 中獎一次原則:若條目以前曾經成功通過推薦,則所有曾經透過該條目獲得推薦次數的用戶不能再以主編身份對該條目再次提名。

至於失敗後重試次數設上限敝人則不贊成,始終考慮到會打擊真的熱心改善屢敗屢戰的編者。--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4月19日 (日) 19:12 (UTC)[回复]

(:)回應:閣下的修訂期其實跟我說的「若DYK選上則自動視為中斷該修訂期」是一樣的意思XD 至於中獎一次原則我覺這個提議滿不錯的,也能有效制止重複選上。--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4月19日 (日) 19:16 (UTC)[回复]
把條文再寫得明細一點會較好吧——。另外(~)補充一點是對於「中獎一次原則」祇針對同一人再寫再提同一條目,而不同人是不受影響的,即是說如果是「某個條目現有9000字,User:AAA擴充至15000字,提一次DYK;成功後,User:BBB擴充至25000字,再提一次DYK」則是允許的。--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4月19日 (日) 19:28 (UTC)[回复]

重寫是否算入


以上是歷史討論,有新討論請加入下方討論區。

討論區

关于此页面的讨论

此页面估计是全站上最长的讨论页了。若在手机上浏览,超长的长度若不靠段落跳转,根本拉不到底。容我说一句不好听的,就是“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当然我并不打算就讨论流程发表什么高见,唯希望能适当拆分此页面(如按日期拆分),不然对浏览、对编辑都是一个巨大的障碍。--Yangfl留言2015年4月18日 (六) 16:58 (UTC)[回复]

确实,此页面比英文维基百科任何一个讨论页都要长。希望重要但不紧急的提案缓一缓。--Antigng留言2015年4月18日 (六) 17:42 (UTC)[回复]

要不人工存檔一些舊討論?--Temp3600留言2015年4月19日 (日) 10:10 (UTC)[回复]

我把草稿空間討論存檔了,那個討論也通過滿久了,也沒有什麼新討論--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4月19日 (日) 10:47 (UTC)[回复]

可以考虑把较长的话题移到单独的子页面进行讨论。--SFSQ2012留言2015年4月19日 (日) 10:45 (UTC)[回复]

中文維基人手不足,移到單獨子頁面容易導致沒人理(看看上面的ACG專題吵架就知道了...)--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4月19日 (日) 10:47 (UTC)[回复]
没说要移动到子页。恰恰相反,同行评审已经取消了子页评审。--Antigng留言2015年4月19日 (日) 10:51 (UTC)[回复]
歡迎各位參與Wikipedia:Flow的測試,提供改善討論頁的建議。--IrycatewiTalk 2015年4月19日 (日) 14:21 (UTC)[回复]
那就段落跳轉嘛,有何不可。--淺藍雪 2015年4月19日 (日) 16:59 (UTC)[回复]

本人并不是要为了子页而子页,只是因为此页面实在是长、很长、巨长、极长。试举几例:
同行评审/提案区 4,734字节 + 17,413字节 = 22,147字节
新条目推荐/候选 71,510字节
特色条目评选/提名区 46,900字节
互助客栈/求助 36,358字节
以上总和 176,915字节
互助客栈/方针 420,221字节
目前的议题数 24
平均 17,509字节
这还仅仅是平均而已。且不论这么冗长的讨论究竟有几人能读得下来,这种长度某些较旧的机器甚至都无法打开,无论查看的方便了。个人的想法,是直接将讨论页按月拆分,以提出议题的时间为准。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子页过多,也可有效减小长度,还能省下存档的问题,一举多得。--Yangfl留言2015年4月20日 (一) 10:04 (UTC)[回复]

2013年1月31日 (四) 19:52‎ 219,797字节
2014年5月31日 (六) 16:06 257,377字节
2014年9月30日 (二) 23:56‎ 235,516字节
2014年12月31日 (三) 13:53 75,309字节
可见就算是低月,大小虽不能一直稳居第一,至少也是前三的水平。因而有理由相信,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这种势头还将继续。退一步讲,存档乃必然之事,先存和后存并无太大区别,并且讨论的完整性也能保证。而对于旁观者,关心的只是标题,论点,以至于论据,甚至于无谓的纠缠,反而限制了观点的表达。--Yangfl留言2015年4月20日 (一) 13:59 (UTC)[回复]

  • 至少寫個隱藏頁面的程式(有標示日期,以先提出議題的時間UTC為主),示例如下:

2015年4月19日提出

    (有標題很多內容)

    提出標題1

    提出內容1 --提出者 2015年4月19日 (日) 23:59 (UTC)

2015年4月20日提出

    提出標題2

    提出內容2 --提出者2015年4月20日 (一) 00:00 (UTC)

    (有標題很多內容)

只要點文字就可以查看,日期旁的編輯按下去一樣可以顯示標題內容(點擊和點滾輪都不會跳到編輯區域,隱藏區內的編輯標籤可正常運作),就醬子,看大家對這個提議還OK嗎?--►►►ℛiℂkℕατoℜ♥♥)◁◁◁ 2015年4月20日 (一) 10:57 (UTC)[回复]

这样的话里面的内容还是一样要加载,“某些较旧的机器甚至都无法打开”的问题无法解决。用Flow的话页面就更长了,本来用手机一分钟拉到底部的恐怕就要两三分钟了……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5年4月20日 (一) 11:53 (UTC)[回复]
(:)回應@Ricknator這應該跟hideH模板差不多吧?-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4月21日 (二) 02:09 (UTC)[回复]

@Yangfl按月拆分的最大问题是我不知道以前的哪些议题还在讨论中。有些议题需要讨论很长时间,而按月拆分的话这些议题可能会在没充分讨论的情况下提前结束,尤其是月末提交的议题。除非搞个类似WP:AFD/B的东西,但那样又冗长了。或者在本月讨论页面的头部附上之前还没讨论完的议题的链接?
@Ricknator这个方案倒是可以。不过我觉得不必按日期折叠,直接按议题折叠就可以了。--SFSQ2012留言2015年4月21日 (二) 07:46 (UTC)[回复]

(:)回應@SFSQ2012议题折叠也是不錯的方案啦!--►►►ℛiℂkℕατoℜ11♥)◁◁◁ 2015年4月22日 (三) 02:31 (UTC)[回复]
  • 具体拆分方法不一定就是这样,折叠也是可供考虑的选项之一(但这样真实页面大小却没有降下去)。其实我更希望能从技术方面解决这个问题,只是怕又像LiquidThreads那样遥遥无期……--Yangfl留言2015年4月21日 (二) 08:19 (UTC)[回复]
(*)提醒@YangflFlow最終會取代LiquidThreads,雖然惰性載入設計有待加強。--IrycatewiTalk 2015年4月21日 (二) 16:10 (UTC)[回复]
可是用過Flow後覺得不怎麼好用,每個留言超占版面,彈性也很差--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4月21日 (二) 16:17 (UTC)[回复]
討論頁排版問題,曾被多次提出過,Flow至少解決了不少的問題(優點),但也衍生其他問題(缺點),現在才開發到第四季,我覺得還有很多發展空間。--IrycatewiTalk 2015年4月22日 (三) 08:58 (UTC)[回复]

應該在討論串的標題處顯示最後留言的人和時間。(可以的話)--578985s留言2015年4月22日 (三) 13:53 (UTC)[回复]

議題式摺疊的程式如下:

===議題===
<div class="mw-collapsible  mw-collapsed" data-collapsetext="隱藏內容" data-expandtext="顯示內容">
議題內容一大堆
</div>

顯示如下:

議題

議題內容一大堆


看看這樣子可以嗎?--►►►ℛiℂkℕατoℜ11♥)◁◁◁ 2015年4月22日 (三) 02:50 (UTC)[回复]

