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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颱風: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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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heruse|subject=中國國家氣象中心及香港天文台之「強颱風」分級|other=英文名同為「Severe Typhoon」,但由臺灣中央氣象局採用之熱帶氣旋分級|強烈颱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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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颱風'''(英語:'''Severe Typhoon''',[[香港天文台]]使用縮寫'''S.T.''')是[[熱帶氣旋級]]的一種,各機構定義不一。[[大韓民國氣象廳]]設該分級標準為近中心[[最大持續風速]]每[[小时]]120至159公里,以10分鐘平均風速計算。[[国家气象中心|中國國家氣象中心]]在2006年更改熱帶氣旋分級制時亦增加此分級,近中心[[最大持續風速]]為每[[小时]]150至184[[公里]],屬於[[颶風]]級的風力,以2分鐘平均風速計算;而香港天文台在2009年使用新熱帶氣旋分級制時,亦新增此分級,與前者唯一不同之處是以10分鐘平均風速計算。
'''強颱風'''(英語:'''Severe Typhoon''',[[香港天文台]]使用縮寫'''S.T.''')是[[熱帶氣旋級]]的一種,各機構定義不一。[[大韓民國氣象廳]]設該分級標準為近中心[[最大持續風速]]每[[小时]]120至159公里,以10分鐘平均風速計算。[[国家气象中心|中國國家氣象中心]]在2006年更改熱帶氣旋分級制時亦增加此分級,近中心[[最大持續風速]]為每[[小时]]150至184[[公里]],屬於[[颶風]]級的風力,以2分鐘平均風速計算;而香港天文台在2009年使用新熱帶氣旋分級制時,亦新增此分級,與前者唯一不同之處是以10分鐘平均風速計算。


作為[[區域專責氣象中心]]的[[氣象廳 (日本)|日本氣象廳]]雖沒有在「颱風」之上另設分級,但有把達颱風級別的熱帶氣旋再以3種形容詞表示詳細強度(強、非常強、猛烈),位處中間的「非常強」(Very Strong)分級與「強颱風」類似;不過日本氣象廳將「非常強」定義為接近中心最高持續風速85至104海浬,即每小時157至193公里,門檻較「強颱風」稍高。
作為[[區域專責氣象中心]]的[[氣象廳 (日本)|日本氣象廳]]雖沒有在「颱風」之上另設分級,但有把達颱風級別的熱帶氣旋再以3種形容詞表示詳細強度(強、非常強、猛烈),位處中間的「非常強」(Very Strong)分級與「強颱風」類似;不過日本氣象廳將「非常強」定義為接近中心最高持續風速85至104海浬,即每小時157至193公里,門檻較「強颱風」稍高。

2015年12月8日 (二) 08:48的版本

香港天文台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熱帶氣旋等級
等級 風速
超強颱風 ≥100
≥185公里每小時
強颱風 81–99節
150–184公里每小時
颱風 64–80節
118–149公里每小時
強烈熱帶風暴 48–63節
88–117公里每小時
熱帶風暴 34–47節
63–87公里每小時
熱帶低氣壓 22–33節
41–62公里每小時

強颱風(英語:Severe Typhoon香港天文台使用縮寫S.T.)是熱帶氣旋等級的一種,各機構定義不一。大韓民國氣象廳設該分級標準為近中心最大持續風速小时120至159公里,以10分鐘平均風速計算。中國國家氣象中心在2006年更改熱帶氣旋分級制時亦增加此分級,近中心最大持續風速為每小时150至184公里,屬於颶風級的風力,以2分鐘平均風速計算;而香港天文台在2009年使用新熱帶氣旋分級制時,亦新增此分級,與前者唯一不同之處是以10分鐘平均風速計算。

作為區域專責氣象中心日本氣象廳雖沒有在「颱風」之上另設分級,但有把達颱風級別的熱帶氣旋再以3種形容詞表示詳細強度(強、非常強、猛烈),位處中間的「非常強」(Very Strong)分級與「強颱風」類似;不過日本氣象廳將「非常強」定義為接近中心最高持續風速85至104海浬,即每小時157至193公里,門檻較「強颱風」稍高。

如果一股強颱風正面吹襲香港,令香港境內海平面地區出現持續颶風,香港天文台會發出十號颶風信號。而採用新分級制後,首個令天文台發出十號信號的強颱風是2012年強颱風韋森特,亦是新分級制下天文台首次發出十號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