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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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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order-style: none none solid solid"|楊治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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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center" style="border-style: none none solid; background: #f0f0f0"|上級檢察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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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4日 (一) 16:39的版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Taipei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本信息
所屬部門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授權法源法院組織法
主要官員
檢察長蔡碧玉
任命者法務部長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
  • 主要成員:檢察官
  • 幕僚成員:檢察事務官、書記官
  •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45年
    前身機關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
    聯絡信息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電話+886 2 2314-688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管轄區域 臺北市區
    新北市南部
    檢察長 蔡碧玉
    上級檢察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所在地區 臺北市中正區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台北地檢署主體建築--司法新廈
    (與臺北地方法院法務部同建築辦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是配置於中華民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機關,一般被簡稱為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北地檢署臺北地檢北檢,與同在大臺北地區新北地檢署士林地檢署合稱北三檢

    現行中華民國《法院組織法》雖規定檢察署「配置」於法院,但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行政上隸屬法務部,與隸屬司法院臺北地方法院是兩個不同的機關。

    沿革

    日治時期日本人引進西方法制開始,台灣司法機關長期院檢不分,因此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日治時期的前身「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局」係隸屬於當時的臺北地方法院;1949年國府接收台灣,同年11月1日接收該局業務,並將該局更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時,仍然維持院檢不分的體制;迄1980年7月1日,院檢始分隸。

    院檢分隸後,1989年12月24日《法院組織法》修正,改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機關首長「首席檢察官」亦同時改稱為「檢察長」。

    (其餘沿革及管轄區域變動過程,請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條目。)

    管轄和分局

    本圖為大台北地區行政區圖;紅色及桃紅色分別為本署在臺北市、新北市境內管轄區

    歷年檢察長

    • 楊治宇
    • 蔡碧玉(2015年5月~)

    爭議事件

    拖延合法採訪的記者之釋放,以及無合理理由限制記者住居

    2015年7月24日,在反非法課綱微調的學生與民眾闖入教育部事件中,警方於凌晨4時20分起非法逮捕在現場採訪的記者以及沒收其器具,之後北檢不但未儘速釐清案情以釋放記者,反而遲至晚上才無保請回三位堅持不交保的記者,並且在沒有合理的理由下,限制這三位記者的住居。自由時報晚間22時47分針對該限制住居處分發出質疑與抗議聲明,表示其記者廖振輝在現場進行新聞採訪工作,報導事件真相並盡監督政府工作本份,沒有逾越任何法令,並表示認為該裁定已嚴重影響廖振輝的自由權與工作權。[1]

    參考資料

    • 《司法院史實紀要》,司法院編,1985年。
    • 《法務部史實紀要》,法務部編,1990年。
    • 王泰升,《台灣法律史的建立》,台灣大學法學叢書,1997年。
    • 王泰升,《台灣日治時期法律改革》,聯經出版公司,1999年。
    • 檢察官改革協會,《台灣檢察制度變遷史》。

    電子地圖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