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扶輪: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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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第一個扶輪社是由{{tsl|en|Paul P. Harris|保羅·珀西·哈里斯}}結合一群來自不同行業的朋友,於1905年2月23日創立於[[美國]][[伊利諾州]][[芝加哥]];首次聚會中,有保羅· |
全球第一個扶輪社是由{{tsl|en|Paul P. Harris|保羅·珀西·哈里斯}}結合一群來自不同行業的朋友,於1905年2月23日創立於[[美國]][[伊利諾州]][[芝加哥]];首次聚會中,有保羅·哈里斯和三位朋友出席。最初此扶輪社的定期聚會是每週輪流在各社員的工作場所舉辦,因此以「輪流」(英文:Rotary)作為社名<ref>{{Cite web| publisher= 國際扶輪| title=國際扶輪的歷史| url=http://www.rotary.org/en/AboutUs/History/RIHistory/Pages/ridefault.aspx| accessdate = 2008年10月1日| language = 英文}}</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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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年正式成立扶輪社全國協會(英文: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otary Clubs),之後扶輪社逐漸推廣到美國及[[加拿大]]各地;1921年全球六大洲都成立了扶輪社,於是隔年的1922年便通過改以國際扶輪(英文:Rotary International)作為正式名稱。1925年,在全球共成立超過200個社以及超過20,000名社員。當時包括[[作家]][[托馬斯·曼]]、[[人道主義]]者[[艾伯特·史懷哲]]和[[作曲家]][[讓·西貝流士]]都是扶輪社的社員。 |
1910年正式成立扶輪社全國協會(英文: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otary Clubs),之後扶輪社逐漸推廣到美國及[[加拿大]]各地;1921年全球六大洲都成立了扶輪社,於是隔年的1922年便通過改以國際扶輪(英文:Rotary International)作為正式名稱。1925年,在全球共成立超過200個社以及超過20,000名社員。當時包括[[作家]][[托馬斯·曼]]、[[人道主義]]者[[艾伯特·史懷哲]]和[[作曲家]][[讓·西貝流士]]都是扶輪社的社員。 |
2017年1月27日 (五) 03:48的版本
原名 | Rotary International |
---|---|
簡稱 | 扶輪 |
成立時間 | 1905年 |
創始人 | 保羅·珀西·哈里斯 |
類型 | 非政府組織 |
總部 | 美國伊利諾州埃文斯顿 |
服务地区 | 全球 |
會員 | 約一百二十萬人[1] |
官方語言 | 英語、印地語、瑞典語、葡萄牙語、義大利語、法語、西班牙語、德語、朝鮮語、日語 |
社長 | 雷文壯 (2015年7月-2016年6月) |
收入 | 35,000,000 歐元 (2020年) |
捐款 | 35,000,000 歐元 (2020年) |
標語 | 超我服務 |
獎項 | Honorary Member of the Order of Merit (Portugal)[*] |
網站 | http://www.rotary.org/ |
國際扶輪(Rotary International),也被稱為國際扶輪社,是由分布在168個国家和地区中,共約33,000個扶輪社组成的国际组织,主要提供各種社會服務。各地扶輪社的成立皆須向國際扶輪申請且獲得同意,並遵循共同的準則運作;原則上各扶輪社都是獨立運作的社團,但會間接接受國際扶輪的指導。
國際扶輪的特色之一,是每一個扶輪社的成員需來自各種不同的职业,並鼓励社員在各自的职业中提高职业道德,進而提供各項社會服务;另一個特色是各扶輪社固定每周利用一次的早餐、午餐或是晚餐时间舉行例行聚会,聚餐时间既是社交活动又是一起讨论服务目标的机会,聚會中通常都會邀请各种来宾做关于各种课题的演讲。
扶轮社的成员称为「扶轮社友」(英文:Rotarians),主要的標語是「超我服務」(英文:Service above Self)及「服务最多,获利最丰」(英文:They Profit Most Who Serve Best)[2]。
2010年4月30日時,在全球168國家或地區中共有33,855個扶輪社,1,224,384位社員。[3]
宗旨
扶輪之宗旨在於鼓勵並培養以服務之理想為可貴事業之基礎,尤其著重於鼓勵並培養:[4]
- 藉增廣相識為擴展服務之機會;
- 在各種事業及專業中提高道德之標準;認識一切有益於社會的職業之價值;及每一扶輪社員應尊重其本身之職業藉以服務社會;
- 每一社員能以服務之理想應用於其個人、事業及社會之生活;
- 透過結合具有服務之理想之各種事業及專業人士,以世界性之聯誼,增進國際間之瞭解、親善與和平
國際扶輪並在1943年採用「四大考驗」,作為全世界的扶輪社員們在事業及生活上的遵行依據。
我們所想、所說、所做的事應事先捫心自問:
- 是否一切屬於真實?
