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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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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足球論壇之類地方也這麽幹,但問題這是中文維基百科,確實相當多的讀者也是不認得原文的,只知道翻譯。你舉的例子裏,課本裏教的就是[[泊松分佈]],學習高數的人裏能拼出Poisson的人恐怕不多。
:我在足球論壇之類地方也這麽幹,但問題這是中文維基百科,確實相當多的讀者也是不認得原文的,只知道翻譯。你舉的例子裏,課本裏教的就是[[泊松分佈]],學習高數的人裏能拼出Poisson的人恐怕不多。
::霍枯燥的做法恐怕不妥,难道enwiki翻译一个中国的名词就直接用中文了?我觉得应该是“NoteTA+原文附注”的方式,让两者并存,在每一个外来词汇在条目里第一次出现时都加括号,写原文。--[[User:Woc2006|<span style="color: #F9A56C;">'''一葉知秋'''</span>]]→[[User talk:Woc2006|<span style="color: #0472BC;">'''切磋'''</span>]] 2007年6月20日 (三) 15:04 (UTC)
::霍枯燥的做法恐怕不妥,难道enwiki翻译一个中国的名词就直接用中文了?我觉得应该是“NoteTA+原文附注”的方式,让两者并存,在每一个外来词汇在条目里第一次出现时都加括号,写原文。--[[User:Woc2006|<span style="color: #F9A56C;">'''一葉知秋'''</span>]]→[[User talk:Woc2006|<span style="color: #0472BC;">'''切磋'''</span>]] 2007年6月20日 (三) 15:04 (UTC)

中译英有广泛接受的标准


==為甚麼當初要80%支持, 才可以當選管理員?==
==為甚麼當初要80%支持, 才可以當選管理員?==

2007年6月21日 (四) 10:20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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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清單

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維基百科格式與命名

Wikipedia talk: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 § 有關日本內閣條目的命名問題

現時,各國家/地區(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內閣條目的命名格式一般為“第X某某某內閣”,如第二次蘇貞昌內閣(臺灣)、第二次約翰遜內閣(英國)、第四次默克爾內閣(德國)等,由此可見“第X某某某內閣”是各國家/地區(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內閣條目的通用命名格式,而且也符合中文的使用慣例。然而,日本內閣條目的命名在2022年10月6日被TKsdik8900由“第X某某某內閣”批量移動至“第X某某某內閣”,我認為這種表達方式不合中文的使用慣例(尤其是他把“第X改組”也改成“第X改組”的舉動完全有悖於中文文法),而且在內閣條目的命名一般通用“第X某某某內閣”的格式的情況下,此舉也有悖於條目命名一致性的要求。因此,我認為中文維基百科現有的日本內閣條目的命名應該批量移回或移至“第X某某某內閣”格式的名稱,此外條目名稱帶“第X改組”字樣者亦應改回“第X改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4日 (三) 14:09 (UTC)

Talk:天安门广场 § “位置与面积”章节显示大片空白

--Tjw123hh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16:57 (UTC)

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

Wikipedia talk:互助客栈 § 有關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壓力問題

此前,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一度逾60萬位元組,在我搬運了若干已結束或stale了的討論後才降到40多萬,然而這個長度還是比起其他互助客棧的版塊來得長(互助客棧其他版的長度現在是20多萬位元組,條目探討版是10多萬,消息、技術與求助版不超過10萬),而且在頁面載入與編輯上也產生了一些問題(我在電腦嘗試載入或編輯頁面的話,頁面完全載入所需的時間顯著地延長了)。有鑒於此前曾有討論提議以WP:徵求意見機制取代互助客棧方針版的機能,我認為現在是合適的時機來提出這件事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0:30 (UTC)

Wikipedia talk:保護方針 § 對於全保護的一些建議

對《破·地獄》現在的全保護有感,覺得需對管理員提出一點意見。我對全保護的觀感,始於2023年3月《中年好聲音》,在播映期間因部分延伸確認用戶發生編輯戰而全保護3個月之久,過長的全保護漠視了其他沒有參與編輯戰用戶的權利,且當時交戰雙方在對方的個人討論頁進行指責,卻沒有人試圖在條目討論頁發起討論,連事後其他人追溯到底發生過什麼事都有困難。這次破·地獄全保護的時長合理,但一般人根本難以注意有討論存在於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電影條目過度收錄問題,希望管理員也能多做一點促進討論。就此,我建議如下:

  1. 全保護後如未有人發起討論,管理員可在條目討論頁發起,通知有關用戶。
  2. 如管理員得知已有人發起相關討論,但並非在條目討論頁,管理員可在條目討論頁留下連結。
  3. 保護模板可否進化一下,能加入相關討論連結?--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2:33 (UTC)
Wikipedia 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 出版書籍、雜誌是否為WP:NOT

如題所述,請教以下情況甚麼時候屬WP:NOT及判定依據?

  • A)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一手來源、但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B)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二手、三手來源);
  • C)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D)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
  • E)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F)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4:31 (UTC)
Wikipedia talk:用戶框 § 应根据WP:用戶頁对WP:用戶框进行修订

从范围上来看,用户框是用户页的子集。用户框的内容也应受到WP:UPNOT的限制。想起这一点是因为近日又有新用户(Carl66066)连续建立多个在我看来并不合适的用户框。以该用户此前的用户页为例:

  • 视觉效果十分糟糕:颜色搭配不当,背景颜色和文字颜色接近,文本框宽度参差不一;
  • 反复宣告自己的观点:使用大量文本详细描述自己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基本上与维基媒体运动及社群协作毫无关联;
  • 名称不明确:模板名称与文本内容不相符,或存在歧义。

由于类似的编辑者以往也存在,我认为有必要按照WP:UP修订WP:UBX,把Template:Subcat guideline-enWP:UBX移掉,对目前的用户框进行整理,将文本内容过于注重表达个人意见的改为中性的陈述或简单的宣告,无可救药的模板批量送存废。——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19 (UTC)

(+)支持。另外除了根据中维的《WP:用户页》修订之外,也可以根据目前英维的en:WP:Userboxes修订?因为似乎中维的版本有些落后了……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15:27 (UTC)
Wikipedia talk:關注度 (音樂) § 重新讨论NT:MUSIC

各位编辑,在下长期以来在浏览编辑维基百科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大量的近似爱好者内容,这些作品大多以单曲、演唱会和部分音乐综艺节目为主,通常无法证明其关注度,内文更是不重要的内容堆砌。但是,这些条目又往往能绕过当前NT:MUSIC的相关论述,使编者很难在存废问题或其他条目编辑问题上达成共识。依在下所见,当前的NT:MUSIC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 在关于来源的问题上,现今条文是他們曾經被多份獨立於該音樂家或團體以外的已出版可靠來源所提及,但是根据中国大陆当前现状,由于充斥大量的内容农场和宣传内容,使许多看似可靠来源实则存在潜在的不中立现象,如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的中国网来源(《歌手·当打之年》今晚终极奇袭 周深首秀未发布新曲)之类,在下看不到任何属于可靠来源的证据。
  • 在关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中,维基百科:商业排行与认证是部分维基编者编辑部分单曲条目的重要依靠,但是中国大陆的音乐榜单要么是平台的自嗨、要么是粉丝的刷榜,毫无公信力可言。如被部分编辑推崇的腾讯音乐由你榜,就曾被举报过开通年会员可大大提高用户打榜(主要包括播放、收藏、下载、分析、点赞歌曲等)权重1),并且该榜单仅限腾讯拥有版权的音乐,此类排行榜获得什么周榜月榜第几名、有多少可信度自有公论,其他类似网易、酷狗等等推出的野鸡榜单更是不用再浪费时间。
  • 另外,在相当多内容的条目中存在大量毫无意义的内容,几乎要把维基百科变成Fandom。如“天外来物”世界巡回演唱会中什么“衢州新闻媒体中心在抖音官方账号上发布了视频,表达了对薛之谦的感谢”、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类似“周深在演唱的時候,身穿一件珍珠裝飾的牛仔夾克,搭配黑色T恤和牛仔褲亮相”的表述,在下看不出放在条目内的必要。
  • 现存的NT:MUSIC中没有关于演唱会关注度的表述。

综上所述,现存的NT:MUSIC及其他相关页面均为论述或指引,并且部分表述相当模糊,大量的条目游走在关注度的边缘,因此在下建议社群对上述内容进行重新讨论并争取达成共识并升格为方针。由于刚刚提起讨论,在下暂不提出新的方案内容,待社群讨论后再进行总结。--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1日 (三) 01:22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没有目标条目的独立消歧义页

参见Wikipedia:消歧义,一般独立消歧义页,应该列出存在和消歧义名相同的目标项目的链接,例如“XXX”为名,则存在“XXX (AAA)”、“XXX (BBB)”的列项和目标链接,但@Sdf创建了若干不属于这种情况的独立消歧义页,主要是虚构作品内姓名相同的角色名(秋山美月三千院帝),这些角色至少暂时不太可能创建符合关注度的独立条目,是否视为类似全红链的独立消歧义页不保留?——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2日 (四) 12:28 (UTC)

反对删除,参见w:MOS:DABMENTION。英文版有类似的:w:Maggie Anderson (disambiguation)--GZWDer留言) 2024年12月12日 (四) 12:49 (UTC)
Wikipedia talk:申请解除权限 § 被不限期封禁用户不应默认复审移除IP封禁豁免权限

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在议的多项提议和既往“判例”表明,永封用户经由“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快速剥夺IPBE权限。然,本站用户对IPBE权限的使用多是因为GFW封锁下被迫使用代理编辑,为正常编辑所必须之权限,在用户尚未被移除编辑其讨论页权限前移除其IPBE权限在实践上剥夺了被封禁用户编辑其讨论页进行初步申诉的能力,显然是越俎代庖。此外,依据Wikipedia:IP封禁豁免#移除權限一节,被封禁用户虽可能已不被社群信任,但亦不太可能滥用其权限(IPBE),被完全封禁的用户的权限也会因为不活动而自动移除,并无主动快速移除其IPBE权限的必要性。综上所述,提议: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出于保留受GFW影响的用户在被封禁后使用其讨论页进行申诉的能力,对于拥有IPBE权限的无限期封禁用户,在无证据证明该用户可能滥用其IPBE权限的情况下,不应在其被不限期禁止编辑其讨论页前主动移除其IPBE权限。

此提议需要熟悉反破坏工作(如傀儡调查)的社群成员讨论,另ping之前在布告板参与讨论的@自由雨日Ericliu1912AllervousManchiu阿南之人。--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3:40 (UTC)

Wikipedia talk: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 § 控制複雜ANM案例

提議對WP:ANM過長的案例進行分子頁討論,現在部分案件是長的,目的是WP:ANM作爲目錄,有連接到每一個子頁面,這樣頁面分離會好一些。 -Lemonaka 2024年12月20日 (五) 00:46 (UTC)

Wikipedia 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 修改WP:SOAP

所謂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應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假使今天一個帳號到處投放支持蔡英文,反對國民黨之類的話語,投樣100個帳號,有52個支持,那今天就合理的在52個使用者討論頁上宣傳,因此建議

現行條文

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論壇、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此項適用使用者名稱、條目、分類、檔案、討論頁、模板及使用者頁面。因此,請勿於維基百科: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論壇、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此項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因此,請勿於維基百科:

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宣傳,惟其需待社群討論,祝編安。--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48 (UTC)

Wikipedia talk:過濾器助理 § 赋予过滤器助理修改滥用过滤器权限

注意到防滥用过滤器错误报告防滥用过滤器请求积压,管理员及行政员负担较重,导致部分请求无法及时处理,这降低了过滤器阻止破坏的能力,亦增加了社群维护其的难度。因此,谨提议授予过滤器助理修改权限,协助管理滥用过滤器,尚祈社群商议为荷。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28日 (六) 03:12 (UTC)

維基百科提議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原标题: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重启Automoderator部署讨论

十余月前,该讨论向社群引介了自动化反破坏Automoderator工具,然其因热度不足而无疾而终。因此,我谨引用原留言:

大家好,我的名字是Sam Walton,是管理员工具(Moderator Tools)团队的产品经理。我们正在开发一个名为Automoderator的项目,该项目让社群能够根据社群自定义的规则自动回退破坏性编辑。我们正在寻求对我们项目的意见,并有一些问题需要巡查员和管理员的参与,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除了项目主页面上的概述和问题之外,我们还有两个子页面提供更具体的资讯:

如果您想研究Automoderator的准确率,并查看它在不同编辑上的表现,我们设置了一个测试流程。您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新的模式,并在Automoderator部署之前将其纳入考虑范围(译注:例如怎样改善误判问题、使用什么程度的准确率(cution levels)比较好)。 评估计划是用来确定Automoderator是否实现目标且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计划初稿。如果您对我们收集的数据或制定的指标有任何想法,那么您可以在这里分享!

如果您对Automoderator有任何疑问,或者您的社群是否想要使用这个工具,请告诉我!
— User:Samwalton9_(WMF)

还请社群评估该工具部署之可能性及价值为荷。——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18日 (三) 19:45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提议将每日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提示”版块展示

经过Tisscherry君最近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Wikipedia:提示的所有每日提示内容已经建设完成(终于完成了一个天坑orz)。有鉴于此,如Wikipedia:每日提示维护小组#任务所述,现提议将“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每日提示”版块更新,特此征求社群意见。--Jeffchu2014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43 (UTC)


建议新条目推荐候选门槛提高

新条目推荐的门槛过于低,鉴于汉字的特殊性(全角),建议把字数提高到至少4,000以上(我觉得字数以5,000字以上为好),而且参考资料、外部链接和“参见/另见”等不计入内。毕竟,一个被推荐的新条目虽然不是优良亦非特色,但是公开展出的,其短期点击率可能比优良、特色更高,一定要保证质量。——蘇州宇文宙武 ♨留言 ☎交友 2007年5月29日 (二) 15:06 (UTC)[回复]

  • (+)支持,是否考虑把评选的各项标准都量化一下,以免造成投票者感情用事,有时明知有问题而故意放他一马。比如,要求参考资料的内容要至少覆盖条目内容百分之多少以上,未翻译内容必须占多少以下之类。—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5月29日 (二) 15:14 (UTC)[回复]
    (!)意見,有一些條目,即使內容有差不多一萬位元組,也不值得被推薦(例如有大量列表);有些條目,即使只有三四千位元組,其實已具備基本的架構。所以我認為,與其提高門檻,不如新加一個評選標準供別人參考,這樣才不會將短小精悍的條目拒諸門外。—房客某R 前往雛田莊 2007年5月29日 (二) 16:30 (UTC)[回复]
  • (+)支持 上面的意見不錯。對可靠來源的強調,要求参考资料的内容要至少覆盖条目内容百分之多少以上;為防止過多抄襲其它語言的維基,未翻译内容必须占多少以下。另外,列表的實質內容如果有用,也不能說就是不好,主要是用來列表排版的字數不應計入內容。--霍枯燥 2007年5月29日 (二) 19:20 (UTC)[回复]
    • (!)意見:要糾正一下,不同語版的維基百科之間並不存在版權問題,所以不該用『抄襲』這樣的詞彙來形容。但是對於未翻譯內容,應該是完全不允許存在(或至少必須完全隱藏起來),除非是少數無法確定譯名的稀有名詞可以不計入考量。—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5月30日 (三) 04:30 (UTC)[回复]
  • (+)支持之前本人就曾提議過,但最后不了了之,見提高新條目推薦標準。個人認為位元組可定在4000-6000的范圍左右。同時規定外部鏈接+參考資料(甚至還可以加上模板)在條目總長度的比例必須低于20%(或30%)。不過,個人認為列表體裁的條目是可以的。—出木杉 2007年5月30日 (三) 01:17 (UTC)[回复]
  • (!)意見,新条目的一部分定位还应为对维基新人的鼓励,太长不宜新手参评,按书生提及的规则,3500足矣,甚至保持3000不变也并无不可。另外上面书生也提及“表达清楚,内容完整”,我认为尤其内容完整一项应在规则中明确,例如像今天饱受争议的“尾羽龙”条目在完整度上就值得置疑。—Ffn 2007年5月30日 (三) 06:48 (UTC)[回复]
  • (!)意見,条目大小容易控制,不过条目质量如何评断?有一些条目可能专业性较强。但是,还是支持在质量上作出一定规范,从随机条目来看,中文维基的质量堪忧。--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5月30日 (三) 09:20 (UTC)[回复]
  • (!)意見:我支持書生兄的意見,對於篇幅的限制只適合微幅提升,但是可以用支持票的數量門檻增加之方式來提升獲選條目品質。—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5月30日 (三) 10:18 (UTC)[回复]
  • (!)意見,以現在大家對於新條目候選的參與狀況來說,我贊同提升票數(五票左右),但是我反對以字數來認定條目的優劣,應該以主要以完整性來看待。並不是說要非常完整的程度才能當作標準,但是至少有一定程度能讓大家理解「原來是這樣」。所以只要不是小條目以下,即使字數不多卻能清楚表達,應該就能認同。反之,字數很多,文章允長,但是敘述的內容卻乏善可陳,那樣也不能符合標準。我知道這樣的說法很難制定一個界線,但是各位都是提供者也同時是看倌,那張支持票或是反對票都在個人的手上,只要有個明確的字數標準(以現在來說3,000或3,500),就應該要以內容主體來判斷給什麼票,所以我認為提昇票數應該是個好的選擇。→現在不囉唆的阿佳 2007年5月30日 (三) 20:16 (UTC)[回复]
  • 有條件支持,就是看設置的位元門檻了,4000 bytes應該還算可以接受,如果是5000+,那就快逼近優良條目最低門檻,這樣有點不恰當,另外,如果要提升DYK的支持票數,建議應連優良和特色的評選票數門檻一起提升,免得會有標準地帶模糊的問題。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見 2007年5月31日 (四) 03:57 (UTC)[回复]
  • (+)支持,4000 bytes已經可以了。至於優良條目,當時的計算方式是新條目推薦乘以二的,大家可以順便考慮將優良條目門檻提升至8000 bytes(雖然以我觀察所得,幾乎所有當選的優良條目至少也有10000 bytes)。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5月31日 (四) 05:33 (UTC)[回复]
(!)意見,看來也有人贊成訂立規則,那我來寫一寫評選標準:
    • 表達清楚:能夠讓讀者理解條目大概的意思,允許句子有稍微不通順的情況。
    • 內容完整:條目涵蓋的主要事項皆有略述,細節並非必須。
    • 列明來源:符合可供查證的原則。
    • 中立客觀:對有爭議的內容,必須舉出儘可能多的觀點。
    • 沒有未翻譯內容:除非翻譯原文部分有一定的問題(如不中立、缺乏來源等)而要忽略,翻譯條目必須完成所有內容的翻譯才可獲推薦。
把磚頭拋出來了,暫時想到的就是如此。另外,如果以上的規則能夠實施,我想提高票數門檻可略作延遲,畢竟加了規則之後,人們很可能會收緊自己的一票,需先觀察投票情況。—房客某R 前往雛田莊 2007年5月31日 (四) 11:36 (UTC)[回复]

(!)意見,应该考虑一下5天之内,新手能写多少字,就算这个新手很热心于wikipedia。每天都花时间在这上面,去除到处找参考来源和外部链接的时间,组织语言,排版,甚至考证一个数据也是要花时间的。字数订太高,质量就很难保证了。而且有些内容确实写不了上千字,也许几百字就足够清楚了。是否考虑将字数作为辅助标准,而把内容的易懂性作为决定标准,无论内容,只要能让投票者认识他了解了这个事情,就算通过。此一来的好处不言而喻,增加DYK,提高条目质量,都有益处。—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5月31日 (四) 15:53 (UTC)[回复]

(!)意見,同上,我依然(-)反对以字數來認定條目。同時上面書生所言的平均值有些問題值得省思,所謂平均值是指所有條目總和起來的中間值,有些條目高達幾十K,甚至上百K,但是有些小小條目卻是很簡短的一句話,這些都是能影響這個平均值的條件。假使今天有人大量的建立小條目或是小小條目,相對的平均字數就會下降,反過來說也會大幅增加,難道應該隨著平均位元去隨時異動標準需求嗎?一個好的而且完整的條目需要付出心力去蒐集資訊,然後自己編製成文且需要列舉來源,在這樣的條件之下又要保持多字數根本就是強人所難!況且雖然好條目要有一定的字數,但是反過來說字數多也不見得就一定是好條目。新薦是個鼓勵大家創作為基本的地方,不是要用來選優良還是特色,理應沒必要多增加限制這個無關緊要的條件。反而我認為有幾點是現行比較不夠合理的地方:一、投票參與人數明顯的已經增加很多,現在的門檻確實已經太低,所以這方面需要提升過關的票數。二、別的語言內容不見得就一定好,理應不需要強調翻譯而限制於翻譯一定要翻完的規定,語言不同,地區不同,所認知的也不盡相同。這樣的規定只是限制了正確中文該有的內容發展,應該不合理。三、太多人認為翻譯就不需要明列出來源,事實上無論怎麼做都應該要有來源的資料。→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5月31日 (四) 16:33 (UTC)[回复]
  • 暫時(-)反对,我想,我應該可以倚老賣老發表我的看法,依照我更新DYK半年多來的經驗,我覺得,要改進的是投票的人盲目投票(可能甚至連進去看都沒有)的習慣,另有一部份的人是,某些類型的條目就一定支持(ex:自己生長地區類、動漫、自己喜歡的運動),很多時候變成是,這個條目(名稱)是不是我喜歡的,而不是這個條目的內容是不是符合規則,我想,如果大家在投票時能更謹慎,不要怕得罪人,必要時投下反對票,DYK的素質自然就會提高很多。—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7年6月1日 (五) 00:13 (UTC)[回复]

(!)意見,看來大家都同意不把數字作為決定性標準了,那么我們應該就以什么作為評判標準達成一致。這個標準必須易于操作,且不占用太多時間,我還是支持以擁有足夠信息量來做標準,只要介紹全面,讓人了解,不在乎字數多少。—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6月1日 (五) 15:56 (UTC)[回复]

字数是不应该成为决定性标准,但是应该作为一个判断标准。平均字节数如果仔细看统计数据的话,一直是慢慢升高的,因此不会造成经常的变动。我同意Ray1118x提出的几个标准,另外再加上:没有明显翻译错误和错别字等语法问题。但是票数还是应该提高,据我观察,仅仅是提高标准的门槛,不大会起到很大作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2日 (六) 12:04 (UTC)[回复]

瞭解了書生的憂慮!確實簡單的標準可能會於事無補。以我個人來做個舉例,洋洋灑灑要我寫個三、五千位元組絕對不是難事,即使條目我再不熟悉,我也能有把握的寫出個五千位元組的條目,這點我相信很多人都可以跟我一樣(平常我在回應討論就常超過了)。但是問題在於舉證與來源!以桌子椅子這些很一般,幾乎誰都知道的生活用品來說,我相信很多人一定都可以寫得出數千字來說明。但是,不能否認的,要查出與列清楚這些東西的可靠來源卻是個相當困難的工作。花個十天半個月應該也都難以整理出好的資料,更別說只有短短的五天時間。小條目每天都會有,反過來說,未來中文維基越來越發達,每個條目的水準都漸漸提昇,到時候平均值達到五千,難道就要修改標準也到達五千以上?這樣對於困難度的增加只會減少每個人參寫的意願,那何來鼓勵之言?(如果我沒搞錯,新薦是鼓勵大家的性質,希望大家參與並且最少寫一個最低標準的百科條目)有些條目內容其實只需要一張稿紙(800字)就能很充分表達出最低標準,我並不反對上面大家提議的3,500,因為事實上如果加上模板、圖片跟參考資料,即使只有800字(以UTF8計算約2,400位元)也很容易能達到標準。不過建議在做這些改動之前請大家不要忘記,這個規定有個條件是時間,如果需要改動,時間相對的也調整會比較好。還有,我也建議Wikipedia:可供查證在中文還不是個方針,希望能夠更落實這些規則比較實際。同時,目前規則下的其他非強制性原則中,雖然寫著侵權嫌疑及合理使用圖片不獲推薦,但是我搞不懂這為何不是標準規則?一個條目中包含太多合理使用(圖片;另外過多合理使用幾乎等同侵權),甚至有侵權嫌疑(圖片及內文),本來就不應該受到推薦。這些規則應該要更加明確,同時必須表明,屬於這類嚴重不合適的條目,無論贊成票數如何,都應當視同自動棄權並提交刪除討論。(原因是太多人很可能根本不看就投票)→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2日 (六) 14:03 (UTC)[回复]
  • (!)意見:我覺得应该取消新条目推荐候选中的自薦,一個條目必須由另一用戶(且非明顯的馬甲)提出,這樣可以一定程度避免新條目推薦中過於有選擇性的問題。喜歡自薦的人就明顯更容易獲得一些榮譽等等。而事實上滿足新條目推薦質量的文章本來有很多的,只是自薦影響了實際被推薦的比例。另外,我開始熱心于維基百科也和自創的條目被別人推薦開始的,這相當程度提高了我的編寫熱情。如果自薦的條目過多,會間接影響新用戶發揮作用。—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6月2日 (六) 14:00 (UTC)[回复]
  • (-)反对-- 原因如下:
1. 用字數去衡量文章,不是好方法。一篇精練文章比一篇冗長煩悶的文章,更叫人擊節讚賞。
2. 對主要事項皆有略述有保留,例如,有人寫一篇藥物資料,有詳細的藥物歷史、專利情況、盈利、效用、副作用、分子結構,作為新條目已是很好了,但日後我們會指文章缺了主要藥物管理機構對它的分發限制、市場策略等,在文章留下大量(-)反对字眼,這對創寫人非常不公平。
  • 不贊成增加到4000或5000byte。支持提高票數門檻以及加強質的要求。—ffaarr (talk) 2007年6月3日 (日) 03:39 (UTC)[回复]
    • (:)回應第2點:這一點我有想過,所以我用了略述二字。個人認為即使是寫了一兩行也已經算是略述了,因此應該不會很困難才是。相反地,如果沒有此項的限制,如以上舉例,「藥物管理機構對它的分發限制」隻字未提的話也極可能當選,而這個個人認為是很大的不足,本來就是應該、而且是有能力(加上一二行)改善的,何不要求多一點呢。—房客某R 前往雛田莊 2007年6月3日 (日) 05:06 (UTC)[回复]
  • (!)意見,今日在DYK中被阿佳兄提醒后方才注意到现在标准中有一条是要求“翻译条目必须100%完成”,现在这一条目被解释为翻译条目必须完全翻译原文,但是我认为这实在是一条不合理的规定。在翻译过程中,难道不能按照wiki的规则对原文进行增删修改吗?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6月6日 (三) 07:08 (UTC)[回复]
  • (+)支持提高新条目推荐的门槛,借此提高百科的整体质量。—Markus 2007年6月6日 (三) 14:24 (UTC)[回复]
  • 小結一下,有很多維基人支持提高字數門檻,但也有些人提出反對。為求共識,希望大家繼續討論。如果討論之中再沒有其他意見發表,建議來一次正式投票以作定斷。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1日 (一) 09:15 (UTC)[回复]
  • (-)反对以字數評定新薦,既放在首頁的「你知道嗎?」,個人認為只要素質達到一定程度,可以好好交代問題的答案,讓人讀後可明白其主題即可。—Chaplin 來喝杯茶吧!日頭西出 2007年6月11日 (一) 09:29 (UTC)[回复]
  • (-)反对User:蘇州宇文宙武建议“把字数提高到至少4,000乃至5,000以上,而且参考资料、外部链接和参见/另见等不计入”,我认为这样很不方便,因为现在自动计算的是“条目整体”的“byte”数,很难换算成“正文”“字”数,难道要我们都把条目剪切粘贴到word里去数一数?现在的字数要求已经足够了,新条目推荐要方便新人参与。—鸟甲 2007年6月11日 (一) 09:37 (UTC)[回复]
  • 依照上面大家的回應,不應該先表決字數,否則又會沒完沒了。看狀況大家對於票數的提升比較沒有異議,我建議先以票數為準,做個提升的決議。至於字數問題,可以另外再來討論。所有的票選規則都不相同,所以可以和優良、特色先分開來決定。先討論提升票數應該要幾票比較好。目前狀況是兩票,反對票抵扣。個人依照新條目推薦的參與度來看,建議3-4票應該都是理想的票數。→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1日 (一) 11:36 (UTC)[回复]


