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地区: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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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7月2日,撤销南充地区、县级南充市、南充县,设立地级南充市。原县级南充市和南充县境分设[[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3区,市政府驻地顺庆区。析南充地区的华蓥市、广安县、岳池县、武胜县和达县地区的邻水县,设立[[广安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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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30日 (日) 20:02的版本
南充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旧地区名,即今地级南充市的前身,位于四川省中北部,地区行政公署驻南充市。管辖区域大抵于清朝顺庆府与中华民国四川省第十一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川北行署区和四川省之南充专区。
沿革
- 1950撤消四川省,建立川东、川南、川西、川北4个省级行署区。川北行署区辖南充市和南充专区、遂宁专区、剑阁专区、达县专区。南充专区辖南充市(行署和专区驻地)、南充县、西充县、南部县、仪陇县、营山县、蓬安县、武胜县、岳池县。
- 1952年,撤消行署区,川北行署区也随之消失,但仍然保留专区建制。
- 1953年3月10日,撤销大竹专区,将所属的广安县划归南充专区管辖。撤销广元专区,所属的苍溪和阆中两县划归南充专区管辖。
- 1968年,南充专区更名南充地区。
- 1978年11月10日,取广安县和邻水县部分地,设立华云工农示范区(县级,当时四川省共有4个工农示范区,后来保留并建立县级单位的只有此区)。
- 1985年2月4日,撤销华云工农区,设立县级华蓥市。至此,南充地区辖2市11县,为历史管辖最大范围。
- 1986年1月,苍溪县划属广元市。
- 1991年1月,撤消阆中县,建立县级阆中市。
- 1993年7月2日,撤销南充地区、县级南充市、南充县,设立地级南充市。原县级南充市和南充县境分设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3区,市政府驻地顺庆区。析南充地区的华蓥市、广安县、岳池县、武胜县和达县地区的邻水县,设立广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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