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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伐利亚州徽: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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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背景的金狮最初是普法尔茨边疆总督的象征。在{{link-en|路德维希一世 (巴伐利亚公爵)|Louis I, Duke of Bavaria|巴伐利亚公爵路德维希}}于1214年被授予{{link-de|王权边疆总督|Pfalzgraf}}后,它成为了维特尔斯巴赫家族数百年来在{{link-de|古巴伐利亚|Altbayern}}和[[普法尔茨]]的共同标志。自1923年起,位于盾纹的左上部,呈跃立姿态、金身和红爪的普法尔茨狮子开始代表[[上普法尔茨行政区]],它在1945年以前也代表{{link-de|莱茵专区|Rheinkreis|莱茵普法尔茨}}。自1950年起,它转而位于盾纹的右上部。
黑色背景的金狮最初是普法尔茨边疆总督的象征。在{{link-en|路德维希一世 (巴伐利亚公爵)|Louis I, Duke of Bavaria|巴伐利亚公爵路德维希}}于1214年被授予{{link-de|王权边疆总督|Pfalzgraf}}后,它成为了维特尔斯巴赫家族数百年来在{{link-de|古巴伐利亚|Altbayern}}和[[普法尔茨]]的共同标志。自1923年起,位于盾纹的左上部,呈跃立姿态、金身和红爪的普法尔茨狮子开始代表[[上普法尔茨行政区]],它在1945年以前也代表{{link-de|莱茵专区|Rheinkreis|莱茵普法尔茨}}。自1950年起,它转而位于盾纹的右上部。


===弗兰肯之耙===
*第二部分({{link-de|弗兰肯之耙|Fränkischer Rechen}}):位于左上部,中线为红色及银白色的锯齿形。这代表了[[上弗兰肯行政区|上]]、[[中弗兰肯行政区|中]]、[[下弗兰肯行政区]]。它也是{{link-en|维尔茨堡主教区|Bishopric of Würzburg|维尔茨堡采邑主教区}}和[[弗兰肯公国]]的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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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de|弗兰肯之耙|Fränkischer Rechen}}作为第二部分展现在盾纹的左上部,是中线为红色及银白色的锯齿状波峰。这种图案作为纹章是在1350年左右,出现于{{link-en|维尔茨堡主教区|Bishopric of Würzburg}}的部分地方,并自1410年起也用作[[采邑主教]]的印章。如今,弗兰肯之耙代表了弗兰肯的三个行政区,即[[上弗兰肯行政区|上弗兰肯]]、[[中弗兰肯行政区|中弗兰肯]]和[[下弗兰肯行政区|下弗兰肯]]。

*第三部分(蓝豹):位于右下部,银白底,跃立的豹子为天蓝色,爪子为金色。这代表的是[[上巴伐利亚行政区|上]]、[[下巴伐利亚行政区]]。
*第三部分(蓝豹):位于右下部,银白底,跃立的豹子为天蓝色,爪子为金色。这代表的是[[上巴伐利亚行政区|上]]、[[下巴伐利亚行政区]]。
*第四部分(三狮):位于左下部,金底,三只正脸侧身、举足前行的狮子为黑色,爪子为红色。这是代表[[施瓦本]]。
*第四部分(三狮):位于左下部,金底,三只正脸侧身、举足前行的狮子为黑色,爪子为红色。这是代表[[施瓦本]]。

2015年8月29日 (六) 05:51的版本

巴伐利亚州徽(德語:Bayerisches Staatswappen)分为大、小两种纹章,它是在1950年6月5日根据《巴伐利亚自由州纹章法》所设立:

第一条 (2) 联邦州的颜色为白色及蓝色。

——州政府,1946年12月2日版巴伐利亚自由州宪法;1946年巴伐利亚法律及官方公报;p. 333 ff.[1][2]

纹章含义

当代使用的州徽是由平面设计师爱德华多·伊格德语Eduard Ege根据纹章的传统在1946年设计,它由一个四等份的盾徽和一个中心盾组成。第一部分展示的是一个黑色背景、跃立的金狮,其爪子和舌头为红色;第二部分是由三个向上隆起的白色块所隔开的红、银白背景;第三部分展示的是银白色背景下的一只金爪蓝豹;第四部分是在金色背景下,叠加的三只正脸侧身的红爪黑狮,呈举足前行状;中心盾为蓝白斜长菱形格子。扶盾由两只红爪金狮组成。盾顶加冕有人民之冠德语Volkskrone,它由一个装饰有宝石的金环和辅以五片点缀叶子所组成。若没有描绘狮子作为扶盾的大州徽是错误的,然而它却曾经出现在1992年发行的德国邮票上。