建議提升各條目評選當選最低票數

繼成功爭取提升管理員當選最低票數後,我希望各條目評選的最低票數也有所提整。以中文維基社群活躍人數計算,目前的門檻似乎偏低。我整理了最近30個當選的新條目(今年5月底至今)、最近20個當選的優良條目(今年5月中至今),以及最近15個當選的特色條目(今年2月中至今)的支持票數數據,結果如下:

支持票數數據 新條目推薦 優良條目 特色條目
平均值 5.97 7.45 11.13
25-Percentile 4 6 9
中位數 5.5 7 11
75-Percentile 7 8 14

支持票數數據包括並非自薦的提名者(假如提名者未有額外投支持票)。

根據以上統計數據,我的建議是以25-Percentile為準,調整各條目評選當選最低支持票數:

  • 新條目推薦最少得到4票支持 (包括提名者,自薦除外)
  • 優良條目最少得到6票支持 (包括提名者)
  • 特色條目最少得到9票支持 (包括提名者)

希望大家表態,如有更好的調整方案非常歡迎提出。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4日 (一) 09:18 (UTC)[回复]

  • 唷,幾乎翻倍了。但是有兩個問題:一、優良特色的投票是否計算自薦及主要貢獻者?二、以往當選但不達此門檻的條目有沒有需要重新評審一次(因為提升的幅度實在太大)?—房客某R 前往雛田莊 2007年6月4日 (一) 11:09 (UTC)[回复]
    • 根據以往的觀察,覺得新條目推薦可提到到4至5票;優良條目可提高到6至8票;特色可提高到10至12票。同時建議自薦票不列入計算,推薦票可列入。另不建議對之前的特色條目進行復審,估計落馬的不多。—出木杉 2007年6月4日 (一) 13:04 (UTC)[回复]
      • 如果在這實施之前有一些僅過門檻的條目當選,會有爭議嗎?另外會不會導致一大堆條目在規則實施前走去候選,影響對條目的判斷?這些都是大幅提升門檻所需要考慮的問題。另外,特色門檻的提高並不是單單增加支持票如此簡單,還有一個叫做「反對票少於等於總票數三分一」。比如得到了9支持票,4反對,在這個規則下可當選,不過會比提高了門檻的優良為低。因此我覺得,如果要提高門檻,就另加一項「支持票與反對票1:1抵消後剩下最少x票」。—房客某R 前往雛田莊 2007年6月4日 (一) 13:48 (UTC)[回复]
特色条目如果「支持票與反對票1:1抵消後剩下最少x票」。x=11的话,是不是太高了?如果提高票数,不如把「支持票與反對票1:1抵消後剩下最少x票」都暂时取消,看看效果,英文版似乎也没有这么高的比例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4日 (一) 14:37 (UTC)[回复]
User:Ray1118x,優良特色條目的投票因為「主要貢獻者」較難明確介定,所以較難禁止「自薦」的出現。如果為「主要貢獻者」下一個客觀的定義,那麼他們的支持票可以不計。以往當選但不達新門檻的條目不用強制重審,因為維基百科的規則一般不會追溯到規則實行之前的項目,況且我也認為被撤的機會也很小。
至於特色條目新門檻中「9支持票,4反對」仍然當選,假如覺得有問題,我建議從更改「反對票少於等於總票數三分一」著手,例如將「三分一」減少到「四分一」甚至「五分一」,而不傾向用「支持票與反對票抵消」的方法。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4日 (一) 14:46 (UTC)[回复]
  • 平均歸平均,不過一下子過關票數拉這麼高會有爭議。原先的新條目和優良過關票數太低,或許高個一倍沒什麼,但是特色有個附帶反對票條件,根本不能以比例做準。基本概念:一個特色本來就最好沒有人會反對!所以才會訂個反對比例不能太高的規定。個人不反對提高支持票數量,不過希望除了平均以外,也應該參考現況的規則,免得一口氣差太多會有不公平的問題產生。我建議:
    1. 新薦 由2票支持 → 最低4票支持(反對票抵銷)
    2. 優良 由3票支持 → 最低6票支持(反對票抵銷)
    3. 特色 由5票支持 → 最低8票支持(反對票維持現況比例總票數的三分之一)
  • 畢竟每種投票都有盛況與低潮的時期,有時候往往投票就只有那幾個人,或是正好也有條目提出參與投票的人。至於自薦應該只有新條目比較容易產生,所以新條目推薦不計入主貢獻者票,優良或是特色只需要維持推薦者不計票即可,這些部份應該都維持現狀。→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4日 (一) 14:55 (UTC)[回复]
  • 當然,增加票數之餘也應該增加得票的比例,個人認為新條目推薦是可以以反對票抵銷實行,不過個人認為門檻較高的優良條目及特色條目,則要使用比較制,優良條目就以2/3或以上比較下通過,而特色條目則是3/4或4/5的比例,在反對票之中,則應該忽略沒意見的內容(特別是爭持不下的情況)。—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7年6月5日 (二) 02:00 (UTC)[回复]
  • (!)意見比较质疑这种做法。因为并非持续有大量人关注新条目推荐,老用户可能会不在线,而新用户往往不前往新条目推荐处发表意见,何况因各种原因不投票的情况也是有的。所以如果不主动为自己的条目宣传的话,有些条目可能虽然达到了标准,却也没弄到足够的票数。所以新条目推荐的票数下限不应超过4~5票。--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5日 (二) 02:37 (UTC)[回复]
  • 我覺得一下拉的太高不好,應逐步提高門檻並觀察反應。特別是特色評選,因為有時評選處真的非常冷清,不是每次都有那麼多人參與。--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07年6月5日 (二) 09:20 (UTC)[回复]
  • 此建議提升各條目評選當選最低票數的構想其實很好,小弟亦偏向同意,但個人認為現時的中文維基百科太少人會到新薦、優良或特色的評選區投票,這些投票受關注的人數亦少,最低票數訂得太高實在很難達到,因為可能根本沒人關注到。—Chaplin 來喝杯茶吧!日頭西出 2007年6月11日 (一) 09:32 (UTC)[回复]
  • 總結一下,主流意見皆認同提升各條目評選當選最低票數,但不宜一下定得太高。大家再看一次以下建議,看看沒有問題:
    • 新條目推薦最少得到4票支持(包括提名者,自薦除外),反對票抵銷
    • 優良條目最少得到6票支持(包括提名者),反對票抵銷
    • 特色條目最少得到8票支持(包括提名者),反對票比例須為總票數的三分之一或以下
  • 如果沒有人表示反對,便可以試行了。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6日 (六) 03:16 (UTC)[回复]

维基缺少一种团队氛围

维基里唯一用来聚集志同道合编辑者的编辑小组访问频率很低的,加上维基人也喜欢单打独斗。中文维基的团队氛围很缺失。甚至有一个维基荣誉的标准是:独立完成一个特色条目算三个新条目。这不是明摆着支持个人编辑么?

我觉得维基是时候引入“团队”了。几个或几十个有共同爱好的维基人申请成立一个团队,有自己的讨论页,且一个团队有自己负责的一个知识领域,且团队之间还可以拿来评比,看谁编辑的优良,特色条目多。也可以给整个团队授予维基荣誉。

现在的小组的范围很宽泛,物理小组中不是每个人都了解太空科技,而团队比小组的范围更小,一个团队可以专门负责飞机类条目的编辑,也可以专门负责小作品的扩充,甚至是负责丰富各种模板(技术性团队)。

相比之下,团队是能充分调动每个成员的编辑积极性,且成员在编辑条目时,更能很容易找到一个人来协助。因为这个整个团队的事。

最后,甚至可以在某个流量较大的页面放置“每周优秀团队评比”。—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6月5日 (二) 14:57 (UTC)[回复]

即使ACG团队团结和效率很高,也还是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是时候成立专门小组了。(我认为现在的应该算团队,而应该引入小组,小组比团队小的)比如NANA好了,还是拿我上面做例子,可以分几个小组,对动画有兴趣的补充动画条目,漫画有兴趣的去写漫画条目,几个人团结协作,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当然,最好有一个管理员等级的wiki人负责指导和监督,各人水平不同,时常会有编辑争议的。相对来说,现在更大的问题是,根本没人看Talk讨论页,条目尤其如此,经常提出问题N久也没人回答,各种问题模板却还在条目上挂着,最后被清理掉,受不了。即使加了seetalk模板也一样。—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6日 (三) 02:16 (UTC)[回复]

所以,引入团队机制很重要的目的就是,让团队的页面成为每个团队成员必临的地点。团队页面有变动,也会像用户页的变动一样,在页顶显示一个橘黄色提示栏。—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6月6日 (三) 03:05 (UTC)[回复]

条目质量提升这样的协作计划现在也越来越冷清了。或许我们过于鼓励单干了?另外,关于团队问题。其实有很多方式可以进行。例如可以建立专题页面,专门讨论某一类条目的撰写方式、内容编排、模板制作等,还可以建立主题首页,作为呈现这方面条目的地方。另外,我觉得可以用用户框来代替Wikipedia:ACG兴趣小组维基人列表这样的页面,做一个漂亮的ACG用户框,放在自己的用户页可能会更容易增强认同感和凝聚力。毕竟在Wikipedia:ACG兴趣小组维基人列表中签到一下后,可能不久就忘记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6日 (三) 06:42 (UTC)[回复]
另一個層次的問題,不管是個人也好,團隊也罷,不能忘記發表在維基上的內容就是任何人都能隨時進行修改的。切莫因為小團體的形成而衍生出把持條目、不允許「圈外人」編輯的問題,影響到維基百科共同協作的精神。--百楽兎 2007年6月6日 (三) 08:26 (UTC)[回复]
同意百楽兔的說法,鼓勵小團體的同時,應該也要鼓勵小團體保持開放性。--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6日 (三) 09:38 (UTC)[回复]
不只如此,我認為類似團體於維基之外的討論僅止於「提昇條目質量」及推廣(或推廣條目或推廣維基)本身。如:不可在維基之外討論怎處置某編輯戰、封禁某人、方針設定、共識達成、保護某條目...等。

(!)意見,正要上来说,团队的成立是严肃的,但团队的加入退出应该很自由。即,申请成立一个团队,需要申请人写明成立条目,大家来投票。成立后,团队有自己的讨论页,且在团队列表里留名。加入团队是很自由的,只是在“团队成员名单”里签名,每个团队有一名负责人,负责发起“团队动员令”,即在团队成团内部散发的动员令。此后,团队成员提交的新条目,优良,特色等都算团队一份。这是评选“每周优秀团队”的依据。

团队成员的用户页被统一放上团队贡献模板,写明,“你为团队贡献新条目X条,优良Y条,特色Z条,表示感谢。”之类。

差不多团队的内容到此为止,再复杂下去就不太像话了。至于这个排斥圈外人,的确有必要加一点控制条件。比如被排斥的维基人可以来互动客栈申诉,这将影响这个团队的“受欢迎”度。—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6月6日 (三) 10:14 (UTC)[回复]

补充一点,长期不活动的“团队”将被除名,即从团队列表中删除。这样避免了一大堆团队列表给人一种“虚假的安全感”。讨论页需要保留,以便日后团队的重新申请。—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6月6日 (三) 10:21 (UTC)[回复]

关键问题是有部分话题没有那么高的人气来建立团队,比如化学,最终还是失败了。—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6月6日 (三) 15:04 (UTC)[回复]

  • 討論這些的同時,別忘記只要註冊成為中文維基百科的一份子,那就是等同在維基百科中大團隊的一份子。每個分類大家都能自由的加入,那在根本上已經算是個小團隊,例如香港維基人、台灣維基人、在國外的維基人、日本維基人還是像上面大家提到的AGC團隊或是體育、化學專題……這些都是小團隊,但是很可惜的除了在少有的團隊中有主導的人在推動之外,其他很多的團隊根本就和虛設沒有差別。主题首页已經有不少內容,但是實際有在參與或是每天更新的又有哪些?有了一個主題不是去寫個名字掛上去就好,而是需要去推動,甚至需要有人去帶動。基於上述,我認為另外再成立什麼團隊是不需要的,可以直接以現有的主题資源去做,沒有的再新設立即可,同時依照主題的成員多寡,需要有明確的主要推動者,這些人不是什麼管理員,也不是什麼特殊貢獻,只要有意願而且認為自己有時間都可以由參與主題者去推薦出來,而且不需要限定人數,只是忽然沒有繼續活動、減少推動的行動時,可以自然消失這樣的身份,主題缺少了主推動者,也可視狀況刪除該主題。另外,我贊成各主題參與比賽,因為有競爭才會有進步,不過這些可能需要另擬一些比賽規則與比賽方式,可能類似條目提升計畫,也可以像是這次動員令一般有許多小主題讓大家自由參與。還有,在某些人眼中可能不削榮譽這種東西,甚至還有人會去厭惡他人積極取得榮譽的心態。其實這些是個錯誤的觀念,而且也絕不是這樣就代表誰比較高尚。其實每個人都需要有榮譽心,這才會有參與或是奉獻的原動力,請理解榮譽心與虛榮心是不同的。除了個人榮譽,我認為還需要有能培養團隊榮譽的心理,所以哪個主題如果突出,或是比賽中哪些主題明顯勝出,都應最少給予某主題感謝之榮譽,而針對這些主要貢獻榮耀給主題的人,也應以現行的維基榮譽給予肯定(類似,或是ACG專題創作獎維基香港創作獎)。以上是個人的小小意見,請大家參考。→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7日 (四) 02:36 (UTC)[回复]
Jasonzhuocn的意見
  • 小組要有負責人
  • 參與者在自己的用戶頁掛上小組巴別,附有專頁link、專用的即時通訊方式。
  • 報名參加小組的夥伴自由簽名參加,無法繼續參與者就把自己的名字刪去,若沒有負責人了,請為該小組明確標示目前小組不活動了。—Jasonzhuocn 2007年6月13日 (三) 12:01 (UTC)[回复]

意見

(+)支持,基本上支持的。Stewart~惡龍 2007年6月13日 (三) 20:28 (UTC)[回复]

(!)意見,增加一点,小组不能随意建立,因为那样的小组往往是建立者一时冲动,但加入退出是随意的。组内可以投票决定去除某些成员。要设立小组集体奖,就这些。--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6月14日 (四) 14:03 (UTC)[回复]

(+)支持 但要知道,是小组,不是分化,集体奖可有可無,成员是自願參加,也應自願離開。其實建立小組是好的,因為好像我寫納粹德國的軍事與歷史一樣,條目只有我一個人去寫、去翻,花費的時間多,也缺乏同行評審或資料分析,有小規模的討論多好。 Chanueting 2007年6月16日 (六) 05:11 (UTC)[回复]

奇怪的规定

今日在新条目推荐的讨论中,得知维基现在有了这么一条规定:凡从外语维基翻译过来的文章(当然是对方已经列明了资料来源又非侵权的)必须翻译得和它原文一模一样,一点也不能少。这个规定实在太古怪了,可以说是令我惊讶万分,所以我忍不住要问一下是否真有这个规定?如果是,则请将此规定加入的维基人解释一下理由?因为在我看来,这个规定不仅无用而且荒谬之极:这岂非等于不允许其他人修改这个条目?又或,万一外语版的改了,难道我们也要同步变化?还是相关人士又或是我本人误解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6日 (三) 12:25 (UTC)[回复]

關於上傳截圖

也是個奇怪的規定。之前在Wikipedia talk:专题/ACG#截圖問題討論過,但不了了之。在上傳檔案的許可協議那處的「每篇文章最多一張截圖」([1])是真的嗎?Wikipedia:合理使用似乎沒提到。—Eky- 2007年6月6日 (三) 14:38 (UTC)[回复]

沒人回應嗎?在英文維基也沒這規定下我就當那句不存在囉。—Eky- 2007年6月14日 (四) 04:30 (UTC)[回复]

到底要不要实行知名度方针?

最近关于知名度方针的争论甚多。Martinoei虽然说话难听,不够文明,但是我一直以为他不过是想督促大家要严格遵守知名度方针的执行,出发点至少是好的。但是在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6月12日中,thomsonlee依据知名度方针,提删了一批挂上重要性不足标签超过至少1个月的条目。但是又被指责方针有很大的错误,讨论时又根本不理会方针的要求。

我感到困惑的是,又要求遵守知名度方针,真地遵守了又不理会方针的要求。那我们到底应该何去何从?

另外,由于Martinoei最近对我的一系列行为,上面我的意见或许可能受此事干扰而影响我的判断和解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2日 (二) 07:16 (UTC)[回复]

(+)支持實行,但對於舊條目,應有落日條款。--Jnlin討論2007年6月12日 (二) 07:22 (UTC)[回复]
(+)支持實行,同意Jnlin的意見--無墓孤魂(peter)(talk) 2007年6月12日 (二) 07:28 (UTC)[回复]
沒用,深入介紹這一個觀點就會有很多爭議—59.124.112.10 2007年6月12日 (二) 07:45 (UTC)[回复]
首先要分清楚「知名度」和「重要性」,「重要性」已被英文維基廢掉,「知名度」是英文維基的正式指引,而它比「重要性」有更明確的標準,「重要性不明」、「看不出重要性」這些模糊的刪除「金句」都不會適用,而且根據英文維基的「知名度」,刪除前有三個程序,我就不曾見到有人完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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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想先知到書生兄是否將「知名度」和「重要性」搞混了?另外,wiki:知名度中,所謂「深入介紹」語意模糊,難道來源中全篇都在很「膚淺」介紹,就不算「significant coverage」?應改為「顯著的篇幅(來源的50%或三百字以上)」—Srr 2007年6月12日 (二) 07:49 (UTC)[回复]
以上三點是否要引入中文維基百科?當時翻譯的時候沒有以上三點,是後來英文百科加上的。我認為應該引入。--Jnlin討論2007年6月12日 (二) 08:10 (UTC)[回复]
其實知名度在英文維基討論頁爭論不少,我再想一下,究竟是否那麼迫切要加入「知名度」?我們是否那麼熱衷刪除條目?為甚麼WP:NOT不足夠呢?—Srr 2007年6月12日 (二) 10:22 (UTC)[回复]

最近关于知名度方针的争论甚多。user:shizhao虽然说话难听,不够文明,但是我一直以为不过是由于他最近对Martinoei的一系列行为,他的意见或许可能受此事干扰而影响他的判断和解读,出发点至少是好的。—Linuxwindows 2007年6月12日 (二) 08:07 (UTC)[回复]

Srr提出的几点都是中文版引入该方针以后,英文版才有的。中文版是否也要如此作,需要社群讨论。另外,现在的重要性标签所引述的方针其实是知名度方针。此外,关于Srr的第三点,在中文版恐怕很难实行。因为中文版的WikiProject,除了个别几个还算在运作的以外,其他基本都乏人问津。而我担心的是知名度方针实施可能会带来的未来面临的因知名度标签到期而造成的大量条目提删的局面。如果大家仔细阅读过知名度方针,就会发现知名度方针的要求很严格,比我们现在这样的提删条目所要求的更为严格。甚至连我这样被大家认为对条目品质要求严格的人都认为太严格了。
关于深入介绍,方针中解释的很清楚:“文献对主题介绍的程度和篇幅,不应是简单的提及或列举,而应该有具体的介绍和说明。”“雖然某主題可能可以在独立可靠的文献中找到,但它仍然有可能無法滿足知名度的要求。因为该主題可能只有被簡單的提及而不是在該文献中被深入探討,例如小说中的辅助角色,这种情况下,该主题是不足以自外於焦點主題而成為一篇完整而有來源的百科文章的。”也就是说,至少必须有独立的文献专门探讨这个事物,而不仅仅是被提到或列举。--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2日 (二) 09:05 (UTC)[回复]
說實話,我不覺得你對條目的品質特別嚴格,再說清楚一點,我認為你是選擇性嚴格,或者是嚴格地忠於自己的口味。第三點,沒有就跳過,有就照做,簡單不過。Srr 2007年6月12日 (二) 09:50 (UTC)語氣欠佳,收回。—Srr 2007年6月12日 (二) 10:12 (UTC)[回复]
严重赞成将以上三点引入中文wiki。说实话,本人早期建立的条目很多都是没有参考资料的,在现在本人监视列表超过5000条目的情况下,哪一条出现知名度问题,我自己都未必会注意到,除非有人能在我的用户页上告诉我一声。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6月12日 (二) 10:16 (UTC)[回复]
(+)支持成为指引(不应成为方针,因为会有争议),对旧条目的处理应该留有充足的时间,甚至“知名度”仅对2007年6月之后创建的条目有效,之前的条目可以另设一个更长的修改时间期限。另外我把注释中的外文翻译了,请参考。-下一次登录 2007年6月12日 (二) 10:44 (UTC)[回复]
还有一个问题是,目前的wikipedia:知名度方针所说的“知名度”与我们平常意义上的知名度不是一个意思。我想也可能是因为概念的混乱,而造成对方针的一些误解,我觉得还是使用显著性比较好一些--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4日 (四) 13:49 (UTC)[回复]
您认为“显著性”比“知名度”好在哪里呢?我认为维基百科所指的那个标准,没有一个现成的中文词可以表示,英语维基的“notability”也不能确切的表达那个标准。只要在方针(现在是提议)页面写清楚就可以了。不过,如果显著性比知名度更好,改名也可以。我认为“显著性”主要强调一个条目写得如何,是否示了主题为什么名,而值得收录。而知名度主要强调主题自身的性质,不论条目写的如何,是否主题本身值得(如果写的好)一个条目。-下一次登录 2007年6月16日 (六) 09:34 (UTC)[回复]
這個已經有過討論了,支持知名度的意見是之前的共識。--Jnlin討論2007年6月14日 (四) 14:01 (UTC)[回复]
我想先引入上面所說的三點。若一天後沒有人反對,我將寫入知名度指引中。--Jnlin討論2007年6月15日 (五) 13:35 (UTC)[回复]
已經加入。--Jnlin討論2007年6月17日 (日) 04:05 (UTC)[回复]

提議 中文wiki應該進行部分改革

分段1

有關最近知名度問題以及提刪申請等,我昨天看了一下,基本同意Martinoei的看法。再加上最近我在wiki看到的一些情況,提議如下:

  • 放棄使用條目talk頁(請注意我曾經提過的不少talk問題提出來三個月沒回應的問題,中文wiki條目利用效率太低,因為沒辦法強迫他人使用talk頁,只能出此下策),而學習ACG專題討論,另在醒目位置專門開分類討論頁,比如可以設立香港電視電影討論。所有有關香港電影電視的條目,以及相關藝人團體組織的討論,都集中到一起。日后,條目talk只用來存放方針、提案、投票討論結果等。小問題,筆誤等,有必要討論的話,私下talk頁解決。
  • 對問題條目(掛各類問題模板,比如cleanup模板的)進行整理,堅決反對那種加了模板就走人的。加了模板的話,請把你認為有問題的地方,以醒目方式標出(下劃線,粗體、顏色字等)。經過匯總整理之后,放到上面提出的分類專屬討論頁,提醒大家注意,跟進。如果還有掛了模板就走人的,直接回退還是怎么樣,大家說。
  • 翻譯組,可列出目前各條目進度,提醒大家協作完成翻譯。我亦支持先完成高進度(比如90%的 然后是80%的 類推),同時,翻譯了1%的條目就應該考慮繼續下去,如果一段時間(我贊成一年)該條目沒有任何編輯變化的話,可以提刪。另外,請人重新去原文wiki條目核對翻譯進度。比如日文條目翻譯的,應該去核對日文的字數,我擔心有人正文做出翻譯修改,但沒有編輯進度情況(明明翻譯了20%的,模板進度上還是寫10% 容易讓人誤解引起各種問題)。
  • 提刪,我贊成Martinoei等人提出的,你不懂就不要提出刪除。因為你根本沒那資格。另外,提刪的話,比如你刪除一個動畫條目,最好聽取ACG小組wiki人的廣泛意見。專攻某方向的wiki人或許比你了解的多很多(如何提醒大家來參與這是另外要討論的)。刪除投票的話,應該聽取更廣泛的建議,雖然這樣可能有低效率的考慮,不過必須要考慮到,其他人辛苦建立一個新條目也不容易(廣告文 版權爭議不算在內)。沒有參考來源以及地區色彩中立性爭議模板不能成為刪除理由。比如GFW這東西,本來就是中國國內獨有的系統(其他國家的遠沒這么復雜),再加上政府根本沒正式承認or正式否認過(根本不可能找到真正可靠的資料參考來源)。有關提刪通知創建人并且給于72小時緩沖時間,這個應該剛剛好。72小時,如果你有心保留條目的話,足夠你認真做出一個回應(即使你找不到資料來改善它),只要有認真的回應就可以。72小時不回應的,默認你棄權。同時,為了防止有人剛好設備壞掉(電腦故障 網絡故障等)無法上來wiki,可以暫時先吧條目放到一個專門區域,類似windows的回收站,放一段時間(比如30天),然后才是真正的徹底刪除。—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3日 (三) 08:49 (UTC)[回复]
上面有人談團隊風氣,現在是近乎沒有的。如果維基有香港事務專家小組,而每個人(全球都可)當看到一些和香港有關的條目似乎有問題,可通傳香港事務專家小組,探討條目的問題在何處。有這種風氣是多麼的好,大家有商有量。只可惜現在解決條目可能問題的方法,係廣泛傷害條目編輯者感情的提刪方法。chainsawriot 2007年6月13日 (三) 09:21 (UTC)[回复]
有團隊精神就不會有中文維基亂刪廿四有如家常便飯的現象,真正的團隊,是需要對其他人有所尊重,以及有手尾,例如建立了條目,或掛了模板,在討論頁交代自己的想法,建議之後的人如何跟進,這就叫團隊精神。但動輒提刪大家看到是什麼,管理員又要在中文維基那種「量化」體制取取什麼榮耀,或保住自己手中權力,但自己又時間不夠審閱條目,結果什麼都放到提刪討論,這叫懶,有心早自己動手修好條目。至於用心閣談的「百毒百科」問題,你見廣東話維基有這個問題嗎?Spammer與有心的維基人是判別得出,Spammer立心要做廣告,他們的做事模式,除非極高手,否則很易看穿。大家越沒團隊精神,因為有些人根本就沒有。有些維基管理員,骨子裡簡直認為這裡垃圾當道,如果有人有這種心態,我請他立即滾蛋。Martinoei 2007年6月13日 (三) 15:19 (UTC)[回复]

