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队: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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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自卫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日本]]国家[[軍事]]武裝力量。它正式组建于[[1954年]][[7月1日]],根据日本《[[和平憲法]]》第九條规定:日本的[[军事实力]]只能维持在自卫所需的水平。 |
'''日本自卫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日本]]国家[[軍事]]武裝力量。它正式组建于[[1954年]][[7月1日]],根据日本《[[和平憲法]]》第九條规定:日本的[[军事实力]]只能维持在自卫所需的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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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日本自卫队由海、陆、空三军组成,现存总兵力大约为二十四万,由[[防衛省]]所統籌管轄。日本自卫队军费相当庞大,居[[美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国]]、[[法国]]之后為世界第四位。[https://www.cia.gov/cia/publications/factbook/rankorder/2067rank.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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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21世纪]]以来,日本自衛队對於海外軍事任務的參與更加積極。除了曾參與[[2002年]][[阿富汗]]戰爭後的維和任務外,並自[[2004年]][[1月19日]]开始駐紮於[[伊拉克]]的[[萨玛沃]],協助[[美伊戰爭]]後的重建與安全維護。此一类似向海外派兵的行动,遭到国内外部分组织、人群的疑慮、批评和抗议;但也有人認為這是日本朝向「正常國家」發展,增加國際形勢影響力的重要步驟;日本國內亦有要求因應週邊局勢([[北韓]][[核子武器|核武]]威脅、中國軍事擴張),適當修改《和平憲法》第九條的呼聲,以及將自衛隊「升格」成「自衛軍」。 |
進入[[21世纪]]以来,日本自衛队對於海外軍事任務的參與更加積極。除了曾參與[[2002年]][[阿富汗]]戰爭後的維和任務外,並自[[2004年]][[1月19日]]开始駐紮於[[伊拉克]]的[[萨玛沃]],協助[[美伊戰爭]]後的重建與安全維護。此一类似向海外派兵的行动,遭到国内外部分组织、人群的疑慮、批评和抗议;但也有人認為這是日本朝向「正常國家」發展,增加國際形勢影響力的重要步驟;日本國內亦有要求因應週邊局勢([[北韓]][[核子武器|核武]]威脅、中國軍事擴張),適當修改《和平憲法》第九條的呼聲,以及將自衛隊「升格」成「自衛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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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自卫队是由首相领导,而管理则由[[防卫省]]负责。防卫省下设[[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以及一个类似美國参谋长联席会议的[[统合幕僚会议]]。其它机关则有自卫队医院、防卫大学校、防卫研究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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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2日 (日) 11:15的版本
日本自卫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日本国家軍事武裝力量。它正式组建于1954年7月1日,根据日本《和平憲法》第九條规定:日本的军事实力只能维持在自卫所需的水平。