- 是否各方得到公平?
- 能否促進親善友誼?
- 能否兼顧彼此利益?
歷史
全球第一個扶輪社是由保羅·珀西·哈里斯結合一群來自不同行業的朋友,於1905年2月23日創立於美國伊利諾州芝加哥;首次聚會中,有保羅·哈里斯和三位朋友出席。最初此扶輪社的定期聚會是每週輪流在各社員的工作場所舉辦,因此以「輪流」(英文:Rotary)作為社名[5]。
1910年正式成立扶輪社全國協會(英文: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otary Clubs),之後扶輪社逐漸推廣到美國及加拿大各地;1921年全球六大洲都成立了扶輪社,於是隔年的1922年便通過改以國際扶輪(英文:Rotary International)作為正式名稱。1925年,在全球共成立超過200個社以及超過20,000名社員。當時包括作家托馬斯·曼、人道主義者艾伯特·史懷哲和作曲家讓·西貝流士都是扶輪社的社員。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和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扶輪社的活動在歐洲部分國家一度被禁止,戰後由共產政權掌權的東歐也持續禁止到1989年。直到1990年在俄羅斯才成立了第一個扶輪社。
目前,國際扶輪在全球有超過120萬社員及33,000個扶輪社,成為全世界社團之一。
中國大陸
中國第一個扶輪社-上海扶輪社於1919年10月成立於上海,也是亞洲第二個扶輪社,成立時友37名社員[6],之後依序成立的社為1923年於天津、1924年於北京[7]、1932年於大連、哈爾濱、瀋陽,但位於滿洲的三個扶輪社在日本佔領滿州後即停止活動。[8]
至1935年為止,全中國共有15個扶輪社,連同1931年成立於香港的香港扶輪社,以及菲律賓境內的三個扶輪社,在當時一同被編為國際扶輪91地區,由王正延擔任首任地區總監。
1937年時,在中國的扶輪社成長為23個,加上香港和菲律賓,共有社員1,211人;此時國際扶輪取消91地區,並重新劃分如下︰
至二次大戰前,在中國境內已有25個扶輪社,二次大戰期間造成部份扶輪社停止運作,但在蘭州、梧州、桂林、貴陽仍有四個新扶輪社成立,直到大戰結束時,中國境內已經累計成立了29個扶輪社[9],但因戰爭緣故,持續運作的扶輪社僅剩下九個,並擁有295名社員。
戰後中國各地開始重新成立扶輪社,也有部份扶輪社開始恢復運作,因此在1950年中國境內的三個地區再次重組為57地區(中國華南地區,包括台灣、香港和澳門)58地區(中國華中地區)及59地區(中國華北地區),此時三個地區共有22個社以及1,091名社員。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控制中國大陸地區後,各地的扶輪活動逐漸停止,在1952年1月之後,中國大陸境內已無任何之扶輪社;僅剩下香港的香港扶輪社、九龍扶輪社,澳門的澳門扶輪社,以及台灣的台北扶輪社,因此國際扶輪廢除位於當時中國的三個地區,改指派行政顧問負責督導香港、澳門及台灣三地的扶輪活動;此後,此三地與中國大陸的扶輪活動不再屬於同一地區。
直到2003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同意下,扶輪社重新在中國大陸出現,北京和上海先後成立了兩個臨時扶輪社,並於2006年成為國際扶輪的正式成員。
香港、澳門及蒙古
香港和澳門最早的扶輪社分別是成立於1930年的香港扶輪社[10] 和成立於1947年的澳門扶輪社[11]。[12]1987年7月1日,345地區重組,港澳與台灣的扶輪社分開,僅包含香港和澳門地區的27個扶輪社,並於1991年被改編號為3450地區。2000年7月1日起,3450地區再納入蒙古國全境的扶輪社。
目前香港共有50個扶輪社,澳門有6個扶輪社。[13]
臺灣
台灣最早的扶輪是在台灣日治時期,由東京扶輪社所輔導成立的台北扶輪社(Rotary Club of Taihoku),於1931年3月27日在當時的台北鐵路飯店成立,並在同年4月28日通過國際扶輪的申請同意,9月26日正式授證,創社時有社員28名,第一任屆社長為當時的台北帝國大學校長幣原坦,成員以日本人為主,例會時也是使用日語。[14]