所谓删除本来也不是真的删除,只是一般用户看不到而已,管理员都能恢复的。—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6月13日 (三) 09:02 (UTC)[回复]

      • 老議題了。成立各興趣主題的品質控制頁面,去拉人對要改善的條目集中討論,Chainsawriot可以先將討論香港物業的專頁拿來改良作為討論香港某些主題的品管專頁,有發起討論的香港條目就接收過去討論改善。
      • 團隊風氣本來是有的,過去還有很多次成功的例子,有興趣去觀察看看為什麼後來越來越不明顯,編輯互助好像都從維基上銷聲匿跡一樣?—Jasonzhuocn 2007年6月13日 (三) 11:42 (UTC)[回复]
      • 提出删除请求, 本身就是把问题提交给社区讨论, 可能提删者在这方面不是很专业, 但是他有这个疑问, 提交社群讨论,如果ACG或者香港方面专业的人发现这个有存在的价值,那么只要说清楚, 参与投票的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 维基百科是让每一个人参与编辑, 讨论, 而不是只是让一个所谓的专家组, 同时, 是否删除是取决于社群的投票, 既不是哪个管理员想删就删的, 也不是非要靠专家组表态来决定的. 另外提交删除并非管理员特权. 我认为删除机制是维基百科之所以能够良好运转的重要保证, 当然提出删除还是要慎重, 否则会打击作者的热情, 保护新手是很重要的原则. 如果对删除的流程存在改进的建议, 可以发起讨论, 推动改进, 比如说给新条目2天的时间作为缓冲, 比如给重要性或知名度不够的条目半个月的时间改进等等. 当编辑参与者, 提删参与者, 提删讨论的参与者, 和差条目的提升者能够有一个很好的交互, 那么维基百科的质量才能有保证. 如果真是什么条目都照单全收, 那么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估计都有100万了, 和百度何异(当然百度有审查机制,但只是政治方面的审查), 估计也不是我们所希望的. --用心阁(对话页) 2007年6月13日 (三) 11:51 (UTC)[回复]
用心阁你这话有点问题,wiki固然并非一个专家组,但提删的问题,专家组的表态是要占有相当重要的份量的。投票人人可以,但是来投票的人不一定就对这条目熟悉。会不会有跟风或者没有细读的问题?至于翻译组那边,其实只是个例子而已,我觉得应该有点强制力or约束了,必须制定出详细的工作计划/近期目标什么的,没办法,完全靠自觉的话,可能一年都不会有进展。或者这就是中国人和老外的区别(实在不想被人认为上升到民族的高度,但是...)?简单举例来说,就ACG那边待建条目,请求列表那些,就算我一个人来,能够让它们达到小小作品的最低底线,但问题是,我一个人忙的过来么?N天不吃不睡都来不及,难道就让那列表不断加长?那些条目永远空着?列表中,多数都是前几年的东西,现在日本动画有一年四季(最少三季 春夏秋季 但一般算春秋两季的),每一季都可以堆积一下没有写出的条目,什么时候是尽头啊?晕了...再这么下去,绝对不行。—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3日 (三) 16:11 (UTC)[回复]
在執行面上,要給新條目兩天時間太困難了,兩天前的條目在新條目列表中不知道排到哪一頁去了。我的想法是,如果創建條目的人沒有持續編輯該條目,屬於創建了就走的那型,那麼兩小時({{inuse}}預設的時間)之後就可以提刪除或快速刪除(例如只有一個外部連結、一個infobox……)。當然,如果有關注刪除討論的維基人願意接手,這個條目仍然可以保留。
要不然,也可以成立一個「拯救被拋棄條目」的小組,這樣就可以不用放到刪除討論(如果大家對刪除討論如此敏感,那換個名字吧),但如果該小組無法或不願處理的條目,也是要在七天內刪除。--Jnlin討論2007年6月13日 (三) 14:25 (UTC)[回复]
或是把這類條目也歸類到小小作品(我之前有提議過,但有人認為只有infobox的條目連小小作品都不算),30天後沒有改進則刪除也可以。--Jnlin討論2007年6月13日 (三) 14:40 (UTC)[回复]
暫時沒有甚麼意見,但提醒一下,在提刪開始到最後決定的過程足足有七天時間協商和給被提刪人或其他有心人提升質量,不是72小時,而是168小時。我看只是好些人對刪除討論的名稱敏感。
另外Red16兄,其實局外人有時能看出專家組自以為沒問題的地方.......嘛、只是有時。—Eky- 2007年6月13日 (三) 17:50 (UTC)[回复]
这个是自然,不然不用公开投票,只要专家组内部发话就行了。另外,7天时间来提升质量时间是否足够多?我个人看法,只要创建者有正面回应的话,就应该考虑中止提删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4日 (四) 06:04 (UTC)[回复]
    • 所謂 72 小時,是在說提刪者先與創建者溝通,如有必要才於 72 小時後再啟動刪除程序(而不是刪除,別混淆!)。如果可以用私下溝通的方式解決,根本就不必上升到提刪的層面;甚麼都上升到提刪,是浪費社群時間。
之前就見過,有人提刪新建立 15 分鐘的條目,但創建者在其後 2 小時內就完成了!如果肯溝通,根本就不必勞煩社群!
現在問題正正就是,有些人看見條目不爽,既不與創建者溝通、又不去嘗試改進。只懂去提刪,是很不負責任的行為!—charlie 2007年6月13日 (三) 19:48 (UTC)[回复]
所有的更動都在最近更改出現,必須做即時相應的處理,否則紀錄會沉到看不見,每天的兩百條新條目都需要即時的處理,侵權的檢查和貼上模版的動作,這是維護品質的最低底限,刪去侵權和提報討論品質糟糕的內容是否要刪除。
要設立溝通緩衝期,則必須有一個流程去留住這個紀錄,現在有人提出以主題或小組來分工分群處理欠佳條目,或是保有72小時絕對緩衝期。
維護的工作是這樣的,首先每日幾千條更新逐項打開檢查(檢查侵權(完整有6步驟)、張貼政策模板),並傳遞給下一個流程執行(現在是提刪、侵權和推薦),判斷出該如何處置,並引導參與者投入品管的流程。協商投入的人力要夠多,需要讓社群體認到人人參予改善的必要性,整個透過溝通的維護機制才能扛起品管的責任。否則就是現狀:檢查者無暇一一溝通,過去的討論社群討論做成方針和模板自己去看,給貼個模版就很夠意思了。我只是陳述現狀,很簡單的品質控制制度和遠遠不足的人力,造就不具有親和力的編輯經驗環境。—Jasonzhuocn 2007年6月13日 (三) 21:06 (UTC)[回复]
一點意見:平衡希望改革以及維持現狀的聲音,我提議將現時的提刪程序分拆,增設「預提名」制度:
  • 任何註冊用戶認為條目不適合存在時,在頁頂掛上一個「對保留必要性感懷疑」的模板,並在一頁「Wikipedia:對保留必要性感懷疑條目討論」中展開討論。提交者必須指出懷疑保留必要性的原因,並必須通知條目原作者或主要貢獻者。討論者不用作出任何投票,只對提交者理由是否合理以及改善條目的方法。
  • 3天後,討論共識認為提交者理據不合理或已不存在,條目便會直接保留。否則,如討論共識認為提交者理據合理及仍未改善,或根本沒有人提供意見,則由管理員提交提刪表決,以現行的投票方式決定。投票期相應縮短至4天。最少一人和議刪除及超過三分二投票者支持刪除,條目才會被刪除。
這個「3+4」制度,既可引入如同緩衝期的時間,也可避免應該刪除的條目拖延得太久。這個拋磚引玉的建議,希望啟發大家作出更好的建議。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4日 (四) 08:28 (UTC)[回复]
同意Kevinhksouth的建议,建议除了“delete”之外所有的提删,都必须通知创建者和主要贡献者。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6月14日 (四) 08:55 (UTC)[回复]
Kevinhksouth的办法不过是把删除投票的讨论分在了两个页面进行而已,难道因为删除投票不好听吗?如果不好听,换个名字不行吗?分开处理不是更增加了大家讨论的负担了吗?(原来只需要在一个页面上讨论,现在需要在两个页面上讨论)。而且正如几位所说,最近更新基本上只有5天之内的修改,新条目页面也只能检索最新的多少条目(记不清是多少了)。问题的症结其实根本在于mediawiki系统的先天性不足,除非开发出更多的功能,否则单纯靠人力非常费时。另外,由于目前wikipedia条目是保存后就为所有人看到,因此我们还需要照顾到读者的感受,如果读者总是看到许多很糟糕的条目,恐怕会质疑wikipedia的素质。或许等到wikipedia推出稳定版功能后,会带来一些有益的变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4日 (四) 09:02 (UTC)[回复]
我也覺得大家對刪除討論太敏感了,事實上在刪除討論中,我們有7天的時間可以改進條目。刪除討論不是洪水猛獸,對於刪除討論,應該跟對於新條目推薦或條目評選般同樣看待,是條目討論的一個過程而已。--Jnlin討論2007年6月14日 (四) 10:04 (UTC)[回复]
另外关于对话页使用的问题,我们其实有Wikipedia:正在討論的條目,专门为促进对话页的使用效率而设。在最近更新,所有页面对话页的编辑模式下,都有相关的提示。但是即使这样,仍然很少有人去使用这个功能。而且每一个条目的问题,本身就应该由社群一起讨论,参与的人越多越好。另外关于Chainsawriot提出的专家组或者本地组的问题,则要注意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的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4日 (四) 09:14 (UTC)[回复]
不是好聽不好聽的問題,而是尊重和防止因無知而出現的提刪的問題。Kevinhksouth的建議,我個人是勉強收貨,因為基本上已經把我提出的七十二小時通知建議融入其中,而且避免了很多根本不必要的投票(因為照這陣子幾位亂刪分子提出的投票,有很多根本七十二小時內就投票理由消失),等大家專心做好現有的條目。在英、粵、日都不會有提刪提出世界大戰的問題,但中文竟然有,這不是Mediawiki的問題,請不要老屈Mediawiki的團隊,問題在於有些人的過度潔癖。Martinoei 2007年6月14日 (四) 10:00 (UTC)[回复]
( ✓ )同意 Kevinhksouth的方案,应该可以接受的,同时,能不能创建一个自动系统?一旦创建者的某个条目挂了Kevinhksouth提出的那个模板,自动向创建者Talk页发送一个提醒通知,这样大家都尽到义务了。再不来沟通就是自己的问题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4日 (四) 16:07 (UTC)[回复]

分段2

赞成Keinhksouth的办法. 在投票之前,留有一个讨论和改进的余地.但是如果都要通知的话,工作量太大了吧. 我觉得在条目上挂上模板就是一种通知的方式, 模板可以写的更有好些.--用心阁(对话页) 2007年6月14日 (四) 12:01 (UTC)[回复]
我倒是并不认为通知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完全可以借鉴现在Copyvio的形式,只要热心人足够多就行了,很多事情其实不是管理员也可以做的。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6月14日 (四) 13:01 (UTC)[回复]
如果仅仅是防止无知的原因,分开两个页面讨论只能更加重社群的负担。何况无知并不是不能提删的理由。而且七十二小時內就投票理由消失,本身不就是删除投票的所带来的结果吗?如果不提删的话,一些条目长时间根本无人理会。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6月14日上涌现的大量积压的提删请求,正反映了这个问题。而且这样大量的提删请求,也是由于几乎无人理会重要性和知名度不足条目1个月后进行删除讨论的规定,造成大量积压(3个月前就应该讨论的条目直到今天才提出来)。或者我们有什么现有技术上可行的办法,能够避免大量提删条目情况的出现?(禁止大量提删肯定是行不通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4日 (四) 13:00 (UTC)[回复]
提刪者自己先與創建者討論,為甚麼會加重社群負擔?講了很多次,新方案是先溝通七十二小時後才再提出刪除!不論好壞甚麼條目都在建立短短幾小時甚至幾分鐘提刪,難道又不浪費社群力量?新方案的目的是減少不必要的提請刪除!原先就會與創建者溝通,或者會自己修改條目的維基人,根本就不受影響。負擔會增加,也許只是那些 Lazy deletionist。—charlie 2007年6月14日 (四) 13:52 (UTC)[回复]
我很怀疑你对中文维基百科的各种问题是否有真正整体的了解,而不是纸上谈兵。--Hawyih 2007年6月14日 (四) 14:48 (UTC)[回复]
另外,我们不是有快速保留的处理办法吗?快速保留总体来说要比七十二小時的私人讨论或公开讨论更加灵活一些吧?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4日 (四) 17:07 (UTC)[回复]
如果我對Shizhao和Hawyih假定善意的話,我不會明白Shizhao和Hawyih反對七十二小時通知機制的真正動機。因為七十二小時方案,就是免得要快速保留,大家在刪除討論中吵成一堆浪費時間。當然,我完全明白Shizhao反對七十二小時提刪通知的背後動機,因為七十二小時機制令Lazy Deletion支持者,很難找藉口刪條目,特別他們不想見的條目。由維基運作角度,七十二小時通知機制,實際只花提刪者時間,但其他人的時間可以因此省掉。Martinoei 2007年6月14日 (四) 17:24 (UTC)[回复]
条目删除不是在提删的时候,而是在提删之后7天,在提删过程中,条目创建者完全可以提升条目质量,供后来投票的人支持条目的保留。上述建议有些多余。—Isnow 2007年6月14日 (四) 19:03 (UTC)[回复]
Martinoei,為甚麼不可以早點給社群注意有問題的條目而要私下解決?Wiki系統就是越多人參與越好,不是嗎?提出有問題的人不熟識該領域,交給社群處理就是多人參與的好處,不對嗎?—Eky- 2007年6月14日 (四) 19:17 (UTC)[回复]
重申:新方案重點是有意提刪者在溝通獲得創建者或其他維基人承諾會改善時,就不必再提上刪除請求一頁,可省卻了不必要的社群注意力。Die Verbannten Kinder Evas這類條目,提刪者願意溝通等待的話,根本就不會在提刪頁中出現。如果有人肯承擔而又言出必行,即使用數個月時間慢慢完成條目又有甚麼問題呢?—charlie 2007年6月14日 (四) 20:22 (UTC)[回复]
Eky先生,我想問維基百科在提刪前提醒各位,不要輕易提刪那句話是不是形同虛設。提刪永遠是最後一步,因為動輒要社群高度注意這叫浪費時間和精力。我想各位請不要再拿些似是而非的廢話來為Shizhao辯護,講到尾是有人堅持審查條文的權力才搞成今天的亂局。大家想想,我們還有多少大家要求已久的條目,應有的還未寫?我們寫了沒有?順道回應Isnow,你的邏輯就像很多中國人的想法,反正法院都公正判案,為何要一審二審三審?事實上,這麼多程序就是要你做事三思而後行。請Shizhao還是交待你自己亂提刪的真實意圖,不要再拿一堆廢話來掩飾。Martinoei 2007年6月14日 (四) 22:13 (UTC)[回复]
Martinoei先生,那請問你認為要怎麼做?你能夠說得更具體一點要怎麼改革?其他人大多是提出改革方案然後針對問題討論,你什麼都不提只會在這裡說這些廢話又有什麼用?你有一句話說得很對,『我們還有多少大家要求已久的條目,應有的還未寫?我們寫了沒有?』也來反問你寫了沒?寫了什麼好東西出來過了嗎?只是說那些廢話去攻擊別人難道就不叫浪費時間和精力嗎?麻煩請你也不要再拿一大堆廢話來掩飾,請你清楚提出你認為應該要怎麼做?Jiffy 2007年6月14日 (四) 23:47 (UTC)[回复]
首先,第一個大講廢話是Jiffy,七十二小時提刪通知正是我建議。你自己走去廣東話維基看,[2](中文請求,但沒有),[3][4][5]全是我寫的,我與其浪費時間準備給這裡的爛人提刪,為何我不動手在廣東話維基寫。Martinoei 2007年6月15日 (五) 07:23 (UTC)[回复]
修改Linkchainsawriot 2007年6月15日 (五) 08:25 (UTC)[回复]
OK,大家都消消火,毕竟我们是来讨论问题的,lsnow,我始终认为,7天时间来修改提升条目的时间是不够的,而且经常事后来提升条目的,并不是创建者本人,比如我有几次,也是偶尔看到删除投票,知道某个条目可能有问题,于是去尽力做了点修正,虽然并不能保证条目一定留下,但我是自己尽力了,严格说起来,这条目与我何干?又不是我创立的。Eky,wiki当然是越多人参与越好,但是如果事无巨细全部要提交公开讨论的话,除了效率问题之外,更多是浪费大家的时间和精力,有时候常常是芝麻绿豆大的事情,也有时候各自退一步,为对方想想就好了。至于提删,担心有人会不会装白(小白),自己不钟意某个条目,就提删了,这才是最令人担心的呢。—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5日 (五) 05:10 (UTC)[回复]
其实从我是火星の石榴的经验来看,正是通过了目前的删除投票程序,才使某些条目至少可以作为一个小条目而被保留下来。—Isnow 2007年6月16日 (六) 13:19 (UTC)[回复]
我擔心的,正是有自己不喜歡某個條目就提刪,所以七十二小時通知機制,基本上是保證,不會亂提刪,特別最怕有傢伙因政治理由來提刪。本來維基遊戲規則該是政治條目,你把你的看法用中立語調寫進去,左中右不要緊,平衡就成。不過中國當局連這裡都用GFW封起來,加上有人試過連席揚也拿去提刪,你很難不有這個懷疑。基本上,七十二小時通知後,如果協商不成的提刪,不少應該與那些蓄意來這裡打廣告的爛人有關。Martinoei 2007年6月15日 (五) 07:40 (UTC)[回复]
其實我想說的是專題。例如Wikipedia talk:專題/香港住宅屋宇及商業物業Wikipedia talk:香港維基人佈告板。通傳一聲這些小組也不過份吧。當然,我明白這裡的文化是提刪版是最多眼球的地方,而討論頁、報告版卻沒有太多人用。最少我覺得這種風氣不健康,應當將提刪的部份討論歸回這些討論頁,這個文化,是需要大家的努力。作為管理員可多鼓勵使用用戶頁,條目的討論頁溝通。而不是再進一步促進這種動不動提刪的風氣。chainsawriot 2007年6月15日 (五) 05:21 (UTC)[回复]
你完全可以帶動群組討論的風氣,你完全可以全力去推動,沒有人攔著你,沒有人會說一聲不准你這樣做。你可以發展很多個專題,找到一些同好,然後大聲的告訴中文維基:以後某某領域的條目,由本小組/專題負責,除了參加本小組/專題以外的管理員不要插手,本小組/專題發誓一定搞好這領域的條目素質,有問題由本小組/專題來解決。--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15日 (五) 05:37 (UTC)[回复]
既然你如此的方法回答我,現在爭端已經夠多,我不來再增加多一些,我實在不想和你有意氣之爭。是有一天我真的發覺有些我不太會的條目似乎有問題,而我又不太會修改的話,我會找找有沒有專題小組可以幫手改進。又或直接寫在對話頁(雖然我不知有沒有人看)。的確,是沒有任何阻力阻止任何維基人這樣做的。如果認同,大家都可以這樣做。chainsawriot 2007年6月15日 (五) 06:46 (UTC)[回复]
我也不想跟你意氣之爭,我只是想請你一起來參與維基百科的管理工作,大家都可以這樣,但實情就不是大家真的會這樣。請你花一個小時,每隔10分鐘刷新一次最近更改頁面,只要一個小時就好。把這一小時內的破壞給回復過來,另外,順便記一下(方法不拘,用電腦、用人腦、用筆記都可以),這一小時內有哪些新建的條目,72個小時之後再回來看一下他們在哪裡,請你去把這些條目不夠格的、侵權的都找出來(方法不拘,用電腦、用人腦、用筆記都可以),該提刪的就提刪。這樣好嗎?--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15日 (五) 07:04 (UTC)[回复]
这个没办法,似乎中文wiki就是这样,所以除非使用强制力,不然似乎永远无法解决这之间的矛盾。另外,我刚刚去看了一下删除投票,建议合并音乐知名度问题一并讨论。这问题的关键还是在最近出现了大量有关此类的提删。我看了一部分专辑,质量的确不行,我给个例子吧。至少南风这种水准的,能够收集到足够资料之后,你再独立建立条目(根本达不到建立条目的最基本要求)。不然,如果只有曲目列表,请直接写入歌手本人的条目吧,陶喆的列入陶喆本人的条目,老实说,像日文专辑这样是很困难的,中文专辑的话,各类资料严重缺乏,看看使用EAC抓的无损的Cue就明白了,DISCID ISRC等数据,几乎为0(这个我去freedb查过)—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5日 (五) 05:49 (UTC)[回复]
要是有人認為72小時要提刪要進行通知的指引如此難以接受,那不如在建立條目的時候會預設加入{{inuse}} 6小時,待用戶認為寫完,再自行刪去。(新用戶未必會,可能要在修改視窗附近醒目展示刪去方法){{inuse}}多於6小時,條目仍然沒有太大氣息,才提刪。這樣最少可解決條目建立數小時甚至數分鐘被提刪的問題。chainsawriot 2007年6月15日 (五) 07:31 (UTC)[回复]
那更可以分工:隊A看recentchanges有無侵權/破壞,隊B專注於inuse的categories,看看有沒有超時未完成的。chainsawriot 2007年6月15日 (五) 07:55 (UTC)[回复]
(-)反对 更加把原本簡單的事情復雜化了,還有,加模板是什么意思?新創建條目的wiki人必須在6小時之內完成條目初稿(達到品質要求),不然就被提刪?如之前有人說過,誰會不吃不喝不睡,甚至放棄了自己的工作以及有關個人私務來寫wiki?所以才是盲目提刪不能要,人家新建一個條目也是多少花了心血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5日 (五) 08:25 (UTC)[回复]
要是沒有人將建立數小時甚至數分的文章以無內容為理由提刪,我也(-)反对我提的方案。但這個方案似乎可以平衝了管理的行政壓力(72小時通傳被指不可能)和新建立的條目的存在機會。幾多個小時、要達到甚麼的樣子才移除{{inuse}}等等,可以再行討論。chainsawriot 2007年6月15日 (五) 08:41 (UTC)[回复]
(!)意見 老问题,为什么72小时通知不可能,我的意思是,你一个条目提删的话,总要挂提删模板吧,挂上这个模板,系统自动通知创建者(机器人行为),技术上不可行?管理的行政压力也就无从谈起。退一步说,管理的行政压力是什么?中文wiki的管理员应该是比任何一个语种的管理员都多吧,管理员有空去挂提删模板,就没空多花一分钟在个人talk页通知一下几个主要的创建者(这个历史可以看得出吧)?—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6日 (六) 06:30 (UTC)[回复]
Chainsawriot提出的{{inuse}}方法是个好建议,但是完全实行这个建议恐怕有困难,因为这存在技术性障碍,系统目前无法做到新建条目預設加入{{inuse}}。另外我也担心,即使技术上能做到,很可能到时候满眼都是{{inuse}}。经常参与wikinews的人应该会有这种体会。但是或许我们可以在编辑模式下在上方提示文字处,提示新建条目的用户使用这个模板--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5日 (五) 08:32 (UTC)[回复]
火星可能误会Chainsawriot了。我的理解是,如果6小時后,条目仍然没有什么起色,这里所谓的没有起色,应该已经排出了可以挂小小作品、重要性不足、知名度不足等模板的条目了(至少这一类的条目大多已经有了一个条目的雏形),而除去这些以外的条目,才是去提删--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5日 (五) 08:43 (UTC)[回复]

分段3

  • 技術上,「七十二小時」大致等於「最新五百條」special:newpages/500。大家可跳過新五百條,處理其後者。*: )---Hillgentleman | | 2007年6月15日( 五 ), 11時30分27秒.
上面提到首6小時加{{Inuse}},技術上不可行,就算可行會引起混亂。倒不如將你的建議簡化,改為新條目有6小時豁免期,除了符合快速刪除標準的一類塗鴉文章外,一律先等待6小時才有進一步行動。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6日 (六) 03:02 (UTC)[回复]
Kevinhksouth的建議,本人贊成,新條目本來就應該有一定提刪豁免權。Martinoei 2007年6月16日 (六) 09:07 (UTC)[回复]
更好的做法,是條目建立數小時內提刪者,除非為快速刪除標準、侵權或廣告,如有人以無內容無內容或內容不足(更改:chainsawriot 2007年6月16日 (六) 15:14 (UTC))提刪,其他用戶發現可即時停止提刪程序。甚至要提刪者事後解釋刪除原因,無合理解釋者作破壞維基處理。chainsawriot 2007年6月16日 (六) 12:59 (UTC)[回复]
为何不能“以無內容提刪”?其实,“无内容”本身就可以按照快速删除进行清理,现在进入一般删除程序,正是让更多的维基人看看这个条目某没有可以改进和保留的。—Isnow 2007年6月16日 (六) 13:29 (UTC)[回复]
別人在說新條目的豁免權。—charlie 2007年6月16日 (六) 14:41 (UTC)[回复]
新创建的条目也是条目,也有读者,不需要豁免。—Isnow 2007年6月16日 (六) 15:16 (UTC)[回复]
Isnow, 條目無內容,何來讀者?讀甚麼?*: )---Hillgentleman | | 2007年6月17日( 日 ), 02時09分36秒. 2007年6月17日 (日) 02:09 (UTC)[回复]
除了快速刪除標準外,還有侵權文章的處理(貼模板)、對於在世人物的無來源負面內容,也不應受到{{inuse}}的限制。如果要把inuse的預設時間改為6小時我沒意見。--Jnlin討論2007年6月16日 (六) 11:44 (UTC)[回复]
  • 有些情形是以前已有類似的刪除案例,那是否又要受這個6小時(或其它時間)的限制呢?從另一面想,及早把刪除意向通知創建者可避免他白費時間去編輯頗可能會被刪除的條目。--Mewaqua 2007年6月17日 (日) 15:34 (UTC)[回复]

分段4

小結一下:目前主流意見認為新條目加入6小時豁免期是可行的,除了達到快速刪除標準、侵權及人物誹謗等情況。如有人在該段期間提刪,提刪會被取消。大家如果沒有任何反對,可以經表決後成為正式的方針。

此外,針對被提刪者的心理,我提出過提刪程序的「3+4」模式,雖然有些人表示支持而無人表示反對,但因討論焦點的轉移而沒有充份討論,大家也可以考慮一下其可行性。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8日 (一) 04:03 (UTC)[回复]

