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关系史: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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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2日 (日) 07:36的版本
中日關係史是指中國和日本之間雙邊關係的历史。在汉唐时期,中华文明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和科技等很多方面都对日本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在日本明治維新後到1945年二戰結束前,中日间发生了多次军事冲突及全面战争,形成了战后两国的政治格局并影响了以后的中日关系。
907年以前
据地质学和考古学研究,第四纪更新世时期,日本群岛与亚洲大陆连在一起,直到1万多年前,由于地壳变动,海面上升,日本列岛才逐渐与大陆隔海相望。此后,日本进入绳纹时代,与大陆鲜有来往。公元前221年,中国的秦朝灭六国,大批大陆移民迁往日本,同时带去了先进的农耕文明,促使日本进入弥生时代[原創研究?]。弥生时代的日本形成了许多小国,据《三国志·魏志·倭人传》记载:“倭人在带方东南大海之中,依山岛为国邑。旧百余国,汉时有朝见者,今使译所通三十国”。另据《后汉书·东夷传》记载:“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年)倭奴国奉贡朝贺,使人自称大夫,光武赐以印绶”[1][2]。这也是最早有关倭国朝贡的记录。
此后的中国史书记载了许多次日本向中国朝贡的事:如公元107年倭国王帅升等朝贡东汉;239年邪馬台國女王卑彌呼遣送使者难升米等朝贡魏;266年倭女王壹與遣使朝贡西晉;421年至478年的57年间,倭王讚、珍、濟、興、武[3]先后遣使朝贡南朝宋。[2]
592年,日本的推古天皇即位,进行了以加强皇权为核心的政治改革,奠定了中国式的官僚制度基础,并派遣使节和留学生到隋朝学习。当时的日本使者小野妹子于607年遣使国书拜访隋朝,由于日本出于岛国的局限性,不知隋朝的强大,竞送出「日出處天子致書日没處天子」的國書,引起隋炀帝的怒火,但隋炀帝并未将怒火洒向日本,同时也显示出刚走出列岛的日本要与隋朝分庭抗礼意图。630年,日本舒明天皇派遣最早的遣唐使。645年,孝德天皇即位,推行大化革新,废除大豪族垄断政权的体制,向唐朝的官僚体制学习,建立中央集权国家。
660年,唐和新罗联军灭百济,百济的鬼室福信拥立百济王子扶余丰为王,并向日本求助。663年,在百濟的請求下,日本出兵朝鲜半岛,被唐朝和新罗联军在白江口击败,史称“白江口之战”。此后十余年,日本在本州西部和九州北部大量增筑烽火台,布置重兵防守。然而,唐朝在擊破高句麗之后,由於吐蕃威脅的存在,并未能向日本本土出兵。676年,新羅唐朝同盟破裂,新罗打败唐朝并征服了朝鲜半岛,同時也解除了唐朝对日本本土的威胁。此后不久,日本开始心悅誠服學習中國文化。694年,日本持統天皇將首都遷至模仿唐朝长安建成的都城藤原京。701年,日本制定了以唐律为蓝本的大寶律令,将大化改新以来的改革成果制度化,奠定日本做为一个中央集权国家的法治基础。
717年,信仰佛教的圣武天皇派遣僧人玄昉入唐,从智周学法相宗,受唐玄宗赐紫袈裟。735年玄昉带着5000余卷经卷及佛像回到日本弘法。753年12月20日,唐朝僧人鑑真在日本遣唐使藤原清河、吉备真备等人陪同下第6次東渡日本成功[4],开创了日本佛教律宗。与鉴真同行的还有与玄昉一同入唐留学的晁衡[5],然而,晁衡的船在一次海上风暴中失踪了,唐朝著名诗人李白以为他已遇难[6],悲痛地写下了七言绝句《哭晁卿衡》。至804年,日本僧人空海赴唐朝长安就学于青龙寺的惠果,成为密宗第八祖。两年后,空海携带密宗典籍和其他书籍回到日本,在高雄山寺开创具有日本特点的真言宗,对日本佛教的发展产生很大影响。8世纪,中日之间的佛教交流非常频繁,成为中日关系史上的一段佳话。