一直到1940年為止,在台灣又成立了兩個扶輪社,包括1934年2月17日成立的高雄扶輪社(Rotary Club of Takao)和1937年3月17日成立的基隆扶輪社(Rotary Club of Keelung);這三社原屬國際扶輪70地區,1939年7月改編在國際扶輪71地區。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此三社暫停活動,並在戰爭結束後因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接收臺灣,這三社也因日本人離開台灣而停止運作。
戰後台灣第一個扶輪社也名為台北扶輪社,由昆明扶輪社之成員協助成立,但英文社名為「Rotary Club of Taipei」,與臺灣日治時期台北扶輪社不同;新的台北社於1948年2月5日成立於台北招待所,同年10月9日舉行授證典禮,創社時社員有33名,主要成員為從大陸遷來到台灣之扶輪社員以及外國駐華官員,第一任社長為嚴家淦(後來擔任第五任中華民國總統)。
在二次大戰後至1951年期間,台灣與港澳地區的扶輪社都未被列入國際扶輪的各地區中,1951年7月國際扶輪在台灣與港澳地區設置一個「行政顧問」代替地區總監的工作,負責台港澳地區的扶輪社連絡。直到1960年7月,台港澳地區才正式設置國際扶輪345地區。
- 1978年7月:由於台灣的扶輪社數量增加,重新劃分為345地區(負責台灣新竹縣及宜蘭縣以北及港澳地區)及346地區(負責包括台灣中部及南部)。
- 1984年7月:346地區重新劃分346地區(苗栗縣至彰化縣之間及花蓮縣)及347地區(雲林縣以南及台東縣、澎湖縣)。
- 1987年7月:台灣及港澳地區重新劃分為345地區(港澳地區)及348地區(台灣北部)。
- 1990年7月:348地區再劃分為348地區(台北市及台北縣之永和、淡水、汐止、中和、新店)及349地區(台北縣之其餘地區與宜蘭縣、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
- 1991年7月:地區編號末數均加0字,台灣的國際扶輪地區為:3460地區、3470地區、3480地區、3490地區。
- 1998年7月1日:台灣的四個地區獲國際扶輪理事會批准重劃為七個地區:
- 3460地區: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
- 3470地區:台南市、台南縣、嘉義市、嘉義縣、雲林縣、澎湖縣。
- 3480地區:台北市之西南區及中和、永和、新店。
- 3490地區:基隆市、台北縣、宜蘭縣、花蓮縣。
- 3500地區: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
- 3510地區:高雄市、高雄縣、屏東縣、台東縣。
- 3520地區:台北市之北部、東部、東南半部及淡水、汐止。
- 2015年1月:國際扶輪理事會批准將台灣的七個地區自2017年7月開始再重劃為十二個地區:[15]
- 3460地區分割為3461、3462地區。
- 3480地區分割為3481、3482地區。
- 3500地區分割為3501、3502地區。
- 3520地區分割為3521、3522、3523地區。
在2015年4月時,全台灣共有692個扶輪社,35,036位社員。[16]
組織
為了執行各項服務計劃,國際扶輪分成扶輪社、地區、地帶和國際扶輪等不同的層次。各地的扶輪社皆由當地的社員組成,而國際扶輪則是由全球所有扶輪社組成,總部設在美國芝加哥郊區的埃文斯顿,負責各項行政管理作業。而全球各地多達三萬兩千多個的扶輪社則被劃分為529個地區和34個地帶。
社
每個扶輪社在國際扶輪規章制度下享有自主運作的權利,社長及幹部皆由社員從彼此之間選出,任期固定為一年。各扶輪社除了社長以外的幹部必須包括:理事、社長當選人(下一年度社長)、副社長、秘書和財務;剛卸任的上年度社長也是理事會的當然成員。而社長需任命四位服務主委,包括:社務服務,職業服務,社區服務和國際服務。
地區
全世界的扶輪社被分成529個地區,每個地區皆由一位地區總監負責領導,任期一年,地區總監由各地區內的扶輪社選出,為國際扶輪的職員。各地區的組織還包含助理總監及各種委員會,負責指導及支援該地區內各社運作。
目前全台灣分設有七個地區,香港、澳門與蒙古國則合設一個地區。
地帶
約15個地區組成一個地帶,每兩個地帶為一組,每組設有主持人,由兩個地帶內共同選出,任期兩年;主持人同時也擔任國際扶輪理事會的理事。
目前台灣、香港與澳門的八個扶輪地區與位於韓國南部的五個扶輪地區共組為第十地帶。[17]
國際扶輪