但意见似乎是说使用{{inuse}}的有6小時豁免期,而不是所有的条目都自动有6小時豁免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8日 (一) 08:28 (UTC)[回复]
是我誤解了。但問題是新手何以知道{{inuse}}模板的存在呢?而老手一般會準備好一定份量的內容(以免被人以不知所云為理由被提刪)才會開新條目貼出來,未必再需要6小時時間再改善。{{inuse}}模板延長至6小時雖好,但對於新條目被即時提刪的問題幫助不大。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8日 (一) 08:47 (UTC)[回复]
可以在新建条目编辑模式下的警示文字上推荐使用{{inuse}}—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8日 (一) 12:21 (UTC)[回复]
也好。大家如果沒有異議,可以盡快試行以觀察其成效。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8日 (一) 13:55 (UTC)[回复]
请帮忙修改MediaWiki:Newarticletext,我改了几次,都没有搞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20日 (三) 13:51 (UTC)[回复]

新问题 外部链接

因为我开着监视列表呢,刚上来就看到有人说正视音乐的条目有问题,又改回fact了,查了一下,的确如此,明报的那个链接失效啦。当天(该条目我最后一次编辑吧,时间可以在历史中查到)我是确认了那个链接没问题才加上去的,谁知道现在...(当时是不是明报即时新闻没注意),如果全文copy的话,肯定是版权有问题,可加链接的时候谁知道会这样嘛。好不容易找到的资料,结果又回原点了。问题是还有今后呢,今后这种问题怎么办?因为有的资料不是国际时政啊,明报不行,随便找个网站都能找到来解决掉的(这次好像是特约评论员的专栏文章?忘了)。
PS:所以说我的RP很黑啊,这种情况都让我遇上了。唉……—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4日 (四) 06:12 (UTC)[回复]

== *好像的确是个问题,我也在想这个问题,现在许多参考来源,外部链接主要靠网站链接,这些链接总有一天会失效,那时候条目岂不成了“来源缺失”? —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6月14日 (四) 14:12 (UTC)[回复]

  • 事實上只要曾經存在夠久,Google Cache都可以找的到啦。--Jnlin討論2007年6月14日 (四) 14:37 (UTC)[回复]
    • 就是Hawyih提出的问题,现在我怀疑那个是当时的明报即时新闻,我查了一下,我是5.31 下午14:07加进去的,当时我确认了那个链接没问题才动手的,今天Srr告诉我,那个链接已经不存在,我试了一下,的确是。所以并不存在Google Cache的问题,因为有时候Google Cache也没这么快的。何况我试过,我这边(大陆/国内)就算挂代理也不能用Google Cache的(GFW啊),现在只能希望Google搬服务器的事情快点结束,这样部分功能或者能用了(Google正在从美国往国内搬运服务器...),我现在可以提供的资料有,报纸应该是5.30的(或者5.31),并且在EF HK第一娱乐论坛的娱乐AIO区应该有帖子的全文转载。我是被人提醒了,所以去找了明报的原文链接(帖子日期也是5.30 or 5.31)...—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4日 (四) 15:46 (UTC)[回复]
  • 大家果然都有同感。所以我一直觉得以条目中网页作为信息来源,虽然可行、方便,但持久性很成问题,总觉得不是个长远之计。一般的网页能坚持个一年就很不错了。--Hawyih 2007年6月14日 (四) 16:14 (UTC)[回复]
  • 因為大部份人習慣先從網路上找資料,但報章之類若可行的話應加註幾年幾月幾日幾版之類的(有的報章網站對於過期內容會以收費式或會員式的服務讓人查詢)。—Ellery 2007年6月16日 (六) 15:37 (UTC)[回复]
  • 那么大家可能要改变以下这个习惯了,多以图书,报刊,杂志,为主。毕竟网站的内容,几乎都能找到纸质的原版。如果不方便,至少也罗列一下有关的书籍ISBN,报纸名称,日期等--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6月16日 (六) 15:50 (UTC)[回复]
    • 不过那也有问题,现在纸质媒体众多,所以还是只能参考网站为主。特别是香港的报纸等,我这边是订不了啊(有钱也没用 见东方日报等的新版有关订阅的宣传,上海等大城市现在的确可以订阅 不过仅限于企业用户)。过期内容么?这次要严重BS苹果日报以及星岛等(夸张啊,使用星岛的搜索系统还必须是付费会员)。这方面国内新民报业和南方报业好多了,免费查询不说,基本还都提供每日各版面的Html与免费的PDF电子扫描档的下载。版面/文章标题一目了然。明报等那边,我下次最多能多补充一个日期(看不出哪个版面的)+作者(稿源)。或者此事日后慢慢再议吧。—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7日 (日) 06:19 (UTC)[回复]

關於中華民國國家機構的命名

本人認為,宜將行政院立法院等五院加上中華民國四個字,更合理。—冰封沙漠 2007年6月14日 (四) 10:11 (UTC)[回复]

未见得,人民代表大会也未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说也应该加?--Hawyih 2007年6月14日 (四) 10:52 (UTC)[回复]

如果有重名的,使用消歧義括弧應可解決?--Jnlin討論2007年6月14日 (四) 12:03 (UTC)[回复]

人民代表大会好像只有中国有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4日 (四) 13:04 (UTC)[回复]
我支持沙漠提出的,我记得其他国家也有人民XX大会的,小心谨慎的好。另:媒体上的正式名称,一直都是中华民国行政院吧。人民代表大会全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XX(地域 全国/上海市等)人民代表大会,XX人大只是简称罢了,反正大家都明白。顺便提一下,这种问题在新闻动态里面很麻烦,比如达尔富尔,可以用达尔富尔问题,达尔富尔冲突,之前还可以加苏丹二字,又是两个变化写法,其实大家都明白,因为写新闻之前不可能细查每个条目的名称,所以经常好多红字,不够智能化的事情还是没办法哪—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4日 (四) 15:57 (UTC)[回复]
你注意从其他角度来看啊,行政院官方当然不会加中华民国啦,想加台湾嘛。另外,又不是不知道,大陆对台湾网络基本是封锁不能访问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5日 (五) 04:51 (UTC)[回复]
其实把两本宪法看一看就解决问题了。我刚才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面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以全国人大应该加中华人民共和国。--Hawyih 2007年6月15日 (五) 03:37 (UTC)[回复]
严格来说,人民代表大会是一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则是一个机构。而目前好像只有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因此如果内容不是很多而这完全可以等同。如果讨论制度的内容和讨论机构的内容都已经很多,则可以拆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5日 (五) 08:50 (UTC)[回复]
行政院立法院等五院是中華民國特有的(雖然其功能在別國家有不一樣名稱的機構),應該不太需要加。—Ellery 2007年6月16日 (六) 15:34 (UTC)[回复]
对于条目的命名,应该尽可能兼顾“独一”和“简洁”两个原则,独一是保证尽可能不与其他主题重复(尽可能避免消歧义),简洁则是尽可能少加入定语(限制条件)。上面说的“行政院”和“人代会”如果没有其他国家地区有,则可以不加前缀,“中华民国行政院”则可以作为重定向。如果有其他的“行政院”,则需要考虑“独一”原则,把条目移动至“中华民国行政院”。-下一次登录 2007年6月16日 (六) 21:02 (UTC)[回复]
其實如果細看官方網頁Meta裡面的標籤的話就會發現,全名是中華民國行政院(The Exective Yua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因此基本上我支持條目本身使用全名。至於有沒有其他國家的政府組織有重名現象?請參見蘇格蘭行政院。—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6月17日 (日) 04:50 (UTC)[回复]
象兄舉例出來了那就用全名吧。—Ellery 2007年6月19日 (二) 03:47 (UTC)[回复]

命名常規:括號的使用

Wikipedia:命名常规

括号的使用

想請問這個全形括號只當作重定向的規定,是什麼時候在哪裡討論的呢?討論頁似乎沒有存檔,而這跟使用全形標點的政策不符,因此想問問看。--Jnlin討論2007年6月14日 (四) 12:02 (UTC)[回复]

消歧義用半角圓括号是技术限制的问题,至于條目名稱本身有括号时,全形括號只當作重定向,就不知道何时有这个规定的了,似乎以前讨论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4日 (四) 13:07 (UTC)[回复]
我比较不赞成这个规定。我记得很清楚,上次讨论时,只在“消歧义-位于末尾”使用空一格-半角括号上达成了协议。--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14日 (四) 13:15 (UTC)[回复]
这不是决定,而是暗渡陈仓,偷偷写进方针页的。--Hawyih 2007年6月14日 (四) 13:33 (UTC)[回复]
也許真在哪有這個決定,盡量不要用這樣負面的詞語比較好。另外,我已經留言詢問寫入的維基人。--Jnlin討論2007年6月14日 (四) 14:07 (UTC)[回复]
在07年1月討論過,參見存檔。第一點是無異議的,但第二點仍有討論餘地。當時的考慮是將所有正式條目名稱的括號都統一作半形。請各位討論。--Gakmo (Talk) 2007年6月14日 (四) 16:27 (UTC)[回复]
我記得消歧異括號之所以要用半形的,是因為牽涉到某系統特殊功能(一時忘了是啥,似乎是種可以自動不顯示括號中文字的功能),言下之意,如果括號的存在是起因於事物原名中就有括號而非消歧異作用,為了避免在特殊功能啟動時不小心讓該顯示的字消失,所以反而應該使用全形括號不是嗎?—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6月14日 (四) 21:05 (UTC)[回复]
参见Wikipedia:如何编辑页面#链接中的第五条。—Isnow 2007年6月14日 (四) 22:12 (UTC)[回复]

[[Wikipedia:关于#其他|]]为什么这个会不显示呢?野猪这个就显示但是括号却没了。—Mukdener 2007年6月15日 (五) 02:43 (UTC)[回复]

后者是正常的,系统自动辨识半角括号作为消歧后缀,并用subst:类似的方式将没有消歧后缀的名称写入管道符后。— fdcn  talk  2007年6月15日05:19 (UTC+8 6月15日13:19)

我这里坚决反对条目名称本身用半角括号,除了消歧义本身涉及系统技术实现需半角这一规定外,其它都应是中文政策为基础,也就是说应以全形为准。这里追求半角形式的统一没有任何意义。同时,一个方针的修改应当依照已有的程序来进行,不应轻率更改。— fdcn  talk  2007年6月15日05:19 (UTC+8 6月15日13:19)

上次是我帶起這個討論的,但我本人對兩種選擇持開放態度,歡迎各位發表意見以達致共識,統一在非消歧義條目名稱選用的括號類型(而另一種括號仍須建立以作重定向)。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5日 (五) 08:01 (UTC)[回复]
同意自由主义者的意见,希望除消歧义外都用全括号。另外,对于方针页面内容的根本改动,应该参照Wikipedia talk:共识,对每次修改提供讨论存档。-下一次登录 2007年6月16日 (六) 00:21 (UTC)[回复]
除消歧义外,可能还会有一些用半角的情况,比如数理化公式等。但中文政策本身应当肯定下来,全形括号必须做为优先考量的因素。— fdcn  talk  2007年6月16日17:52 (UTC+8 6月17日01:52)
我也希望除消歧義外都用全形括號,但半形括號可重定向。--Jnlin討論2007年6月16日 (六) 11:45 (UTC)[回复]

根據以上討論,常規修訂建議如下:(僅第二點有變)

括号的使用

請各位討論及完善。--Gakmo (Talk) 2007年6月17日 (日) 19:44 (UTC)[回复]

或許對於數學公式可訂定特例?--Jnlin討論2007年6月19日 (二) 04:42 (UTC)[回复]
我个人倾向于在Wikipedia:格式手冊中专门规定半角的应用情况,毕竟用半角的情况极少。这样本条的规定可以简化为“除了Wikipedia:格式手冊另有说明,條目名稱本身有括号時,使用全形括号……”,保持一定的灵活,同时又确立了全形为主。— fdcn  talk  2007年6月19日14:37 (UTC+8 6月19日22:37)
Fdcn兄的意思是否如下?將命名常規中「括号的使用」一段改為「除了Wikipedia:格式手冊另有说明,條目名稱本身有括号時,使用全形括号。」,然後在格式手冊中加入

消歧義條目名稱使用半角圓括号“(”“)”,括号前有一个半角空格。如:利物浦 (消歧義)馬力 (區議員)。否則,除數學公式……外,條目名稱的括号使用全形括号,而半角括号只用在重定向條目名。如:電視廣播(國際)有限公司電視廣播(國際)有限公司的重定向。

--Gakmo (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18:41 (UTC)[回复]

签名的长度限制是不是太短了?

为什么要这样呢?—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6月15日 (五) 05:16 (UTC)[回复]

目前关于签名的规定还不是有强制力的方针。为了不带来系统的安全和负载压力,同时也避免签名长度影响其它人的讨论编辑,我个人的作法是用用户子页面作模板,同时对该页面进行保护永不更改。— fdcn  talk  2007年6月15日05:23 (UTC+8 6月15日13:23)

保护是否需要请管理员来协助进行?—Mukdener留言 2007年6月15日 (五) 05:28 (UTC)[回复]

需要,按已有用户页子页面保护流程申请即可。— fdcn  talk  2007年6月15日06:44 (UTC+8 6月15日14:44)

user:shizhao

user:shizhao当管理员已经有好几年了,但是他对于其他用户的态度,尤其是对于普通用户的态度从来没有好过。user:shizhao几乎从来没有回答过别人给他的留言,也很少主动和其他用户沟通。他总是用机器人的冰冷的态度对待其他用户。或许他可以通过skype等工具和他熟识的一些用户和管理员保持联系,但是在维基百科,他的沟通做得很差。有人说删除投票不是洪水猛兽,是的,制度本身不是洪水猛兽,但是,一个冰冷的机器人操作的删除投票是洪水猛兽,它打击了其他用户的热情。—Linuxwindows 2007年6月15日 (五) 20:48 (UTC)[回复]

我懷疑user:shizhao這個賬戶是北京國安局的馬甲。—8888888888888888888888O 2007年6月15日 (五) 20:52 (UTC)[回复]
我覺得這是個人的特點,和北京國安局應該沒有關系。User:ShiZhao的編輯量可能是最大的(他在wikisource也有相當多的參與),如果是一個人的話,基本上沒有時間干別的事。當然,我不能打包票說這一定是一個個人用戶,因為我并不認識他。--霍枯燥 2007年6月15日 (五) 22:05 (UTC)[回复]
那你可以申請罷免他啊。—Computor 2007年6月16日 (六) 02:02 (UTC)[回复]
已經申請了罷免他。Martinoei 2007年6月16日 (六) 09:05 (UTC)[回复]

此人疑似民国九十五年马甲,建议封禁。—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6月16日 (六) 01:05 (UTC)[回复]

說封禁,言重了。但如果Linuxwindows認為user:shizhao沒有盡到管理員的責任,最好的解決辦法仍是申請罷免。—J.Wong 2007年6月16日 (六) 03:56 (UTC)[回复]

8888888888888888888888O123456789098765432123456789O兩帳號編輯行為類似,請關注之。—Jasonzhuocn 2007年6月16日 (六) 04:36 (UTC)[回复]

那要找checkuser... Chanueting 2007年6月16日 (六) 05:02 (UTC)[回复]

我认为这种动辄怀疑他人的身份的做法很不好,就算是国安人员,也有当管理员的权利。我可以告诉一些怀疑人员,shizhao的职业不是国保。有些猜测不出自理性,很容易让人哭笑不得,shizhao还被指责过是反华人士。— fdcn  talk  2007年6月16日17:40 (UTC+8 6月17日01:40)

這是中文維基的文字獄嗎?隨便就懷疑別人身份並建議封禁?先看看該管理員任意更動模板內容的事蹟吧!--會游泳的豬 2007年6月17日 (日) 16:51 (UTC)[回复]

既然Hmcheng質疑,那麼就必須說清楚,免的以訛傳訛。
我要這麼澄清只是希望Hmcheng能夠明白,中文維基並非文字獄。中文維基存在文字獄是我最不希望的事情,同等重要的,在維基百科上任意謾罵張貼侵權的行為一樣需要被制止。User:8888888888888888888888O因與Mukdener發生言語衝突,又在其他頁面觸犯人身攻擊規定,將該帳號封禁一週。User:123456789098765432123456789O則被確認是民國九十五年的傀儡,並做出破壞而遭到停權。—Jasonzhuocn 2007年6月20日 (三) 15:19 (UTC)[回复]

希望User:Jasonzhuocn不要繼續無事生非

User:Jasonzhuocn不用自作聰明了,我就是User:123456789098765432123456789O,我忘了密碼,所以換個帳號。是個人就能看到。另外,民國九十五年也是我的帳戶。關于User:Jasonzhuocn對我屢次進行誹謗的事情,我已經在「民國九十五年」的對話頁上做出了說明。希望User:Jasonzhuocn不要繼續無事生非。—8888888888888888888888O 2007年6月16日 (六) 09:16 (UTC)[回复]

維護版面討論,禁止人身攻擊是管理員的責任。請遵守方針,不要來亂版。—Jasonzhuocn 2007年6月16日 (六) 14:17 (UTC)[回复]

此傀儡账号屡次进行破坏,为什么不予封禁?—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6月16日 (六) 15:53 (UTC)[回复]

向業余東北共和國衛士User:Mukdener致敬。—8888888888888888888888O 2007年6月16日 (六) 15:57 (UTC)[回复]

目前的版權信息是否該改寫或重翻?

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7%89%88%E6%9D%83%E4%BF%A1%E6%81%AF 開頭就附了一堆曖昧不明的但書,例如「只要新的版本也同样遵循我们的许可,并且注明来自于维基百科」「允许任何人使用,只要他们遵守某些约束條款」,簡直像故意要把人嚇跑一樣,文章內容排版也不是很容易讓人閱讀和瞭解,我覺得應該整篇改寫或重翻。Meeow 2007年6月16日 (六) 12:26 (UTC)[回复]

這兩句本來就是GFDL的基本要求,不能說用了GFDL版權材料的新內容就可以不遵守GFDL。—Ellery 2007年6月16日 (六) 15:32 (UTC)[回复]
那就直講新內容需遵守GFDL即可,不需如此拐彎末角將問題越扯越不清,而且這個問題在第二段和下方的黑字應該就已經強調夠了。目前的版本與英文版開頭相比,首先開頭的聲明維基並未擁有維基文字版權被省略掉了,其次「并且注明来自于维基百科」是錯誤的,應是「認可所使用的维基文章的作者(通過原文連接可達成此項要求)」,目前的描述很容易錯誤引導人們以為維基基金擁有維基文字版權,引用維基文章必須得到維基管理群的同意或必須廣告維基網站之類的,給人的感觀不好。Meeow 2007年6月16日 (六) 18:57 (UTC)[回复]
這問題沒人重視嗎?附帶一提吸引我注意這件事是因為前兩天在批踢踢看到一篇新聞說台灣維基某發言人表示維基目前不會對不當引用進行法律追朔,個人認為發言不妥因為維基本來就不擁有版權何來追朔?要追朔也不是由維基來追朔,目前的版權聲明應該是以前人翻了就丟在那不管吧,還是我誤會了中文維基其實和英文採用不同版權方針?Meeow 2007年6月17日 (日) 19:15 (UTC)[回复]
我先把開頭的但書刪除,加入英文版之中「維基媒體基金會並不擁有維基百科網站上的圖文版權」,再看是否還有需要再修改。—Ellery 2007年6月19日 (二) 03:58 (UTC)[回复]

竄改albumcover模板內容

近日不少Album 照片被提名刪除,改變了中文維基收錄圖片的方針,引發大量圖片被刪除。剛才看看模板資訊時,發現一個令人擔慮的改動。

一直以來,{{albumcover}}的模板是翻譯自英文版本。今年3月底,{{albumcover}}的翻譯內容突然被改動[7]

最重要的變化是: 只用於描述解釋圖中的唱片(solely to illustrate the audio recording in question)一句, 改成只在該唱片條目中使用本圖作為插圖。 自從模板經改動後,改寫人隨即以「不是在唱片條目中使用」的理由,刪除相當龐大的唱片圖片。

我擔心是,管理員為了得到「刪除理由」,而扭曲了翻譯而來的版權訊息。如果近月刪除這些圖片時,是基於一個錯誤翻譯,其損失已不可彌補。

我想問:那次改動是怎樣發生呢(在albumcover頁中找不到討論)?在改寫翻譯內容前,有足夠討論嗎?--Kevin wong 2007年6月16日 (六) 17:06 (UTC)[回复]

这种事情我早看开了, 要上载也该去commons]去, 省得受几个管理上有严重问题的管理员的气 -- 同舟 2007年6月17日 (日) 09:40 (UTC)[回复]
但是這次問題對中文維基已造成很大影響,我想日後看模板資料時,要打醒精神。透過扭曲翻譯內容以滿足刪除條件,這做法很令人反感。--Kevin wong 2007年6月17日 (日) 11:18 (UTC)[回复]

Kevin兄,我先聲明:我不知道從全知的角度上書生兄是否有意去扭曲模板的內容,我也無意為他辯解。不過想請您明察:在書生兄修改模板前,模板說明文字是「只用於描述解釋圖中的唱片」,從中文文法上來看,這句話其實漏了幾個字,我嘗試把它講清楚:它既是在說明一幅圖像的著作權狀態,這個說明應該是指它為什麼屬於合理使用,亦即這句話的原意應該是指「只用於描述解釋圖中唱片的條目」(因此它屬於合理使用),否則這張圖像本來就是「用於描述解釋圖中的唱片」,那個「只」字就毫無意義,一幅不用於適當條目中的圖像,即使加上這樣子的描述也不會得出「因此符合合理使用」的結果出來。因此我認為「只在該唱片條目中使用本圖作為插圖」只是「只用於描述解釋圖中唱片的條目」的換句話說而已,比起「只用於描述解釋圖中的唱片」這樣的說法,更清楚也更符合中文文法,我因而推斷:書生兄可能並不是對照英文來翻譯,而只是改進原來的中文說明。此外,英文原文solely to illustrate the audio recording in question,在英文維基的context之中,幾乎專輯都有獨立條目,因此這句話有可能被認為是指「專在該唱片條目中使用」。中文維基的專輯封面確實有許多被用於專輯列表之中,並沒有critical commentary。我想這是差別所在,既然您現在發現錯誤了,「亡羊補牢,尤未晚也」,您所做的更適當描述可作為日後類似提刪的標準。--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17日 (日) 17:18 (UTC)[回复]

虎兒, 但願如你所說的, 希望書生兄日後處理這些影響很大的事情時, 能夠跟大家商量一下。 --Kevin wong 2007年6月17日 (日) 18:14 (UTC)[回复]
他做出這些修改是相應於基金會新版授權方針出台,基金會的方針具有強制性,當時也有相關置頂公告,下次有類似公告時,我們都應該多關注一下。--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17日 (日) 18:20 (UTC)[回复]
那次最重要的改動是清除大量commons 上的fair use圖片,但沒有說明個別維基應怎樣辦吧。正如在另一邊說,我不反對中文維基有自己一套的版權方針, 但涉及重大改動時, 應該要讓大家商議一下。而且, 管理員在改動模板後, 馬上提出刪除相當大量的照片, 似乎已說明他明白這次改動的影響有多深遠。
我記得去年初來維基時, 書生曾經說過, 維基就是不同信念的匯集。有人是「保留主義」、有人是「刪除主義」, 我覺得對極了, 維基本來就像一個小社會, 反映多元信念。但作為一位有刪除傾向的管理員, 他在今次事件中, 過份運用自己的管理權限和社群對他的信任, 實行刪除主義, 對很多人都不公平。
不過得重申一下,這些批評不是要責罵一個人,是希望得到長遠的改善。久不久就看見社群因為一位管理員而鬧哄哄,會很煩。--Kevin wong 2007年6月17日 (日) 19:08 (UTC)[回复]
您可能誤解該次新方針的用意,該新方針確實是針對個別維基計畫中對於非自由著作權的各種著作材料所做的規範,commons上面根本不允許合理使用的圖片,這是從commmons一成立之初就已經立下的規則,因此基金會的新方針根本無須再去規範commons、清除合理使用照片。我建議您再去看一次licensing policy,是適用於全體維基計劃的。--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18日 (一) 04:46 (UTC)[回复]
好像有點矛盾了。原本說書生是按照基金會的規定, 修改fair use的圖片, 但那邊不收錄fair use圖片, 那麼規定是怎樣來呢? 也不想咬文嚼字了, 只想表明, 日後再有重要改動時, 記得通知大家, 以免維基受一兩人操控。 --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13:02 (UTC)[回复]

規定是由維基媒體基金會的理事會成員討論表決通過的,一般而言是在meta上面進行,或是有另一個隱密的wiki站在進行討論。commons也是維基計劃之一,收錄各種多媒體檔案,但是commons設立時就不允許fair use,其他計畫則對著作權有鬆有嚴,此次基金會的新方針就是為了統一鬆嚴不一的著作權政策,對於fair use採取嚴格解釋,對fair use很寬鬆的中文維基百科自然要有許多修改,對fair use最嚴格的commons則是最不受到新版方針裡影響的計劃。當時新版方針公布時,有在最近更改的佈告欄公布,我記得也有成為site notice,您可能沒有注意到,但因此說維基受一兩人操控是不恰當的。--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18日 (一) 13:15 (UTC)[回复]

那我這樣問好了,在更動模板時,有多少編輯和多少管理員知道這個更動?又為何中文版模板的宣告是與英文版的有所不同?是已經經過中文維基社群廣泛討論並以取得共識了嗎?如果這些討論在被更動模板討論頁上有的話,相信Kevin Wong和我就不會有這樣的疑慮。--會游泳的豬 2007年6月18日 (一) 14:26 (UTC)[回复]

我引用User:Computor的話來回答您:
我深入研究模板的历史、基金会的版權許可方針[8]后,不太认同「任意竄改」的罢免理由。「只用於描述解釋圖中的唱片」一句是另一位管理员TONYNC在2006年7月17日加入的[9],取代了「说明相应的唱片或音乐专辑方面的内容」一句,收窄了使用的范围,也没有咨询社群(没有使用讨论页,互助客栈也没有讨论记录),但当时并没有问题。又,我认为书生加入这一改动,是为了适应版權許可方針。版權許可方針在2007年3月23日由基金会通过,书生是在3月28日修改模板的。按版權許可方針,「An EDP may not allow material where we can reasonably expect someone to upload a freely licensed file for the same purpose, such as is the case for almost all portraits of living notable individuals.」,也就是所有有版权的材料(material),包括唱片封面、网站拓图等,都不可以用来描绘(portrait)在世的知名人士。我有理由相信书生的修改,是为了禁止唱片和网站的图片被用在知名人士的条目上,来描绘他的长相,以符合版權許可方針的要求。版權許可方針是强制性的,所以不需要社群的共识,也需要修改模板。书生的修改可说是合理,说是「任意竄改」不太公道。--Computor 2007年6月17日 (日) 18:04 (UTC)[回复]
--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18日 (一) 14:58 (UTC)[回复]
並沒有規定更動模板必須要在模板討論頁上標註。另外,基金會的版權方針就是基本的規定,不須要再經過社群的討論或共識,如果您對基本規定不滿,您可以去質問基金會,或是參選基金會理事來表達您的看法。--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18日 (一) 15:03 (UTC)[回复]

