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云其木格: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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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4日 (四) 05:51的版本
乌云其木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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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至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 |
任期 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女 |
出生 | 中華民國 1942年12月 辽宁省北票县 |
籍贯 | 辽宁省北票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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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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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其木格(蒙古文:ᠣᠶᠤᠨᠴᠢᠮᠡᠭ,Оюунчимэг转写:Uyunqimg,1942年12月—),女,蒙古族,辽宁省北票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黨校學歷。196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是中共第十四、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十七届中央委员。曾任第十、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简历
1960年从内蒙古科学技术专科学校毕业后,非中共党员的乌云其木格,进入中共内蒙古党校师资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成为中共培养的少数民族干部。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共包头市党校,任教员;1968年,调入中共包头市委的机关报——《包头日报》社工作,历任编辑、编辑组副组长、编辑室副主任等职。自1979年后,乌云其木格历任包头市经委办公室干事,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干事、副主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内蒙古自治区妇联主任等职。
1989年,乌云其木格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并兼任宣传部部长;五年后,晋升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2000年6月12日,时任自治区主席的云布龙在地方视察工作时,不幸遭车祸殉职。一直从事党务工作的乌云其木格,于当年8月仓促出任自治区政府代理主席。2001年2月,正式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成为继顾秀莲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位省级行政区的女性最高行政长官。[1]
2003年3月,77岁已连任两届全国人大常委會副委员长的布赫退休;乌云其木格作为蒙古族代表,进而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并于2008年3月获得连任。
2010年5月,中国国内媒体源引法国媒体的报道,称率团出访、在巴黎过境的乌云其木格遭遇袭抢。11日上午,乌云其木格乘车从巴黎市区前往戴高乐机场;高速公路上,两名骑摩托车的不明身份者砸碎车窗玻璃后,抢走了乌云其木格的手提包;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2] 官方媒体则强调,“随行安保人员迅速反制...物品没有损失。”[3]
退休后,2014年10月,乌云其木格受聘担任中国马业协会名誉理事长。[4]
参考文献
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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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云布龙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2000年8月-2003年4月 |
繼任: 杨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