  • 看来也就折叠是现阶段最靠谱的方案。在慢慢等待flow的过程中,不如先写一个小的折叠js,既方便浏览及可显示摘要信息,又不会对页面编辑造成任何影响。很可惜我不会js,不然这么简单的东西应该很快就能搞定。--Yangfl留言2015年4月25日 (六) 02:15 (UTC)[回复]

举个例子,dyk不是方针。 --达师 - 318 - 527 2015年5月4日 (一) 12:27 (UTC)[回复]

  • 我是感覺這種折疊方式容易讓人忽略裡面其實有內容(因為按鈕在右邊,但標題們與留言的開頭在左邊,瀏覽時會因此忽略右方較不明顯的小東西)。我倒是比較支持長議題開分頁討論的方案,因為這既方便存檔又可使頁面大小顯著降低而方便載入。例如:
===議題X===
[[/議題X]]
===議題Y===
[[/議題Y]]
這樣其實還蠻明顯而不易忽略,想討論者自然可點入討論(其實折疊也是想討論者自行點入討論)。-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5月6日 (三) 13:57 (UTC)[回复]
我倒是觉得这个现象是很正常的。如果大家都不想看长篇大论,可以尝试一下把本页面的规则改成这样:
  1. 每个方针的创设或修订的讨论页,都由发起者以子页的形式创建,如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创设/聊天守则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修订/将回退不过三原则改为回退不过四原则
  2. 在本页面,只允许以简要的语言,介绍拟创设或修订的主要内容,并采用链接而非包含的形式链接到上述的页面。
  3. 有不同意见的人士,可以在本页面用不超过15个字简要地陈述自己的观点,但更详细的意见,以及发起者对不同意见者的具体回复,都应该在子页进行。

说说而已。有不同意见欢迎吐槽,只要别侮辱人格就行。--Miao233留言2015年5月6日 (三) 17:34 (UTC)[回复]

关于页面分类的首字母问题

目前中文维基百科并没有在页面分类上达成共识,大陆喜欢用汉语拼音的首字母来分类,如“分类:越南间谍‎”汉语拼音(Yue Nan)的首个字幕为“Y”,而台湾喜欢用英语首字母来分类,“分类:越南间谍‎”的英语单词(Viet Nam)的首个字母为“V”,这样的例子有很多,试问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MacArthur1945留言2015年4月22日 (三) 13:43 (UTC)[回复]

有些字繁體簡體還不一樣,更讓人困擾。基本上中文維基分類中的排序控制根本是垃圾,因為沒有統一的排序規則對尋找條目的幫助實在有限,這可能得靠平台功能的提升才有機會解套了(例如可以使用複數的排序標籤,再根據用戶的偏好設定而選擇以哪種排序優先這般的功能)--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4月22日 (三) 18:44 (UTC)[回复]
用拼音排序就是笑話--JK~搵我 2015年4月23日 (四) 01:48 (UTC)[回复]
昨天咨询User:Liangent时正好谈到了这个问题,未来也许会加入拼音和笔画排序功能,但是两种排序共存实现起来会比单一排序要麻烦得多(笔画还要考虑繁简)。如果一定要指定中文条目的英文字母排序的话,那恐怕汉语拼音是唯一可操作且国际通用的办法了,在中文维基用英文排序毫无道理。—Chiefwei - - 2015年4月23日 (四) 03:31 (UTC)[回复]
但是漢語拼音對於台灣與香港的用戶而言並不是常用的拼音方式,甚至連條目編輯時該打什麼進去都不知道更別說查詢了。雖然明知多種排序共存有非常高的技術難度,但這也是中文社群要共存共榮的必要包袱。--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4月23日 (四) 06:40 (UTC)[回复]
汉语拼音在台湾至少能算成常用字母拼音方式之一吧,香港倒确实没办法。技术上能实现的话,我也希望尽量提供多种可能。—Chiefwei - - 2015年4月23日 (四) 07:28 (UTC)[回复]
漢語拼音在台灣的定位很詭異,大部分新編的道路名或地名標示的確有很多都已經改用漢語拼音,但是在學校卻從來不教,會拼寫的人也少之又少。使用漢語拼音的立論基礎主要是在這些路標的譯名主要是給不會中文的外國人看的,因此改用國際流通度較高的漢語拼音取代以往慣用的WG等拼音方式,但這並不因此可推論台灣的讀者就熟悉這種拼音方式。如果真要選擇台灣讀者最常用的拼音方式,注音符號還是目前優先的標準,因為是小學生的基本國語教材,因此在台灣可以說普及率接近100%,只要不是文盲一定都會注音拼音。--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4月23日 (四) 19:08 (UTC)[回复]
漢語拼音在臺灣一直都只是拿來翻譯給外國人看用的啊,本身就有注音符號,自然不需要再浪費時間學拼音;而且漢語拼音牽扯到政治因素(以前泛綠執政不想用所以自己發明了通用拼音,結果泛藍執政又改成用漢語拼音,因為漢語拼音是中國發明的,在泛綠眼中是很具侵略性的東西),要真的拿到課堂教我想是不可能了--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4月23日 (四) 19:21 (UTC)[回复]
直至兩岸三地有統一標準為止,還是用A-Z比較好。這樣不會有太大爭議,也不會導致不同地區看不懂彼此的拼音方法。—AT 2015年4月24日 (五) 11:20 (UTC)[回复]
中文邏輯的事物用英語單詞排序不倫不類。
無論再過幾年,凡不是用A-Z解決的辦法都不看好。—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4月24日 (五) 13:18 (UTC)[回复]
拼音兩岸三地全然不同,無法以此作為排序。A-Z的好處是作為一種符號能夠貫穿兩岸三地之間的差異,我想只要是會上網的人,沒有多少個不會A-Z。當然如果可以通過技術做到兩岸三地各自使用不同的排序或可以自行選擇哪一種分類形式的話,那就是最好不過,否則如其使用拼音,不如直接用中文或A-Z更乾趣一點,至少大家都能看懂。—AT 2015年4月24日 (五) 14:14 (UTC)[回复]
这您恐怕真高看“会上网的人了”,也许港台英文教育程度比较高,大陆这边真未必。繁体地区按笔画排我想应该问题不大。—Chiefwei - - 2015年4月24日 (五) 15:42 (UTC)[回复]
A-Z也不會的話,看到鍵盤不都跪了嗎...?感覺上跟筆劃就跟直接使用漢字排列沒有太大分別,如果使用筆劃的話,要分成多少劃才足夠?畢竟漢字就是筆劃多啊...—AT 2015年4月24日 (五) 15:49 (UTC)[回复]
照筆畫排不需靠標籤就能排序,但問題在繁簡體混在一起有些字可能有兩種以上的筆畫數量,而且檢索不容易(去KTV唱歌時最討厭那種照筆畫排的舊式歌本或點唱系統了)。不太懂所謂的A-Z是啥排法,是英文?法文?德文?還是羅馬拼音?--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4月24日 (五) 16:25 (UTC)[回复]
A-Z準確來說是第一個字母,英文羅馬音都可以。法文德文應該有其他字母,可能就不太適合。誠然這也不是最佳方法,但是照筆劃或拼音排列會出現各種爭議,要麼把心一橫直接用漢字排列,不然個人認為A-Z也是可以接受的選項。—AT 2015年4月24日 (五) 17:22 (UTC)[回复]
外語事物用原文的羅馬化拼寫(英語不會變動、日語就是羅馬拼音)。中文(應該還有得吵)個人建議用漢語拼音。—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4月25日 (六) 06:39 (UTC)[回复]
撇開額外的音標不管的話,法文、德文也全都是用與英文一模一樣的文字系統,更不用說連特殊音標都沒有的荷蘭文與義大利文,與從歐洲語言的拼音系統衍生而出的一些前殖民地語言,例如越南文(使用法文作為標音)、印尼文(使用荷蘭文作為標音)等。雖然我目前在編輯條目時,都是將可以歸屬特定文化圈的事物用當地官方語言的羅馬拼音當作DEFAULTSORT的索引(可能就是AT君所謂的A-Z吧?)但是不諱言這種作法只是以編輯者的角度便利資料的歸屬而已,但對於查閱的人來說其實是沒什麼幫助的。如果可以,我還是期待能有一種同時兼顧編者與讀者的分類索引系統,所以才會期待多選項的排序標籤系統能實現。--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4月25日 (六) 06:46 (UTC)[回复]
贊成台灣獨自用注音符號。--Towatw留言2015年4月25日 (六) 09:23 (UTC)[回复]
注音可以转写为拼音罗马字吧。对于非中文来源词,可以用词源原语言的实际词(非辅助词,好像英语的the)来区分,中文来源词就转为拼音和注音转写的罗马字。——不挖旧坑的Sakamotosan向往旧坑死里钻的愚者致意 2015年4月27日 (一) 00:29 (UTC)[回复]
注音轉成羅馬字是有誰會看得懂?別忘了這排序標籤是為了便利讀者查找用的,如果讀者看不懂,那也只是為了排序而排序一點意義也沒有。--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4月27日 (一) 03:01 (UTC)[回复]
同意“中文邏輯的事物用英語單詞排序不倫不類”的说法。中文维基对阅读者唯一可以推定的,就是阅读者懂中文,不应推定阅读者“如果会上网,自然会英文”,因为阅读者掌握的外语完全有可能是法语、俄语、日语等。而且即使阅读者通晓英语,也不能保证一定通晓每一个单词,如果其恰好不会“Vientiane”呢?不止于此,比如这样的模板{{Emotion-footer}},排序毫无逻辑性,实际上只是在复制英文维基,“崇拜”(Adoration)才跑到了第一个。更不用汉语与英语是两种语言,义项上常常不一一对应。我坚决反对使用英语排序,而应该在拼音、注音符号等之间采取一个共存的方案。——三猎留言2015年4月27日 (一) 03:17 (UTC)[回复]
香港區又不用拼音和注音,我覺得英文在香港是可接受的方案。期待多重分類系統出現--Temp3600留言2015年4月27日 (一) 12:48 (UTC)[回复]
(?)疑問:用條目名稱第一個中文字不是最直接嗎?為什麼一定要用ABC?--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4月28日 (二) 09:26 (UTC)[回复]
繁简字又可以打架了。哈——不挖旧坑的Sakamotosan向往旧坑死里钻的愚者致意 2015年4月28日 (二) 09:29 (UTC)[回复]
(&)建議:或許可採用類地區詞轉換功能,繁簡版維基排序稍有不同,這樣繁简字或注音就不會打架了。-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5月2日 (六) 14:03 (UTC)[回复]
(!)意見,在我而言,排序索引應該用於特定屬性,而非用於部首/筆劃/拼音/字母檢索,例如在Category:參與動員令活動的維基人用索引來歸納各人的次數。一般條目如無特別需要不應使用排序索引。--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5月2日 (六) 14:16 (UTC)[回复]