目前,日本自卫队由海、陆、空三军组成,现存总兵力大约为二十四万,由防衛省所統籌管轄。日本自卫队军费相当庞大,居美国、中国、法国之后為世界第四位。[2]
進入21世纪以来,日本自衛队對於海外軍事任務的參與更加積極。除了曾參與2002年阿富汗戰爭後的維和任務外,並自2004年1月19日开始駐紮於伊拉克的萨玛沃,協助美伊戰爭後的重建與安全維護。此一类似向海外派兵的行动,遭到国内外部分组织、人群的疑慮、批评和抗议;但也有人認為這是日本朝向「正常國家」發展,增加國際形勢影響力的重要步驟;日本國內亦有要求因應週邊局勢(北韓核武威脅、中國軍事擴張),適當修改《和平憲法》第九條的呼聲,以及將自衛隊「升格」成「自衛軍」。
历史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时,日本政府开始组建准军事武装警察预备队。1952年成立海上警备队。1954年7月1日,日本政府成立防卫厅及日本自卫队。
冷战时期,日本自卫队主要根据日美安全保障条约辅助美军行动。
1990年代之后,日本自卫队逐渐开始增加独立军事行动,并开始向海外派兵參與任務。
2005年11月22日 日本最大的执政党自由民主党(简称自民党)在东京举行建党50周年纪念大会,并正式公布了其提出的宪法修改草案。草案的核心内容是抛弃了现行宪法中日本不得拥有陆海空三军等武装力量的规定,要求将日本自卫队升格为“自卫军”,并规定“自卫军”可以为“确保国际和平而展开国际合作活动”。虽然日本议会几乎肯定会通过这一修正案,但其正式生效还需经过全民公决,需要达到2/3以上赞同票才可获得通过。
2006年3月27日,日本自卫队成立统合幕僚监部,开始执行新的作战体制。此前,陆海空三个自卫队分别由各自的幕僚长(相当于参谋长)分别进行指挥,同时辅助防卫厅长官工作。在新的体制下,各自卫队的幕僚长将辅佐统合幕僚长指挥部队。[3]
6月20日,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正式宣布从伊拉克撤出陆上自卫队,但他同时强调将扩大航空自卫队在伊拉克的活动范围,承担更多的责任。[4]
2007年3月28日,陆上自卫队的中央快速反应部队正式成立,由反恐特殊作战部队、机动部队第一直升机团和国际活动教育部队组成。[1]
构成
日本自卫队是由首相领导,而管理则由防卫省负责。防卫省下设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以及一个类似美國参谋长联席会议的统合幕僚会议。其它机关则有自卫队医院、防卫大学校、防卫研究所等。
武器装备
陆上自卫队
戰甲车辆及支援載具
- 90式战车
- 74式战车
- 87式自走高射机关炮
- 96式自走120mm迫击炮
- 75式自走155mm榴弹炮
- 99式自走155mm榴弹炮
- M-110 203mm自走榴弹炮
- 90式战车回收车
- 78式雪上车
- 73式装甲车
- 89式裝甲步兵战斗车
- 87式炮侧弹药车
- 99式彈藥補給车
- 96式装轮装甲车
- 87式裝甲偵蒐车
- 82式指挥通信车
- 轻装甲机动车
- 高机动车
- 1/2t卡车
- 1·1/2t救急车
- 3·1/2t卡车
- 重牵引车
- 重装轮回收车
- 特大型运搬车
- 摩托车(侦察用)
- 摩托车(警务用)
航空載具
- LR-1
- LR-2
- OH-1
- UH-60JA
- UH-1J
- UH-1H
- CH-47JA契努克
- AH-64D長弓阿帕契
- AH-1S眼鏡蛇
- OH-6D
- EC-225LP
輕兵器及火砲,飛彈等
- 9mm手枪 SIG P220
- 9mm机枪
- 89式5.56mm突擊步枪
- 64式7.62mm步枪
- M-249 5.56mm班机枪
- 62式7.62mm排机枪
- M-2HB QCB12.7mm重机枪
- 96式40mm榴彈機槍
- 鐵拳III式110mm單兵携带反戰車飛彈
- 64式81mm迫击炮
- 81mm迫击炮
- 107mm迫击炮
- 120mm迫击炮
- 84mm無後座力炮
- 60式106mm無後座力炮
- FH-70 155mm榴彈砲
- MLRS多管火箭系統
- 01式轻对战车导弹
- 87式对战车导弹
- 79式对舟艇对战车导弹
- 携带式地对空导弹FIM-92 Stinger
- 81式短距离地对空导弹
- 地对空导弹MIM-23 Hawk
- 03式中距离地对空导弹
- 91式携带地对空导弹
- 93式近距离地对空导弹
- MPMS
- 88式地对舰导弹
军事行动
- 防衛出動
- 治安出動
- 海上警備行動
- 國民保護等派遣
- 災害派遣
- 聯合國和平維持活動
等[2]
参考文献
- ^ 刘浩远,日本自卫队成立中央快速反应部队,新华网
- ^ 自衛隊法第三條第二項("法令データ提供システ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