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员: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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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日 (三) 01:57的版本
生員,俗稱秀才。是中國、朝鮮、越南的科舉中經過院試,得到入學資格的士人,也是士大夫的最基層。對府、州、縣學生員也稱庠生,[1]又有貢生、監生等名目,統稱諸生。明代採文武合一教育,從明初起學生員都必須學習弓射,為古射禮之延續。
簡介
明、清時俗稱秀才,又稱相公。得到秀才資格,是進入士大夫階層的最低門檻。成為秀才即代表有了「功名」在身,在地方上受到一定的尊重,亦有各種特權。例如免除徭役,見知縣時不用下跪、知縣不可隨意對其用刑、遇公事可稟見知縣等等。十六世紀初全國「生員」總數有三萬五六千名[2]。但生員必須不斷的參加考試,如歲考,兩年舉辦一次,成績分六等;一、二等賞為「科舉生員」,可參加「科考」,科考一、二等可取得「鄉試」的資格;歲考三等無升降,歲考第六等則黜革。
生員中,有部份人是貧窮家庭出身,但是得到生員功名不一定可以帶來財富。生員並沒有俸祿,若果未能通過之後的鄉試中舉,亦不足以為官。很多生員在功名上未能更進一步,只能回鄉以教書等方法為生。這些在經濟上並不富裕,但在社會上地位稍高於平民的讀書人被稱為「窮秀才」。王实甫的《西厢记》第一本第二折:“奈路途奔驰,无以相馈,量着穷秀才人情只是纸半张。”《儒林外史》第十四回:“我还有个主意,又合着古语説:‘秀才人情纸半张。’”亦省作“ 秀才人情 ”。朱之瑜的《答奥村庸礼书》之十二:“外具湖笔、斗方贰种,真乃秀才人情而已。”
在明清時的中國,生員是地方士紳階層的支柱之一。在地方鄉村中,平民多半是文盲,秀才則代表了「知書識禮」的讀書人。因為他們在地方官吏前所有的特權,故此經常會作為一般平民與官府之間溝通的渠道。遇上地方上的爭執,或者平民要與官衙打交道,經常都要經過生員出面。而一般平民家中遇有婚喪事,或過年過節,亦有請村中秀才幫忙寫對聯、寫祭帳等習慣。
明清時商人多重視教育,其子弟以「童生」考入府、州、縣「廩膳」、「增廣」、「附學」等「生員」不在少數,清代沈垚稱:「非父兄先營事業於前,子弟即無由讀書以致身通顯。」政府還會為其保障「鄉試」的資格,即稱之商籍。
諸生
諸生,是古代中国士人的一种称呼,本出《管子·君臣上》:“是以为人君者,坐万物之原,而官诸生之职者也。”最早是指有學問之士人,後引申為眾弟子。明清兩朝是指經考試錄取而進入府、州、縣各級學校學習的生員(俗曰秀才),這些生員又有貢生、監生、增生、附生、廩生、例生、庠生之別,統稱諸生。
增生
明初,生員名額有定數,府學四十人,州學三十人,縣學二十人,每人月給米六斗為廩食。後增加人數,不領月米,廩者遂稱廩膳生員,增廣者稱增廣生員,簡稱增生。
附生
增生外再增名額,為諸生之末,故稱附學生。
廩生
廩生又稱廩膳生,可自公家領取廩米津貼,謂之廩保,其定額甚嚴,每年都要考列三等,通過考試才能保有食廪资格,故為諸生之首,在地方上有一定的地位,童子應試,必須由該縣的廩生保送,乃得入場。文徵明說:「有食廩三十年不得 升貢者。」韓邦奇說:「歲貢雖二十補廩,五十方得貢出,六十以上方得選官,前程能有幾何?」故經鄉試、會試、殿試方為正途。
餉生
清代捐納貢監,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十一:「康熙十七年,以四方多事,令童生每名納銀四兩,得入院試;秀才每名納銀一百二十兩,名曰餉生……餉生二字頗新。 」
其他
明代中葉以後又有納馬納粟捐銀而出現的遼生、贊生之類[來源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