894年,由于唐朝的內亂,日本宇多天皇停止派遺遣唐使。[2]
907年-1840年
中國宋朝时,两国官方正式交往不多,但民間貿易往来和佛教传播却有所发展[7]。
元朝统一中国之后,希望看到四夷归化,起初元朝无意动武,然而日本不肯就范遣使朝贡,为了体现作为天下霸主的威严,而发动了元日战争,但因遭遇台风而败退。[8]及水战经验不足都未获得成功。这两次战争在日本被称为“元寇襲來”或“文永、弘安之役”,在战争过中,日本沿海的對馬、壹岐、松浦、五島列島的居民中也作为有敌意的日军而惨遭蒙古人杀害。随着元末中国天下大乱,日本海上强盗开始骚扰朝鲜和中国,通称前期倭寇。
中国明朝初期永乐年间,明成祖派遣郑和率船队十余万人抵达日本,传明成祖旨意提出朝贡要求,日本室町幕府将军足利义满回书明成祖,答应向明朝遣使朝贡,并受封日本国王,并献上倭寇数十名,两国政治贸易关系加强,前期倭寇時期結束。明朝中后期,皇帝腐败无能,海防废弛。同期日本由于幕府无权而陷入了内乱,内乱当中,流浪武士和明朝沿海的奸商相勾结,侵扰中国和朝鲜沿海,此為後期倭寇。倭寇来犯频繁,嚴重威脅着明朝海防,嘉靖年间,明政府大力整治沿海倭乱,经过戚继光和俞大猷的平定,在嘉靖后期,倭寇基本被荡平。
明朝中后期,丰臣秀吉统一日本,并接任關白,开始对海外進行扩张。1592年,丰臣秀吉出兵15万余,图谋侵占朝鲜,窥视大明。战争初期,朝鲜由于久不习战事,一溃千里,不到两个月内国土基本沦丧,隨後明军支援朝鲜。战争时打时停,由于日军企图重整旗鼓争取时间,假意言和。战争历时7年之久,时打时停。史稱萬曆朝鮮戰爭。最终这场战争以丰臣秀吉病死、日本战死逾半,狼狈撤回本土告终。
日本江户幕府建立後,於1635年開始實行鎖國政策,與外國的貿易僅允許在长崎進行。
清朝时,兩國的鎖國政策和日本认为中国“由夏变夷”的现状都减弱了中日之間打交道的意愿。[7]“有清以来二百年间中日两国政府关系隔绝,除维持对双方均有需求的长崎贸易外,两国再无任何政府和民间的交通渠道,从而日本成为清代中前期对外关系中唯一的例外。”[9]
清朝末年(1840年-1911年)
19世纪中叶以前,中国清朝和日本的江户幕府都奉行锁国政策。1840年,清朝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被英国打败,被迫打开国门;1854年日本也被美国“培理舰队”强行开放国门。日本也面臨著与中国被列强侵占、瓜分的命运,但江户幕府仍然實行保守政策。1868年,革新派成功推翻江户幕府,开始了一场自上而下的、全面西化的现代化改革运动,史称“明治维新”。此後,清朝方面依旧浑然不知日本国内日新月异的变化,主流看法还满足于对“弹丸小国”的盲目轻蔑。[7]
1871年9月,清朝和日本在天津签订《中日修好条规》和《中日通商章程》,正式确立了对等的国家关系,中日关系也从此进入近代新阶段。[7]1872年,日本宣布琉球群岛是日本的领土,不承认中国自1372年起对琉球的宗主国地位,宣布废除琉球国,设置琉球藩,封琉球国王尚泰为藩王,正式合併琉球。1874年,以臺灣原住民殺害琉球人的宮古島民台灣遇害事件為由,日本出兵入侵臺灣,史稱牡丹社事件。在美、英、法三国公使的“调停”下中日签订《北京专约》:清朝承認日本出兵是為了“保民義舉”,规定日军撤出台湾,中國給予難民撫卹银並購買日軍修築之房舍道路,共50万两。1879年4月4日,日本废琉球藩,改为冲绳县,完全吞并了琉球。[2]
1877年,以何如璋为首任公使的清外交使团赴日,1882年9月正式开设驻日公使馆。
1884年12月4日,朝鮮贵族开化派和日本公使共同策划并发动政变,杀死守旧派官员,宣布和清政府断绝关系,是为“甲申政变”。不到3天[10],朝鲜守旧派依靠清军击败日军,重新掌权。