可否开始投票

已否決

似乎目前只有两个选项,汉字(繁简辅助后),或者拼音。窃以为可以直接投票了;事关全站方针,是否要多拉些人来投?鄙人先投下一票。--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5月5日 (二) 17:47 (UTC)[回复]

首个汉字排序
  • {{}}
拼音首字母排序

強烈(-)反对此投票,這個本來應以維基系統發展技術來解決,而非訂立方針強制來解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5月5日 (二) 18:59 (UTC)[回复]

所以街灯前辈是支持汉字排序吗?或者两者皆可?鄙人发起这个投票,一是作为目前的权宜之计,二是大致收集人们的意见,用以决定使用何种解决方案;我认为投票可以不具有决定权,但一定会有明晰化的作用。--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5月5日 (二) 19:13 (UTC)[回复]
用方針來管技術問題那根本就不對位,簡單說就是於此題上訂立方針並不是一個有意義的解決方案,更談不上是權宜之計,而且上面幾個討論者其實都表明了應發展技術來達至共存。敝人認為系統預設是怎樣那就怎樣,不要用手動的方法來干預。所以這裏(-)反对一切任何非技術性方案,即使是暫時性也不應該。--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5月5日 (二) 20:14 (UTC)[回复]
這票是有什麼好投的?討論中提及的關鍵技術根本還沒實現之前,就算投票通過也不能實行。--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5月6日 (三) 07:08 (UTC)[回复]
八字没一撇的事,有什么好投的……投完票技术问题就能解决了?—Chiefwei - - 2015年5月6日 (三) 07:34 (UTC)[回复]
好吧.. --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5月6日 (三) 17:22 (UTC)[回复]

問:中文命名常規討論

命名常規中:「除非原文比中文翻译在中文中更加常用,否则请使用中文来对条目进行命名,并将外文原文附在条目的首行。」這項常規,在目前我編寫條目中遇到困難。條目doctrine,因為其有多個中文譯文,其中一個譯名為教義,也可以譯為學說,主義等,且另一原文名稱dogma同樣被譯為教義。我以教義這個譯名來創造條目,在條目中說明其有多個不同譯名,之後將不同用法下的譯名,以加上(副標題)方式來拆分成不同條目,分別敍述。

但用戶@蘇州宇文宙武@淺藍雪不同意這種作法,主張,因為中文譯名存在歧義,在這種情形下,應該使用拉丁文名,也就是doctrina。用戶@Bigtete主張,在這種情形下,可以使用英文,也就是doctrine。他們共同認為中文優先的常規不應該適用,只是對於應該以英文為主,或拉丁文為主,有所爭議。

在此情形下,命名常規是否仍然適用?或是我們應該修改掉這條以中文為主的常規,在此提出討論。 --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4日 (五) 11:00 (UTC)[回复]

