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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平王: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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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平王曾任用奸臣[[費無忌]],奪取自己兒子[[太子建]]之妻,又打算殺太子,太子出奔後,平王又殺害支持太子建的大臣[[伍奢]]、[[伍尚]]父子,[[伍奢]]另一個兒子[[伍子胥]]投奔[[吳國]],[[周敬王]]十四年([[前506年]]),[[吳王]][[闔閭]]率[[伍子胥]]等又大舉伐楚,佔領了楚國的都城[[郢]]。那時平王已死,昭王逃亡[[隨國]](今[[湖北]][[隨州]])。伍子胥掘楚平王墓,[[鞭屍]]三百。<ref>據《史记·伍子胥列传》云:“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吴越春秋]]》卷上《阖庐内传》载:“吴王入郢上留,伍胥以不得昭王,乃掘平王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左足践腹,右手抉其目,诮之曰:‘谁使汝用谗谀之口,杀我父兄?岂不冤哉。即令阖庐妻昭王夫人,伍胥、孙武、白喜亦妻子常、司马戌之妻,以辱楚之君臣也。”揚雄《法言·重黎》批評伍子胥“鞭屍籍棺,皆不由德。”但有學者認為伍子胥只是鞭墓,而不是鞭屍。《穀梁傳·定公四年》說“撻平王之墓”。《[[汉书]]》卷二七下之下《五行志下之下》只作:鞭平王墓。[[袁康]]、[[吴君高]]所撰《[[越绝书]]》卷一云:“子胥救蔡而伐荆。十五战,十五胜,荆平王已死,子胥将卒六千,操鞭捶笞平王之墓而数之,曰‘昔者吾先人无罪而子杀之,今此报子也’。”顾炎武《子胥鞭平王之史辨》:盖止于“鞭墓”,而传者甚之以为“鞭尸”,使后代之人,蔑弃人伦,仇对枯骨。</ref>史稱[[柏舉之戰]]。
楚平王曾任用奸臣[[費無忌]],奪取自己兒子[[太子建]]之妻,又打算殺太子,太子出奔後,平王又殺害支持太子建的大臣[[伍奢]]、[[伍尚]]父子,[[伍奢]]另一個兒子[[伍子胥]]投奔[[吳國]],[[周敬王]]十四年([[前506年]]),[[吳王]][[闔閭]]率[[伍子胥]]等又大舉伐楚,佔領了楚國的都城[[郢]]。那時平王已死,昭王逃亡[[隨國]](今[[湖北]][[隨州]])。伍子胥掘楚平王墓,[[鞭屍]]三百。<ref>據《史记·伍子胥列传》云:“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吴越春秋]]》卷上《阖庐内传》载:“吴王入郢上留,伍胥以不得昭王,乃掘平王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左足践腹,右手抉其目,诮之曰:‘谁使汝用谗谀之口,杀我父兄?岂不冤哉。即令阖庐妻昭王夫人,伍胥、孙武、白喜亦妻子常、司马戌之妻,以辱楚之君臣也。”揚雄《法言·重黎》批評伍子胥“鞭屍籍棺,皆不由德。”但有學者認為伍子胥只是鞭墓,而不是鞭屍。《穀梁傳·定公四年》說“撻平王之墓”。《[[汉书]]》卷二七下之下《五行志下之下》只作:鞭平王墓。[[袁康]]、[[吴君高]]所撰《[[越绝书]]》卷一云:“子胥救蔡而伐荆。十五战,十五胜,荆平王已死,子胥将卒六千,操鞭捶笞平王之墓而数之,曰‘昔者吾先人无罪而子杀之,今此报子也’。”顾炎武《子胥鞭平王之史辨》:盖止于“鞭墓”,而传者甚之以为“鞭尸”,使后代之人,蔑弃人伦,仇对枯骨。</ref>史稱[[柏舉之戰]]。