1894年春,朝鲜爆发东学党农民起义。6月2日,日本内阁作出出兵朝鲜的决定。6月3日,朝鲜政府请求清政府协助镇压。1894年7月19日,日本驻朝公使大鸟圭介逼令朝鲜政府废除《中朝通商条约》,并驱逐清军出境。23日,日军攻占朝鲜王宫,成立以大院君李昰应为首的傀儡政府。25日,大鸟令大院君宣布废除中朝两国间的一切商约,并授权日军驱逐屯驻牙山的清军。当天,日本联合舰队在丰岛附近海域对中国运兵船及护航舰发动突然袭击[11];29日,日本陆军第5师之混成第9旅向由牙山移驻成欢的清军叶志超部发动进攻,清军败退平壤。1894年8月1日,清政府对日宣战。同一天,明治天皇发布宣战诏书,中日甲午战争爆发。
1894年9月,黄海海战中,北洋舰队沉毁6舰,死伤千余人,管带邓世昌殉难;日本联合舰队受重创5舰,死伤六百余人,日军取得胜利。随后,由于李鸿章奉行“保船”政策和慈禧太后挪用海军军费为自己庆祝寿辰等因素的影响,北洋海军龟缩于威海卫基地,坐视日军攻占旅顺[12];陆军方面,又因叶志超等人私自撤退,导致清军鸭绿江防线小战即溃,继而全面溃败,日军占领辽东半岛。此后,日军又从成山角攻入山东半岛,从内陆侧后袭击威海卫,清军又败,北洋舰队水师提督丁汝昌自杀身亡。最终,日本取得全胜;曾号称“亚洲第一”的北洋水师不复存在,清政府除乞和外再无出路。
1895年3月30日雙方簽訂《中日停戰條約》,1895年4月17日,清朝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和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13]春帆楼签署了《中日马关条约》,条约规定:中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的“自主独立”,中國不再是朝鮮之宗主國[14]; 中国割让其东南的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岛屿、澎湖群島[15]和东北部的辽东半岛[16]给日本;中国赔偿日本2億两白银。
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康有为梁启超流亡日本。清政府派出知府銜道員劉學洵與員外郎慶寬以“考察商務”為名赴日,相互密商結盟,并引渡康梁回国。但劉學洵與慶寬办事不力,逐告吹[17]。
戊戌政变后完全控制清廷的慈禧,对西方反对她废黜光绪十分不满。[來源請求]1900年1月,慈禧发布诏令维护以“扶清灭洋”为口号的义和团,放任山东的拳民涌入直隶,烧教堂、杀洋人及教民、毁坏一切洋物。[來源請求]6月11日,日本驻华使馆书记杉山彬在永定门内被刚调入京的董福祥的甘军所杀 ,并开腹剖心。同日,驻天津的各国领使组织二千人的联军增援北京十一国公使馆,此后又不断增兵至5万人[18]。6月17日联军攻占大沽口炮台。6月20日,德国驻华公使克林德代表各国前去总理衙门要求保护,途中被清兵伏击身亡。6月21日,已无退路的清政府以光绪的名义,向英、美、法、德、意、日、俄、西、比、荷、奥十一国同时宣战。7月14日,联军占领天津。至8月16日晚,經過激烈交火,联军已基本占领北京全城,慈禧及皇室成员仓皇出逃到西安。在美国的历史记载裡,称这次解除公使馆危机军事行动为中国解救远征,中国则称之为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1901年9月7日,清政府被迫签署《辛丑条约》。中国虽然免于领土被瓜分,但需要向各国赔偿4.5亿两白银,史称“庚子赔款”,由关税及盐税中扣付[19]。八国联军侵华的同时,俄国乘机占据了中国东北[20]的大片领土,俄国在辽东的租界也得到承认。俄国的行动威胁到英美所希望门户开放政策,并与希望在辽东和满洲扩展势力的日本发生冲突,1904年2月爆发了惨烈的日俄战争。