以下陳述我的意見,我認為既然已經有中文譯名,常規應該仍然適用,只是需要適當將它拆成不同條目或章節,陳述有不同譯名,同名異譯或異名同譯的狀況,並分別敍述。--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4日 (五) 11:00 (UTC)[回复]
其實我還是不太清楚在信仰上doctrine和dogma是否有明顯的差異,目前看來,dogma主要針對意識形態及信仰,若和信仰上的doctrine有顯著差異,dogma的中文條目可以用教義 (信仰),另外,好像有另一個條目教理在說明宗教信仰上的doctrine--Wolfch (留言) 2015年4月24日 (五) 17:15 (UTC)[回复]
從韋氏字典來看,doctrine和dogma是被列為同義/近義字,不過dogma在天主教及東正教中,特別是用來指經過宗教會議確認過的doctrine,在系統神學中,dogma被用來指宗教上根本不可改變的主張,在實際應用上有不同之處。doctrine在翻譯之初,有教義及教理兩個譯名,dogma被譯為教義,但在二次戰後,在教會中開始有人注意到這幾個譯名在中文裏有混淆的可能性,開始做出一些整理。另一個難譯的原因,doctrine在美語裏面,可以用來指國家的對外政策,常被翻譯為XX主義,XX學說,在中文裏面造成一字多譯的狀況。
同名異譯/異名同譯的狀況,在中文中很常見,因為直接音譯的例子不多。不過這並不足以構成以外文作為條目名稱的必要,因為已經有中文譯名,可以用消歧義以及加(副標題)來處理。我一開始創立條目,先將dogma移動到教義 (宗教),dogma條目用來介紹在比較宗教研究中的用法;以教義來作一個大的消歧義頁面,裏面介紹doctrine的各種中文譯名,有哪些外文字是也被中譯為教義,類似字有哪些,以及教義在中文裏的原始來源及用法。建立教理條目,介紹doctrine在基督教會內的使用,法律方面的用法,在法律原則中介紹,軍事用法,在軍事準則中介紹。至於外交及政治上,這部份還沒分拆,因為收集資料不夠多。
這種建立方法,我相信是符合於常規要求的,但遭到用戶@蘇州宇文宙武@淺藍雪@Bigtete的反對,他們分別主張要以拉丁文及英文作為條目名稱。因此在這邊對於中文優先的常規提出討論,在條目探討中,我會繼續就條目內容來與這幾位用戶達成共識。--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5日 (六) 02:09 (UTC)[回复]
这没什么好说的,在中文翻译存在好几个意思且这些意思都没有绝对占优势的地位,用原文是没有错的,这就是消歧义的做法,与命名常规无关。——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4月25日 (六) 05:34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閣下的意思是,如果存在多個中文譯名,常規就不再適用,應該統一使用外文,對嗎?--Alfredo ougaowen留言
消歧义本来就不是正式的条目,用那种语言要视情况而定,反正只要中文翻译的意思有多个且没有一种意思占主导,就应该不用中文。——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4月25日 (六) 05:45 (UTC)[回复]
我觉得关键在于这几个词在中文中的用法,如果中文用法里不区分异同,那么就在一个条目里说明(例如中文国家与英文的一对多的对应关系),如果在中文里有明确的不同用法,则应该分别阐述。其实这个问题在于不同语言之间的词汇并非一一对应造成的。在A语言里多义的某个词汇,在B语言里可能就一个意思,而A语言里只有一个含义的词汇,在B语言里可能就是多种含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4月27日 (一) 01:42 (UTC)[回复]
另,教義 (宗教)的命名方式并不太妥,似乎应该是宗教教义更合适一些。而教義 (信仰)似乎叫做信条更为合适?总之,在中文语境里,一般是如何使用他们的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4月27日 (一) 01:51 (UTC)[回复]
信條是另一個麻煩例子,因為它可以被對應到creed,dogma跟doctrine。這些都是現成已使用中的中文譯名,我覺得可以使用常規,名稱可以討論,無論如何,相信只要在條目中說清楚,提供來源,提供消歧義,提供另一個條目的連結,我們沒有必要非使用拉丁文或英文來當條目名稱不可。--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4月27日 (一) 02:03 (UTC)[回复]
同意shizhao看法。不能对应则不应强求对应。 --达师 - 318 - 527 2015年5月4日 (一) 12:24 (UTC)[回复]
同意書生兄的觀點。消歧義應該從中文的觀點出發,若無法與其他語版條目一對一對應時,就不該強求!--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5月5日 (二) 14:35 (UTC)[回复]
同樓上,所以我才放棄了。--淺藍雪 2015年5月7日 (四) 15:37 (UTC)[回复]
@淺藍雪如果用中文的教義來建立條目,在條目中說明它可以對應到doctrine或dogma等多個意義,doctrine又有多種譯法,這樣閣下可以接受嗎?--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5月10日 (日) 14:50 (UTC)[回复]
我看不出來他怎麼就能對應到octrine或dogma--淺藍雪 2015年5月10日 (日) 14:56 (UTC)[回复]
@淺藍雪條目中有提供來源可供查證。--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5月11日 (一) 02:16 (UTC)[回复]

結束同行評審的流程應該改改

何时可以结束一个同行评审?

  • 如果你是提名者,你可以在任何时间结束此同行评审,虽然在讨论仍活跃时不建议这么做。
  • 如果评审的条目处于优良条目特色条目特色列表候选状态
  • 如果评审已超过1个月,并在最近两天不活动
  • 如果评审已闲置超过两周

我从英文版找到了相关流程,认为可以直接这么做。但为了达到共识,还是来讨论一下。--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4月30日 (四) 09:29 (UTC)[回复]

建议把“如果”改成“当……时”,较符合中文习惯并切合问题。顺便改了一个错别字。140.180.242.100留言2015年5月4日 (一) 06:48 (UTC)[回复]
(-)反对:第一点本来就是社群惯例;第二点方面,反而应该是正在进行同行评审的条目,提名任何条目评选均无效;第三点可行,但以目前中文版的环境来说,活跃的同行评审只在少少数;第四点反对,一个月就是要让社群有时间响应,两周就结束评审很不公平。总而言之,反对此建议。--175.156.243.222留言2015年5月7日 (四) 06:38 (UTC)[回复]

建議改革優特評選制度

現時特優條目為淨6(8)個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票才可當選/保持特優條目,但重審時卻只需1個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票便可撤銷,導致仍有挽救價值的優特條目因此被撤,並出現某資深用戶主編的條目壟斷特優條目的現象(尤以特色條目為甚,在此不便指名道姓)。故此建議改革優特評選制度。-- Billy talking to HK People貢獻 2015年5月4日 (一) 18:38 (UTC)[回复]

很奇怪,為了一個可以放上去,也可以拿掉的標籤,那麼介意,有何意義呢?被拿掉了,天也不會塌,地也不會崩。拿掉就拿就,何必那麼糾結?而且濫投一堆的狀況下產生的結果,真的注重品質嗎?其實不然。-cobrachen留言2015年5月5日 (二) 20:10 (UTC)[回复]

  • 呵呵,也不用说什么“不便指名道姓”,因为我屏蔽了任何提示。个人认为如果要防止楼主所说的“某資深用戶主編的條目壟斷特優條目的現象”,单这样的建议怕没什么用,如果不阻止user:jarodalien继续写,不阻止他继续翻译并参加优特评选,别的手段只怕都是治标不治本,最好是把他永久封禁,或者规定单一用户最多只允许写多少条目,只允许“拿”多少优特,只允许参加多少次评选。--7留言2015年5月6日 (三) 07:43 (UTC)[回复]
  • 改革評選制度的討論上面已經有兩大章,所以我不覺得這樣再提有甚麼意義;說某些條目值得挽留,可是不一定要在那七天來挽救,撤掉再挽救,再重新當選不還一樣嗎;同意劉嘉兄,這問題是絕對不能怪劉嘉的,只能怪大多數(能寫條目的)編輯通通都不給力啊,而且我極為反對有編輯醋意大發打算藉故限制劉嘉的編輯自由。雖說目前的規定是要令重審失敗更難辦成,並有助於淘汰品質不足的優特條目,不過再爛的條目,靠人情票還是可以搞砸整個重審的啊,呵呵。這可不是牛年馬月之前的事兒啊。--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5月6日 (三) 09:13 (UTC)[回复]
寫不好,看不出內容有問題也要濫投,怪可以看出問題的?責怪舉出問題的人?當然啦,過去這個箭頭指向另外一個人,只是現在箭頭換了,換湯不換藥:寫不好,編輯者的責任,怪讀者,根本是搞不清楚狀況。拿些奇奇怪怪的理由,然後還要大張旗鼓的說原創怎樣怎樣,翻譯又不怎樣。這裡有多少人趕拍胸膛說自己的原創沒有借重別人的成果?站在別人的肩膀上寫原創,真的嗎?麻煩一下,寫不好,請回去寫好,自然就沒有這些來來回回的事情。一個標籤,不是救不回來,不是改變不了,老在那邊鑽牛角尖,一點幫助都沒有。-cobrachen留言2015年5月6日 (三) 15:38 (UTC)[回复]
  • 說被某位用戶壟斷這樣的說法是不公平的,因為他產量高不是罪吧,而且翻譯質素亦穩定,個人認為這項不是問題。認為有問題只是因為他產量太高,但他的翻譯類型不出法律、金幣、電影和風暴 (但明明已經很多元化,相比起我只專注翻譯足球,實在強太多了),令大家覺得首頁看來看去都是這些條目。但這個問題是在於其他人不夠積極而已。所以各位若想解決這個問題,應該是由自己做,也一起炮製一些具特色質素的條目,達至三贏局面。(一、對7兄和其他編者也公平,不須受到無謂的指責和引起無謂的爭拗; 二、對各位維基人來說,可以看到比較多元化的首頁條目; 三、對中文維基也是好事,高質素的條目產量上升難度不是好事?)


