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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欽隨機殺人事件: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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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鏈接==
*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0426-taiwan-Tseng-Wen-chin/ 血是怎麼冷卻的:一個隨機殺人犯的世界]


[[Category:2012年台灣]]
[[Category:2012年台灣]]

2016年4月26日 (二) 15:40的版本

曾文欽隨機殺人事件
位置 臺灣臺南市南區金華路一段
坐标22°59′N 120°11′E / 22.983°N 120.183°E / 22.983; 120.183
日期2012年12月1日
上午9時18分(國家標準時間
類型持刀刺殺
武器刀子
死亡1人
受害者男童方嘉豪(2002年6月7日-2012年12月1日)
主謀曾文欽(1982-)

曾文欽隨機殺人事件是2012年12月1日上午9時18分(UTC+8),發生於台灣臺南市的随機殺人事件。犯人曾文欽(30歲男性)。此事件為台灣犯罪史上第二件隨機殺人事件,事件發生後震驚台灣社會,引起輿論一片譁然。

事件背景、經過

作案之前

曾文欽國小畢業後即未升學,12歲時父母離異,進入職場後,工作環境均為成年同事,而無與其年齡相仿之同伴,自此之後即沈默寡言,少與他人交往,亦鮮與家人互動及交談。長期有憂鬱、激燥、焦慮、精神官能性憂鬱症、吸毒安非他命等病史。

案發前,於臺南市北區大興街菜市場旁一租賃小套房,多年來均以打零工維生,勉強糊口度日[1]

案發過程

2012年12月1日上午8時許,方姓男童與同學李姓男童一起前往臺南市南區金華路一段湯姆熊歡樂世界台南金華店打電動,兩人均就讀於台南市日新國小五年級。[2]
當日上午8時27分,曾文欽進入湯姆熊歡樂世界台南金華店,一邊打電動,一邊觀察店內動靜。9時16分,曾嫌前往店內廁所開始勘查地形,在廁所短暫停留20秒後,隨即出來前往店內大廳尋找目標。曾文欽剛好看到方姓男童與李姓男童兩人在店門口打電動,主動趨前跟兩童搭訕。曾嫌首先跟李童搭訕,直說:「你要不要打《三國戰紀》?」曾嫌見李童不理會他,隨即轉身以相同口吻跟李童旁邊的方姓男童搭訕,並說:「我有《三國戰紀》的遊戲卡,跟我去廁所,我拿給你。」方姓男童則不疑有他,跟隨曾嫌而去。 9時18分,曾嫌摟著方姓男童的肩膀一起進入男廁。曾嫌成功誘騙方姓男童到男廁所後,隨即取出身上的摺疊刀開始對方姓男童施暴,往方姓男童的咽喉重重割了兩刀,其中一道傷口更造成深達3公分、長5公分、寬4公分的刀痕,使得方姓男童的頸動脈因此斷裂,氣管也因此被割斷,利刃見血封喉。方姓男童立刻因大量失血而死亡。[3]
9時20分,曾嫌獨自一人不慌不忙走出廁所離開該店,隨即騎乘車牌號碼為「VIL-875」的重型機車逃逸。
9時28分,湯姆熊歡樂世界台南金華店張姓清潔婦進入男廁所準備清掃,赫然發現方姓男童呈仰倒姿勢躺在廁所隔間內,隔間的牆壁及門板都被大量血跡噴染得到處都是,嚇得趕緊報警處理。

案發之後

曾文欽殺人後,即驅車返回租屋處,換洗身上沾染方姓男童的血跡衣物,隨即到附近「四海釣蝦場」的附設網咖包廂睡覺,還將車牌拔掉。當日下午6時20分,當地警察在該釣蝦場樓下發現曾文欽的機車,隨即入內將他逮捕。曾文欽在被捕後直言:「犯案前有上網查過,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又說:「如果今天犯案後沒有被抓,我以後還要再去殺人,直到被捕為止。」[4][5]

反應及影響

此事件為台灣犯罪史上第二件隨機殺人事件,由於遭曾文欽殺害身亡的方姓男童為年僅10歲的國小男童,更讓台灣社會高度重視此事件。曾文欽在被捕後直言「犯案前有上網查過,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6],又說「如果今天犯案後沒有被抓,我以後還要再去殺人,直到被捕為止」。這番話引起輿論一片譁然,使社會大眾因此重新討論:減少宣判死刑與暫緩執行死刑的破窗效應死刑存廢問題是否時宜;為何政府不依法執行死刑?