1905年9月5日,在日俄战争中战败的俄国与日本签订了《樸茨茅斯和約》。根据条约,俄國将此前占领的库页岛南半部(北纬50度以南)及其附近一切岛屿割让给日本;将旅顺、大连及附近领土领海的租借权转让给日本;承认朝鲜为日本的“保护国”。条约签订后,日、俄两国立刻逼迫清政府予以承认。1905年12月22日,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了《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接受日、俄《朴次茅斯和约》中的所有规定,还额外给日本以某些权益。
1911年,辛亥革命时期,日本既支持革命党也支持清王朝,图谋分裂中国[21]。武昌起义爆发之后的10月28日日本驻华公使伊集院彦吉致密电给内田康哉外务大臣:“帝国政府亟须当机立断,下定决心……趁此绝好时机,亟应在华中、华南建立两个独立国家,而使满清朝廷偏安华北……维持满清朝廷于华北一隅,而使其与南方汉人长期对峙,乃属对帝国有利之上策。”[22]
民国时期(1912年-1949年)
二十一条与五四运动
1914年5月29日,日本脅迫袁世凱簽訂「中日朝鮮南滿往來運貨減稅試行辦法」六款,東北商業遂被日人所壟斷。[23]:28二次革命後,袁世凱恐怕日本援助國民黨,特派孫寶琦、李盛鐸二人赴日本疏通,日本乃借機提出東北五鐵路之建築權以相要挾。[23]:28
及第一次世界大戰爆发,1914年8月23日,日本对德國宣战。[23]:298月27日,日军封锁中国山东半岛的胶州湾[24];9月2日日军从山东龙口登陆;9月21日攻擊濰縣;10月7日攻擊濟南。11月7日,攻陷青岛,並佔領胶济铁路沿线。[23]:291915年1月7日,北洋政府要求日軍撤退回國,或暫照德國租借辦法留駐青島,日本以歐美各國無暇顧及遠東,復窺袁世凱稱帝野心,於1月18日由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面向袁世凯提出二十一条要求。[23]:29全文共分五号。[23]:29日置益并面告袁世凱,危嚇袁世凱嚴守秘密。[23]:29
然而,袁世凯暗中逐步泄露条款内容,希望获得英美支持,迫使日本作出让步,中国国内亦出现反日情绪;日本则以武力威胁中国。5月7日下午3時,日益置將最后通牒送交中國外交部,限5月9日下午6時前對4月26日之修正案作滿意之答复,否則將採取必要手段。[23]:29
最终袁世凯政府在5月9日晚上11时接受二十一条中一至四号的要求,史稱「五九國恥」。1919年1月,在一战中取得胜利的协约国集团召开巴黎和会,由於和會中將德國在華特權由日本繼承,引起中國民眾抗議,史稱「五四運動」,中国代表团向和会提出两项提案: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取消日本强迫中国承认的《二十一条》,收回山东的权益,但提案被否决中国也没有在和约签字。1921在華盛頓召開和平會議,1922年2月中日兩國於華盛頓簽訂《中日山東懸案解決條約》。
濟南慘案
1928年5月3日,中國國民党北伐军过境山东时,在濟南跟日軍發生衝突,并杀害了一些日本侨民。国军战地政务委员兼外交处主任蔡公時及随行17人在交涉公署被日军杀害[25],史称“济南惨案”。之后,日军继续增兵并占领济南全境,对平民进行了屠杀,北伐军被迫绕道北进。
皇姑屯事件
1928年6月3日,被北伐军击败的奉系军阀张作霖乘火车由北京回奉天。之前,日本政府特使要求张宣布东北独立,被张拒绝。6月4日清晨,张作霖所乘专列途经沈阳南满路与京奉路交叉路“三孔桥”时,被日本关东军预埋炸药炸成重伤不治而死,史称“皇姑屯事件”。
中日關稅協定
1930年5月6日,《中日关税协定》在南京签字。期限3年,日本承认中国关税自主,但又规定对110种进口的日货暂不加税。1934年国民政府在《中日关税协定》期满之际,再次提高进口税税率。中国进口关税从1929年的4%增至1930年的10%,1934年又达25%[26]。
九一八事变