  • 反而重審改制的問題實在太大,哪有可能在重審7支持0反對也能撤銷呢? 現在要重蕃通過一項條目的門檻太低,而且效果亦不彰。建議改革重蕃制度如此: 規定重蕃者必須列出該條目的所有問題 (可參考英文版的fa criteria,他們在重審前會先用一個列表來審核該條目有哪些問題),然後等待其他用戶回應,若其他用戶有回應及一邊修正重審者提出的問題,那麼就好了啊,除非沒有人願意改善,或改善成效不彰 (那既然如此,要撤也是無可厚非吧。) 所以同意特色撤銷需要改革,若認為人氣不足,那麼就繼續把兩隻放在一個版面就可以了,只需加一個比較顯著的標簽標示是候選還是重審便可)--JK~搵我 2015年5月7日 (四) 18:50 (UTC)[回复]
    如果单以上首页的优特条目而论,我翻译的类型好像不止这4类吧,历史政治地质应该都能占一点比例吧,只不过我自从意识到那些所谓比较“重要”的类型在条目评选中会有特殊优待以后就会刻意不再写某些条目参加评选了,因为别人如何我管不着,但要是在明知会有优待时还去“争取”、“享受”这些优待,我虽然不肖,但也不至于那么不要脸。--7留言2015年5月8日 (五) 00:25 (UTC)[回复]
    其實那些類型只是隨便說說,你編寫的類型當然知道更全面,只是不少條目類型都不是熱門的。而由於你產量太高,令所謂較冷門的條目經常出現在首頁,令人感覺首頁的冷門類型條目出現頻率太高--JK~搵我 2015年5月8日 (五) 04:04 (UTC)[回复]
  • (!)意見:「哪有可能在重審7支持0反對也能撤銷呢?」我也覺得這不太合理,所以我覺得是否重審只要0人反對或支持減去反對的票門檻不要那麼高?畢竟重審與新提名二者本質上有所不同,就像樓上有用戶說的選舉與罷免的差別一樣,似乎不應以同樣標準檢視之(而且該條目既然曾通過GA或FA,即代表它應該也已具一定程度的質量,雖然現在可能沒有了)。另外我也反對因某位用戶產量高而指控他壟斷,重點是要大家盡力而為。不過既然不管別人如何,也就可以不用管人家如何因為該條目重要度而灌票的行為了,不高興的話就當沒看到就好了,不要因此妨礙到自己提升中文維基的心願與努力。-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5月8日 (五) 01:31 (UTC)[回复]
  • 不能同意更多,其實我認為較可取的做法是在特色評選頁面用比較大的LABEL指明是哪一種,會比較有效率。當然版面可能會很亂是一個問題,尤其圖片--JK~搵我 2015年5月8日 (五) 14:45 (UTC)[回复]
  • 依造WP:共识方针的精神,相对重要的共识变更,应当得到相对多数的编者同意才能确立,也就是说,推翻旧共识应如确立新共识一样,必须慎重而行。特优条目是维基的精华条目,也是许多维基人的心血,要确立一篇特优条目所需花费的时间精神不少,要撤销时也应当有相当慎重的讨论共识才可定夺。个人不反对撤销质量达不到新要求的旧特优,但对于目前把“撤销特优”当做“重选”的看法绝不敢苟同,特优向来被视为相对“稳定”的条目,数量没有上限,也不会“消耗资源”,如果没有重大的质量缺失,根本不应轻易提出“重选”,至少必须有相对高的门槛来防止滥选机制,然而,现有撤消机制却如此草率,DYK还得累计4票净支持,而撤销特优的门槛竟然比这个还低!变相无节制地要求编者们像跑马拉松式地每个月不断出来对相同的特优条目“定时投票”,否则就当做“不达标”,不但消耗维基的人力资源,也完全违背了设立GA及FA的宗旨,变成小孩子玩泥沙,一推就倒。——♠白布¤飘扬§§ 2015年5月11日 (一) 18:02 (UTC)[回复]
  • 完全同意,重審理應回復到原有標準,或者改為舊標準5票淨支持亦可,現在的最大淨-7票竟然也能撤銷,真是笑話。--JK~搵我 2015年5月11日 (一) 19:38 (UTC)[回复]
  • 因為你忽略了「大家知道只要一票就能撤銷」,所以大家對於想撤銷的條目除非真的還有救,不然看了有一票了,就懶得再去「附和」這個撤銷;所以才會造成怎麼一兩票就能撤銷一個FA、GA,這是制度造成的,而不是怎麼一兩票就能撤銷。--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5月11日 (一) 20:08 (UTC)[回复]
的确,正因为有了现在这个制度,才会容易出现差一两票支持被撤销的现象,其原因正如Liaon98所言,当许多人看到一个条目重选,除非理由牵强或者非常不认同,很多时候就不去投反对了。所以,这是制度造成的现象,而不是现象在利用制度。也就是说,制度本身没什么大问题,之所以会出现差一两票的情况,只是很多人认同这个条目质量的确有问题,但又碍于情面不愿意「附和」這個撤銷或懒得附和,从而造成了当前的局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5月12日 (二) 01:54 (UTC)[回复]
当我知道“只需一票就能撤销”时,我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那还打这么多字讨论干嘛?于是不想拯救任何条目了。与其计算票数,不如以一个“让人信服的理由”为依据更好,就像提删条目一样,不计其票数多寡,而是考量各方的意见是否合理,再让管理员依讨论过程中凝聚的共识下结论。这样,就算只有一票也没问题,因为这是默认共识,可以避免提撤者以草率理由来喊撤,而不理会其他人意见的情况出现。——♠白布¤飘扬§§ 2015年5月12日 (二) 10:40 (UTC)[回复]
月经帖变成周经帖了,“要注意身体啊”,做FAQ吧。--7留言2015年5月12日 (二) 02:36 (UTC)[回复]
要不然開個投票好了?-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5月12日 (二) 02:45 (UTC)[回复]

提议:新条目推荐候选由上至下、评选期均统一定为7天

很久没在维基百科活跃了。此提议有关新条目推荐候选,分为两个部分:

  • 最新的提名应该在页面底部,最旧的提名则应该在顶部;这是为了让提名不会那么混淆、方便新手,同时最旧的条目应该先获得关注。
  • 为了公平起见,所有条目的评选期应该统一定为7天,同时也提供其他同工机会提出意见,而不是投几个“人情支持票”就入选。

欢迎讨论。--HYH.124留言2015年5月7日 (四) 06:54 (UTC)[回复]

讨论区:最新的提名在页面底部

(-)反对:现有机制正常运作,没有必要进行调整。--Miao233留言2015年5月10日 (日) 13:01 (UTC)[回复]

