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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藻翔: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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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生平==
光緒八年,顺天府鄉試中舉;光緒十八年,登進士,后以主事分部學習<ref>德宗景皇帝實錄 ,311卷 ,49-50</ref>。光緒十九年,任[[兵部]]武選司幫總辦。光緒二十六年,任[[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章京]]<ref>何翽高先生年譜(吳天任) ,23</ref>。光緒三十四年,任外務部考工司主事。宣統二年,任[[外務部]][[員外郎]]<ref>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代宮中檔奏摺及軍機處檔摺件 ,189476號</ref>、[[資政院]]議員<ref>宣統政紀 ,34卷 ,604</ref>。民國四年,任廣東通志局總纂;次年改廣東全省保衛團總局長。民國六年,任廣州醫學學習館館長。后赴[[香港]]任教
光緒八年,顺天府鄉試中舉;光緒十八年,登進士,后以主事分部學習<ref>德宗景皇帝實錄 ,311卷 ,49-50</ref>。光緒十九年,任[[兵部]]武選司幫總辦。

光緒二十一年,當李鴻章在馬關簽下割地賠款的和約並歸國後,中外諸臣章奏凡百十上,甚至有激昂如[[康有為]]等數千人的[[公車上書]];朝意頗為動,希望命李鴻章改議。李鴻章以全權簽約,無更改理,如果改約,恐讓萬國譏笑,堅持不從。樞臣[[孫毓汶]]、[[徐用儀]]主速換約;主事[[何藻翔]]、[[羅鳳華]]上書請戮毓汶等以謝天下,不報。<ref>清[[羅惇曧]],《中日兵事始末》:當鴻章未發時,朝命諸臣議和戰;及割地議起,朝野大憤,臺灣臣民爭尤力。及鴻章成約歸,中外諸臣章奏凡百十上,康有為等數千人上書尤激昂;朝意頗為動,命鴻章改議。鴻章以全權簽約,無更改理,慮騰笑萬國,堅不從。樞臣孫毓汶、徐用儀主速換約;主事何藻翔、羅鳳華上書請戮毓汶等以謝天下,不報。</ref>

光緒二十六年,任[[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章京]]<ref>何翽高先生年譜(吳天任) ,23</ref>。

光緒三十四年,任外務部考工司主事。

宣統二年,任[[外務部]][[員外郎]]<ref>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代宮中檔奏摺及軍機處檔摺件 ,189476號</ref>、[[資政院]]議員<ref>宣統政紀 ,34卷 ,604</ref>。

民國四年,任廣東通志局總纂;次年改廣東全省保衛團總局長。民國六年,任廣州醫學學習館館長。后赴[[香港]]任教。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2016年12月4日 (日) 01:50的版本

何藻翔(1865年—1930年),初名國炎,字翽高梅夏廣東廣州府順德縣(今廣東省順德縣)人,清末民初官员。

生平

光緒八年,顺天府鄉試中舉;光緒十八年,登進士,后以主事分部學習[1]。光緒十九年,任兵部武選司幫總辦。

光緒二十一年,當李鴻章在馬關簽下割地賠款的和約並歸國後,中外諸臣章奏凡百十上,甚至有激昂如康有為等數千人的公車上書;朝意頗為動,希望命李鴻章改議。李鴻章以全權簽約,無更改理,如果改約,恐讓萬國譏笑,堅持不從。樞臣孫毓汶徐用儀主速換約;主事何藻翔羅鳳華上書請戮毓汶等以謝天下,不報。[2]

光緒二十六年,任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章京[3]

光緒三十四年,任外務部考工司主事。

宣統二年,任外務部員外郎[4]資政院議員[5]

民國四年,任廣東通志局總纂;次年改廣東全省保衛團總局長。民國六年,任廣州醫學學習館館長。后赴香港任教。

参考文献

  1. ^ 德宗景皇帝實錄 ,311卷 ,49-50
  2. ^ 羅惇曧,《中日兵事始末》:當鴻章未發時,朝命諸臣議和戰;及割地議起,朝野大憤,臺灣臣民爭尤力。及鴻章成約歸,中外諸臣章奏凡百十上,康有為等數千人上書尤激昂;朝意頗為動,命鴻章改議。鴻章以全權簽約,無更改理,慮騰笑萬國,堅不從。樞臣孫毓汶、徐用儀主速換約;主事何藻翔、羅鳳華上書請戮毓汶等以謝天下,不報。
  3. ^ 何翽高先生年譜(吳天任) ,23
  4.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代宮中檔奏摺及軍機處檔摺件 ,189476號
  5. ^ 宣統政紀 ,34卷 ,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