1931年9月18日,日军借柳条湖事件向中国东北驻军发起进攻,因中国守军奉行蒋介石和张学良的“不抵抗政策”,日军很快占领东三省,史称“九一八事变”。1932年3月1日,前清朝皇帝溥仪就任伪“满洲国”执政,成为日本的傀儡政府。1934年3月1日,溥仪正式登基,年号“康德”。
1932年1月28日23时30分,日军海军陆战队2300人向西占领淞沪铁路防线,在天通庵车站遇到由蔣光鼐及蔡廷锴指揮的中国驻军十九路軍的坚决抵抗,“一二八事變”爆发。因国军顽强抵抗戰事擴大,日軍四易主帥,數度增兵至七万余人,兼以海空軍、戰車助戰。蔣介石於事變發生後復出主理軍事,派由張治中指揮第五軍於2月16日加入作戰,在江湾一带抵抗日軍進攻至3月2日。由于日军在太仓浏河登陆,形成腹背受敌的局面,国军全線後撤。3月3日,日军占领真如、南翔后宣佈停戰。1932年5月5日,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政府在英、美、法等國調停下簽署了《淞沪停战协定》。日军返回战前防区,国军则暂留现驻地,交战区被划为非武装地区。
1936年12月12日,时任西北剿匪副总司令的张学良和时任国民革命军第十七路总指挥的杨虎城在西安发动兵变,逼蒋“停止剿共,改组政府,出兵抗日”。蒋介石被迫接受停止剿共一致抗日的主张,促成第二次国共合作,史称“西安事变”。
中日战争
1937年7月7日发生卢沟桥事变,抗日战争全面爆发。1937年7月底,日军攻陷华北的平津。1937年8月13日“八一三事变”爆发,国軍组织淞沪会战抗击日军。1937年9月,太原会战打响。1937年9月25日,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軍將領林彪指挥115师在平型关设伏,歼灭日军第五师团[27]第二十一旅后卫辎重部队1000余人,史称“平型关大捷”。1937年11月8日太原沦陷。1937年11月12日上海沦陷。1937年11月20日,国民政府正式迁都重庆。1937年12月13日南京沦陷。日军对投降的中国军队和平民进行六周的屠杀,史称:“南京大屠杀”。
1938年2月徐州會戰打响,第五战区司令李宗仁指挥六十万国军取得台儿庄战役胜利,获得国军抗战中的首胜。1938年5月19日日軍佔領徐州。1938年6月9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長蔣中正命令在花園口炸開黃河南岸大壩,暫時阻擋日軍南下。1938年6月12日武汉会战。1938年10月25日至27日,汉口、武昌、汉阳相继陷落。
1940年3月,汪精卫以“和平反共建国”为号召,“还都”南京,成立“中华民国国民政府”。1940年8月-12月,中共八路军发动百团大战。对日军在华北的交通线进行骚扰,同时也暴露了八路军的军事实力。[28]
1939年9月14日,第一次长沙会战开始。此后战局转入相持阶段。1940年9月7日,第二次长沙会战开始。1941年12月24日,第三次长沙会战爆发,薛岳指挥国军遏制日军进攻。1939年9月至1944年8月期間,國軍與日軍在第九戰區有過4次大規模會戰,日軍先後出動66萬人次、共傷亡10.7萬人,國軍出動100多萬人次、共傷亡13萬人,在中國抗日戰爭中規模最大、歷時最長;直到1944年5月第四次長沙會戰,激戰月餘,日軍才攻陷長沙。[29]
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袭美国珍珠港,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的战略重心从中国转向美国。12月9日,美国正式向日本宣战。[28]
1945年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通过广播发表《终战诏书》,宣布无条件投降。1945年10月25日,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以及盟军远东地区司令部的命令,在台日军向中國戰區統帥蔣中正投降。