喔!我對方針所闡述的內容沒有任何意見,只是對中英文維基的不同標準感到疑惑,根據書生的更動:

  • 只在该唱片条目中使用本图
  • 可以合理的预期,目前不可能存在或创建版权自由的图像;

再看看特色條目中的王菲,條目中引用大量專輯封面,很明顯的,這個條目並非唱片條目,根據書生所更動過的版權宣告,這些專輯封面引用都該被撤除。我實在無法理解管理員這種莫衷一是的標準。--會游泳的豬 2007年6月18日 (一) 16:18 (UTC)[回复]

  • (!)意見「只在该唱片条目中使用本图」不符實際情況,不過因為刪除投票中許多人都是以「只能用來解釋描述圖中唱片」的方式來解讀這句話(簡單的說,就是假裝「該唱片條目」 = 「有描述該唱片的條目」),因此像濱崎步王菲這些描寫唱片的段落寫的比較完整的,使用的唱片圖片仍會被保留。主要的影響是造成一些人無法理解為何可以不用遵守「只在该唱片条目中使用本图」這句話。—bstlee § talk 2007年6月18日 (一) 21:55 (UTC)[回复]

這還是回到條目質量的問題上,在英文版,有許多音樂專輯條目,甚至是歌曲條目,這些條目質量均佳,但在中文版維基,大家對於是否要有音樂專輯條目、歌曲條目都還很有歧見,爭議的主因是太多音樂專輯條目的處理不當,條目文字敘述部份很少,非自由版權的圖片倒是佔了很大部份的版面,很難符合「合理使用」這些照片的標準。合理使用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條件很多,「它是音樂專輯封面」只是在合理使用眾多配合條件中,關於「性質」上的一個條件,另外還有「使用比例」、「經濟價值」、「使用處所」等等標準,過去的那些音樂專輯條目在「使用比例」上無法達到合理使用的標準(文字太少,圖太大),當然有侵權的疑慮。我不知道各未有沒有注意到,對於著作權要求嚴格的日文維基,則禁止一切非自由圖像,很多條目當中都沒有照片,但是他們不也發展得很好?我不再多說,各位如果有興趣,可以聽一聽在下去年在中文維基年會中所做的報告「著作權是什麼?」(What is copyright?)連結在此,需要能播放.ogg開放格式的程式。--Theodoranian|虎兒 =^-^=

希望大家关注本条目,刚刚看到朋友的通知,sina sohu很多内容都删除了,就剩下腾讯还在,也不知道能坚持多久,我在想有没有什么办法,把一些相关的重要内容保存到wiki等一些更可靠的地方。—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7日 (日) 09:12 (UTC)[回复]

这个我所了解的是"失效"的网络引用可以作过期通知而不用删除WP文章中已经引述的部分. , WP是没有义务去储蓄其他网站的(全部)内容, WP:NOT就有明确指引. -- 同舟 2007年6月17日 (日) 15:17 (UTC)[回复]
http://furl.net/farm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00:32 (UTC)[回复]

刪除自己的用戶討論頁

User_talk:8888888888888888888888O 要確定一下這種做法是否容許? -Hello World! 2007年6月17日 (日) 11:52 (UTC)[回复]

可以,但不禮貌。--Jnlin討論2007年6月18日 (一) 15:09 (UTC)[回复]

确定(或重新投票)罷免管理員的票数

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中的投票正在进行,但很多人都没有留意到,目前罷免機制仍未確立,未完成罷免流程的細節前,目前的罷免動議只能作為參考,並不具有約束力。也就是说,现在进行的罷免投票,是完全没有强制效力的,只能算是一场讨论,不能令有关的管理员下台。因为没有一个方針性的规定,任何人都可以不信服的。

3月时,我们曾经进行罷免管理及行政員的票數投票,结果却因为谈不拢要多少百分比的票数才可以成立,所以没有落实。

当时最多人(28人)支持只要过50%有效票,便可以通过罢免案。比起其他方案的获得的3票、8票等,很明显是已经获得了大多数(Majority)。

而且,也应该明确规定,只有维基见习编辑以上的维基人才可投票。至少要有25票有效票。

我们现在已经迫切需要确立上述的规定为方針,以处理罢免案。我呼吁诸君正视,支持尽快再次召开投票,通过落实上述的规定,或就其他方案(66%有效票、80%有效票)重新表决。

小弟建议,如果没有一个方案获80%支持,便以最多人支持的方案成为方针。为了方便点票,每个人(必须是维基见习编辑以上)只可以投一票(+)支持票,不能投反对。

诸君意下如何?--Computor 2007年6月17日 (日) 12:17 (UTC)[回复]

我是当时最强烈的反对者之一,现在也反对用简单多数决定“管理员任免”这种重要决议。引用当时的留言:“如果50%得票罢免了一个管理员,那么另外50%(可能略少一点)投票支持管理员的编辑者会感觉自己的意见被忽视了,而这样的人数又跟“胜利方”几乎一样多。这种“强奸”他人意愿的流程不可取。”-下一次登录 2007年6月17日 (日) 22:50 (UTC)[回复]
当时就是在你的反对下才没有成事。我觉得看这问题的角度应该着眼于“一个本有80%以上支持者的管理员,现在支持者下滑至50%”,下滑幅度如此惊人,其任管理员的资格已值得质疑。而且维基已经有50%的人不支持他,若继续留任,会使得维基动荡,在如此情况下,其下台对维基反而是一件好事,可以卸职学习改变后再选过。至于其他50%的维基人,相信大部人会了解已经有一半人不信任的管理员,下台是一件好事的道理。--真實事求是() 2007年6月18日 (一) 11:01 (UTC)[回复]
同意三選一的辦法。今次投票是一次延續,首次投票原本有更多方案,經過反覆論證,才得出三個方案,這已反映社群的初步意向。現在從三個中選一個,不設反對票,只需投票給心目中最好的方案,這樣較有效率而且容易點票。--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01:24 (UTC)[回复]
( ✓ )同意三選一投票不設反對票區。事實上在「只選出一個方案而且一人只能投一票」的情況下,同時設贊成及反對票區是很奇怪的事,因為可能會造成各方案的投票人數不同,投票人數不同就不能放在一起比較,除非限定每一投票人在每一方案上都要投贊成或反對票。--百楽兎 2007年6月18日 (一) 01:46 (UTC)[回复]

問一個問題:為什么只能50%、66%、80%三選一呢?難道不能75%嗎?這里面有什么道理?--Mountain 2007年6月18日 (一) 04:51 (UTC)[回复]

這是在首輪投票中得出這三種選項, 詳情在Computor提供的連結中已說明 。如果我們還在深究為何不能 1% ,不能3%, 不能 9%, 不能21% , 未免太拖延了。不過我認為三選一方向始終涉及全新的內容, 如果可以的話, 我贊成重選, 而不是罷免。--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10:40 (UTC)[回复]


提醒大家注意兩個問題

一是我剛剛在看一位朋友寫的一篇文章,當然是有關TVB的,里面居然寫到6.4 830PM 最美麗的第七天(天幕下的戀人2)(文章是在5月底寫的),但現在大家都知道是緣來自有機了。重要的是,消息來源寫明 除了Google Blogger的某個著名TVB BLOG之外,還有Wikipedia。借此例子想再次提醒各位,wiki絕對不是流言的地方,惡意修改某人死亡以及類似行為絕對不行的(具體哪個頁面暫時沒查到 等我聯系上朋友再說)。
二是有關任何可能和政治內容沾邊的內容,甚至是個人之間的Talk,希望大家發言之前,發言的用語用詞中,個人認為一定要謹慎,注意他人的感受,最好的辦法是留意一下對方的用戶頁,因為一般都會在用戶頁寫點內容,比如政治立場,宗教信仰什么的。比如昨天看到有人說哪個中國一句,我不否認可能是自己多想,但自己的確不舒服。(我個人的用戶頁上只有一項沒寫,我是嚴重反憤青人士 這和我所處的地區無關)—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8日 (一) 05:41 (UTC)[回复]

這也說明一個道理:Blog並非可靠的資料來源,應盡量避免使用。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8日 (一) 08:50 (UTC)[回复]
BLOG的话 我也说过了 很多内容(比如GFW)官方都是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的,只能依靠BLOG。而当一个BLOG在一定范围内达到一定的知名度与公信力(公信力问题可以由上面发布的消息真假多少来证明)时,个人看法,应该是有某种程度的承认。更何况,不少BLOG本来就是内部人员开的,只不过不会公开自己身份是内部人员(那样不胜其扰啦)。—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8日 (一) 10:16 (UTC)[回复]

由书生被提免引起的管理员避嫌原则再讨论

管理员“避嫌”原则是我2007年2月加入的,讨论请参考Wikipedia talk:管理员#尊重非管理員的弱勢,当时没有考虑到“积压投票”的问题。目前,百无一用是书生由于“违反避嫌原则”被提议罢免,从而引申出“避嫌”是否合理的问题,有没有例外?希望大家讨论。但请避免:1)讨论罢免事宜,2)将本讨论结果应用到罢免投票讨论中,毕竟本讨论在后。-下一次登录 2007年6月18日 (一) 11:04 (UTC)[回复]

(本發言複製自User_talk:theodoranian)我也說一下我的罷免理由和避嫌原則。虎兒在提议罢免提到目前只有Shizhao和Jnlin兩個人在進行刪除工作。但即使只有兩個人在做這個刪除工作,這個避嫌原則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但你可以參考我的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5月26日#中古漢語拼音的例子,Shizhao恰恰是在違背避嫌原則的基礎上做出了刪除決定。首先是Jnlin對條目討論進行了點票,並刪除了多數條目並保留了中古漢語拼音此條目留作繼續討論。但隨後Shizhao卻說已經達成共識,私自刪除了他積極討論的中古漢語拼音和他自己提刪的Template:中古漢語聲母。這相當於死刑的原告擁有死刑判決權和復核權。—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6月18日 (一) 11:30 (UTC)—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6月18日 (一) 10:50 (UTC)[回复]
如果積壓投票真的存在, 就是說 200 多名管理員竟然無人能協助清理文章。真的如此?
書生有時就是過份倚賴自己, 把太多工作放上身上, 漸漸就得出「我不做就沒有人做」的想法。
日後再有這些事時, 嘗試叫其他人幫幫手吧, 例如搞些分工工作小組, 說甚麼, 也不要讓人違反避嫌、讓維基誠信招來質疑。 --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11:34 (UTC)[回复]

我認為如果共識很明顯的話,所謂避嫌原則實在是沒必要。例如一個條目有三票刪除,一票保留,這樣即使扣掉處理人的一票,仍然有達到共識的條件。另外,明顯的違反方針也不應該被避嫌原則所限制。--Jnlin討論2007年6月18日 (一) 14:54 (UTC)[回复]

避嫌原则是指就算管理员的手段是正當, 但其動作會令當事人對管理员產生嫌疑而存在的. 「删除: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 不是純粹因為书生的處理手法"正當"就可以令當事人信服, 因為人的思維不單追求邏輯上的合理. 這些違背避嫌原则的事情慢慢地累積成一個炸彈, 並且對书生的不滿不是一兩個人的意見了. -- 同舟 2007年6月18日 (一) 15:32 (UTC)[回复]
再簡單地說,避嫌原則就是不要讓管理員瓜田李下,本來對用戶和管理員都有保護作用。方潤倒說中,黃世澤本人是nothing,但這蠢才踢開的炸彈恐怕不是。Martinoei 2007年6月18日 (一) 19:18 (UTC)[回复]
共識明顯的話,任何一個管理員都可以作,也不必由投過票或動議的管理員去刪。為甚麼必須要避嫌,就是為了防止濫權。不避嫌行政效率無疑較高,但同樣破壞能力亦較高。—charlie 2007年6月18日 (一) 15:45 (UTC)[回复]
「共識」未必很明顯的, 例如Jnlin說的「三票刪除, 一票保留」, 在維基的共識中, 這並不反映出任何共識, 票數只是一個參考。從中可見要說清甚麼是「共識 」, 有時不是三言兩語可說明。--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19:16 (UTC)[回复]


構思:取消罷免機制,以重選代之

罷免方案涉及很多技術問題,比如方針定立的爭議,看來是沒完沒了。不如簡單一點,我們直接舉行管理員重選,以確認管理員的認受性。這減省了從零開始制定罷免機制,而且大家亦熟知有關程序,日後較好處理。

為了避免重選機制被濫用,我想必須訂下一個門檻,例如:最少要有十人聯署(具見習編輯資格),才可開始重選工作。而且,為免重選太密,當管理員成功連任後,已表明他的認受性再受確認,在未來三至六個月,毋須接受任何重選。這並非要取消管理員的終身制,其用意是透過社群共識和投票,確立管理員的認受性。一個具認受的人去辦事,相信有助減少不少要的爭議。 --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01:43 (UTC)[回复]

「罷免」就等於「重選」,只是名詞不一樣。罷免機制尚未完成也猶如重選機制尚待制訂,是同一件事的兩面看法,唯一的差別可能是罷免機制還在討論50%、80%等門檻,重選則是已建構在80%的基礎上。--百楽兎 2007年6月18日 (一) 02:02 (UTC)[回复]
雖然是同一件事的兩面, 但問法不同, 效果也不同吧。罷免的預設問題是「要不要趕走這人?」這種預設含有負面性質, 將討論推進至敵對狀態。其實同類的情況在刪除板一樣出現, 本來刪除板只是問要不要「保留」一篇文章, 但因為其預設問題是「要不要掃走這篇文章」, 令人聽來就感覺不好。--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10:48 (UTC)[回复]
如果只是在乎名詞予人的感覺,討論換個名稱便是,現在這些大張旗鼓的意見徵詢彷彿又回到當初討論罷免機制的時候,唉,重複的勞動投入是何苦來哉。--百楽兎 2007年6月20日 (三) 06:30 (UTC)[回复]
本人基本上是支持,唯對這句:「為免重選太密,當管理員成功連任後,已表明他的認受性再受確認,在未來三至六個月,毋須接受任何重選。」,有小許意見。雖然這有助於維基社群的穩定發展,但如果該管理員在那三至六個月違反了某些規定或方針,那三至六個月的時間限制應即告取消,並可即時再啟動情序。至於違反了那些方針或規則才會令時間限制消失,則有待討論。—J.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02:39 (UTC)[回复]
基本上(+)支持。有人認為選舉與罷免標準需要一樣,要八成人支持罷免才可罷免,這是不合理的,因為即使三四成人支持罷免,已足以引起社群動蕩。假如以重選代替罷免,即是要取得八成支持才能留任,這顯然合理得多。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8日 (一) 03:52 (UTC)[回复]
此建议在理论上站得住脚,或可因对方无理可驳而通过。但如此一来其实比50%人不信任就罢免的提议更严苛,实际上就是20%人不信任则罢免,很容易被人利用来打击看不顺眼的管理员。所以说,50%人反对就罢免是很合理的,一些人就不要再阻碍了。--真實事求是() 2007年6月18日 (一) 11:08 (UTC)[回复]
我觉得叫做“信任投票”更合适,在联名通过提议后,希望能有一定时间(比如1个月)的缓冲时间,让大家都冷静考虑,也给当事管理员一个反省改正弥补的机会,我不希望一天早晨醒来突然有人在重新选我当管理员,如果您是管理员,大概可以理解这种感受。呵呵。-下一次登录 2007年6月18日 (一) 11:14 (UTC)[回复]
如果真要投票, 這次投票應怎樣做呢? --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12:51 (UTC)[回复]
  • (+)支持重選制度,不過我認為重選有幾項要明確定下來。除了上述需要有幾人連署共同提名之外,我認為重選應該要比一般管理員選舉審慎。除了有效票需要審慎,支持與反對票應該要比一般管理員選舉更嚴一點,因為重選等於這個人已經當過管理員,大家對他的認同應該會更明確,假使沒有,那這位重選者再繼續留任也沒什麼意義。不過正式進入投票之前,應該要給當事人答辯的機會,提議者可以像選管理員一樣提出各種他們認為哪裡有問題的地方,而重選者必須去答辯,當然也能不答辯,那樣大家可以自由判斷他是默認或是棄權答辯,同時重選者也能選擇放棄重選,那就不需要表決,可以以當事人無意繼續留任為由直接放棄讓大家再一次選舉。另一方面,提出重選必須有明確違反方針或是指引的爭議,如果理由並不符合理應算是無效提案,而且個人恩怨不能當作理由,必須舉證確實等規定。→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8日 (一) 12:52 (UTC)[回复]
  • (+)支持Tianyi 2007年6月18日 (一) 21:29 (UTC)[回复]
「信任投票」一名的確較「重選」為佳,我也贊成設一定緩衝時間。此外,不同於初次參選,我建議「信任投票」必須得到10名維基人聯署才可進行,有效票數則可與初次參選一樣為25票。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8日 (一) 13:53 (UTC)[回复]
  • (-)反对 - 與其說「罷免方案涉及很多技術問題」,倒不如說「有些人想罷免User:Shizhao但是得不到大多數投票者的同意」。根據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所述,管理員投票通過標準是「總有效票(只包括有效支持票和有效反對票)達到25票或以上」及「有效的支持票佔總有效票的80%」。就拿今次User:Shizhao被提議罷免為例子,如果採用User:Kevin wong的提議,Shizhao就很有可能在重選中取不到足夠票數留任,等於變相被罷免。Kevin wong的提議在實質上等於降低罷免管理員的票數門檻,使少數用戶可較易罷免一些管理員。--Mewaqua 2007年6月18日 (一) 14:25 (UTC),後有修改[回复]
唉, 請收回那些陰謀論, 我不喜歡也不熱衷玩這些政治遊戲。我需要的事情很簡單, 只想有一個公平、互重的環境, 安心繼續寫我的文章。自從寫中世紀飲食文化後, 原本一鼓作氣想寫辣椒在華史, 但看見站務的事終日吵鬧, 這種環境實在沒有motivation 和morale可言。毋須一看見任何提議, 就用壞心腸去猜度人好嗎? keep it simple (否則很煩)。--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19:13 (UTC)[回复]
我看到你在近期頗為熱心推動罷免User:Shizhao,又在這個時刻提出這個「實質上等於降低罷免管理員的票數門檻」的提議,不得不出來提醒其他人如果你的提議真的通過實行的話,很可能出現的後果。--Mewaqua 2007年6月19日 (二) 00:59 (UTC)[回复]
(=)中立:我也覺得這個提議根本就是「朝三暮四」XD。不過這個提議的好處是,有限制必須要連署才能提出重新投票。--Jnlin討論2007年6月18日 (一) 14:57 (UTC)[回复]
(=)中立-- 重选还是需要人提出,不如改为任期制:所有管理员任期均为半年,从当选之日起计算,到期日自动提出连任投票,有50%人支持即可连任。无连任次数限制。这样可以避免提出重选者所需要冒的指责以及管理员被提名重选时所面临的尴尬。同时保留罢免制度,只是罢免制度只用于弹劾不合格的管理员,因此门槛可以适当调高。现在的中文维基,管理员一旦当选,便几乎无罢免可能,这样的制度与维基的“民主”、“人人可以编辑”的精神相违背。—Tianyi 2007年6月18日 (一) 20:40 (UTC)[回复]

请重视

問卷: 初步意向

綜合各位意向,現在想諮詢以下事項,請各位表達你的看法,括號內為意見提出者。可以預期每個選項均會有人反對或支持,在下初步構思是把最多人支持的條件,綜合出一個單一方案。在真正投票時,我們只為這單一方案投反對票或支持票,而不再設立細節的商討。為了確保單一方案具有代表性,以下的細節將會作較長時間的諮詢。--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19:46 (UTC)[回复]