讨论区:评选期均统一定为7天

有關評選時間,我較喜歡現行的做法:"投票期限為4天,如果4天後未達到中選所需的最低票數,則延後3天。若全部7天過後仍未達到所需票數,以落選論。"--Wolfch (留言) 2015年5月7日 (四) 11:53 (UTC)[回复]
我觉得还有一点考虑,这里是“条目推荐”,连编写完成的时间都有限制在5天内,投票反而要等7天太费时间了也让条目变旧了。比较好、没问题的条目还是让它尽快上去为好。Liangent留言 2015年5月7日 (四) 15:08 (UTC)[回复]
(▲)同上,比较好的条目让它尽快通過比較好。-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5月8日 (五) 01:10 (UTC)[回复]
(-)反对,维持现行标准:“投票期限為4天,如果4天後未達到中選所需的最低票數,則延後3天。若全部7天過後仍未達到所需票數,以落選論。”Shwangtianyuan留言2015年5月8日 (五) 02:35 (UTC)[回复]
(-)反对:现有机制正常运作,没有必要进行调整。--Miao233留言2015年5月10日 (日) 13:01 (UTC)[回复]

提议:修改自动确认用户的要求

今天我要在互助客栈里提议,修改自动确认用户的要求,由原有的“注册达7天并编辑达50次”,提议改为“注册达4天并编辑达10次”(与英文版一致)。我的提议原因是,“7天50次”这一标准,已经不符合中文维基百科的发展趋势了。我看了一下,英文版是在2008年就开始实行了,而日文版也是自2012年11月1日修改为与英文版一致的标准,韩文版也是。欢迎大家对此提议进行讨论。Shwangtianyuan留言2015年5月8日 (五) 02:34 (UTC)[回复]

保持较高标准也足够,增加刷免洗号的麻烦,而且正常编辑刷出50次也不是问题。——不挖旧坑的Sakamotosan向往旧坑死里钻的愚者致意 2015年5月8日 (五) 02:38 (UTC)[回复]
(-)反对:個人目前認為現行標準仍可,不太需要改。-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5月8日 (五) 03:09 (UTC)[回复]
(-)反对:真要有心參與50次的編輯根本是彈指瞬間就可做到的事。而且非自動確認用戶也不是就因此完全不能參與編輯,不認為降低要求標準能帶來任何實質幫助。--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5月8日 (五) 03:22 (UTC)[回复]
……怎么什么都学习英文版?4 天10 次真能让人了解方针?--广雅 范 2015年5月8日 (五) 03:24 (UTC)[回复]
(-)反对:现行标准就足够了。目前在维基计划存在一些喜欢进行潜伏破坏的破坏者,他们过几天刷编辑数使自己成为自动确认用户后破坏被半保护的页面。(详见某傀儡的编辑记录)--Lanwi1(留言) 2015年5月8日 (五) 03:51 (UTC)[回复]
(-)反对:原因同上。近月還發生破壞者在作一些惡搞編輯後,去申請維基新人還通過[3]。--Outlookxp留言2015年5月8日 (五) 03:53 (UTC)[回复]
(!)意見,由於中文版的自動確認用戶權力更大 (擁有投票權),英文版甚少由投票主宰條目命運,所以若修改容易出問題--JK~搵我 2015年5月8日 (五) 03:59 (UTC)[回复]
(-)反对:我還覺得7天50次太少了(我看過有人就編輯自己的User頁50次就刷過了),維基上幾乎沒有別的帳號等級,最大的差別就只有是否為自動確認用戶,若是有新增別的帳號等級再說。--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5月8日 (五) 04:01 (UTC)[回复]
(:)回應我也認同,反而應該加設一個新位置,叫投票用戶之類的,門檻比自動確認更高。但自動確認用戶仍保留提名權--JK~搵我 2015年5月8日 (五) 04:06 (UTC)[回复]
(-)反对:我觉得反而应该提高标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5月8日 (五) 04:25 (UTC)[回复]
(+)支持:降低門檻方便新人--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2015年5月8日 (五) 04:52 (UTC)[回复]
(-)反对:我也觉得现有门槛已经很低了。--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8日 (五) 06:21 (UTC)[回复]
(-)反对:中文版少人关注,很难去提醒一些新手怎么样、怎么样,而且4天10次也是鼓励一些破坏者趁机而入。--HYH.124留言2015年5月8日 (五) 06:30 (UTC)[回复]
(-)反对:引人破壞--Temp3600留言2015年5月8日 (五) 15:02 (UTC)[回复]
(-)反对:標準太低了 --LHD留言2015年5月8日 (五) 15:45 (UTC)[回复]
(:)回應(~)補充

我很高兴能来这里讨论这个问题。鉴于反对的非常多,我先对反方的理由进行评论:

  1. @蘇州宇文宙武Alexander_MiselLHD说“觉得反而应该提高标准、標準太低了”,我觉得啊,跟“4天10次”比的话,“7天50次”已经很多了。
  2. @Liaon98说“觉得7天50次太少了,有新增別的帳號等級再說”,我完全不赞同这个观点。
  3. @Temp3600说“引人破壞”。其他语言版本也有破坏现象(但是这些版本已经“4天10次”了,我也很少看到有破坏现象啊),为啥“4天10次”就“引人破壞”了呢?
  4. @JAK说“加設投票用戶之類的”,我也不同意。
  5. @HYH.124说“中文版少人关注,而且4天10次也是鼓励一些破坏者趁机而入”。我觉得啊,我们中文版的条目有80万了,以后会达到90万,100万的,所以关注量会增加,用户也会增加,如果维持或者提高门槛的话,就不符合中文维基的发展需要。

故我不同意反对者的观点,而“北極企鵝觀賞團”的正方观点,我是很支持的,降低門檻方便新人,完全符合中文维基的发展需要啊。

另外我还有一些内容要补充:

  1. 中文和英文一样,是世界上使用量最多的语言。而我们中文版的条目有80万,以后会达到90万,100万,如果维持或者提高门槛的话,就不符合中文维基的发展需要了,要知道,在所有的维基百科版本里面,我们虽然条目数量一直处于领先位置,但是,这个标准也得“改革”了,如果不改革的话,我们就要落后了。古话说:落后就要挨打。所以,一定要修改自动确认用户的要求。
  2. 我预测,可能会有其他非母语的用户来中文版编辑(比如母语为英文、日文和韩文的用户),而这些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自动确认用户门槛并不高,只有“4天10次”(粤语也是,可参看zh-yue:Wikipedia:自動確認用戶一文,法语门槛最低,无编辑要求,只需要4天就够了:fr:Aide:Statuts des utilisateurs),所以这也是修改的一大原因。
  3. 我考虑到一些两岸三地的新用户,因为工作、学习或生活繁忙,没时间编辑。(如果改成4天10次,平均每天只需要改3次就可以了。)所以这也是修改的一大原因。

请各位继续对此提议讨论,谢谢。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Shwangtianyuan留言2015年5月9日 (六) 00:53 (UTC)[回复]