國際扶輪是世界扶輪的管理機構,其主體為理事會,以當年度社長(任期一年)及度社長當選人(下一年度社長),外加世界34個地帶選出的17位理事(任期二年),共19位組成,由當年度社長擔任理事會主席。[18]
實際負責行政管理運作的是國際扶輪秘書處,並設有國際扶輪秘書長,為行政運作的最高負責人,管理約六百名職員以及七個國際辦事處,分別位於阿根廷、澳大利亞、巴西、印度、日本、韓國及瑞士。英國則另外設有「英愛國際扶輪辦事處」負責英國及愛爾蘭地區的扶輪事務。[19]
社友
根據國際扶輪規章 ,扶輪社將自己定位為一個非黨派、非宗派的組織,並開放各行業及擁有各項專業的人士在受到社友邀請後加入,且無年紀及經濟能力的限制,但從事某些特定職業的人仍會被限制不得加入;實際上參加扶輪社的社友仍是以中年和富裕的人為主,這是通常是因為年紀較長且經濟狀況較佳的人才有較多的時間及心力參予扶輪社活動。
原本扶輪社僅限男性加入,直到1980年代的訴訟後,扶輪社才開始開放讓女性加入。[20]
女性社員
扶輪社在開放讓女性加入之前,女性只能以扶輪社友配偶的身分加入由扶輪社友配偶所組成的「內輪社」(英文:Inner Wheel club);在1963年時,也有人認為讓女性隨著配偶參加扶輪社活動,有助於在部分國家中打破女性與社會的隔閡。
最早在1912年時,曾有一個位於愛爾蘭的扶輪社在討論讓女性加入的議題,但遭到反對。直到1976年位於美國加州洛杉磯郡的Duarte扶輪社表示讓三名女性加入扶輪社,國際扶輪便提出要求中止此三位女性社友的社籍,但Duarte扶輪社拒絕了國際扶輪的要求,因此國際扶輪在1978年取消Duarte扶輪社的資格,Duarte也向加州法院提出訴訟獲得勝訴,引發一連串與國際扶輪之間的上訴,國際扶輪最後也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訴。
除了Duarte扶輪社以外,西雅圖地區的扶輪社也在1986年投票通過贊成女性加入扶輪社[21]。最後,在1987年5月4日美國最高法院確認了加州法院的判決,從此女性可以加入扶輪社。[20]
服務計畫
根除小兒麻痺計畫
這是目前國際扶輪推動中最著名的計畫,目標是讓小兒麻痺從世界消失,於1985年起開始推動,全球扶輪社友針對此計劃捐獻金額已超過8.5億美元;世界衛生組織也因為此計劃在1988年通過決議,希望可以在2000年以前消滅小兒麻痺。目前此計劃的合作夥伴包括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和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
目前全球小兒麻痺疫區僅剩奈及利亞、阿富汗、巴基斯坦和印度四個國家[22],小兒麻痺病例從1988年的全球35萬,減到2004年不到1200個。
交流及獎學金
扶輪社各計畫的目的都在於促進各地區之間的文化交流,著名的交流計畫包括青少年交換計劃(英文:Rotary Youth Exchange,也稱為Young Exchange Program)、學生交流計劃(英文:Student exchange program)及扶輪基金會歷史最久的計畫大使獎學金(英文:Ambassadorial Scholarships);目前大使獎學金包括六種不同類型的獎學金計劃,從1947年以來,已提供給來自超過100個國家38,000人,是現在全世界規模最大的的私人資助國際獎學金計劃。[23]
除了青少年交換計畫以外,扶輪社員的子女被限制不得參予國際扶輪的各項獎學金計畫。
青少年交換計畫
青少年交換計劃是由世界各地區派遣15歲至18歲之學生進行為期一年的交換,原則上每三個月換一個寄宿家庭,需以扶輪大使之身分做扶輪社及地區間的文化交流;歸國後繼續輔佐來訪及派出之交換計畫成員。全世界每年有超過8,000名青少年參予此項交換計畫。[24]
贊助組織
扶輪國際研究中心
- 美國 北卡羅萊那大學(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 美國 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
- 澳洲 昆士蘭大學(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 日本 國際基督教大學(International Christian University)
- 泰國 朱拉隆功大學(Chulalongkorn University)