請請請:請盡量在所有事宜上寫明(+)支持(-)反对不要留空,方便了解整體意向。

  • 維基成員可以有條件下重議管理員的資格, 這一方向你認為可以接受嗎?
(+)支持 --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19:53 (UTC)[回复]
(+)支持Tianyi 2007年6月18日 (一) 21:03 (UTC)[回复]
(+)支持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9日 (二) 05:44 (UTC)[回复]
(+)支持--妙詩人 2007年6月18日 (一) 21:22 (UTC)[回复]
(+)支持--Martinoei 2007年6月18日 (一) 21:36 (UTC)[回复]
(+)支持--同舟 2007年6月19日 (二) 00:11 (UTC)[回复]
(+)支持,不過建議可以先列出一份屬於嚴重行為的準則,只要哪些動作符合那個違規行為,大家只需要表明是不是連署即可。→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9日 (二) 01:24 (UTC)[回复]
(+)支持--haudai☆討論☆㊣貢獻㊣2007年6月19日 (二) 01:24 (UTC)[回复]
基本上(+)支持,但意見同阿佳,什麼「條件」準則才重議管理員的資格﹖這一點要列明,否則動輒重議,影響社區和諧。—Iflwlou ☯I♨I☀ 2007年6月19日 (二) 02:37 (UTC)[回复]
(+)支持 --W.F. Siu 2007年6月19日 (二) 03:05 (UTC)[回复]
(+)支持--J.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03:14 (UTC)[回复]
(+)支持 --Eno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04:21 (UTC)[回复]
(=)中立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7年6月19日 (二) 04:42 (UTC)[回复]
(+)支持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09:22 (UTC)[回复]
(+)支持Sopher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10:00 (UTC)[回复]
(+)支持bstlee §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12:40 (UTC)[回复]
(+)支持權力不可無限期—charlie 2007年6月19日 (二) 14:12 (UTC)[回复]
(+)支持Computor 2007年6月19日 (二) 17:46 (UTC)[回复]
(+)支持,提议初始点很好,比现在的罢免制度没有任何方针要好。—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6月19日 (二) 19:08 (UTC)[回复]
(+)支持,条件要门槛高。— fdcn  talk  2007年6月20日10:40 (UTC+8 6月20日18:40)
  • 採用「信任投票」名稱,而非「重選」(下一次登陸,Kevinhksouth)
(=)中立傾向用重選一字,因為可避免啟動一個全新機制, 但用信任投票一字亦可接受。 (-)反对-- 想深一層, 這個字未必適合, 因為這暗示被重選的人涉及誠信問題, 似乎認定了接受重選的人違返誠信, 可能由此會引發一場誠信討論。而且, 如果真的沒有罷免機制, 只有重選機制的話, 管理員被重選的理由可以只是長期不活躍, 而且未能與他聯繫, 這不涉及其誠信問題。--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06:07 (UTC)[回复]
Kevin Wong, 操作員之首要條件就是信任。你信得過他不會亂來,就讓他處理影響大一些的任務(如[[mediawiki:]]空間之介面)。 僅此,無他!操作員既非光榮亦非權柄。*: )---Hillgentleman | | 2007年6月19日( 二 ), 09時52分38秒. 2007年6月19日 (二) 09:52 (UTC)[回复]
是否被人信任与本人是否诚信不是一回事。— fdcn  talk  2007年6月20日10:40 (UTC+8 6月20日18:40)
(+)支持Linuxwindows 2007年6月18日 (一) 20:56 (UTC)[回复]
(=)中立 ,兩者其實分別不大吧...--妙詩人 2007年6月18日 (一) 21:22 (UTC)[回复]
(+)支持Tianyi 2007年6月18日 (一) 21:29 (UTC)[回复]
(=)中立--Martinoei 2007年6月18日 (一) 21:36 (UTC)[回复]
(-)反对「信任投票」,(+)支持「重選」同舟 2007年6月19日 (二) 00:11 (UTC)[回复]
(-)反对 理由同同舟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9日 (二) 05:44 (UTC)[回复]
(=)中立,都可以,因為根本沒差別。→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9日 (二) 01:24 (UTC)[回复]
(+)支持--haudai☆討論☆㊣貢獻㊣2007年6月19日 (二) 01:24 (UTC)[回复]
(=)中立,一樣,詞彙不影響機制。—Iflwlou ☯I♨I☀ 2007年6月19日 (二) 02:37 (UTC)[回复]
(+)支持 --W.F. Siu 2007年6月19日 (二) 03:05 (UTC)[回复]
(=)中立,沒有太大的影響。--J.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03:14 (UTC)[回复]
(=)中立--Eno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04:21 (UTC)[回复]
(+)支持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7年6月19日 (二) 04:42 (UTC)[回复]
(+)支持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09:22 (UTC)[回复]
(+)支持雖然只是名稱不同,不過當事者的感受可能也不同。—bstlee §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12:40 (UTC)[回复]
(=)中立 字眼問題,無意見 —charlie 2007年6月19日 (二) 14:12 (UTC)[回复]
(+)支持Computor 2007年6月19日 (二) 17:46 (UTC)[回复]
(+)支持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01:11 (UTC)[回复]
(=)中立 fdcn  talk  2007年6月20日10:40 (UTC+8 6月20日18:40)
  • 投票需要由10人聯署才可啟動 (kevinhksouth、kevin wong)
(+)支持 避免濫用。--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19:46 (UTC)[回复]
(+)支持Linuxwindows 2007年6月18日 (一) 20:56 (UTC)[回复]
(+)支持,必要的門檻--妙詩人 2007年6月18日 (一) 21:22 (UTC)[回复]
(+)支持Tianyi 2007年6月18日 (一) 21:29 (UTC)[回复]
(+)支持--Martinoei 2007年6月18日 (一) 21:36 (UTC)[回复]
(+)支持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9日 (二) 05:44 (UTC)[回复]
(+)支持--同舟 2007年6月19日 (二) 00:11 (UTC)[回复]
(+)支持以免成為少數人士濫用的機器。—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7年6月19日 (二) 00:55 (UTC)[回复]
(+)支持,不過我認為這個聯署部分應該最少需要助理編輯以上,因為我覺得一位只加入一個星期,編輯次數只有幾十次的人能夠理解什麼規則或方針,更加不太可能對哪位管理員的行為有什麼認知,也同時避免有人為了爭取到聯署人數,加入了許多假的帳號。→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9日 (二) 01:24 (UTC)[回复]
(+)支持--haudai☆討論☆㊣貢獻㊣2007年6月19日 (二) 01:24 (UTC)[回复]
(+)支持,意見同阿佳,由比較資深的維基人聯署,省卻很多爭議,但不能無視助理編輯以下的維基人,他們不允聯署,但可投票。—Iflwlou ☯I♨I☀ 2007年6月19日 (二) 02:37 (UTC)[回复]
(+)支持 --W.F. Siu 2007年6月19日 (二) 03:05 (UTC)[回复]
(+)支持--J.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03:14 (UTC)[回复]
本人亦(+)支持擁有助理編輯或以上的資格才可聯署,唯(-)反对於助理編輯中再分階層。A、B及C應只是分類符號,不宜用作資格的說明。—J.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15:34 (UTC)[回复]
(+)支持:回應一下阿佳的說法,我應為最少需要助理編輯C或更高。--Eno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04:21 (UTC)[回复]
(+)支持,聯署資格傾向為助理編輯,但最少也要見習編輯以防傀儡。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09:22 (UTC)[回复]
(+)支持,同意聯署部分應該最少需要助理編輯以上,投票資格則見習編輯即可。—Sopher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10:00 (UTC)[回复]
(+)支持bstlee §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12:40 (UTC)[回复]
(+)支持charlie 2007年6月19日 (二) 14:12 (UTC)[回复]
(+)支持避免濫用—charlie 2007年6月19日 (二) 14:12 (UTC)[回复]
(+)支持,聯署資格應为助理編輯或以上,投票資格則为見習編輯或以上。—Computor 2007年6月19日 (二) 17:46 (UTC)[回复]
(+)支持,意见同上。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01:11 (UTC)[回复]
(+)支持 fdcn  talk  2007年6月20日10:40 (UTC+8 6月20日18:40)
  • 聯署後,需要訂立緩衝時間(問答時間),才正式投票(阿佳、下一次登陸) 
強烈(+)支持, 確保投票人能充份聆聲兩邊的聲音,才決定投下甚麼票。建議時間為14天。--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19:46 (UTC)[回复]
(+)支持Linuxwindows 2007年6月18日 (一) 20:56 (UTC)[回复]
(+)支持,至少七天或十四天均合理--妙詩人 2007年6月18日 (一) 21:22 (UTC)[回复]
(+)支持Tianyi 2007年6月18日 (一) 21:29 (UTC)[回复]
(+)支持--十四天,(-)反对七天 --Martinoei 2007年6月18日 (一) 21:36 (UTC)[回复]
(+)支持理由同Martinoei,14日足夠,再長也不合適。—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9日 (二) 05:44 (UTC)[回复]
(+)支持—个人认为七天是充分的 --同舟 2007年6月19日 (二) 00:11 (UTC)[回复]
(+)支持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9日 (二) 01:24 (UTC)[回复]
(+)支持--haudai☆討論☆㊣貢獻㊣2007年6月19日 (二) 01:24 (UTC)[回复]
(+)支持,十四天,這已足夠。—Iflwlou ☯I♨I☀ 2007年6月19日 (二) 02:37 (UTC)[回复]
(+)支持 --W.F. Siu 2007年6月19日 (二) 03:05 (UTC)[回复]
(+)支持,應有的,七至十四天可以了。--J.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03:14 (UTC)[回复]
(+)支持 --Eno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04:21 (UTC)[回复]
(+)支持兩星期已足—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7年6月19日 (二) 04:42 (UTC)[回复]
(+)支持,7天或14天均可。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09:22 (UTC)[回复]
(+)支持,傾向14天。—Sopher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10:00 (UTC)[回复]
(+)支持傾向7天。—bstlee §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12:40 (UTC)[回复]
(+)支持14天,討論激烈的話7天時間不足。—charlie 2007年6月19日 (二) 14:12 (UTC)[回复]
(+)支持,应该有14天的冷静和解释期,何况所有维基的操作都是可以恢复的,不用因为犯了错误便着急把某人解权,先讨论多些,令事情的本末、解权的利弊更清楚,对之后的投票好处很大。—Computor 2007年6月19日 (二) 17:46 (UTC)[回复]
(+)支持,14天太长,建议7天。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01:11 (UTC)[回复]
(+)支持,14天。— fdcn  talk  2007年6月20日10:40 (UTC+8 6月20日18:40)
  • 有效票數則可與初次參選一樣為25票。(kevinhksouth)
(+)支持 -- 可確保有足夠參與。 --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19:46 (UTC)[回复]
(+)支持Linuxwindows 2007年6月18日 (一) 20:56 (UTC)[回复]
(+)支持--妙詩人 2007年6月18日 (一) 21:22 (UTC)[回复]
(+)支持Tianyi 2007年6月18日 (一) 21:29 (UTC)[回复]
(+)支持--Martinoei 2007年6月18日 (一) 21:36 (UTC)[回复]
(+)支持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9日 (二) 05:44 (UTC)[回复]
(+)支持--同舟 2007年6月19日 (二) 00:11 (UTC)[回复]
(+)支持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7年6月19日 (二) 00:55 (UTC)[回复]
(+)支持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9日 (二) 01:24 (UTC)[回复]
(+)支持--haudai☆討論☆㊣貢獻㊣2007年6月19日 (二) 01:24 (UTC)[回复]
(+)支持Iflwlou ☯I♨I☀ 2007年6月19日 (二) 02:37 (UTC)[回复]
(+)支持 --W.F. Siu 2007年6月19日 (二) 03:05 (UTC)[回复]
(+)支持:投票者擁有見習編輯資格即可。--J.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03:14 (UTC)[回复]
(+)支持:但應為最少需要助理編輯C或更高。--Eno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04:21 (UTC)[回复]
(+)支持:投票者與其他投票的要求一樣,即見習編輯便可。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09:22 (UTC)[回复]
(+)支持bstlee §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12:40 (UTC)[回复]
(+)支持聯署門檻可高,但投票資格應該較低—charlie 2007年6月19日 (二) 14:12 (UTC)[回复]
(+)支持Computor 2007年6月19日 (二) 17:46 (UTC)[回复]
(+)支持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01:11 (UTC)[回复]
(+)支持 fdcn  talk  2007年6月20日10:40 (UTC+8 6月20日18:40)
  • 需要得到80% 支持票才可連任 (Kevin wong、kevinhksouth)
本討論已經结束。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支持 -- 重選的最重要目標,是為了確保管理員得到多數人支持,可以在較少質疑下暢順地執行權限。--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19:46 (UTC)[回复]
(+)支持Tianyi 2007年6月18日 (一) 21:29 (UTC)[回复]
(+)支持,但請超過正好80%—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9日 (二) 05:44 (UTC)[回复]
(+)支持--Martinoei 2007年6月18日 (一) 21:36 (UTC)[回复]
(+)支持--同舟 2007年6月19日 (二) 00:59 (UTC)[回复]
(+)支持改為反對→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9日 (二) 01:24 (UTC)[回复]
忽然想到,10人連署,和最低25票就能留任,如果再加上這個80%,確實未免強人所難。因為10名連署者等同10票,如果以最低25票留任來算,那如果要留任,最少也要有35票支持留任,已經是蠻高的門檻了。所以這部份我改為(-)反对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9日 (二) 11:42 (UTC)[回复]
(+)支持--haudai☆討論☆㊣貢獻㊣2007年6月19日 (二) 01:24 (UTC)[回复]
(+)支持Iflwlou ☯I♨I☀ 2007年6月19日 (二) 02:37 (UTC)[回复]
(+)支持 --W.F. Siu 2007年6月19日 (二) 03:05 (UTC)[回复]
(+)支持--J.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03:14 (UTC)[回复]
(=)中立:會不會太高呢?--Eno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04:21 (UTC)[回复]
(+)支持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09:22 (UTC)[回复]
(-)反对議案僅20%支持,遠不成共識。*: )---Hillgentleman | | 2007年6月19日( 二 ), 09時52分38秒. 2007年6月19日 (二) 09:52 (UTC)[回复]
(-)反对,请大家从多角度看事情,一方面要确保管理员的素质,另一方面也要阻碍没素质的人聚众罢免优秀的管理员,80%才能连任和20%就能罢免是同一回事,25票中只要有5票反对就能罢免一人,要聚集5个想生事者不是太难的事情,这样的低标准是很危险的。50%以上就能连任刚好在中间,比较适合。--真實事求是() 2007年6月19日 (二) 11:23 (UTC)[回复]
(-)反对,誠如上言,將心比己,在其位,做事則恐下野,不若不做,終致無做事者。衡量各點,八成過多,五成可也。—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9日 (二) 11:37 (UTC)[回复]
(=)中立似乎太高了點。—bstlee §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12:40 (UTC)[回复]
(-)反对 - 假設10名連署者全投反對票,如果要留任就最少要有40張支持票,每多1票反對留任就需要多4票支持留任抵銷,這要求太嚴苛了,變相鼓勵管理員「少做少錯、不做不錯」。--Mewaqua 2007年6月19日 (二) 13:58 (UTC)[回复]
(-)反对太高,但至少應該超過三分之二—charlie 2007年6月19日 (二) 14:12 (UTC)[回复]
(!)意見 20%绝不可行,太严苛了,且有利于生事,试想只要有欲生事的20人组成一党,几乎就能罢免全部管理员,因为不太可能有超过80人投支持票,此制度一旦实行,将为维基带来严重后果。--真實事求是() 2007年6月19日 (二) 15:58 (UTC)[回复]
(-)反对。如果这样,无异于变成少数人的独裁——一小组人实际上预设了一道罢免某管理员的命令,要有四倍的反对者才可以推翻,这不是常常可能的,结果会出现一种情况:只要有一个人数的团体占了社群中有投票权的人五分之一以上,他们就可以(至少在一段时间内)罢免他们想要罢免的任何管理人员,因为社群根本没有足够的人数去推翻他们的提案。这样会把维基带进两个危险中:(一)排斥、封杀某地区的管理员。一些政治主义或地区主义的维基人可以联合起来,把所有来自某一地区的管理员罢免(用例如「怀疑受政治操控」等理由)。(二)控制百科全书的内容。好像一些强烈主张保留主义(inclusionism)的维基人可以一起把所有(他们认为)主张删除主义(deletionism)的管理员罢免掉,结果余下的管理员都不敢删除生僻或不适合维基的条目(除了明显的破坏),令维基变成像百度一样什么都收的大杂烩。这些后果不严重吗?诸君请三思!—Computor 2007年6月19日 (二) 17:46 (UTC)[回复]
(-)反对,虽然我一直持good faith 的看法,但是不能保证社区内所有人都持同样看法,20%罢免给了制造党派的机会。—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6月19日 (二) 19:19 (UTC)[回复]
(-)反对,门槛太高。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01:11 (UTC)[回复]

明顯具爭議。在下文諮詢折衷辦法 --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3:20 (UTC)[回复]

  • 得到50% 支持票才可連任 (真實事求是)
本討論已經结束。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中立-- 雖然不盡贊成,但可以接受。--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19:46 (UTC)[回复]
(+)支持Linuxwindows 2007年6月18日 (一) 20:56 (UTC)[回复]
(+)支持個人認為 50% 以上已經可以--妙詩人 2007年6月18日 (一) 21:22 (UTC)[回复]
(-)反对,除非管理员们回避,否则50%的门槛形同虚设。—Tianyi 2007年6月18日 (一) 21:29 (UTC)[回复]
(-)反对,同Tianyi,請管理員 行政員自己自覺自動放棄自己的投票權,避免人家懷疑中文wiki管理層抱團—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9日 (二) 05:44 (UTC)[回复]
(=)中立--Martinoei 2007年6月18日 (一) 21:36 (UTC)[回复]
(+)支持 - 要小心提防有人為了罷免某一位或某些特定管理員而設計一個新制度。由於看到有些支持罷免User:Shizhao的人支持「得不到80%支持票的管理員不可以連任」,我只好選擇「得不到50%支持票不可連任」。--Mewaqua 2007年6月19日 (二) 01:19 (UTC)[回复]
(-)反对,門檻過低。—Iflwlou ☯I♨I☀ 2007年6月19日 (二) 02:37 (UTC)[回复]
(-)反对 --W.F. Siu 2007年6月19日 (二) 03:05 (UTC)[回复]
(-)反对,同上。--J.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03:14 (UTC)[回复]
(=)中立--Eno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04:21 (UTC)[回复]
(=)中立,至少也不反對。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09:22 (UTC)[回复]
(+)支持,五成足矣。—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9日 (二) 11:37 (UTC)[回复]
(-)反对有一半的人反對已經有點嚴重了。—bstlee §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12:40 (UTC)[回复]
(-)反对charlie 2007年6月19日 (二) 14:12 (UTC)[回复]
(+)支持—请大家支持,50%反对就罢免刚好,上面20%就能罢免管理员的做法太过严苛,将会为维基带来严重后果。--真實事求是() 2007年6月19日 (二) 16:01 (UTC)[回复]
(+)支持Computor 2007年6月19日 (二) 17:46 (UTC)[回复]
(-)反对,门槛太低,建议同意票二倍于反对票,且超过全部票数一半者当选。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01:11 (UTC)[回复]

明顯具爭議。在下文諮詢折衷辦法 --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3:20 (UTC)[回复]

  • 半年免疫期:管理員成功連任後,6個月內不應再提出重選,除非有非常明顯的違規行為。(J.Wong, Kevin Wong)
(+)支持-- 心目中的非常明顯違規行為,包括用馬甲、盜簽名之類吧,亦應避免用之前一次重選的議題再提出重選。--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19:46 (UTC)[回复]
(+)支持Linuxwindows 2007年6月18日 (一) 20:56 (UTC)[回复]
(+)支持--妙詩人 2007年6月18日 (一) 21:22 (UTC)[回复]
(+)支持Tianyi 2007年6月18日 (一) 21:29 (UTC)[回复]
(+)支持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9日 (二) 05:44 (UTC)[回复]
(+)支持-- 但部分行為下,不獲豁免。Martinoei 2007年6月18日 (一) 21:36 (UTC)[回复]
(+)支持—但必须确立什麽行为是"严重"的違規行為导致半年免疫期被解除--同舟 2007年6月19日 (二) 00:11 (UTC)[回复]
(+)支持,同上。→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9日 (二) 01:24 (UTC)[回复]
(+)支持--haudai☆討論☆㊣貢獻㊣2007年6月19日 (二) 01:24 (UTC)[回复]
(+)支持Iflwlou ☯I♨I☀ 2007年6月19日 (二) 02:37 (UTC)[回复]
(+)支持+(!)意見:當初英文版推行這個制度時,我們這邊也討論過。但由於當時的管理員少得幾乎要我們限定每小時派一位管理員輪流當值,以致擱置了討論。這些都應該有歷史可尋。不過,我建議推行前要有相關機制確保現時需要管理員權限的工作能夠有更方便的位置去請求,因為現時這些工作都是依靠各個管理員每天自動自覺的去做。一但管理員的人選有所轉變,而其他人需要有管理員權限的人去協助,大家應該知道可以在哪個頁面去提出要求,而不是像現時在其他途徑,或順手叫一位路過的管理員幫手。--石添小草 2007年6月19日 (二) 02:48 (UTC)[回复]
(+)支持 --W.F. Siu 2007年6月19日 (二) 03:05 (UTC)[回复]
(+)支持--J.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03:14 (UTC)[回复]
(=)中立:6個月會不會太少呢?--Eno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04:21 (UTC)[回复]
(=)中立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7年6月19日 (二) 04:42 (UTC)[回复]
(+)支持:可考慮為1年,不過半年也不反對。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09:22 (UTC)[回复]
(+)支持Sopher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10:00 (UTC)[回复]
(+)支持Computor 2007年6月19日 (二) 17:46 (UTC)[回复]
(=)中立 - 在現行「開名票」的制度下,根本不合以票數數量決定投票結果。例如我不能95%確定,要是有人見到管理員投支持票,游離票會否受此左右。或者,如果有人見到反對一方只有一票,支持有一千票,會否出於護短心態投反對票。也因此,我認為現在的投票制度很多時是吸納投票以外的意見,而非一種有如「暗票制」的量化投票方法。chainsawriot 2007年6月19日 (二) 22:51 (UTC)[回复]
(+)支持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01:11 (UTC)[回复]
(-)反对 半年免疫期我认为不应当针对连任管理员,而应当针对联署人员,亦即,联署反对某一管理员的所有人员,在半年内不得再对同一管理员提起重选。这样可以其它人还可以再行提出,不必担心存在车轮战之情况,真有这情况,头一轮也就拉下管理员了。— fdcn  talk  2007年6月20日10:40 (UTC+8 6月20日18:40)

新增條件

  • 聯署人需要具有助理編輯或同等資格 (阿佳)
(+)支持-- 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05:19 (UTC)[回复]
(+)支持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9日 (二) 07:14 (UTC)[回复]
(+)支持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09:27 (UTC)[回复]
(+)支持--—bstlee §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12:45 (UTC)[回复]
(=)中立charlie 2007年6月19日 (二) 14:13 (UTC)[回复]
(+)支持J.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15:47 (UTC)[回复]
(+)支持Computor 2007年6月19日 (二) 18:55 (UTC)[回复]
(+)支持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01:16 (UTC)[回复]
(+)支持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7年6月20日 (三) 07:42 (UTC)[回复]
(+)支持 fdcn  talk  2007年6月20日11:02 (UTC+8 6月20日19:02)
(+)支持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7年6月20日 (三) 13:29 (UTC)[回复]
  • 投票人毋須具有特別資格,以兼顧不同人的聲音(Iflwlou)
本討論已經结束。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支持 (=)中立既然聯署人必須具有助理編輯的資格,投票門檻低一點可以接受。(反思: 雖然我覺得傀儡總是防不勝防, 但如果真有此顧慮, 亦不反對將投票人資格提高。)--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05:19 (UTC)[回复]
(-)反对,最少要見習編輯,不然可能有傀儡戰。—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9日 (二) 07:14 (UTC)[回复]
(-)反对 -- 投票的所謂「資格」,只是防止傀儡投票,絕無階級觀念或不兼顧部份人聲音之意。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09:27 (UTC)[回复]
(+)支持——bstlee §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12:45 (UTC)[回复]
(-)反对 - 為投票人資格設置適當限制是為了防止有人在投票中作弊。--Mewaqua 2007年6月19日 (二) 13:36 (UTC)[回复]
(-)反对可以製造馬甲換票—charlie 2007年6月19日 (二) 14:13 (UTC)[回复]
(-)反对 本人建議見習編輯或以上方可投票。—J.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15:47 (UTC)[回复]
(-)反对:需要投票资格省定。—Isnow 2007年6月19日 (二) 18:44 (UTC)[回复]
(-)反对,应有見習編輯或以上的资历。--Computor 2007年6月19日 (二) 18:55 (UTC)[回复]
(-)反对,无法解决傀儡问题。—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6月19日 (二) 19:44 (UTC)[回复]

反對票已經overwhelming,提早結束討論此條件。--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20:29 (UTC)[回复]
  • 此項機制適用於所有具備管理權限的成員,包括管理員、行政員及監管員。(根據現實情況改動)(kevin wong)
(+)支持-- 模式都是一致, 一個綜合機制已足夠處理上述岡位的重選事務 。--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09:29 (UTC)[回复]
部份(+)支持,僅限於管理員及行政員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09:32 (UTC)[回复]
不可能:監管員m:steward受維基媒體任命,不屬任何計劃。中文維基百科無權免其職。*: )---Hillgentleman | | 2007年6月19日( 二 ), 09時57分16秒. 2007年6月19日 (二) 09:57 (UTC)[回复]
(-)反对,同上言,只可限於行政、管理員。—孔明居士 2007年6月19日 (二) 10:47 (UTC)[回复]
已根據meta 的實際運作, 剔除了監管員 Steward 的選項, 請看看現在會不會較好? --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14:29 (UTC)[回复]
(+)支持J.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15:47 (UTC)[回复]
(+)支持Computor 2007年6月19日 (二) 18:55 (UTC)[回复]
(+)支持,不应包括监管员。— fdcn  talk  2007年6月20日11:02 (UTC+8 6月20日19:02)
  • 雖無非常明顯的違規行為,但過了六個月,大家可否提出重選?(Hillgentleman)
            • 註:此問原是上文

              半年免疫期:管理員成功連任後,6個月內不應再提出重選,除非有非常明顯的違規行為。

之回應。但有熱心維基朋友改其成問卷之一題。

              • 我的疑問在於:我不明白此「免疫期」有何意義。很簡單:若明顯違規者不能當管理員;無明顯違規者能繼續當管理員;則此blockquote 有何意義?*: )---Hillgentleman | | 2007年6月20日( 三 ), 12時04分49秒. 2007年6月20日 (三) 12:04 (UTC)[回复]
(+)支持bstlee § talk 2007年6月19日 (二) 12:40 (UTC)[回复]
(+)支持charlie 2007年6月19日 (二) 14:12 (UTC)[回复]
(+)支持J.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15:43 (UTC)[回复]
(-)反对。没有違規行為,却要重新选举,这不过是变相的任期制,容易被滥用作排斥某些管理员的工具。—Computor 2007年6月19日 (二) 17:46 (UTC)[回复]
(!)意見 按照阿佳等意見, 應有些方法阻止無理提名的。事實上, 沒有違規行為, 一般都很難啟動重選動議了, 但如果沒有罷免機制, 重選就未必完全針對違規行為。例如一名管理員長期不活躍, 重選是必須的, 雖然他沒有違規。--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19:00 (UTC)[回复]
(-)反对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01:16 (UTC)[回复]
(-)反对,只會浪費人力和時間。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01:58 (UTC)[回复]
(-)反对,浪費人力和時間—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7年6月20日 (三) 07:45 (UTC)[回复]
(-)反对Isnow 2007年6月20日 (三) 08:52 (UTC)[回复]
(-)反对,须有违规行为。— fdcn  talk  2007年6月20日11:02 (UTC+8 6月20日19:02)
  • 管理员可以替被弹劾的管理员辩护,但不应该参与投票。(Tianyi)
(=)中立-- 管理員是社群的重要部分之一,如果禁止他們投票,投票結果可能會在日後受到質疑、被拒認受等。--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20:36 (UTC)[回复]
(-)反对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01:16 (UTC)请用善意推定。[回复]
(-)反对,管理員也佔社群的一個不少的比例。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01:58 (UTC)[回复]
(+)支持,自己都说了,管理员占一个不少的比例,而且应该是占会投票的活跃用户绝对多数,有些人虽然来,但他根本不关心投票 不关心方针等问题的讨论,编辑完闪人。本来提出的情况是为了避免让人怀疑管理员抱团的情况,免得后面新人不敢来wiki,要想提管理员有投票资格,先想想怎么让中文wiki每个符合投票资格的人都来投上自己的一票。解决了这个问题的话,我也会(+)支持 管理员有投票权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20日 (三) 06:20 (UTC)[回复]
(=)中立,好像不應預先設定管理員之間會「官官相護」。—J.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07:33 (UTC)[回复]
(-)反对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7年6月20日 (三) 07:45 (UTC)[回复]
(-)反对Isnow 2007年6月20日 (三) 08:52 (UTC)[回复]
(-)反对 这个理由假设了恶意前提。— fdcn  talk  2007年6月20日11:02 (UTC+8 6月20日19:02)
(-)反对 - 不應因為某用戶是管理員而剝奪該人的合理權利。--Mewaqua 2007年6月20日 (三) 15:26 (UTC)[回复]
(:)回應 暂且抛开假定恶意的问题不谈,之前有人提过 为什么不能假定对方善意(英文wiki这般)。我个人的看法是和国民甚至民族整体素质有关,这个问题也不是短期内能发生改变的。没人愿意假定对方恶意,如Whhalbert所说,只要有人能告诉我,如何才能完全排除出现抱团和跟风票的可能性(凡是管理员大大的说话/投票都是对的,这是网上容易出现的问题)?我说过了,如果能解决这个问题,我就绝对(+)支持 管理员投票权问题。—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21日 (四) 03:51 (UTC)[回复]
(+)支持,同我是火星の石榴:一人一票當然好,但由於維基是明票的,管理員投票可能會影響到其他人的意向 (就算有善意原則都好),這是現實政治中會出現的。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Whhalbert 2007年6月20日 (三) 18:31 (UTC)[回复]
  • 投票人應具備見習編輯同等資格還是助理編輯同等資格資格呢?
(!)意見-個人傾向見習,否則我好像也沒有投票資格呢。--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20:29 (UTC)[回复]
(+)支持见习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01:16 (UTC)[回复]
見習編輯同等資格,以容納不同聲音,加上已有助理編輯同等資格進行聯署的門檻。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01:58 (UTC)[回复]
关于资格问题,应该注意到任何资格限制都应该从发起时间开始算起,否则可能会有马甲等问题。例如1日开始发起,那么资格的限制就应该以1日时所具备的资格算起,而不是说虽然1日时没有资格,但是到了7日满足资格,就可以投票或发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20日 (三) 06:24 (UTC)[回复]
同意書生的意見。(+)支持見習編輯或以上。—J.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07:33 (UTC)[回复]
同意书生意见,应加入投票开始时资格为准。— fdcn  talk  2007年6月20日11:02 (UTC+8 6月20日19:02)
(+)支持見習編輯。支持書生意見,但似乎仍然無法完全杜絕馬甲,因為若某人預計要發起連署,他可以提早在發起連署之前數天開始準備資格(不過這種事的發生機會可能很小)。—bstlee § 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13:46 (UTC)[回复]
  • 提出联署的10名助理以上编辑,半年不應参与对同一管理员重选聯署。(自由主義者)
支持 fdcn  talk  2007年6月20日11:02 (UTC+8 6月20日19:02)
(!)意見 不贊成完全禁絕他們, 但建議半年內再度聯署時, 聯署人數必須較上一次投票自動增加50%,一來是防止反覆提名, 二來可確保第二次聯署是得到更多人認同, 三來可以避免禁止他人聯署。(簡而言之, 首次投票要有10人聯署, 第二次要有15人,第三次要有23人, 每半年reset 一次聯署人數規定)--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2:07 (UTC)[回复]
1、10名联署人只是半年不能联署,但还可以投票。2、没有弄清你的立场,你在上面更严格的对所有人都禁绝的半年免疫意向中投赞成,这里怎么又不赞成对联署人完全禁绝了。3、半年只是为了防止个人原因反复重选,应当选用简单宜行的来防止。上方的半年免疫不妥在限制所有人,你建议的规则又复杂化了,增加操作难度。— fdcn  talk  2007年6月20日14:41 (UTC+8 6月20日22:41)
免疫期和聯署人的資格沒有矛盾吧。我一直希望盡量兼顧每個人的聲音, 與其一刀切排除他們作為聯署人, 倒不如照樣容納他們的聲音, 但要加些條件。如果要操作方便, 或者可以把重覆聯署的人, 只選半票, 總比說「他沒資格」讓人感覺較良好。你說好不好?--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7:42 (UTC)[回复]
我总感觉你没有清理好自己的逻辑,免疫期当然与联署资格没矛盾,但问题是你的免疫期已禁止了所有的半年内再度联署的行为了,你再看看你在上方半年免疫期提案里写的文字。现在你又说半年内再度联署要增加50%或半票的方案,都已免疫了,还怎么再度联署?在半年免疫期中的但书“除非有非常明顯的違規行為”无法操作。
请理解,我的提议是要取代你的半年免疫期这一提议的,而不是并行的东西,两者在逻辑上不相容的。并且,在我的意见中是这样:A联署了对B的议案,在之后半年内只是对B没有再联署的权利,但不影响他对C进行联署提案。这个也不应视做对联署权利的剥夺,否则比如提删(AFD)保留后的一个月,岂不成了剥夺所有人的提删权利了?再请理解,这个提议规定是为了防止由于个人原因(恩怨)造成反复对某管理员的重选。而半年免疫的提议则不是针对这一点,它变相成了管理员通过连任后有保护伞,所有人都不能因为他的再有错误而开重选。— fdcn  talk  2007年6月20日20:36 (UTC+8 6月21日04:36)

補充額外建議條件

雖然上文已力求綜合各人所列的條件, 但恐有不足之處, 請在此賜正。 --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19:55 (UTC)[回复]