1973年,[[湖北省]]當陽季家湖楚城遺址1號臺基出土一青铜甬鐘,其铭文共有12字,即“秦王卑命,競(景)平王之定救秦戎。”李零等学者考证,此'''競坪王'''可释读为'''景平王''',即楚平王。'''景平'''为楚平王的字谥。而[[李零]]更指出,战国时代楚国的景氏得名于楚平王的谥法,所以景氏为楚平王的后裔<ref>董珊:《出土文獻所見“以謚爲族”的楚王族——附說《左傳》“諸侯以字爲謚因以爲族”的讀法》,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復旦大學出版社,二〇〇八年八月。</ref>。
1973年,[[湖北省]]當陽季家湖楚城遺址1號臺基出土一青铜甬鐘,其铭文共有12字,即“秦王卑命,競(景)平王之定救秦戎。”李零等学者考证,此'''競坪王'''可释读为'''[[景平王]]''',即楚平王。'''[[景平]]'''为楚平王的[[]]。而[[李零]]更指出,战国时代楚国的[[景氏]]得名于楚平王的[[谥法]],所以景氏为楚平王的后裔<ref>董珊:《出土文獻所見“以謚爲族”的楚王族——附說《左傳》“諸侯以字爲謚因以爲族”的讀法》,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復旦大學出版社,二〇〇八年八月。</ref>。


==大事记==
==大事记==

2016年11月21日 (一) 08:50的版本

楚平王
政权 楚国
君主 楚平王
历时 13年
楚平王在位年在《春秋》经时代的位置

楚平王姓,氏,名弃疾,登上王位后改名,又被稱為陳公蔡公,是楚靈王之弟,楚共王的幼子。

楚滅陳、蔡二国後立其任陈公、蔡公,後楚靈王死,楚平王立,為與各諸侯國和好,楚平王立陳哀公陳悼太子太子師之子公孙吳為陳國君主,蔡灵侯子世子友子公孙庐为蔡国君主,恢复两国。

楚平王曾任用奸臣費無忌,奪取自己兒子太子建之妻,又打算殺太子,太子出奔後,平王又殺害支持太子建的大臣伍奢伍尚父子,伍奢另一個兒子伍子胥投奔吳國周敬王十四年(前506年),吳王闔閭伍子胥等又大舉伐楚,佔領了楚國的都城。那時平王已死,昭王逃亡隨國(今湖北隨州)。伍子胥掘楚平王墓,鞭屍三百。[1]史稱柏舉之戰

1973年,湖北省當陽季家湖楚城遺址1號臺基出土一青铜甬鐘,其铭文共有12字,即“秦王卑命,競(景)平王之定救秦戎。”李零等学者考证,此競坪王可释读为景平王,即楚平王。景平为楚平王的兩字。而李零更指出,战国时代楚国的景氏得名于楚平王的谥法,所以景氏为楚平王的后裔[2]

大事记

  • 楚平王二年,使费无忌(左传作费无极),去秦国为太子建娶妇。楚平王听从建议自娶秦女,生熊珍。
  • 楚平王六年,命太子建居城父,守边。后平王怀疑太子不轨,囚禁伍奢,令司马奋扬召太子。太子建闻之奔宋。又欲杀伍奢二子伍尚伍子胥。伍尚赴死,伍子胥奔吴。
  • 楚平王十年,吴使公子光伐楚,俘太子建之母而去。楚迁都于郢。
  • 楚平王十三年,卒

家庭

父:

妻妾

子女

前任:
訾敖
楚國君主
前528年—前516年
繼任:
楚昭王
前任:
蔡灵侯
春秋蔡國君主
前531年-前529年
繼任:
蔡平侯

注释

  1. ^ 據《史记·伍子胥列传》云:“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吴越春秋》卷上《阖庐内传》载:“吴王入郢上留,伍胥以不得昭王,乃掘平王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左足践腹,右手抉其目,诮之曰:‘谁使汝用谗谀之口,杀我父兄?岂不冤哉。即令阖庐妻昭王夫人,伍胥、孙武、白喜亦妻子常、司马戌之妻,以辱楚之君臣也。”揚雄《法言·重黎》批評伍子胥“鞭屍籍棺,皆不由德。”但有學者認為伍子胥只是鞭墓,而不是鞭屍。《穀梁傳·定公四年》說“撻平王之墓”。《汉书》卷二七下之下《五行志下之下》只作:鞭平王墓。袁康吴君高所撰《越绝书》卷一云:“子胥救蔡而伐荆。十五战,十五胜,荆平王已死,子胥将卒六千,操鞭捶笞平王之墓而数之,曰‘昔者吾先人无罪而子杀之,今此报子也’。”顾炎武《子胥鞭平王之史辨》:盖止于“鞭墓”,而传者甚之以为“鞭尸”,使后代之人,蔑弃人伦,仇对枯骨。
  2. ^ 董珊:《出土文獻所見“以謚爲族”的楚王族——附說《左傳》“諸侯以字爲謚因以爲族”的讀法》,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復旦大學出版社,二〇〇八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