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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言法: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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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ropagandacritic.com/articles/ct.fc.testimonial.html Propaganda Critic: Testimonial]
*[http://www.propagandacritic.com/articles/ct.fc.testimonial.html Propaganda Critic: Testimonial]

2015年9月28日 (一) 14:08的版本

證言法,又稱為名人證言法或代言,是一種普遍使用於廣告及宣傳的手法,讓知名公眾人物或一般民眾利用書面或實際演說的方式,替特定事物證明或背書,藉此提高事物的可信度。

證言法現在最常被使用在電視廣告中,尤其是資訊型廣告。例如一個中產階級家庭的婦女,可能會在廣告中興奮地介紹某個廠牌的洗衣皂是多麼的好用,藉此廣告主可以塑造產品平易近人而且廣泛被使用的形象。

一般來說,證言法最好能找與目標群眾較為接近的人物來代言。但對於名人證言法而言,則是將名人的形象移轉至產品、品牌或公司,也就是希望產生所謂的月暈效應。名人證言法有一個最大的致命傷,也就是當代言人在公眾有負面形象時,負面形象同時也會回頭去傷害所代言的產品或品牌價值。

宣傳批判網站認為,適當地引用知名人物或一般民眾對於某件事物的看法其實並沒有錯,也可以建構一個平衡的論述,但實際上證言法卻經常被使用在一個不當而且誤導的情境中,例如請一位名人來為某項事物背書,事實上這位名人並不具備評判該事物的足夠能力,例如請藝人來替政治人物背書。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