我覺得投票這種事兒。。。比如說某個管理員濫用職權事實很清楚(Wikipedia:管理員#避嫌),但吵了幾天,投了幾天票,最後結果是不罷免或者說通過信任投票,然後這六個月就可以隨便濫權無人約束了?我應該說明,我說這話不是針對Shizhao,儘管濫權是本次我支持罷免他的主要理由。我更關心的是今後能夠沒有管理員濫用權力,至少事情發生後有明確的處理辦法,比如需要一個中立的委員會認定事實,根據事實和條例決定處理結果,而不是每次都搞全民公投。這次假如Shizhao承認他違背避嫌的事實,並保證今後不再有濫用職權的行爲,我願意相信他並放棄罷免。—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6月18日 (一) 20:23 (UTC)[回复]
不要針對一個人的事去談吧, 最好能談一個長遠的機制, 有關書生的事不如在另一邊的投票談吧。至於委員會的事, 以前維基談過很多次, 但沒有一次成功,相信短期內都沒有人再提了。--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20:29 (UTC)[回复]
好的,我的要點就是說,我覺得靠事實認定和條文規定是比公投更有效率也更有說服力的做法,每次公投牽扯了太多維基編者的精力,我對此已經相當倦了。假如一個事實和條文都完全清楚,即使一個人作出決定大家也不會有意見。但因爲一個人不可能避免過於主觀的意見,所以還是需要成立一個委員會。委員會應該只負責事實認定,可以做出有效力的判決,但執行權獨立,同樣也要求避嫌制度。另外方針的制定當然是需要全體討論並共投的(除非是維基基金會做出的指導性方針)。看來我應該報名參加委員會了,儘管這個委員會成天就是投票。其實像水木社區這樣的大bbs站就是有一個獨立于站務的仲裁系統的,我覺得執行效果還不錯。—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6月18日 (一) 20:44 (UTC)[回复]

我觉得信任投票这个机制还是很好的,管理员不必规定任期,一旦有人对某管理员失去信任就可以启动这个程序,提名进行信任投票,当附议者达到一个门槛就可以正式进入程序,投票的结果决定管理员的去留。在具体程序上可以规定提名的时候除了附议之外不许发表任何意见,一切等到程序正式启动之后再说,这样可以避免这个信任投票被滥用。—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6月18日 (一) 22:17 (UTC)[回复]

  • 基本上没什么意见。实际任期制是我更欣赏的,虽然难于实行。但我提出一个问题:如何避免一些人因为个人恩怨反复对管理员提出重选?另外,很多人过于敏感,如何避免因为一点小事甚至根本就不成立的指控就引发一轮完整程序?不要说我刻意诽谤某些维基人,这种事是可能发生的。--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19日 (二) 02:54 (UTC)[回复]
    • 在新增条件最后我增加了一个选项,针对个人恩怨的限制的。— fdcn  talk  2007年6月20日14:52 (UTC+8 6月20日22:52)

请大家注意:中文版社群没有任何人具有取消管理员权限的能力--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9日 (二) 07:07 (UTC)[回复]

(!)意見不太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限制,既然管理员权限是中文维基人选择出来的,为什么中文社区没有罢免的权力?—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6月19日 (二) 19:49 (UTC)[回复]
保留罷免機制,引入任期限制
  1. 理由:绝对的权力不合维基精神。现在的中文维基,管理员一旦当选,便永久留任,也几乎无罢免可能,这样的制度与维基的“民主”、“人人可以编辑”的精神相违背。因此,建议引入任期制。
  2. 任期制:所有管理员任期均为半年(时间可商议),从当选之日起计算,到期日自动提出连任投票,有50%人(具見習編輯資格)支持即可连任。无连任次数限制。
  3. 保留罢免制度:如果达到有效票数的2/3以上同意即罢免,但投票人需要具見習編輯資格,并不得是管理员和行政员(回避)。—Tianyi 2007年6月18日 (一) 20:47 (UTC)[回复]
(+)支持Linuxwindows 2007年6月18日 (一) 20:57 (UTC)[回复]
(-)反对,現在維基百科有近百個管理員,每半年投一次還活不活了,平均兩天不到就要投一次票。再說此政策會導致管理員數量減少,反而導致某些權力更爲集中。—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6月18日 (一) 21:01 (UTC)[回复]
管理員終身制已談過很多次了,但都被否決了,似乎再談下去也不會有新進展啊。--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23:50 (UTC)[回复]
(-)反对 - 為何要禁止管理員和行政員投票?難道又是為了罷免User:Shizhao而設計?--Mewaqua 2007年6月19日 (二) 01:04 (UTC)[回复]
如果討論是環繞一個人去說, 只會令討論變成針對個別情況的方案, 嘗試想得大一點吧。--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2:18 (UTC)[回复]
一般而言新的法律不可以溯及既往,別老是政治化看問題。—Whhalbert 2007年6月19日 (二) 02:54 (UTC)[回复]
為何要禁止管理員和行政員投票?被罷免的人不能投票就算了,禁止其他管理員投票是剝奪他們的發言權利。--Jnlin討論2007年6月19日 (二) 02:57 (UTC)[回复]
為了的是防止「官官相護」的可能性啊!—Whhalbert 2007年6月19日 (二) 03:01 (UTC)[回复]
一个管理员如果有绝大多数的参加投票的普通用户反对(考虑到2/3是见习编辑级别以上的用户,且需要减去反对票的有效票数),他还应该继续担任下去吗?维基又不是私人论坛。既然现在的管理员一经选上便是终身制,那么本着权责相衡的原则,多一些限制又有什么不对?—Tianyi 2007年6月19日 (二) 03:10 (UTC)[回复]
(:)回應User:Whhalbert - 就算真的有官官相護的可能性,也不能剝奪管理員參與決定中文維基百科事務的權利。在中文維基百科禁止管理員投票,就有如擔心公務員或是執政黨員會支持現政府而禁止他們在選舉中投票同樣不合理。--Mewaqua 2007年6月19日 (二) 03:23 (UTC)[回复]
(:)回應,本人亦不太贊同限制管理員及行政員的發言權。本人相信作為一位管理員或行政員必須懂得以中立的心態的處理任何一件事,否則下一次的被投票主角便是他/她了。如要擔心管理員或行政員之間會官官相護,那不是又要擔心網友和網友之間相護。我們實不應杞人憂天。儘管相信我們選出的管理員或行政員能以中立心態處事吧!—J.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03:33 (UTC)[回复]
對權力的掉以輕心是民主死亡的開始。當然不是任何事務都禁止管理員投票 (發言更不能禁止),但對涉及管理員的投票,的確需要加以限制。—Whhalbert 2007年6月19日 (二) 03:42 (UTC)[回复]
(:)回應,这个回避制度的想法来源雅典的贝壳放逐法,罢免制度是对管理员的监督,而管理员们参与投票的可能性比普通用户大,为了公正起见,应该限制管理员在罢免问题上的投票权,但我没有说限制发言权,我倾向于在罢免页面,管理员可以替被弹劾的管理员辩护,但不应该参与投票,投票有下限数量规定才算罢免成功,没有达到最低绝对票数的,弹劾自动取消。—Tianyi 2007年6月19日 (二) 03:46 (UTC)[回复]
  • 我提醒各位:请注意维基的善意推定原则。不见得管理员为了共同利益就必须进行袒护性投票,这种情况下,他更可能不投票,自动就实现了回避原则。至于贝壳放逐法,它最后被雅典人认为是闹剧而取消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19日 (二) 04:27 (UTC)[回复]
    • 贝壳放逐法取消不久,雅典也灭亡了,苏格拉底等人虽然认为它是闹剧,但大多数历史学家都赞同贝壳放逐法有效的保障了雅典的民主不至于被少数人篡夺。另外,您在我的Talk页面的留言似乎是恶意推定的哦。Tianyi
      • 您没有真正研究过历史吧。“壳放逐法取消不久,雅典也灭亡了”?!雅典的民主制一直维持到马其顿的征服。另外,您在下面我开的话题里进行恶意推定,似乎还在我之先。--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19日 (二) 04:35 (UTC)[回复]
        • (:)回應贝壳放逐法因伯罗奔尼撒战争而消亡,如该条目所言:“这场战争结束了雅典的经典时代,结束了希腊的民主时代,强烈地改变了希腊的国家。”所以,我说“贝壳放逐法取消不久,雅典也灭亡了”不够准确,改成“壳放逐法消亡不久,希腊的民主时代也结束了。”—Tianyi 2007年6月19日 (二) 05:06 (UTC)[回复]
          • 您....还是不太了解雅典历史和经济史啊。“公元前415年春,雅典著名平民领袖海柏波拉斯因党派斗争无辜被逐,而后海柏波拉斯被迫远走萨摩斯岛,却在此遭到支持寡头政治的激进分子杀害。这一事件在雅典平民当中造成极大影响,民众俨然将陶片放逐视为一出闹剧,因此此后再不曾援用,陶片放逐在雅典城邦的适用自此终结。”

雅典的民主制灭亡,直接原因是因为斯巴达人强制取消了它,建立了僭主政治;客观原因是,雅典的民主是全民直接式而不是代议式民主。这种民主需要消耗大量资源,伯战之后雅典经济萧条,古典式民主必然无法维持,与“陶片放逐”的取消完全无关啊。两者只在时间上是巧合的,而且没有“陶片放逐”的城邦不是也有民主型的吗?把“陶片放逐”和民主建立联系,是太牵强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19日 (二) 05:16 (UTC)[回复]

            • 中文版本的这个内容不准确,请参看英文版本。而且,雅典的寡头派篡夺国家权力早于斯巴达获胜。国家权力被以军方为代表的寡头派篡夺才是雅典民主制的结束。—Tianyi 2007年6月19日 (二) 05:23 (UTC)[回复]
              • 英文版的内容不会有本质上的不一致,实际“雅典的民主”这本由美国人编写的书里也持有同样的看法。呵呵,您有没有看到这一段呢?前411年的政变被扑灭了,第二年民主制就恢复。也就是说,在斯巴达获胜时,雅典仍是民主制。然后斯巴达以武力建立寡头政权,然后很快又被推翻。“寡头派篡夺才是雅典民主制的结束”,这是没有根据的吧。PS:雅典没有军人阶级,古代城邦都是公民兵。真正出现职业军人弄权事件是在马略时代。--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19日 (二) 05:33 (UTC)[回复]
        • 收回后半句话,那是我的理解错误,并向User:Tianyi道歉。--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19日 (二) 04:45 (UTC)[回复]
(!)意見回Mewaqua:“有如擔心公務員或是執政黨員會支持現政府而禁止他們在選舉中投票同樣不合理。”這樣的類推並不合理,因為公務員和他們投票的職位並不相同,且維基是計名投票。—Sopher (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03:01 (UTC)[回复]
取消管理權限的做法

書生提出中文維基沒有人能取消任何人的權限。跟基金會監管員Aphaia 溝通後,全球監管員都不能在自己出沒的維基上,取消他人的權限(除非得到對方同意)。

日後達成共識後,只需要meta:Requests for permissions申報共識結果,即會有人處理。希望這可以解決一些疑慮。--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20:59 (UTC)[回复]

其實我看到「中文維基沒有人能取消任何人的權限」感到很意外,那麼當選管理員後開管理權限的是誰?我一直以為是書生。--百楽兎 2007年6月20日 (三) 02:15 (UTC)[回复]
行政員可以+管理員、+行政員,但是只有Steward(監管員)可以-管理員、-行政員。--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20日 (三) 02:34 (UTC)[回复]
書生之前的說法讓我以為中文維基的管理權是有入無出,以為任何罷免、連任、重選都不用談。按照meta 行政員Aphaia說法,steward (書生是唯一一位中文代表)只是不可以向中文維基任何人行駛 -管理員、 -行政員,但我們上meta 要求就可以了。--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03:10 (UTC)[回复]

他的說法與事實相符,您對他的話可能誤解了!Shizhao不是中文維基的監管員,他是經過基金會在meta上面舉辦選舉,共同選舉出來的Steward。無論他的身份,任何-管理員、-行政員都要上meta去申請。--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20日 (三) 03:20 (UTC)[回复]

另外,管理員、行政員具有不同权限,如果取消一位拥有管理員和行政員双重身份的用户,是否应该专门针对管理員权限和行政員权限分别讨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20日 (三) 06:16 (UTC)[回复]
我想應該可以開始時一併討論的。如果他有重大違規,例如謾罵、大量破壞、向馬甲自授管理權限 (Yiddish Wiki據說曾這樣),可以選擇剔除兩種身分。如果違規不是太不道德,可以先討論剔走他其中一個權限,相信一個理性管理員都會明白這已是一個很強烈的警告,從而作出改善。--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1:59 (UTC)[回复]

明白了邏輯之後更覺得詭異。權力的給予是這麼容易,收回卻相對而言有障礙,授權的社群果然是處於相對不平等的地位。--百楽兎 2007年6月20日 (三) 06:19 (UTC)[回复]

罢免制度和任期后重选同样重要

具体可以对比政治选举弹劾,其中选举可以于任期后重选类比,而弹劾可以与罢免制度类比。个人认为两项制度同样重要,任期后重选保障管理员终身制带来的问题,而罢免制度保证突发事件导致社区对其不信任产生问题。—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6月19日 (二) 09:54 (UTC)[回复]

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不是官僚體制,无需类比。—Isnow 2007年6月19日 (二) 18:48 (UTC)[回复]
(!)意見,是否存在全部推翻重选的必要呢?既然现行的机制并不存在太多明显的弊端,宜在现在的机制上进行完善和增补,而不需要全部重来。还是应该多尊重每个维基人自己的意愿吧,可以自行申请,退出。而不是大家通过一种“仪式”,强制性地进行吧。--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6月20日 (三) 05:20 (UTC)[回复]
我不明白为什么没有维持现状的讨论和投票,而只有重选的讨论和投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20日 (三) 06:13 (UTC)[回复]
是啊!這個問題問得好,有投票選人當管理員,為什麼不能投票來否定一個大家都不滿意的人?有討論刪除,為什麼沒有討論保留?我真的很不明白。
好像最近关于“改革”的讨论突然多了起来,我还是坚持一点,只好是让维基社区更好的改革就绝对支持,如果只是换一种形式或增加更加烦琐却无实际意义的规则就“再议”吧。--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6月20日 (三) 13:56 (UTC)[回复]
(!)意見,書生說的我不明白为什么没有维持现状的讨论和投票,而只有重选的讨论和投票,這句話真好,不過管理員也只有兩種,一個續任一個解任,所以維持現狀的說法當然也可以,續任就等於是維持現狀,不過說法不同而已,我想大家應該都能接受兩種說法。同時刪除討論應該也能改為保留討論,一般說審核也要改為檢討或是討論,因為沒有誰最大,所以不是審核,而是檢討個共識出來,討論個共識出來。我希望這些詞彙應該都要創新一下了。→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20日 (三) 15:02 (UTC)[回复]

一点忧虑,以及建议进行事先评估

由于工作压力,我在今年9月份将辞去管理员职务,并逐渐减少参与维基。在离开前,我提出一点忧虑:目前我们讨论的制度有没有可能引发地域冲突?因为我看到有人公然提到维基分裂,感到很不自在。大陆维基人在维基可谓势单力薄,而且由于生活环境不同,很可能对很多香港事物缺乏了解。虽然我提出“不了解的事物就不干预”(!)的建议,但这实行的可能性很小。而且我注意到,很多涉及香港事物的提删讨论,双方的态度都很不友善!

当前讨论的制度,我认为不如强制性不可连任式任期制(但后者难于实行,这是真的)。以往有很多在涉及地域话题的讨论中,参与讨论者都曾失去冷静,其实我们甚至已经因此失去一些维基人了!那么,这个制度运转之后,会否成为地域矛盾的导火索?各位想想,这种制度在运转中有没有可能逐渐把大陆维基人或某些维基人排除在管理员体系之外?请仔细考虑以下问题:什么人会积极参与这个制度?参与者能代表什么样的一类维基人(就像“选民”)?参与的人在地域分布上的比例是多少?这都可以说是我的恶意联想,但我是认真请各位考虑的!一个复杂的体系,对它进行事先评估,无论如何是必要的。

无论如何,请各位设计一个不需完美,只需使它能正常运转的制度。一些老维基人难免逐渐淡出维基,而将来万一解除封锁,会有大量大陆维基人参与进来,希望那时不会在这个话题上爆发一场不亚于现在的大讨论!

请各位在通过这个制度前,认真进行评估,考虑它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否则,它若是个不完备的体系,很可能又要以更痛苦的方式推倒重来。而且,最好以后在其他方面上(比如标点符号规范啊之类)的决议,也要考虑它的寿命,后果等一切因素;我想,三思而后行或许可以减少一些矛盾冲突吧。--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19日 (二) 03:25 (UTC)[回复]

说点我的看法。我认为Douglasfrankfort兄完全不必辞去管理员,虽然在现在的制度下看来,离开维基一段时间的管理员即使自己不辞职,也会被“逆向”。可是,在维基人性本善的设定下,任何受到社群信任的人都可以被授予管理员权限,就像任何人都可以参与维基的编辑一样。我不认为离开维基一段时间,一个理解维基精神的人,他的开放、协作等等理念会发生一百八十度转弯。现在,随着管理员免职程序的进行,原来那些已经得到社群信任的管理员已经或者正在被剥夺这一权限,不管他们是暂时离开,还是因为客观原因被阻挡在外。现在,社群对维基管理员的意见,主要是因为“管理员”这三个字已经成了权力甚至特权的代名词,至少有些人是这样理解的,所以会有人热衷于这一权力的争斗。能不能让“管理员”回归他的本来面目——也就是一位受到社群信任,从而多赋予了一些权限的用户?在管理员的权限中,最重要的是删除权限,能不能完善条目删除的程序,使得管理员仅仅是一个按照社群意见(也就是所有用户)执行操作的人而已?--Alexcn 2007年6月19日 (二) 13:58 (UTC)[回复]
  • 再多说一点。工程师在设计系统时,不会是假设它按最完美的状态运转,而是考虑最坏的可能性。所以,他们不做理想化的设计,而做耐用的设计。现在这个管理员体制,我不赞同;它就是没按最坏可能性设想的例子。万一我们引入下一个系统,请务必确认证它在最坏可能性下的情况,并事先准备好反制措施。这不表明该体制不能使用,只是我们要有一些准备。其它的方针变革也应如此。--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19日 (二) 03:39 (UTC)[回复]

(!)意見-没觉得有针对大陆维基人的,大陆维基人如果不了解香港或者台湾的某些情况,就不应该仓促提出删除条目。我也是来自大陆的维基人——虽然现在在美国——我觉得任何一个维基人所应该做的都是将精力放在自己了解的条目上,而不是干涉自己不了解的内容。中央政府尚且不应该干涉香港内政,对香港不了解的大陆维基人又凭什么参与香港有关条目的编辑甚至删除?—Tianyi 2007年6月19日 (二) 03:50 (UTC)[回复]

我的意见恰恰相反。这是百科全书啊,对条目完全不懂的人来查找这方面的资料,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以读者的视角加入编辑、提出意见,不是很好的事情吗?--Alexcn 2007年6月19日 (二) 13:58 (UTC)[回复]
  • 您这就是所谓按完美方式推测了。条文里当然没有了,可你觉得执行时不可以“灵活”吗?其实,我们的很多制度包括现在这个管理员制度条文上都曾被认为是完美的,可您看看我们已经“灵活”了多少次了?我也是大陆维基人,也一直坚持“不了解不参与”原则,可您认为所有人都能这么做吗?--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19日 (二) 04:02 (UTC)[回复]

有规则却不遵守,不该受到处罚吗?实话说,我没有对香港条目被删除提出意见,但也不认为有人因为提删自己不了解的条目而受到弹劾有什么不对。—Tianyi 2007年6月19日 (二) 04:12 (UTC)[回复]

  • 您还是没脱离特定事件啊!我有说过“不惩罚某人”吗?我有说过反对此设计吗?实际我支持这个方针,我只是建议深入考虑以做出相应准备啊!请仔细看看我开头的话,我都快退出了啊!保护某人有什么意义!最近怀疑管理员抱成一团的情绪也太强烈了。按您的意思,难道是应该“必须立刻通过此程序”吗?!所以您的反对很没有道理啊。--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19日 (二) 04:19 (UTC)[回复]

Tianyi兄提出的陶片放逐法很有意义。请各位看看这个条目,或许会有一些启发。--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19日 (二) 05:00 (UTC)[回复]

為什麼不了解就不能提出意見?例如某ACG條目,只寫了角色列表,這樣的條目其他人看到為什麼不能提刪,一定要ACG小組的人提刪?同樣,為什麼香港、台灣條目一定要當地維基人提刪?

條目寫的讓不了解的人看得懂主題是什麼並感覺很重要是編輯者的責任,百科全書的讀者沒有義務去猜測該條目的主題與重要性(而且還要猜對才不會被罵)。我們寫的是百科全書,不只是某部ACG作品的百科,不只是香港的建築介紹,也不只是台灣立法院所有委員的簡歷。--Jnlin討論2007年6月19日 (二) 06:01 (UTC)[回复]

為什麼不了解就不能提出意見?例如某ACG條目,只寫了角色列表,這樣的條目其他人看到為什麼不能提刪,一定要ACG小組的人提刪?同樣,為什麼香港、台灣條目一定要當地維基人提刪?
這是誰提出來的?誰不讓你提刪了,但是,我的看法始終一樣,刪除的時候,必須首先注重ACG專家小組的人的建議。也就是說,投票的時候大家是平等的,但是具體到條目意見的時候,ACG組的人的建議看法必須是管理員首先考慮的(而且最好變成刪除時強制制度執行),為什么?因為你可能不了解,但是為了公平,沒有不讓其他人說話,沒有刪除你的建議看法的行動,如果只是聽取專家建議 就和某些ZF機構不是一樣了么?如同另外一個例子,香港條目必須注重港人建議為先,還是一樣的道理。除非你是其他地區的香港事務專家。所以我還是喜歡不了解不參與的原則,這個主要靠各位自己自覺。如果符合快速刪除,似乎沒必要提刪了,如果能夠保留下來,就說明有改進空間,請記住,就算長城也不是一日建成的,就因為困難,所以我們的祖先就放棄了嗎?(雖然某些大型工程往往導致爆發農民起義 中國歷史上)。再說的話,真的要懷疑某些人,是真的聽不懂 還是一直堅持自己的原則不放手(雖然堅持自己的原則經常是很好的事情)—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9日 (二) 06:47 (UTC)[回复]
石榴兄,我的意思是說,一切以條目內容決勝負。如果條目內容能讓不熟悉這個領域的人都覺得很重要,那麼自然就該保留。對這個領域熟悉的人,應該做的事情是擴充這個條目讓他讓別人覺得很重要,而不是只再刪除討論版說某某很重要請保留——這樣無助於條目品質的進步。--Jnlin討論2007年6月19日 (二) 14:57 (UTC)[回复]
大陸人不是不可對香港或台灣條目提刪,而是提刪前有充分的研究,以及提出具說服力的論據,還有尊重這方面研究者的意見。所以大家見我很少提刪,我對未做研究的濫刪是反感,根本而言就是學術失德的表現,所以Shizhao被我嚴重修理,因為像陳松青的提刪,簡直是連大陸書也未讀好就提,還有席揚,farm那句評語很準確。簡單來說,英文維基很少出問題的地方,中文屢出狀況,其中一個原因,是華人社會對方法論不重視,什麼都未經研究,或用錯誤的方法論就發言,真可怕。Martinoei 2007年6月19日 (二) 13:05 (UTC)[回复]
提删很正常,重要的是如何根据社群意见决定是否删除。以前有专门的挽救侵权条目小组,类似的,你完全可以组成一个被提删条目拯救小组作为对提删的平衡。--Alexcn 2007年6月19日 (二) 13:58 (UTC)[回复]

分段1

未經研究就提刪?原來讀者到百科全書找資料還要先研究?那他需要百科全書幹麼?就直接找資料研究不就得了?提刪的時候看的是條目當時的內容有沒有寫清楚明白並表現出重要性。就算中華民國這種重要條目,要是有人僅僅寫了曾擔任中華民國總統列表這樣還是得被提刪,因為它寫的既不清楚明白也沒表現出重要性。--Jnlin討論2007年6月19日 (二) 14:46 (UTC)[回复]
你是讀者,看不明白,可以先去Talk,不是提刪。這裡的管理員鼓勵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治學作風。維基之所以是一本百科全書,因為我們寫的時候,應該跟循西方做學術的態度。當然你覺得寫得不好,可以自己動手改,或自己在Talk提點子。但如果你要一條條目消失,那你必須有充分理據,不是你認為是垃圾,沒做研究知道為何是垃圾,就你拋之而後快。我不認為這種態度,比百度百科亂寫廿四好。事實上,這裡有不少不良編輯習慣,我免得在中文維基提,因為我知道最後定必是對牛彈琴收場。Martinoei 2007年6月19日 (二) 20:16 (UTC)[回复]
問題是我就是不懂,動手改說不定還改的更糟糕。如果有遇到我熟悉的領域,要我動手改是沒問題;但遇到我不懂的地方,我認為交給專家/該領域的愛好者來修改更為恰當,而這個過程可以在條目討論頁提出、也可以在小組頁面提出、也可以在刪除討論版提出。刪除討論並不是洪水猛獸,它是幫助條目進步的一種方法。--Jnlin討論2007年6月20日 (三) 17:38 (UTC)[回复]
请参看wikipedia:自传--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9日 (二) 06:55 (UTC)[回复]
另外,请注意Wikipedia:五大支柱,这是wikipedia的根本--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9日 (二) 07:00 (UTC)[回复]
我不認為你是尊重這五大支柱,單憑你提刪的態度,以及處理的操守。Martinoei 2007年6月19日 (二) 20:16 (UTC)[回复]

Douglasfrankfort兄,現在討論制度時, 似乎只是環繞一個人, 變成了問:「能否推倒某人?」又或:「能否保住某人?」 這種推論是很biased的,最終甚至把一個大問題,化成純屬個人恩怨,最終阻礙維基發展一套公平、互重的制度。

事實上,引入新制度的需求已十分明顯,要不是如此,你也不會在上文提出取消管理員終身制。但我在你的推論中,只看見你對新制度的擔憂,卻看不見擔憂的基礎,

你最大顧慮是一個維基人會因為自己的出生地,而排擠另一地的人維基人,迫走內地的維基人。這含有太強烈的地域偏見了。無數投票均反映地域偏見是非常小眾。在幾萬名維基用戶中,你能列舉五個含強烈地域偏見的人嗎?(我自己數,只數出三人)我再憑自己的了解,點算會挺身反對地域偏見的人時,輕易地數出五十多人。

容我開名談一談。如果這裡真的有「地域迫害」情況,請問Xyb、用心閣、高晶、Smartneddy、Magnae Virtutis、Mountain、Vincivinci、Yjh、Hunry、Hennessy、Yacht、Dersonlwd、竹圍牆、瀑布汗、長夜無風、地球發動機、LiDaobing、方宏時、Moses、farm、Cncs、維游、自由主義者、Acepatrick、漢龍、Zy26、方洪漸和出木杉,曾否曾受「集體迫害」呢?

