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觉哉: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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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9日 (四) 10:18的版本
谢觉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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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三任院長 | |
任期 1959年4月至1965年1月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884年4月27日 大清湖南省长沙宁乡[1] |
逝世 | 1971年6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
籍贯 | 中国湖南省长沙宁乡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其他政党 | 中國國民黨(1923年-1925年) |
配偶 | 何敦秀 (1899年结婚—1967年何逝世,1920年两人即分离) 王定国 (1937年结婚—1971年谢逝世)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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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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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觉哉(1884年4月27日—1971年6月15日),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人[1],又名焕南,是中国的教育家、政治家。
简介
1905年中秀才,1923年加入中国国民党,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湖南通俗日报》,《湖南民报》,《红旗报》,《上海报》,《工农日报》编辑。参加过长征,在斯诺的《西行漫记》中,曾经记载他在陕西实验汉字拉丁化。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驻兰州办事处代表,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中央西北局副书记,陝甘寧邊區政府秘书长,边区中央局副书记。解放战争时期,任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部长兼政治大学校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著作
家庭
1899年,谢觉哉与何敦秀(谢觉哉称何为冬秀)结婚,育有四男三女。1920年,谢觉哉离家。1937年,谢觉哉经由中共组织安排与时年24岁的王定国结婚,两人共有五男二女,长女谢宏,二子谢飘,三子谢飞,四子谢列,五子谢云,六女谢亚霞,七子谢亚旭。
1951年9月,谢觉哉给何敦秀去信表示:“我的意见,你不来北京为好。理由如下:第一、我们离开了二十多年,我在外又有了家。你如来,很不好处置,要发生纠纷。现是新世界,和旧世界不一样。你我都是上七十的人了,经不起烦恼,对我不好,对你也不好。”1950年代末,何敦秀至北京定居。三人曾有往来,何于1967年逝世[2]。
参考文献
- ^ 1.0 1.1 《宁乡名人汇总》. 经桥网. [2009-09-24] (简体中文).
- ^ 作者:孙莹. 谢觉哉家书透露元配夫人可叹命运. 凤凰网. 2015-08-10 [2016-09-11] (简体中文).
外部链接
前任: 董必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1959年—1965年 |
繼任: 杨秀峰 |
由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改组 继任部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部长 1954年—1960年 |
繼任: 钱瑛 |
首任 | 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部长 1949年—1954年 |
繼任: 改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 留任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