對於曾文欽的爭議發言,律師林石猛感嘆:「他(曾文欽)確實點出台灣的司法實務,不要說殺人很少被判刑,就算死刑定讞都可以不執行。台灣司法實在有很大反省空間。」[7]

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王薇君慰問方童父親,並和促進會人員在網路發起連署活動,預計一週後集結到10萬份民意,她就要到法務部遞交連署書,促使法務部判決嫌犯死刑、執行死刑。[8]

不少抗議的輿論聲浪直指廢死聯盟。廢死聯盟表示,就算執行死刑,問題仍未解決。[9]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她認為曾文欽會犯案完全是大眾的責任,要大眾改善社會問題、降低犯罪發生,而不是將殺害孩童的犯罪人治罪[10];她說,得知此事件後,她會更加強推動廢除死刑、保護犯罪者;她還說,許多人批評不應用稅金養死刑犯,但目前台灣監獄中的受刑人須勞動以負擔膳食費用,而且監獄營收會納入犯罪被害人保護基金。「宅神」朱學恆引用《聯合報》的實際數據指稱,台灣的監獄完全不是林欣怡所說的情況,監獄營收根本入不敷出、須依靠國庫彌補,林欣怡為了保護犯罪者而說謊,令人惋惜。另外,網路言論也批評林欣怡認為殺害方童的曾文欽反而比方童更是需要關懷的弱勢;林欣怡表示「請大家不要為難弱勢」,網友對於廢死聯盟的跳針發言群情憤慨:「割喉男是弱勢?請廢死聯盟不要再跳針發言了好嗎?」[11]

2012年12月21日,法務部執行曾思儒洪明聰黃賢正陳金火、廣德強戴德穎六名死刑犯的槍決,一般認為係受此事件影響。[12]另外,臺南市議會2012年6月通過、臺南市政府12月6日公告實施的《臺南市電子遊戲場設置自治條例》,其第4條明定,未來申請在臺南市設立之電子遊戲場,需距離學校與醫院1,000公尺[13]

此事件過後,湯姆熊歡樂世界台南金華店打掉原本廁所,改在員工辦公室旁建廁所,廁所內裝設3個緊急按鈕;店內也增加監視器隨時注意異常人士的狀況,員工人手一支無線電對講機[14]


審判

移送地檢署與聲請羈押獲准

這起隨機殺人案受到台灣社會各界的重視,當天晚上,嫌犯曾文欽被捕後,負責承辦此案的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蔡英俊未等警方移送地檢署,自己主動驅車前往曾嫌所在分局親自進行偵訊,並且在偵訊過後以曾嫌所犯本刑為5年以上重罪、並有逃亡之虞等理由,向台灣台南地方法院聲請將曾文欽羈押獲准。

檢察官公訴

2013年1月9日,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公訴,求處曾文欽死刑,理由是認為曾文欽手段冷酷、兇殘、毫無人性,對社會治安危害極大,有與社會永久隔絕的必要。

一審判決

2013年7月30日,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判決曾文欽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理由是認為被告毫無尊重生命、愛護弱小之觀念,但又認為死刑亦為極其殘酷之刑罰,任何承認死刑制度之文明國家均應以敬謹嚴肅之態度審慎行使。古人所云「求其生而不得」,即前述思維之具體呈現。刑事被告若有絲毫不應量處死刑之原因,國家即不應以此殘酷之刑罰施加其身。曾文欽長期受憂鬱、激燥、焦慮、吸毒安非他命等幻覺所,且生活於一個較為封閉之成長環境,而較無法正確判斷獲取之資訊是否正確,並非全然泯滅人性,仍有教化改過的可能[15]。被害者家屬與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對一審判決相當難過。[16][17]

