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百年: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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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百年'''{{BD|556年||564年||catIdx=G}},[[北齐]]宗室。北齐孝昭帝[[高演]]的[[嫡子]](第二子),[[元皇后 (北齊孝昭帝)|顺成皇后元氏]]所生 |
'''高百年'''{{BD|556年||564年||catIdx=G}},字'''百年''',勃海條人。[[北齐]]宗室,[[諡]]良懷王。北齐孝昭帝[[高演]]的[[嫡子]](第二子),[[元皇后 (北齊孝昭帝)|顺成皇后元氏]]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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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年]],高演称太后[[娄昭君]]令立高百年为[[皇太子]]。[[561年]],高演临终,传位给弟弟[[高湛]],给他手书,其末曰:“百年无罪,汝可以乐处置之,勿学前人。”[[太宁 (北齐)|大宁]]初封为'''乐陵王''',食邑二萬戶。<ref>[http://www.yingbishufa.com/ldbt/3074.htm 北齐 高百年墓志]</ref> |
2015年7月18日 (六) 07:45的版本
高百年(556年—564年),字百年,勃海條人。北齐宗室,諡良懷王。北齐孝昭帝高演的嫡子(第二子),顺成皇后元氏所生。
560年,高演称太后娄昭君令立高百年为皇太子。561年,高演临终,传位给弟弟高湛,给他手书,其末曰:“百年无罪,汝可以乐处置之,勿学前人。”大宁初封为乐陵王,食邑二萬戶。[1]
河清三年(564年)六月,天空有彗星出现,太史官奏称是“除旧布新之象,当有易主”,引起了高湛的猜疑。博陵人贾德胄教高百年读书,高百年好写“敕”字,贾德胄密报之。高湛大怒,召高百年前来。高百年知道凶多吉少,割带玦留给妻子斛律氏。高湛在玄都苑凉风堂,使高百年写“敕”字,发现笔迹丝毫不差,就命左右捶打,遍地是血。高百年求饶:“乞命,愿与阿叔作奴。”高湛将他斩杀,弃尸水池,池水尽赤,在后园亲看埋葬。年仅十四岁的王妃斛律氏闻讯,握玦哀号,绝食而死,死后玦犹在手,拳不可开,其父斛律光自擘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