  • (:)回應:不知道閣下對自動確認用戶有什麼誤會,你上面講的全都是非自動確認用戶就能做的事情,非自動確認用戶一樣可以編輯維基百科,一樣可以創建條目,閣下要不要看看WP:自動確認用戶他能額外做什麼?這些額外能做的事情不給他們做實際上並不阻礙維基發展,反而能減少很多廣告破壞。--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5月9日 (六) 01:00 (UTC)[回复]
  • (:)回應:关于“7天50次”是多还是少,确实各有各的观点。我只是表明我的观点。编辑条目、创建条目等事情与是不是自动确认用户完全没关系。而且即使是非自动确认用户,依然可以提名DYK,也可以通过别的自动确认用户来提名GAN与FAC。在写条目方面,理论上也不会歧视非自动确认用户的。--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9日 (六) 01:46 (UTC)[回复]
  • 好吧,基于有些人会用自己的用户页空间来写条目,并需要移动一些条目,所以我在此(+)支持Shwangtianyuan君的提议。--HYH.124留言2015年5月9日 (六) 06:43 (UTC)[回复]
  • (:)回應:現在ZHWIKI的巡查隊己經人力短缺,只能依靠AF勉強守住新頁面巡查的防線。如果連AUTOCONFIRM都不再可信的話,只好仿效BAIDU BAIKE進行逐項審查了。--Temp3600留言2015年5月9日 (六) 09:50 (UTC)[回复]
  • (!)意見,在中文版成为自动确认用户的门槛已经够低了,如果有参与页面存废讨论和提报速删的工作,便会发现门槛反而须要提高。毕竟中文版和英文版的生态有不少分别,例如中文版有中国的政治议题和台湾统独问题常有争议。中文版经常有大量宣传推广条目被创建,或在现有条目加入宣传性内容,如果进一步调低门槛,条目巡查的范围不能聚焦,更要扩大到接近所有用户,届时不但更难捕捉到非建设性的编辑,对企图破坏的新用户更难早期发现,因为编辑10次就能够混入自动确认用户行列。
另外,因为回退和提删等维护工具,例如维基百科:Twinkle目前是对自动确认用户开放,降低门槛会令更多进行非建设性编辑的新用户,可以更快取得这些回退和提删工具,加剧对百科的破坏。--Thomas.Lu留言2015年5月9日 (六) 14:25 (UTC)[回复]
(-)反对:降低標準只會讓人更容易用傀儡搞破壞。英文版有足夠人力反破壞,中文版可沒有。--M940504留言2015年5月13日 (三) 11:35 (UTC)[回复]

现行特色及优良条目重审机制的弊病

确立特色及优良条目,是基于共识而确立,而撤销优良条目,相当于推翻原有共识,也应当视同建立新共识一样慎重而行。

然而,现在撤销优良条目,却几乎不必寻求多数人共识,仅需一两票“撤销”,就可以推翻之前众人的共识,而不必确定过程中是否得到社群的充分关注,这是严重的方针失误。

马来人至上为例,在重审过程中,竟然不曾在讨论页做出任何讨论邀请,而且撤销理由竟然是个不成立的理由,加上一票没有明确理由的撤销票,就可以推翻去年十多人的讨论共识,极为荒唐儿戏。

事实上,任何改变现状的提案,如果得不到足够的讨论,应视为无共识而保持原状,评选优良条目时如此,撤销时也应当如此。

否则的话,所有特色及优良条目,将面对每45天一度的重审,届时编者们必须如同跑马拉松一样每月关注有关条目,而撤销者只需轻松地每45天重复提名现有特色优良条目,只要相关条目无法每个月凑足支持人数,则有关条目就可以被轻易撤销资格。这是对“维基共识”精神的严重践踏。

因此,在此呼吁维基社群,恢复原有的撤销门槛,至少撤销特色及优良条目所需的共识,绝不应低于新条目推荐的门槛,否则的,“维基百科:共识”方针中“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的精神将荡然无存。——♠白布¤飘扬§§ 2015年5月11日 (一) 12:07 (UTC)[回复]

我只是奇怪,最后做总结的IP是谁?不是说过IP用户不能参与任何管理操作,只接受意见?IP用户越来越放肆了?——不挖旧坑的Sakamotosan向往旧坑死里钻的愚者致意 2015年5月11日 (一) 12:37 (UTC)[回复]
或者重新提GA吧,可以请之前支持的人重新认同,而且按照流程做就好了。——不挖旧坑的Sakamotosan向往旧坑死里钻的愚者致意 2015年5月11日 (一) 12:37 (UTC)[回复]
(:)回應,如果之前有那么多人认真讨论而通过,而撤销者在条目没有任何明确问题的情况下,仅需多一票就可轻松否决,比选DYK还简单,然后叫人家一个月后再召集之前的编者来恢复优良,这是把提名和投票优良的编者当猴子耍吗?在恢复合理的撤销门槛之前,我想现在多数编者都难以对如此的评选机制有信心。如果GA及FA只是玩沙雕游戏,花了这么多时间堆积,却一推就倒,那么就不必浪费这么多编者的宝贵时间来凝聚共识了。——♠白布¤飘扬§§ 2015年5月11日 (一) 16:36 (UTC)[回复]
或者确立程序正义原则,任何违反推荐或规定程序的请求可以立即终止。如果其他人认为需要继续请求,可以按需重新按照正确的程序提请。如果存在违反规则而放纵或者纵容行为,对新来者无法起到教育作用,对相关编者不尊重(从版权上),对社群已有的共识的蔑视,有损共识的威信。要不然花这么多时间订立共识,结果被一个新手违反掉并能得到原谅甚至尊享擦屁股待遇,何必费时订立共识?无政府主义就算了。——不挖旧坑的Sakamotosan向往旧坑死里钻的愚者致意 2015年5月11日 (一) 12:52 (UTC)[回复]
对于那位IP用户,我也摸不着头脑,而且,撤销优良的讨论期限是多长?我竟然也找不到相关方针,仅7天而已?真的是比选DYK还简单。 囧rz……——♠白布¤飘扬§§ 2015年5月11日 (一) 16:46 (UTC)[回复]

特色優良長期以來濫投處處可見,要加上其中一個標籤並不困難,多幾個票,甚至交換一下選票就可以上。當初會讓撤銷在門檻上比較低一點,多少有點這種味道:既然上去容易,也不應該讓下來太難。既然特色優良累積幾張濫投票就可以上去了,同樣的規則,反而會讓不合格的條目下不來。

就程序正義的觀點,兩者應該要接近,但是,這不是現實,中文維基社群對於條目品質的共識點很低的。-cobrachen留言2015年5月11日 (一) 18:24 (UTC)[回复]