巴伐利亚大州徽的各纹章组成元素均有其历史含义:

金狮

黑色背景的金狮最初是普法尔茨边疆总督的象征。在巴伐利亚公爵路德维希英语Louis I, Duke of Bavaria于1214年被授予王权边疆总督德语Pfalzgraf后,它成为了维特尔斯巴赫家族数百年来在古巴伐利亚德语Altbayern普法尔茨的共同标志。自1923年起,位于盾纹的左上部,呈跃立姿态、金身和红爪的普法尔茨狮子开始代表上普法尔茨行政区,它在1945年以前也代表莱茵普法尔茨。自1950年起,它转而位于盾纹的右上部。

弗兰肯之耙

弗兰肯之耙德语Fränkischer Rechen作为第二部分展现在盾纹的左上部,是中线为红色及银白色的锯齿状波峰。这种图案作为纹章是在1350年左右,出现于维尔茨堡主教区英语Bishopric of Würzburg的部分地方,并自1410年起也用作采邑主教的印章。如今,弗兰肯之耙代表了弗兰肯的三个行政区,即上弗兰肯中弗兰肯下弗兰肯

  • 第三部分(蓝豹):位于右下部,银白底,跃立的豹子为天蓝色,爪子为金色。这代表的是下巴伐利亚行政区
  • 第四部分(三狮):位于左下部,金底,三只正脸侧身、举足前行的狮子为黑色,爪子为红色。这是代表施瓦本
  • 蓝白盾徽盾(中心盾德语Herzschild):纹章盾德语Escutcheon (heraldry)的白色及蓝色斜长菱形是源自博根伯爵的纹章,并由维特尔斯巴赫王朝在1242年采用。白色和蓝色的狭长菱形是巴伐利亚无可争议的象征,而中心盾如今也成为了巴伐利亚作为一个整体的标志。连同人民之冠,它也被正式用作小州徽。
  • 人民之冠德语Volkskrone:带有中央中心盾的四个盾徽区域顶部配有金边、辅以宝石装饰和五片叶子点缀的花冠。该花冠首次于1923年出现在纹章上,象征着王室之冠退位后,人民的主权。

历史

巴伐利亚曾是东法兰克王国和神圣罗马帝国辖下的独立公国德语Stem duchy之一。维特尔斯巴赫家族作为巴伐利亚近800年的统治阶层,自1242年便开始使用菱形格子盾徽,其后又随着普法尔茨狮子的加入而作四等分英语Quartering (heraldry)

巴伐利亚于1806年成为王国,并在1835年创建了新的纹章,它与如今的州徽类似,但一些地区仍使用不同的纹章表示。已知的第一款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纹章是天蓝色,中线为金色的锯齿形。当路德维希一世公爵英语Louis I, Duke of Bavaria博根伯爵阿达贝特五世的遗孀——柳德米拉德语Ludmilla of Bohemia结婚后,他又接纳了博根伯爵的纹章及土地。菱形格子的数量则是多变的,它在15世纪时为21格,至1806年当巴伐利亚升格为王国后又增加为42格。

巴伐利亚选侯国 (普法尔茨选侯国)纹章
使用时期 1623–1807
描述 用于这一时期的旗帜上[3],它由巴伐利亚公国普法尔茨选侯国(常称作巴伐利亚选侯国,因这一头衔的密切联系)所共用,展现了巴伐利亚及其普法尔茨领地的历史徽记。中心盾为红色背景下的一个金色球体,代表它们在神圣罗马帝国中的执事权地位。
巴伐利亚王国 (1807–35)纹章
使用时期 1807–35
描述 帐幔及王族王冠展现了巴伐利亚的地位已提升至王国。中心盾代表统治家族的君权。
巴伐利亚王国 (1835–1918)纹章
使用时期 1835–1918
描述 首个四分之一盾为普法尔茨金狮。第二部分为弗兰肯之耙。第三部分展现了红白条纹背景和中置竖条英语pale (heraldry),这是来自布尔高边疆总督的纹章,代表施瓦本。第四部分展现了白色背景和头戴金冠的蓝狮(费尔登茨之狮), 代表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的权利分支。中心盾代表巴伐利亚本身。
  1. ^ Schmöger (translator), Marcus. Constitution of Bavaria 1946. 2001-01-28 [2007-10-12]. 
  2.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bayern.de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3. ^ 世界旗帜网(FOTW)的Electorate of Bavaria (1688); accessed 2009-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