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年金改革:修订间差异
外观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無來源 |
无编辑摘要 |
||
第19行: | 第19行: | ||
*3.擬定投保薪資超過3萬元以上,給付計算公式降為1.3%,3萬元以下維持1.55%。 |
*3.擬定投保薪資超過3萬元以上,給付計算公式降為1.3%,3萬元以下維持1.55%。 |
||
== 參見 == |
|||
*[[年金改革]] |
|||
==參考資料== |
==參考資料== |
||
{{reflist}} |
{{reflist}} |
||
*行政院勞工保險局→勞保年金改革方案草案說明。 |
*行政院勞工保險局→勞保年金改革方案草案說明。 |
||
第28行: | 第29行: | ||
*[http://www.bli.gov.tw/sub.aspx?a=ok9t5RIJmBA%3d 勞工保險局-勞保年金改革方案草案說明] |
*[http://www.bli.gov.tw/sub.aspx?a=ok9t5RIJmBA%3d 勞工保險局-勞保年金改革方案草案說明] |
||
*[http://www.bli.gov.tw/sub.aspx?a=x7KN74LtCsQ%3d 勞工保險局-勞保年金改革方案Q&A] |
*[http://www.bli.gov.tw/sub.aspx?a=x7KN74LtCsQ%3d 勞工保險局-勞保年金改革方案Q&A] |
||
[[分类:中華民國勞動部|E]] |
[[分类:中華民國勞動部|E]] |
||
[[Category:社會保險]] |
[[Category:社會保險]] |
2017年1月23日 (一) 06:57的版本
勞保年金改革,全稱勞工保險年金改革,是中華民國(臺灣)的一項年金改革政策。行政院聲稱若不改革勞保基金預計民國116年破產,因此行政院在2013年1月30日就針對勞保年金提出改革方案[1]。主因源於勞保是繳一元領五元的制度,目前提出的方案無論怎麼改,總是造成世代剝奪的結果,年輕人保費負擔最重,但未來領到的年金卻最少,甚至可能領不到年金,相對的現在的老年人保費負擔最少,領到的年金卻最多,而且確定能領到年金(因為勞保基金尚未破產)[2],惟目前勞保年金改革尚未定案。
改革簡介
改革重點
- 1.確保未來30年不會倒
- 2.政府負起最後支付責任
- 3.減少年輕人扶養負擔
後續效應
爭議?
- 1.目前勞保級距有43900元投保上限[5]。
- 2.擬定保費增加,每一年提高0.5%費率,最高18.5%。
- 3.擬定投保薪資超過3萬元以上,給付計算公式降為1.3%,3萬元以下維持1.55%。
參見
參考資料
- ^ 勞保基金民國116年破產,中國時報
- ^ 2.0 2.1 2.2 勞保年金 60歲領28倍 35歲僅11倍,蘋果日報,2013年03月19日
- ^ 勞保年金繳多領少
- ^ 勞保年金領的錢,比低收入戶還不如
- ^ 勞保提高投保上限有道德風險 2013.05.09聯合新聞網報導
- 行政院勞工保險局→勞保年金改革方案草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