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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地区: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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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月,撤消阆中县,建立县级阆中市。
*1991年1月,撤消阆中县,建立县级阆中市。
*1993年7月2日,撤销南充地区、县级南充市、南充县,设立地级南充市。原县级南充市和南充县境分设[[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3区,市政府驻地顺庆区。析南充地区的华蓥市、广安县、岳池县、武胜县和达县地区的邻水县,设立[[广安地区]]。
*1993年7月2日,撤销南充地区、县级南充市、南充县,设立地级南充市。原县级南充市和南充县境分设[[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3区,市政府驻地顺庆区。析南充地区的华蓥市、广安县、岳池县、武胜县和达县地区的邻水县,设立[[广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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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四川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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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30日 (日) 20:02的版本

南充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区名,即今地级南充市的前身,位于四川省中北部,地区行政公署驻南充市。管辖区域大抵于清朝顺庆府中华民国四川省第十一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川北行署区和四川省之南充专区。

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