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蘇共同宣言:修订间差异
外观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Antigng-bot(留言 | 贡献) 小 using fix.exe by Antigng |
无编辑摘要 |
||
第4行: | 第4行: | ||
二戰結束之後,蘇聯沒有參與1951年《[[舊金山和約]]》的對日媾和。日本[[鳩山一郎]][[內閣總理大臣 (日本)|內閣總理大臣]]就任後,致力於恢復和蘇聯的邦交,使日本重返國際社會,和避免戰爭的再次爆發。兩國之間經過多次的談判,特別是就領土問題、漁業問題、[[戰俘]]遣返問題等達成基本共識。終于在1956年10月簽訂次宣言。 |
二戰結束之後,蘇聯沒有參與1951年《[[舊金山和約]]》的對日媾和。日本[[鳩山一郎]][[內閣總理大臣 (日本)|內閣總理大臣]]就任後,致力於恢復和蘇聯的邦交,使日本重返國際社會,和避免戰爭的再次爆發。兩國之間經過多次的談判,特別是就領土問題、漁業問題、[[戰俘]]遣返問題等達成基本共識。終于在1956年10月簽訂次宣言。 |
||
宣言結束了兩國的戰爭狀態,重新確立了兩國的和平善鄰友好關係;恢復兩國國交,互派大使;兩國確認遵循《[[聯合國憲章]]》,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糾紛,互不干涉內政;蘇聯支持日本加入[[聯合國]];蘇聯全部遣返[[西伯利亞戰俘]];盡快舉行談判締結條約發展貿易航海通商關係;《北太平洋地區的捕魚協定》和《海上遇險營救協定》同時生效;兩國盡快簽訂正式合約,合約簽訂後,蘇聯向日本 |
宣言結束了兩國的戰爭狀態,重新確立了兩國的和平善鄰友好關係;恢復兩國國交,互派大使;兩國確認遵循《[[聯合國憲章]]》,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糾紛,互不干涉內政;蘇聯支持日本加入[[聯合國]];蘇聯全部遣返[[西伯利亞戰俘]];盡快舉行談判締結條約發展貿易航海通商關係;《北太平洋地區的捕魚協定》和《海上遇險營救協定》同時生效;兩國盡快簽訂正式合約,合約簽訂後,蘇聯向日本移交[[齒舞群島]]和[[色丹島]]。<ref>[http://www.hoppou.go.jp/library/document/data/19561019.html {{lang|ja|日本国とソヴィエト社会主義共和国連邦との共同宣言}}]</ref> |
||
同年12月12日,蘇聯副外長[[尼古拉·特拉菲莫維奇·費德林]]和日本[[外務大臣 (日本)|外務大臣]][[重光葵]]在東京[[霞關]]正式批准文件,宣言正式生效。 |
同年12月12日,蘇聯副外長[[尼古拉·特拉菲莫維奇·費德林]]和日本[[外務大臣 (日本)|外務大臣]][[重光葵]]在東京[[霞關]]正式批准文件,宣言正式生效。 |
2015年10月3日 (六) 16:16的版本
日語寫法 | |
---|---|
日語原文 | 日ソ共同宣言 |
假名 | にっそきょうどうせんげん |
平文式罗马字 | Nisso Kyoudou Sengen |
《日蘇共同宣言》(日語:日ソ共同宣言;俄語:Советско-японская декларация),又稱日蘇聯合宣言,全稱日本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共同宣言,於1956年10月19日簽署,標誌著日本和蘇聯兩國結束戰爭狀態,實現邦交正常化。[1]
二戰結束之後,蘇聯沒有參與1951年《舊金山和約》的對日媾和。日本鳩山一郎內閣總理大臣就任後,致力於恢復和蘇聯的邦交,使日本重返國際社會,和避免戰爭的再次爆發。兩國之間經過多次的談判,特別是就領土問題、漁業問題、戰俘遣返問題等達成基本共識。終于在1956年10月簽訂次宣言。
宣言結束了兩國的戰爭狀態,重新確立了兩國的和平善鄰友好關係;恢復兩國國交,互派大使;兩國確認遵循《聯合國憲章》,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糾紛,互不干涉內政;蘇聯支持日本加入聯合國;蘇聯全部遣返西伯利亞戰俘;盡快舉行談判締結條約發展貿易航海通商關係;《北太平洋地區的捕魚協定》和《海上遇險營救協定》同時生效;兩國盡快簽訂正式合約,合約簽訂後,蘇聯向日本移交齒舞群島和色丹島。[2]
同年12月12日,蘇聯副外長尼古拉·特拉菲莫維奇·費德林和日本外務大臣重光葵在東京霞關正式批准文件,宣言正式生效。
日蘇共同宣言為日本重返國際社會掃清了障礙。同年12月18日,日本正式加入聯合國,成為第80個成員國。次年,剛加入聯合國一年的日本就當選成為聯合國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重返國際社會又為日本發展對外貿易,實現經濟騰飛奠定了基礎。
但是由於在南千岛群岛主權上的爭端,日本和蘇聯(以及後來獨立繼承蘇聯地位的俄羅斯聯邦)一直都未能正式簽署和平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