二審判決

2014年10月6日,臺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二審維持一審判決,曾文欽無期徒刑,服刑前應至指定場所受監護5年。檢察官上訴三審。 因曾文欽犯行後認為「反正自己不會被判死刑」的態度以及判決方本身反對死刑、同情曾文欽卻不同情被害兒童的行為而引發社會爭議,除了引起被害者與兒童關懷團體的不平,更使社會輿論譁然。

而後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於2014年12月31日時以二審不應僅以當時犯罪嫌疑人之案後醫學鑑定報告作為兇嫌之精神問題之依據,而是要綜合犯罪嫌疑人之犯罪前後言行為由,撤銷二審判決並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更審。[18] [19]

更一審

2016年1月26日,更一審合議庭認為嘉南療養院醫師鑑定報告指曾男疑裝病,無法確診,且過去多家醫院均鑑定曾男有精神病,無證據證明其詐病;而曾男詳述犯案過程,顯示他行兇時意識正常,但審酌聯合國兩公約,不得對精神或智能障礙者判死刑,維持原判[20]

其他

2016年1月26日,方童姑姑方珮綺批:「司法早就死了,我早就沒期待了。」[20]

關連項目

參見

參考資料

  1. ^ 南市小五男童遭割喉凶嫌落網嗆:就想殺人. 2012-12-02 [2012-12-04] (中文(臺灣)). 
  2. ^ 小5生遭割喉失業漢:想坐牢. 自由時報. 2012-12-02 [2012-12-04] (中文(臺灣)). 
  3. ^ 隨身攜瑞士刀 湯姆熊殺人魔疑拐騙男童進廁所割喉. 2012-12-01 [2012-12-04] (中文(臺灣)). 
  4. ^ 冷血想吃牢飯隨機殺10歲童好狠!. 2012-12-02 [2012-12-04] (中文(臺灣)). 
  5.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04/135283.htm
  6. ^ 朱學恒批廢死聯盟:代替殺10歲男童兇嫌曾文欽說話!. 2012-12-03 [2012-12-04] (中文(臺灣)). 
  7. ^ 黃文博. 殺人不判死? 律師:司法要反省. 中國時報. 2012-12-03 (中文(臺灣)). 
  8. ^ 王俊忠、劉婉君. 愛子慘死 父要他償命. 自由時報. 2012-12-04 [2012-12-03] (中文(臺灣)). 
  9. ^ 孫偉倫. 不判死才殺童? 廢死聯盟:就算執行死刑,問題仍未解決. 今日新聞網. 2012-12-03 [2012-12-03] (中文(臺灣)). 
  10. ^ 林欣怡. 弱勢為難弱勢….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2012-12-03 [2012-12-03] (中文(臺灣)). 
  11. ^ 葉立斌. 鄉民有話說/割喉男是弱勢? 廢死聯盟遭嗆「少跳針」. 今日新聞網. 2012-12-04 [2012-12-04] (中文(臺灣)). 
  12. ^ 陳志賢. 殺童凶手狂言 迫法部速簽死令 「殺一兩人不會判死」 (中國時報). 2012-12-22 [2012-12-22] (中文(臺灣)). 
  13. ^ 割喉案 台南遊戲場申請設限 張榮祥/台南/中央社DEC-07-2012 18:20:59 PM
  14. ^ 辛啟松. 學童割喉陰影罩 遊藝場改建廁所. 台灣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2015-05-30 [2015-05-30]. 
  15. ^ 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度重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
  16. ^ 男童割喉案兇手未判死 家屬哭訴司法已死. 中廣新聞網. 2012-12-02 [2013-07-30] (中文(臺灣)). 
  17.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04/135283.htm
  18. ^ 曾文欽獲無期遭撤銷
  19. ^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最高院質疑「裝病」 割喉魔曾文欽免死判決撤銷
  20. ^ 20.0 20.1 即時新聞中心. 「台灣殺一兩個不會判死」 竟是真的!. 台灣蘋果日報. 2016-01-27. 

外部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