那就太好玩了,直接随机抽几个GA,然后挂重审不告知讨论页,撤掉等人来抱怨?现在自由泛滥过度了,既然这样直接把所有方针指引共识都丢掉就好,何必当时这么辛苦去制定然后居然可以轻松绕过?——不挖旧坑的Sakamotosan向往旧坑死里钻的愚者致意 2015年5月12日 (二) 01:01 (UTC)[回复]
我认为这次重审存在大量步骤缺陷(没按规定在提请条目讨论页挂相应标识,由IP用户直接参与管理事务),应该撤销这次重审,恢复其GA资格。——不挖旧坑的Sakamotosan向往旧坑死里钻的愚者致意 2015年5月12日 (二) 01:01 (UTC)[回复]
  • 建议把这个已经类似月(周、日)经帖的问题做成FAQ,连一点来龙去脉也不试着了解就这个那个乱叫的关小黑屋。汉语维基百科现在没有“重审”这回事,有的只是“重选”,就是重新评选,原有的重审早已不存在。在这里乱叫的能不能去做点功课,cwek你一向如此,谁谁在这里充满义愤地说上几句,你就以为事情果然就是如此了。优良特色评选算什么共识?这“共识”还能比当年取消重审改重选的共识更有档次?有没有人注意到这里所针对的重选,提名人就是当年提名参评的人?是他自己觉得条目的确有所不足所以重新提出评选。真的以为一票两票反对就真的只是一个两个人反对吗?Liaon98和小时之前都说到了点子上,因为大家都知道一票两票就能撤销,所以就不去投这一票反对了。顺手人情好做,反对多得罪人呐。你选DYK不是也要4个人支持吗?还是你一个反对,没有人投支持到时候也算通过?叫叫叫叫叫叫叫叫叫叫叫叫叫叫叫叫叫叫叫叫叫叫叫叫,P大个事还整得叫床一样,是男人就有个汉子样,别那么娘。--7留言2015年5月12日 (二) 01:39 (UTC)[回复]
请看清楚我主张的意见,我认为因为没完成正确的请求程序(在提请条目讨论页挂标记以提醒),这是主要的,这也是在Wikipedia:優良條目評選所规定的。其次是IP用户进行总结,本来不妥(IP用户只允许编辑,没有允许直接参与WP的管理事务,只限于讨论),这是其次。首先我对这次重选没意见,只是对流程路过抱怨一下,结果最后怎样我基本不管,只是要对这种不重规则的风气要杀一下;其次,用词问题的话,我可以抱歉不谨慎,但这不是主要point吧;最后,没看清楚我的主张就呛我,我还没发火了,算老几啊你。——不挖旧坑的Sakamotosan向往旧坑死里钻的愚者致意 2015年5月12日 (二) 02:08 (UTC)[回复]
如果觉得不值得GA的话,请按规定步骤提,就是这么简单。——不挖旧坑的Sakamotosan向往旧坑死里钻的愚者致意 2015年5月12日 (二) 02:15 (UTC)[回复]
你根据什么认定,连已经完成的投票,他人点数一个票数,然后根据规则来计算是通过或不通过也算是“管理事务”?提示模板自己云找提名人说,而且更重要的是规则中讲了什么投票无效,但没有讲什么没有挂模板无效。--7留言2015年5月12日 (二) 02:29 (UTC)[回复]
如果提请者有做到这条的,我不反对,可惜……。连前一步都做不好,如何保证投票的有效性?另一直认为IP标记用户所拥有的权限只有两个,编辑和讨论,其他不是IP标记用户所应有的,如果想做得更多,请使用正式用户,就是这么简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5月12日 (二) 03:20 (UTC)[回复]
就你列出来的这句话,有没有投票无效字样?上面说重复提名无效,一个月内提名无效,但下面的没有写,所以现在就是有效的。你一直以为的IP用户权限,你说了不算,我也don't give a shit。--7留言2015年5月12日 (二) 03:24 (UTC)[回复]
连提名都不重要,投票就重要,who 's a shit,shit?同样,你问一下,IP用户是什么,自动确认用户是什么,为什么要就投票,提请之类活动这么严格区分这两种用户?所以这里有两个问题:由于提名流程没完成,所以投票不合规,应该作废;IP用户做点票这个行为有不妥,应该申明清楚,或者可以请求其他合规格的人来确认一次,最好是管理员,会引起的争议更少些。——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5月12日 (二) 03:30 (UTC)[回复]
看不懂英语就直接无视,只看懂一个单词就这么回复不过是丢人现眼,你真要讲规则,那就讲全嘛,为什么前面几条会明确说提名无效,后面还有说什么什么样的投票无效,就这个不讲,留这么个所谓的“争议点”创造月经帖?IP用户点票不妥你说了又不算数,我觉得大家都看得到,谁觉得点错了,哪里不对都可以提出,没什么不妥,自动确认用户不顾规则点错票的反而大有人在,还不准别人删除模板,打编辑战,来这里叫啊叫啊叫说这算什么重审的。既然没有规则说IP用户不能这样不能那样那还说个P啊,既然规则只说投票重复无效重复提名无效不满一个月提名无效那还说个P啊。--7留言2015年5月12日 (二) 03:50 (UTC)[回复]
有關对话页模版一事,若是因為目前規則不清楚而造成誤會,我建議修改提名優特条目評选規則為:「自提名日起,請在被提名条目对话页的顶部增加對應模板,否則该提名视为无效」,--Wolfch (留言) 2015年5月12日 (二) 04:39 (UTC)[回复]
认同,对于某些人自说自咆的实在理解不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5月12日 (二) 05:11 (UTC)[回复]
關於掛模板這個問題,我認為應該通過技術解決。以DYK為例子,掛在討論頁的{{DYK Invite}}是創建於2005年,但是在技術未做到之前,有多少用戶提名DYK時會掛上DYK Invite?程序上可能不太好,但是夠票的話通過也是沒有問題,換成是優特,就算是不掛,滿足條件的話通過或撤銷也是沒有問題的。現在,DYK已經可以通過技術,由機械人自動添加模板至討論頁,我想優特修改一下源碼的話也應該做得到,這樣既方便也可以滿足程序的要求,一舉兩得。另外,不限於IP用戶,我認為所有用戶均有權核實優特資格,基本上整個核實過程,就算沒有權限也可以做得到,既然如此有用戶願意做的話應當歡迎,畢竟這種核實工作其實也挺麻煩,當然核實又是一種可以通過技術達成的事宜。最後一點,如果在意自己主編的優特會否被人提請撤銷的話,個人認為理應將候選頁加入監視列表,在條目被提請的同時可以盡快回應,又可以留意到其他條目的候選狀況,從而增強參與度,何樂而不為?—AT 2015年5月12日 (二) 10:06 (UTC)[回复]

看看最近的BP陸橋的投票,幾票不用看內文,隨便幾個字的理由就把ㄧ個還有問題的條目送上去。既然這麼容易放上標籤,取下標籤也應該同樣容易才是。濫投不管,沒用的。-cobrachen留言2015年5月13日 (三) 13:24 (UTC)[回复]

和平奮鬥救地球的意見

看起來現行GA、FA重審(重選)制度頗有爭議,無論誰對誰錯。我覺得大概就只有下列幾個方案了吧:
  1. 維持現行方案
  2. 支持票-反對票>X票,維持FA、GA
  3. 反對票-支持票>X票,撤銷FA、GA
  4. 無反對票,維持FA、GA
  5. 提出重審者消去反對票,維持FA、GA
  6. 提出重審者改為支持票,維持FA、GA
表決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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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ckY,X=3or4 checkY -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5月12日 (二) 03:10 (UTC)[回复] 左列為個人意見
誠心建議大家推動有關優特評選制的改革前,先看看前人有關討論,了解清楚各項困難,有信心推出全盤方案後,再提上來。--Temp3600留言2015年5月12日 (二) 15:43 (UTC)[回复]
个人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上面的讨论,且不说上面的评分制如何,但众人的焦点都是放在评选的门槛,这里要提的是现行撤销流程中的严重漏洞,否则,上面的人辛辛苦苦地通过了一项优特条目,在一两个月后突然就被一两票不太需要太多理由的“撤消”就推翻了,那当初的认真又有何意义呢?就一个小比喻:起码得先补好栅栏,才能研究如何圈养更多羊吧?——♠白布¤飘扬§§ 2015年5月12日 (二) 18:27 (UTC)[回复]

看這幾年來對這些事情的討論,其實很有趣的地方是:同樣是贊成票:

  • 掛上標籤的,標準寬鬆,無須甚麼意見也成。更別提濫投和賄選。
  • 拿下標籤的,反而是標準太鬆,沒有意見不可以。

幾張沒甚麼具體意見的濫投票充斥,還可以理由都差不多,但是只要是可以掛上標籤,多數人不介意,多數人都認為可以接受。可是一旦要把標籤取下的時候,就會有完全不同的表現。上去那麼容易,下來也應該要同樣容易。程序的正義也要符合現實。-cobrachen留言2015年5月13日 (三) 13:11 (UTC)[回复]

不肖用户 SiuMai 破壞明德學院條目,逍遙法外,嫁禍於我

SiuMai讨论 | 貢獻)破壞明德學院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條目,大幅修改條目序言。其中,SiuMai讨论 | 貢獻)將序言中本人撰寫的「明德學院係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核准」,改為「明德學院是附屬於香港大學」。請注意,參考文獻1「校務委員會會議討論摘要」只能證明「明德學院係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核准」,與「明德學院是附屬於香港大學」完全無關。本人回退破壞,竟遭其嫁禍,條目半保護三個月。222.167.166.233留言2015年5月14日 (四) 04:3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