- 英國 布拉德福德大學(University of Bradford)
- 阿根廷 薩爾瓦多大學(Universidad del Salvador)
- 曾合作過,但現已終止合作
扶輪青年服務團
簡稱扶青團(英文:Rotaract),由18歲至30歲青年組成[25];最初創立於1968年。在2010年3月31日時,全球團員總數186,898人,團數8,126團。[3]
扶輪少年服務團
簡稱扶少團(英文:Interact),由12歲至18歲之學生組成[26],所有扶少團皆由扶輪社贊助及提供基本指導。全球第一個扶少團於1962年在美國佛羅里達州墨爾本成立,2010年3月31日時,全球團員總數288,857人,團數12,559團,分佈在全世界118個國家。[3]
扶少團的英文名稱,可以分成四部份來解釋的:
- 「INTER」解釋為International Understanding,即對國際的認識。
- 「A」解釋為Aim of Service,即以服務為宗旨。
- 「C」解釋為Communication with others,即與他人溝通交流。
- 「T」解釋為Training of Leadership,即是領袖的訓練。
扶輪社區服務團
2010年3月31日時,全球團員總數159,666人,團數6,942團,分佈在全世界118個國家。[3]
會議
國際扶輪在各種不同層級的組織中分別制定了各式的會議,提供給扶輪領導人推行各種計畫,以及傳承經驗給未來的領導者。
社
- 例會
每個扶輪社每週固定一次例行會議,例行會議地點可以在飯店、餐廳或是扶輪社指定的場地,但例會時間和地點必須固定,並向國際扶輪登記。每次例會時間約一至一個半小時,可以利用早餐、午餐或是晚餐的用餐時間;會議由社長主持,社員有義務出席每次例會,每年至少須出席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例會。[27]
任何一位其他扶輪社的社員也可以自由參加其他扶輪社的例會;非扶輪社社員者也可在扶輪社員的邀請下參加例會。
目前除了傳統的會議方式,也有部分新的扶輪社開始採用「線上例會」。[28]
- 社員大會
社員大會的成員為全體社員,目的為討論各項計畫與活動。會議由社長主持,每年應在例會的時間上舉行四到五次,其中一次為地區總監進行公式訪問時舉行,在地區年會或地區講習會之後,也應舉行一次以報告在地區會議上得到的資訊。
地區
- 地區團隊研習會
於每年二月份舉行,目的是讓即將上任的地區總監、地區委員會成員建立新的領導團隊。
- 社長當選人研習會
於每年三月舉行,目的是讓即將上任的各扶輪社社長進行接任準備。
- 地區講習會
於每年四月或五月舉行,目的是讓各是各扶輪社的幹部進行接任的準備。
- 地區領導人研習會
應於地區講習會前後時間舉行,目的是讓各扶輪社領導人了解更多地區層級的資訊及知識。
- 地區社員發展研習會
建議在地區講習會後舉行,目的是讓各扶輪社及地區領導人協助維持並增加該地區的扶輪社社友人數。
- 地區扶輪基金研習會
目的是讓扶輪社友認識扶輪基金,並協助推展。
- 地區年會
每個地區每年會舉辦一次地區年會,目的是讓扶輪社友經由聯誼、演講和討論能夠更深入了解扶輪的目標;年會中也會展示各項扶輪計劃及各扶輪社活動的成果,並讓各扶輪社進行交流。
地帶
- 地區總監當選人研習會
供地帶內各地區即將上任的地區總監了解國際扶輪理事會和扶輪基金會制定的各項主題。
- 國際講習會
國際講習會是讓各地區即將上任的總監了解職責,協助規劃未來一年的計畫和活動,並讓各地區之間可以交流討論。
- 扶輪研習會
供現任及卸任國際扶輪的職員參加,加強參加者各項扶輪知識,更深入認識全世界的扶輪計劃及活動狀況,進而協助培養成為各地區的智庫,
國際扶輪
- 國際扶輪年會
於每年度的最後三個月(四月、五月和六月)之間舉行,每年在不同的城市舉辦。目的是讓所有扶輪社友認識即將上任的國際扶輪幹部,包括國際扶輪社長、地區總監當選人和其他國際扶輪職員;讓他們可以藉此各扶輪社及地區接觸。同時讓各扶輪社友藉由此慶典將社交範圍與業務關係等不違背扶輪準則的目的連繫到全世界。
- 立法會議
立法會議是國際扶輪的立法機構,有權修改國際扶輪的各項文件;每三年召開一次,地點通常在國際扶輪總部所在地芝加哥的附近地區。每次立法會議通常召開約一周的時間,成員由每個地區選出。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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