第二次國共內戰
1945年10月,蔣介石接見美國記者,告以日本天皇命運應由日本人民決定。[30]:47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中華民國代表同盟國接管臺灣並派駐行政長官管轄。
1947年2月19日,中華民國農林部、外交部與駐東京盟軍總部協商訂立《關於准許日本漁輪在中國朝鮮琉球外公海捕魚辦法》,凡10條。[31]:82927月16日,監察委員萬燦、于樹德、杜光塤、李世軍、王冠吾等反對開放對日貿易並建議終止派遣商務代表團赴日;僑居東京、橫濱之華僑,在東京成立戰後第一個由第三國人士組成之永順貿易公司,主要業務為國外貿易。[31]:83847月25日,中國全國工業協會代表潘仰山、羅霞天、陶桂林等,前往行政院、經濟部、社會部等機構,面陳請暫緩開放對日貿易等五項意見。[31]:83887月26日,監察委員劉士篤、楊宗境、蔡自聲、王冠吾、劉延濤等人,向監察院提出建議,指出對日應有明確立場,反對提高日本工業水準,主張延緩開放對日貿易;參政會駐會委員會通過參政員鄭揆一等提出之請政府在未簽定對日和約前,暫緩開放對日貿易案,並請政府保留對日和會否決權。[31]:83897月28日,吳蘊初以工商界代表立場,在全國經濟委員會小組會議上,提請政府暫緩開放對日貿易;同日,經濟委員會綜合小組決定:暫緩開放對日貿易。赴日私人商務代表團亦暫緩派遣。[31]:83907月31日,中國國民黨中政會決議在原則上開放對日貿易。[31]:83928月1日,國民政府舉行國務會議,一、通過經濟改革方案;二、決定原則開放對日貿易,主要原則有三:政府與經濟界協商組織代表團,以私人團體名義赴日考察商務;對日進出口貿易以不妨礙國民經濟為原則;中國對日本所需物資,優先在賠償物資中取給[31]:8392。
8月5日,行政院決議:由經濟部、財政部、外交部及資源委員會、全國經濟委員會、中央信托局等單位各派一人聯合組成對日貿易指導委員會[31]:8394。8月13日,對日貿易指導委員會在南京成立,首次會議決定進出口物品種類:一、出口品以豬鬃、桐油、生漆、麻、糖、蠶等為大宗;二、入口品以交通器材、人造肥料、化學原料、金屬原料、木材及儀器為主[31]:8396。
8月12日,美、英、中、蘇四國第三次抽簽分配日本殘餘軍艦,每國各得8艘;8月27日,分給中國之日艦駛抵青島,僅有軀殼,除發動機及鐵錨外,一無所有[31]:8396。8月19日,行政院通過對日和約審議會編制[31]:8399。8月,蔣以朱世明為對日和約代表團首席代表[30]:52。9月10日,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宣布恢復中日商用電報[31]:8409。10月26日,王世杰在東京發表談話稱,對日和約,中國將堅持保留四強否決權,中日未來關係,須視日本黷武主義是否掃除而定[31]:8439。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冷戰態勢的形成促成同為資本主義陣營的中華民國與日本開始謀求建立同盟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在國共內戰中失利,退守臺灣,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與世界多國關係緊張,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直到1972年才建交,同時與中華民國斷交。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將中日兩國關係稱為「戰略互惠關係」,但兩國在歷史認識、意識形態和經濟、領土上均存在歧見與衝突。
參見
参考文献
- ^ 1784年这枚漢委奴國王印在日本福冈市被意外发现,更佐证了这段历史。
