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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亮采 (明朝):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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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3日 (五) 13:36的版本

陈亮采惠甫希唐明朝官員,進士出身。

陈宾之子。陈亮采為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進士,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二月擔任廣東布政司參政,後改山东参政[1]累官刑部郎中天啟元年(1621年)三月官至浙江按察使。陈亮采與黄克缵友好,而黄克缵為陈宾弟子,兩人常有诗文酬答。陈亮采亦嘗為耶穌會龐迪我(Diego Pantoja) 的《七克》撰序。徐光啟曾主張“多造大銃,如法建臺”,還提及“刑部尚書黃克纘、浙江按察使陳亮采知之尤悉”。[2]

注釋

  1.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五七十九
  2. ^ 徐光啟〈謹申一得以保萬全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