香港和台灣不少管理員曾受過用戶滋擾,但我的背景是香港與台灣,卻從不覺得有人要「迫害」台港兩地的人。嘗試撇開地域界眼吧。--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10:39 (UTC)[回复]

Jnlin兄,我明白你的意思 可是看看 那么多提删条目中,有多少是参与投票的wiki人尝试去挽救条目的?这就是问题,你明知道条目有问题,根本试也没试,直接投票完走人。你当时投票是赞成也好 反对也罢 或者你努力过了 失败了,这些都是没关系 两回事。
另外kevin兄,你上面那段对谁说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9日 (二) 18:38 (UTC)[回复]
 之前寫得不清楚,那是回應 Douglas第一篇文章的。--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21:03 (UTC)[回复]
石榴兄,如果我有能力,我一定修改,但我學藝不精,除了電腦科學條目以及ACG條目,還有台灣相關條目以外,我基本上沒什麼修改能力。--Jnlin討論2007年6月20日 (三) 17:38 (UTC)[回复]
Jnlin兄 我和你一样 只要我看到了 自己能稍稍修改一下的话 我是肯定会动手的,以上为泛指。—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21日 (四) 03:34 (UTC)[回复]

我狗尾续貂接着一点忧虑

关于这个段落希望大家不要再添加评论,本来只是说出我个人的一些看法,但并不希望其最后演变为地域之争。这和重新讨论管理员事宜无关,可能我这样avoidant一些,但我们最好着重解决当前问题,如果真的因为地域之争有矛盾的话,则另开议题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6月19日 (二) 20:47 (UTC)[回复]

看到User:Douglasfrankfort所说,其实我有些类似的感慨,不过一直没有说出,实际上由于大陆对维基封锁造成大陆维基人越来越来少,而且像我们这种海外的大陆维基人由于呆在国外,不知不觉中也在异化。其实就我看来User:MartinoeiUser:Shizhao提出的罢免案,其最重要还是因为User:Shizhao身处北京,而自然推断其代表某某政党的意志等等,其在提出另立繁体中文维基,以及在元维基上着重提出User:Shizhao身处Mainland可以看出。其实中文维基每天提删无数,而最后保留下来的也很多,可是有谁因为提删而要求被罢免的呢?我建立的某些的大陆相关条目被台湾维基人提删,但是我从good faith推断其只是不了解大陆,而非有某种企图。实际上中文维基一直坐在政治这个火药桶上,每个人稍微不克制都会导致维基的分家。可是这对中文维基有什么好处?中文维基说到底还是为了广大使用中文的人提供一个比较全面中立的参考平台,这个平台当然是越大包容性越强越中立越好,如果中文分成两三的不同版本,光是条目损失就是惊人的,而且维基人的分流更会造成与英文维基的差距拉大。其实就算User:Martinoei成功另建一个繁体/正体维基,在我可以预计的范围内也不会长久,因为前一段时间为了香港繁体和台湾正体之间也闹过一阵,其最后结果可能是中文维基分为三个版本。这也许是某些人愿意看到的,不过对于日常使用和编辑的维基人绝对是一个损失。如果大家稍微注意以下Web2.0的应用发展,世界上汇聚人气越多的应用,会有马太效应存在,即强者愈强。希望大家可以从good faith这一论点来看每个维基人,这估计就是维基为什么今天会成功的原因,而User:Martinoei实际上则是从政治性本恶角度来看维基社区,那最后整个社区人人都是对方的敌人。—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6月19日 (二) 10:44 (UTC)[回复]

# 如果不是Shizhao多次無法讓我可以對他作出善意假定的提刪,我不會輕易提繁簡分家,繁簡分家問題亦不是維基受影響那麼小,大家應該知道簡體字在分裂中國問題上的實際作用。如果平台越大包容性越中立,我們對deleteionism是必須極為警惕,無學理基礎的提刪要小心,如果做事手段有問題的大陸管理員,我看法是寧願罷免也不要瓜田李下。
# 為何Wikipedia西方可以假定善意,一方面西方沒有像中國般的獨裁政治環境,各種觀點存在是理所當然,至少不會有GFW這變態東西。另一方面,西方的主流宗教本來是性惡說做底子,在維基假定善意也成,因為還有上帝(管你信不信也好),亦沒有被文化大革命把整個社會道德摧殘的環境。當然很多人對我所講完全聽不進耳,亦不會警惕那些deleteionism。但我亦很坦言,如果維基中文維持這副模樣,人照樣流失掉,海外的,沒有中文維基,我自己都在粵語維基多,還未計英語維基。大家事實把維基中文的發展方向,通通看錯。Martinoei 2007年6月19日 (二) 12:56 (UTC)[回复]
对不起,我是否可以理解为,你认为维基的善意推定对大陆人都不适用?--Alexcn 2007年6月19日 (二) 13:58 (UTC)[回复]
你对User:Shizhao有所不满,可是为什么要外推到整个大陆的维基人群体?在User:Shizhao提删后,你看到有没有大陆的维基人因只是因为和User:Shizhao一样身处大陆而支持删除呢?不管User:Shizhao在中文维基中影响力有多大,你都不应该把对一个人的看法扩大到其他人身上—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6月19日 (二) 18:34 (UTC)[回复]
我本身做中國研究的,我可以告訴你,這個問題是一個很大的文化問題。有些大陸人意識到,所以我不是什麼大陸人都亂罵一通。但有很多,恕我直言,有太多夜郎自大的地方他們看不到,這正是維基統一的真正敵人。Martinoei 2007年6月19日 (二) 20:07 (UTC)[回复]
而是對很多大陸人都不適用,除非有辦法限制現時小圈子情況惡化下去,但我不樂觀。如果可以糾正,書生的問題不會今天來個總爆發。Martinoei 2007年6月19日 (二) 15:19 (UTC)[回复]
原来香港的作中国研究者就是这样的见识?Douglasfrankfort说我乐观了,我还不相信,原来中文维基真的存在对中国大陆有地域歧视的人。如果您是基于这个才反对Shizhao的话,我宁可选择中立!Tianyi
deleteionism 並不是錯誤,只是社群裡面對於條目品質的要求光譜中的一端。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把尺,決定條目是否要提刪除的底線。我相信只要不過份(例如把沒有侵權等問題的新條目推薦提刪),每個人的看法都必須尊重——即使你不同意他的看法。假定善意是所有網路社群的基礎,如果沒有,就會天天吵架,最後受不了的人離開,而這絕對不是壯大這個社群的好方法。--Jnlin討論2007年6月19日 (二) 14:46 (UTC)[回复]
我一直也堅持 deletionism 沒有錯、而 inclusionism 同樣沒有錯。前者保持了維基的品質, 後者令維基變得多元。不過, 個人意志大可自由, 但行政卻不能自由。如果無止境運用自己的權限去追求 deletionism 或 inclusionism , 只會令社群傾側, 不能兼顧到整體利益。--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18:28 (UTC)[回复]

删除制度改革

删除改用机器人执行,发起删除投票以后,若通过,则一周之内由机器人删除违规页面。—Tianyi 2007年6月18日 (一) 20:50 (UTC)[回复]

我覺得由機器人幹這種事兒,我懷疑其技術上是否可行(比如判定一個投票何時結束的討論,是否有馬甲投票、一人多投等等),必然會有人來抓其漏洞,還是人來執行合適一些。還是我說的,只要有一個合理的規則執行,管理員都遵循此規則,有人投訴管理行爲的話有個委員會仲裁就足夠了。—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6月18日 (一) 21:05 (UTC)[回复]
還有,發現你這個討論和主題無關,現在明明討論的是管理員的監督和制約制度問題,刪除制度只是下屬的執行問題。—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6月18日 (一) 21:13 (UTC)[回复]
我也擔心技術上很難行,有沒有一些bot可以參考一下呢?--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00:38 (UTC)[回复]
以現在的技術必不可行。同意 polyhedron(古韻)兄的說法,只要有一個合理的規則執行便足夠了,那就是所謂的標準作業程序(SOP)。--百楽兎 2007年6月19日 (二) 01:20 (UTC)[回复]

譯名問題

剛看了一下 這問題似乎比我想的更嚴重,嚴重到差不多非本語種(如粵語)用戶看不懂的地步了。此類問題大量普遍存在於ACG類、體育類(球隊與球員名字問題特別嚴重)、知名人士(在世政治人物)的條目中,不要求全部改條目為其他譯名,但請至少做重定向or noteTA的手工轉換。條目眾多,而且又是個枯燥工作。有時候看日文原名or英文原名比看翻譯過的中文wiki感覺輕鬆很多。突然讓我想起數日前,不知是一篇文章還是有人提過 說港人喜歡將外國人名翻譯的好像中國人名字那樣(政治人物尤其明顯 不一一舉例 太多 多到濫了)...而我一早已提過 閱讀wiki和上來編輯wiki兩回事,閱讀的話 並沒有那麼麻煩,雖然還是不能直接訪問,仍然要彎路繞過來,不過比代理好多了。請注意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中文使用人群在使用國語與簡體字(有人想提有關繁體的問題 盡量提好了,對於繁體的恢復和使用,個人支持態度,只是不支持恢復書寫繁體,因為書寫複雜)。—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9日 (二) 06:29 (UTC)[回复]

所以其實管理員的工作蠻枯燥的。只是對於一班愛吵的人來說,你不讓他們體驗一下管理員的工作,他們不會心息;但讓他們去試的話,又要擔心他們會亂來。難搞。--石添小草 2007年6月19日 (二) 09:08 (UTC)[回复]

我到不怕繁琐枯燥,可是手边缺少资料,不敢轻易动手。—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6月19日 (二) 10:07 (UTC)[回复]

资料倒不是问题,sina sohu等门户都有各自专区 专区里面还有球队专区,球队球员资料一查就有,就是麻烦的很,涉及的条目文章里面的位置 不知道有多少,因为有的球员等内容,并不一定只出现在足球相关条目中。另外就是国外访问国内网站的速度问题。F1车手那边,我自己也可以提供(我自己却不会弄noteTA模板 并且时间也不够多 汗死)。其他体育相关方面,除了足球,容易出问题的基本都是香港或者西方热门的项目,网球高尔夫什么的,国内土地环境都紧张,大搞高尔夫什么绝对不可能。ACG那边,也可以慢慢搞,政治人物么,多看看新华网等等的稿件,慢慢可以积累起来的。台湾那边的译名 70%以上应该和大陆一样的,问题不大。其实这问题我曾经提过了,只是昨天又注意到,才发现问题比我想的严重很多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20日 (三) 06:34 (UTC)[回复]
果然也有人有這樣的感覺。我自己寫條目的時候,如果手邊有其他地區譯名我是一定會加上的。不過現在仍有人認為 noteTA 是不需要的,唉。--Jnlin討論2007年6月19日 (二) 15:05 (UTC)[回复]
譯名地區差異確實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以足球方面條目爲例,如果是程序轉換,經常會造成其他條目的誤轉換;如果不轉換,確實會造成互相無法看懂;用 noteTA,經常一篇文章(比如一種杯賽)會涉及幾十個俱樂部和隊員名稱,現在的noteTA模板都不夠用的,而且每個條目分別搞確實也是人力資源的浪費,還要每次去查香港譯名。我現在也沒什麽好主意。—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6月19日 (二) 22:50 (UTC)[回复]

我一直以来是“人名保留原文不譯派”,如Poisson分布Turing機,譯了也要反成原文才有意義,還不如不譯。--霍枯燥 2007年6月19日 (二) 22:45 (UTC)[回复]

我在足球論壇之類地方也這麽幹,但問題這是中文維基百科,確實相當多的讀者也是不認得原文的,只知道翻譯。你舉的例子裏,課本裏教的就是泊松分佈,學習高數的人裏能拼出Poisson的人恐怕不多。
霍枯燥的做法恐怕不妥,难道enwiki翻译一个中国的名词就直接用中文了?我觉得应该是“NoteTA+原文附注”的方式,让两者并存,在每一个外来词汇在条目里第一次出现时都加括号,写原文。--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6月20日 (三) 15:04 (UTC)[回复]

中译英有广泛接受的标准

為甚麼當初要80%支持, 才可以當選管理員?

維基管理員的門檻相當高, 要達 80% 人支持, 才可以當選。為甚麼要訂立這樣高的門檻呢? --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14:33 (UTC)[回复]

具有管理权限的用户对维基的影响很大,为什么不订这样高的门槛呢?— fdcn  talk  2007年6月19日14:41 (UTC+8 6月19日22:41)
我對自由主義者的說法存疑。一個人要當選管理員,只是要確定他不會濫用管理員功能--實際刪文、封禁他人、更改介面。越多人能當管理員越好,代表這個社群的素質很高,彼此互相信賴。當然,也有另一個反例,就是管理員越少,代表素質越好,管理員功能甚至可以交由機器執行,一般用戶會自動管理各種事情,只需要一個執行決議的工具,這種社群的特徵依然是互相信賴。這兩個極端就像是「社會福利國」與「烏托邦」,在維基世界中,剛開始的小語言版本像是前者,日文維基則像是後者。重點在互信、假定善意。--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19日 (二) 16:12 (UTC)[回复]
(!)意見,虎兒這句話好,只是要確定他不會濫用管理員功能--實際刪文、封禁他人、更改介面,在我加入這短短的半年裡,我卻能發現有些管理員亂刪文亂封禁、甚至違反大家討論的共識亂改內容!不過這些的結果都是如何?據我知道的範圍裡,絕大多數都是不了了之,甚至也很少看見有人出來道個歉。更多就是像書生一樣,來個不理不睬等事情過了就算了。沒錯,大家都是自願來做,沒有人拿什麼好處,無私的奉獻,所以可能很多老將比較捨不得出來責備,甚至還只會護短。但是這樣的自由未免忽略了其他更廣大的知識提供者,大家都在這裡編輯,大家給了您們信任,但是這些不是要讓有某些人擁有特殊功能來對抗其他人,而是應該出來共同維護才對吧?嚴格說起來,其實不管哪個管理員有沒有做錯什麼,既然會引起這麼大的反潮就應該反省,要知道維護並不是要塑造對立,如果造成那麼多數人的議論,應該就要虛心接受。我知道要哪些人出來認個錯很困難,既然會做不敢當,又要繼續來加深對立,那還不如做個明確的準則,而不是像某些人私下在討論什麼反對到底少做少錯這樣的言論,我很搞不懂怎麼會有這樣思想的人,那和某位黃君的極端態度又有何差別?→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20日 (三) 14:54 (UTC)[回复]
要達至社會福利國和烏托邦, 跟 80% 門檻有甚麼關係呢? 現在中文維基有 80% 的門檻, 算是屬於哪種狀態呢? 在下對 80% 的門檻產生疑問, 是因為開始搞不清這樣門檻對中文維基的作用。當日訂立這樣高的標準時, 其目的是甚麼呢? --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17:49 (UTC)[回复]
當我看到上面有關重選/信任投票的討論中,有不少人質疑80%支持過高,我也想他們反思一下,80%初選又會否是過高?難道滋事分子就不能夠籌組一些人反對特定維基人初選管理員嗎?雙重標準的意義又何在呢?這是假定一個人在當選管理員後,別人對他的支持必然會減少嗎?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02:04 (UTC)[回复]
我也是這麼想。初選目的應該是希望管理員有較高的認受性,才訂立80%標準,連任的票數應該要多少呢。
數月前有人建議,只要有20%人支持,管理員即可連任,而且認為這是符合共識,這更難想像。
如果連任只需50%,似乎上任亦不需要80%這麼高的門檻。--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03:03 (UTC)[回复]
20人反對,就要有81人出來支持,這種制度是否真的可行呢?翻查Wikipedia:投票,我們成功解決Russian應叫「俄羅斯人」還是「俄國人」;Internret應叫「因特網」還是「互聯網」。只是處理了很多「的的了了」的問題後,大問題總是懸而難決。我開始明白為何書生早前為何寧願悄悄引入版權的重大改變,寧願訴諸是基金會的決定,而不願意公論,因為大家深明這種制度根本很難解決大問題。
本來,根據維基方針,現在80%投票的硬性規定已不符合維基「共識」,而且當訴諸「共識」失敗時,外國維基還有Jimbo和仲裁。但中文維基既無後著配套,卻又引入一套共識,倒令人想到百年前西學東潛的歷史教訓。--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1:54 (UTC)[回复]
請說明何謂「悄悄引入版權的重大改變」?先前我已經向您解釋過基金會修訂版權方針的緣由,以及各項維基計畫應予遵守的義務,您可以繼續討論,但請勿將討論建基在您的錯誤認知上。謝謝!--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20日 (三) 14:23 (UTC)[回复]
各人的理解不盡相同吧。那次改模板的事,管理員之間也有微言,只是有些事不好意思太公開說, 大家都明白是甚麼一回事。總不好說:「我解釋了,你為何不同意,你是錯誤!」。--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6:09 (UTC)[回复]
我建議Kevin wong舉例或說明時,不要東一句書生西一句書生,你一直強調你對事不對人,但事先避嫌更重要。另外,我也衷心建議Kevin wong在解釋事情時候,千萬不要如上述所言不好意思太公開說,你就說個明白,不要三番兩次詞不達意的打太極。--winertai 2007年6月20日 (三) 17:29 (UTC)[回复]
沒完沒了的人。--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7:31 (UTC)[回复]
還是請你回答虎兒的問題:說明何謂「悄悄引入版權的重大改變」?,還有管理員之間也有微言是哪些管理員?我想兩個問題,不算沒完沒了吧--winertai 2007年6月20日 (三) 17:58 (UTC)[回复]
沒完沒了不是說討論,是覺得你有點纏身,而且對討論沒有幫助。你的質疑不算很到位,只要像打遊擊,不怕煩和拉面皮就可以玩的,你那位Yau可能會跟你纏,但我不熱衷這些文字遊戲。你可能還想追問知哪位管理員曾怎樣評論改模板事件,不說就很龜縮之類,恕我亦不奉陪了。--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20:11 (UTC)[回复]
公開說或是私下說都無妨,微言也罷大聲罵也可以,不用不好意思,如果我說的不對,請有意見的管理員直接與我討論。您說大家都明白是甚麼一回事,但我就不明白將基金會制定的方針落實到中文維基為什麼要被叫作「悄悄引入版權的重大改變」。當然,我無法干涉您要如何去解讀他人行為動機的自由,對於任何一件事情,您都有評論的自由,您評的有理無理,大家自有公斷。但維基媒體基金會制定方針要求各計畫遵守、中文維基百科針對新版方針所進行的相應行動、相關公開討論都是具體可以查證的事實,關於事實,一分證據說一分話,我把相關證據列在此最近更改頁面上方公告欄的歷史紀錄互助客棧/方針中的公開討論紀錄,這些都不牽涉到您如何理解。--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20日 (三) 17:56 (UTC)[回复]
正是你提供的連結,前不久給我看到後,感到很有問題。3月27日諮詢怎樣適應新版權政策1[11]

,3月28日已改寫唱片模板[12],4月5日開始討論唱片圖片[13], ,而且沒有結論。我會奇怪為何你覺得沒有問題,但我也認同各人有不同的立場,即使面對同樣的事實陳述亦有不同理解。不過,這件事已解決,其他事已沒所謂。--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9:51 (UTC)[回复]

他在公告、公開帶動討論才開始改模版,如果一個人要「悄悄引入」,又何需先喚起他人注意?又何需到一個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公告、討論?我尊重您的認知,確實很獨特,不禁讓我想起某人。言盡於此。--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21日 (四) 00:31 (UTC)[回复]

連任投票的折衷選票比例

大家好, 「信任投票」的規定已有一定方向, 但點票條件一項最為棘手。經過一輪徵集, 現在共有80%及50% 兩套點票比例 (沒有人再有意見? 不要投票時才提出新比例啊) , 初步意向如下:

  • 有80% 支持票即可連任: 22票中, 10 票贊成 9 票反對, 2 票中立。撇開中立票, (+)支持率50%
  • 有50% 支持即可連任方案: 18 票中, 6 票贊成, 8 票反對, 4 票中立, (+)支持42.8%

兩者的爭議相當明顯, 相信兩者都很難通過。

金翅大鵬鳥提出的折衷方法是: 2/3人支持即可連任, 亦即67%。

想問問各位, 投票時, 你會接受這折衷比例嗎? --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3:32 (UTC)[回复]

接受或拒絕2/3比例, 請避免投中立票

堅持原有的50%或80%

  • 堅持80%, 否則會投反對票
(+)支持 必须形成压倒性的绝对多数意见,而不是简单多数,不如此的话,必定还有人不服气,问题依旧,没有任何变化。—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21日 (四) 04:00 (UTC)[回复]
  • 堅持50%, 否則會投反對票

80%、50%、2/3的連任要求都不接受

如果你有興趣參與稍後的投票, 請盡可能提出心目中的比例。

在上方80%、50%的方案中我都没有投票,也看到两者都有争议。我这里提出一个有点复杂化的建议,供大家参考。既然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我们就不须考虑一些民主政治理论的惯例,可以这么看:

  • 首先,涉议管理员应当是有违反政策才应被下课,那在重选之前,应当建立一个制度:当有人认为某管理员有违规行为时,可以申请管理员重大违规讨论投票,投票者为见习,按共识的2/3票数认定该行为是否是重大违规。这一讨论投票其实与重选无关,在平时就进行。
  • 在重选投票中,如果该管理员获得80%以上的支持,我个人认为完全可以继续担任。
  • 在重选投票中,如果该管理员获得50%以上的反对,我个人认为已被社区不信任,应当解除权限。
  • 支持度在50%至80%之间者,如果他自上一次担任或连任管理员以来有3次以上重大违约,应解除,否则连任。

以上并非提案,只是希望在目前的争议中提供一些视野。— fdcn  talk  2007年6月20日15:20 (UTC+8 6月20日23:20)

即是,首先舉行違規聆訊,看看能否通過。通過後,舉行重選動議。
我覺得程序宜簡,現時提出的程序已有「緩衝期」,有點像你提出的違規聆訊。如果緩衝期內,只有很少人認為管理員犯錯,討論已變相結束了。
而且,重大違規是很難介定的,舉例,如果有個管理員罵人是「土共」、「共匪」,看來是普通的違規,但如果他屢勸不改,繼續罵二十次,小錯也可能變大錯。舉另一例,現在沒有罷免程序,如果管理員長期不活躍,他總算不是大違規,只是大家不信任一個不活躍的人能執行職務而已。--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6:02 (UTC)[回复]
怎么实施我没有特别的意向,只是想说明,之所以现在相持不下,是因为目前用的是分水岭的数值,支持度过了这个门槛值就连任,不过就撤职,很容易在门槛值某一侧让人感觉不太合理。非常高的支持则连任和非常低的支持则离职容易得到共识,这时仅仅基于信任票就可以做出判断,但在中间的一个模糊带,不如不以信任票来决定,以该管理员的具体违规行为来量化处理,会让人更接受些。
另外,目前的「緩衝期」和重选是连在一起的,无论支持或反对连任的人都会不自觉地受到影响左右对违规行为的认定,如果放在平时,由于并不知晓会不会提起重选,判断会更单纯一些。仅是提供看法,我也反对过于复杂的规则。— fdcn  talk  2007年6月20日20:49 (UTC+8 6月21日04:49)
(:)回應,閣下「信任投票」的規定已有一定方向一語是否失之武斷?哪個共識或結論讓你產生這種錯覺呢?照你所說,現有管理員罷免制度,不論名稱或實質運作是否已改成信任投票制?如果,信任投票之議已定,你在此的選項才有意義,不然則有誤導他人之嫌。另外,針對你在我討論頁的諄諄指教﹔我奉勸閣下別把抱有不同意見的人習慣冠上政治保XX人成見的大帽子。-winertai 2007年6月20日 (三) 17:20 (UTC)[回复]

请user:winertai注意善意推定。谢谢。—Linuxwindows 2007年6月20日 (三) 20:16 (UTC)[回复]

(:)回應,我沒有什麼推定,我只認為,Kenin wong的現在這投票,應該在現行管理員罷免機制決定改革或取消後再舉行,不然會給人木已成舟,拍板定案的感覺,尤其「信任投票」的規定已有一定方向那句話,擺明就是已經否定現有罷免機制。如果不加以澄清,待這種建議問卷(引用K的說辭)的投票結果衍伸為共識,那又有得拗了(再度引用K的說辭)。至於那頂大帽子,是K送我的,我只不過原封不動還他,若有得罪,尚祈見諒。--winertai 2007年6月21日 (四) 01:04 (UTC)[回复]
真是不太習慣面對如此激動的回應。不過提一提, 連日來的方案只是一個建議, 所以才要寫一份問卷, 四處求教怎樣改良。如無記錯, 你是第一個如此激動的人。--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7:30 (UTC)[回复]
可能是我愚昧,我看不出我的言語哪裡激動或情緒起伏。我其實是前幾天不小心看到這篇文章:[14],裡面言及閣下就是Yau的分身,在好奇之下,才參與討論的。另外,我還是建議閣下,若要真要做好你的問卷,詳細解惑也是一種義務。--winertai 2007年6月20日 (三) 17:44 (UTC)[回复]
幸好那裡說「有維基人推測他可能使用Kevin wong和千無一用是書生的名戶名字在維基百科活動,但沒有確實証據,兩人相對溫和」,知道我跟千無一用和Yau畢竟有點分別。近日怪事真越多,客棧樓上有人質問管理員做不做事, 那句話竟加了我的簽名。得到你提醒, 原來昨天有人把我的名字放上網絡大典並重定向至 Yau [15] 。 --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8:08 (UTC)[回复]
別顧左右言其他,閣下還沒回答我兩個問題:1.「信任投票」的規定已有一定方向這句話來自哪個共識或結論?2.現有管理員罷免制度,不論名稱或實質運作是否已改為信任投票制?另外,現在這投票到底是為了取得共識?還是推翻(或更名)現有罷免制度?還是你口中的單純問卷?投票結果做何用處?有何效力?--winertai 2007年6月21日 (四) 01:23 (UTC)[回复]

香港網路大典怎麼看起來像八卦雜誌,並沒有對所有可以的資訊做嚴格的把關。—Jasonzhuocn 2007年6月20日 (三) 23:42 (UTC)[回复]

Wikipedia:社区主页

部分用户在讨论如何使各項投票活跃,其实,可以参考Wikipedia:社区主页。—Isnow 2007年6月20日 (三) 19:36 (UTC)[回复]

请问维基百科有什么规定可以要求把user:民國九十五年的維基用戶分身封禁?虽然我不认同user:民國九十五年的政治观点,也不认同他的一些发言方式,但是我觉得Category:民國九十五年的維基用戶分身中,他是被冤枉的。我希望管理员能澄清相关事宜。—Linuxwindows 2007年6月20日 (三) 20:13 (UTC)[回复]

WP:傀儡不就有說明關於多重分身問題,另外,日語維基百科對於此問題把關很緊。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見 2007年6月21日 (四) 04:02 (UTC)[回复]

管理員資格應加重

管理員應該加入沒有封禁紀錄條件。-- Billy 香港人的討論貢獻 2007年6月20日 (三) 23:21 (UTC)[回复]

這就排除了改過自新的可能性了。我認為投票者屆時自行判斷是否勝任已足夠。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21日 (四) 01:2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