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應元 (明朝):修订间差异
外观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Yinweichen-bot(留言 | 贡献) 小 機械人根據格式手冊移除多餘日期內鏈 |
Walter Grassroot(留言 | 贡献) 小无编辑摘要 |
||
第1行: | 第1行: | ||
'''赵应元''',字文宗,号仁斋,陕西泾阳人。明朝官員。 |
'''赵应元''',字文宗,号仁斋,陕西泾阳人。明朝官員。 |
||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進士,授华阳县(在今四川省双流县)知县。后补郏县(今河南省郏县)知县,官至御史,巡按湖广。[[张居正]]父喪,湖廣官员畢至,唯独应元不至,[[张居正]]心中不悅。都御史[[陈玠]]希张居正意,劾赵应元<ref>《萬曆野獲編》卷十九</ref>。赵应元被迫棄官還鄉。張居正死後,升南大理寺右寺丞,卒于任上。 |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進士,授华阳县(在今四川省双流县)知县。后补郏县(今河南省郏县)知县,官至御史,巡按湖广。[[张居正]]父喪,湖廣官员畢至,唯独应元不至,[[张居正]]心中不悅。都御史[[陈玠]]希张居正意,劾赵应元<ref>《萬曆野獲編》卷十九</ref>。赵应元被迫棄官還鄉。[[張居正]]死後后,經[[孫繼先 (隆慶進士)|孫繼先]]舉薦,恢復官職<ref>《明史》(卷229):孫繼先 ,字胤甫,盂人。隆慶五年進士。居正既敗,繼先請召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鄒元標幷及余懋學、趙應元、傅應禎、朱鴻謨、孟一脈、王用汲。又薦魏學曾、宋纁、張岳、毛綱、胡執禮、王錫爵、賈三近、溫純、曹科、陳有年、朱光宇、趙參魯等諸人。既坐謫,終南京吏部主事。</ref>,升南大理寺右寺丞,卒于任上。 |
||
== 注釋 == |
== 注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