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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百年: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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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建元年八月壬午(560年9月8日),[[高演]]即位於晉陽宣德殿,詔奉太皇太后[[婁昭君]]還稱皇太后。十一月辛亥(560年12月6日)立妃元氏為皇后,世子百年為[[皇太子]]。<ref>[[s:北史/卷007]]</ref>[[561年]],高演临终,传位给弟弟[[高湛]],给他手书,其末曰:“百年无罪,汝可以乐处置之,勿学前人。”[[太宁 (北齐)|大宁]]初封为'''乐陵王''',食邑二萬戶。<ref>[http://www.yingbishufa.com/ldbt/3074.htm 北齐 高百年墓志]</ref>
皇建元年八月壬午(560年9月8日),[[高演]]即位於晉陽宣德殿,詔奉太皇太后[[婁昭君]]還稱皇太后。十一月辛亥(560年12月6日)立妃元氏為皇后,世子百年為[[皇太子]]。<ref>[[s:北史/卷007]]</ref>[[561年]],高演临终,传位给弟弟[[高湛]],给他手书,其末曰:“百年无罪,汝可以乐处置之,勿学前人。”[[太宁 (北齐)|大宁]]初封为'''乐陵王''',食邑二萬戶。<ref>[http://www.yingbishufa.com/ldbt/3074.htm 北齐 高百年墓志]</ref>


[[河清]]三年([[564年]])六月,天空有彗星出现,太史官奏称是“除旧布新之象,当有易主”,引起了[[高湛]]的猜疑。博陵人[[贾德胄]]教高百年读书,高百年好写“敕”字,贾德胄密报之。高湛大怒,召高百年前来。高百年知道凶多吉少,割带玦留给妻子斛律氏。高湛在玄都苑凉风堂,使高百年写“敕”字,发现笔迹丝毫不差,就命左右捶打,遍地是血。高百年求饶:“乞命,愿与阿叔作奴。”高湛将他斩杀,弃尸水池,池水尽赤,在后园亲看埋葬。年仅十四岁的王妃斛律氏闻讯,握玦哀号,绝食而死,死后玦犹在手,拳不可开,其父[[斛律光]]自擘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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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內注釋 ==
== 文內注釋 ==

2015年7月18日 (六) 09:09的版本

高百年(556年—564年),字百年,勃海條人。北齐宗室,良懷王。北齐孝昭帝高演嫡子(第二子),顺成皇后元氏所生。

皇建元年八月壬午(560年9月8日),高演即位於晉陽宣德殿,詔奉太皇太后婁昭君還稱皇太后。十一月辛亥(560年12月6日)立妃元氏為皇后,世子百年為皇太子[1]561年,高演临终,传位给弟弟高湛,给他手书,其末曰:“百年无罪,汝可以乐处置之,勿学前人。”大宁初封为乐陵王,食邑二萬戶。[2]

河清三年(564年)六月,天空有彗星出现,太史官奏称是“除旧布新之象,当有易主”,引起了高湛的猜疑。[來源請求]博陵人贾德胄教高百年读书,高百年好写“敕”字,贾德胄密报之。高湛大怒,召高百年前来。高百年知道凶多吉少,割带玦留给妻子斛律氏。高湛在玄都苑凉风堂,使高百年写“敕”字,发现笔迹丝毫不差,就命左右捶打,遍地是血。高百年求饶:“乞命,愿与阿叔作奴。”高湛将他斩杀,弃尸水池,池水尽赤,在后园亲看埋葬。年仅十四岁的王妃斛律氏闻讯,握玦哀号,绝食而死,死后玦犹在手,拳不可开,其父斛律光自擘掰开。

文內注釋

資料引用

《北史·樂陵王百年傳》載「河清三年五月,白虹圍日再重,又橫貫而不達。」《北史·齊本紀》載六月殺樂陵王百年。

齊故樂陵王墓誌銘

河清三年中(564年1月29日–)薨於邸第。以歲次甲申三月己未朔二日庚申(564年3月29日)安厝在鄴城之西十有一里武城西北三里。...乃作銘曰:謚曰良懷王。

齊故樂陵王妃斛律氏墓誌銘

妃姓斛律氏,朔州部洛人,左丞相咸陽王之孫,司空鉅鹿公之女。...河清二年八月十九日(563年9月21日)薨於鄴縣永康里第,春秋十有五。歲次甲申三月己未朔二日庚申(564年3月29日)祔葬於武城西北三里,乃為銘曰:謚曰良戴妃。

参考文献

  • 北齐书》第十二卷·列传第四·孝昭六王·乐陵王百年
  •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