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 (省轄市):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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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市'''為中華民國臺灣省1945年至1950年間的[[市 (中華民國)|省轄市]]。1945年二戰終結後,[[台灣日治時期|日治時期]]臺中州[[彰化市 (州轄市)|彰化市]]改制為隸屬[[臺灣省]]之[[省轄市]];臺灣戰後初期的彰化市是臺灣省九個省轄市之一,轄屬[[臺灣省政府]]。1945年11月22日成立省轄市,並將市區劃分為[[彰北區|彰北]]、[[彰西區|彰西]]、[[彰南區|彰南]]、[[大竹區|大竹]]等四個行政區,彰化市政府設於彰南區。 |
'''彰化市'''為中華民國臺灣省1945年至1950年間的[[市 (中華民國)|省轄市]]。1945年二戰終結後,[[台灣日治時期|日治時期]]臺中州[[彰化市 (州轄市)|彰化市]]改制為隸屬[[臺灣省]]之[[省轄市]];臺灣戰後初期的彰化市是臺灣省九個省轄市之一,轄屬[[臺灣省政府]]。1945年11月22日成立省轄市,並將市區劃分為[[彰北區|彰北]]、[[彰西區|彰西]]、[[彰南區|彰南]]、[[大竹區|大竹]]等四個行政區,彰化市政府設於彰南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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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臺灣省政府]]調整行政區域,10月21日,臺中縣[[彰化區]]、[[北斗區]]兩[[縣轄區 (中華民國)|縣轄區]]所屬鄉鎮以及臺中縣直屬的[[員林市|員林鎮]]、[[溪湖鎮]]、[[田中鎮]]、[[大村鄉 (臺灣)|大村鄉]]、[[埔鹽鄉]]、[[埔心鄉]]、[[永靖鄉]]、[[社頭鄉]]、[[二水鄉]]等鄉鎮劃出臺中縣,成立[[彰化縣]]。隔年11月30日,將彰北、彰西、彰南與大竹四區合併裁撤為[[縣轄市]],並成為彰化縣縣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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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條目 == |
== 相關條目 == |
2016年3月3日 (四) 11:56的版本
彰化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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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的市 | |||||||||
1945年—1950年 | |||||||||
國家 | 中華民國 | ||||||||
首府 | 彰南區 | ||||||||
歷史 | |||||||||
• 成立 | 1945年11月22日 | ||||||||
• 废除 | 1950年10月21日 | ||||||||
行政分區 | 4個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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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彰化縣的一部份 |
彰化市為中華民國臺灣省1945年至1950年間的省轄市。1945年二戰終結後,日治時期臺中州彰化市改制為隸屬臺灣省之省轄市;臺灣戰後初期的彰化市是臺灣省九個省轄市之一,轄屬臺灣省政府。1945年11月22日成立省轄市,並將市區劃分為彰北、彰西、彰南、大竹等四個行政區,彰化市政府設於彰南區。
1950年臺灣省政府調整行政區域,10月21日,臺中縣彰化區、北斗區兩縣轄區所屬鄉鎮以及臺中縣直屬的員林鎮、溪湖鎮、田中鎮、大村鄉、埔鹽鄉、埔心鄉、永靖鄉、社頭鄉、二水鄉等鄉鎮劃出臺中縣,成立彰化縣。隔年11月30日,將彰北、彰西、彰南與大竹四區合併裁撤為縣轄市,並成為彰化縣縣治。
相關條目
參考來源
外部連結
先前機關: 彰化市 (州轄市) |
彰化市 1945年-1950年 |
後繼機關: 1950年起:彰化縣 1951年-:彰化市 (縣轄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