- ^ 2.0 2.1 2.2 2.3 两千年来中日两国关系史
- ^ 即倭五王。
- ^ 之前鉴真已5次东渡日本均未成功,并在第5次东渡时因病不治双目失明。
- ^ 即日本留学生阿倍仲麻吕。
- ^ 意外生还的晁衡于755年回到了长安。
- ^ 7.0 7.1 7.2 7.3 北京大学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东:中日千年错看史。
- ^ 日本认为是自己得到上天的眷顾,因而称台风为“神风”。
- ^ 易惠莉:清代中前期的对日关系认识,转引自北京大学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东:中日千年错看史
- ^ 1884年12月6日。
- ^ 见丰岛海战。
- ^ 在旅顺口日军进行了屠城,2萬人被杀,只有埋屍的36名中国人幸免于難,被称为“旅顺大屠杀”,见:p.330 Villiers, Frederik. The Truth About Port Arthur Cornell University Online Scans
- ^ 今下关。
- ^ 从此日本完全控制朝鲜半岛,并最终实现“日韩合并”。
- ^ 条约签订后,台湾人民成立台湾民主国予以抵抗,但很快失败了。
- ^ 在俄国、德国和法国的干涉下,中日於1895年11月8日簽訂《遼南條約》,日本放弃割占辽东半岛,改为3000万两银“赎辽费”。
- ^ 孔祥吉 (日本)村田雄二郎著 《罕为人知的中日结盟及其他(晚清中日关系史新探)/研究丛刊》巴蜀书社
- ^ 其中日本出兵2万余人。
- ^ 四亿五千万两的数目是以当时中国人口估算值(4.5亿)为基础,按每名中国人赔付一两的数目来确定的,带有羞辱性质。赔款年息为四厘(4%),分三十九年还清,本息共计九亿八千二百二十三万八千一百五十两(982,238,150两)。分配比例中,俄国所获最多,占庚子赔款总数的28.97%;其次为德国,占总数的20.02%;其他各国的分配比例为法国15.75%,英国11.25%,日本7.73%,美国7.32%,意大利7.32%,比利时1.89%,奥匈帝国0.89%,荷兰0.17%,西班牙、葡萄牙、瑞典和挪威四国各占0.025%。 赔款支付到1938年时终止,实际共支付赔款六亿五千二百三十七万余两,折合银元则约为十亿元。详请参阅“庚子赔款”。
- ^ 日本称为满洲。
- ^ 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纲》第十一章
- ^ 《日本外交文书选译——关于辛亥革命》11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
- ^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李守孔. 《中國現代史》. 台北: 三民書局. 1973. ISBN 9571406635.
- ^ 当时是德国的租界。
- ^ 蔡被日军割去耳鼻挖去双眼舌头后被害。
- ^ 《剑桥中华民国史·1927—1937年》
- ^ 也就是“坂垣师团”,详请见坂垣征四郎和他的日军第五师团
- ^ 28.0 28.1 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抗日战争大事记
- ^ 〈浴血奮戰 中國以弱勝強〉. 《明報》. 2015-08-02: 新聞專題A8版.
- ^ 30.0 30.1 陳布雷等編著. 《蔣介石先生年表》. 台北: 傳記文學出版社. 1978-06-01.
- ^ 31.00 31.01 31.02 31.03 31.04 31.05 31.06 31.07 31.08 31.09 31.10 31.11 31.12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