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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文化資產處: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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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9日 (六) 18:09的版本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Cultural Heritage Department of Taichung City(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本信息
所屬部門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員額25人
年度預算額新臺幣1.92億元(2014年)
主要官員
處長李智富 
秘書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2010年2月
前身機關臺中市文化資產管理中心
聯絡信息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位於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R10
地址4024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R10
電話+886 4 2229-0280
網站www.tchac.taichung.gov.tw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簡稱台中文資處),是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所屬二級機關,位於臺中市南區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是臺中市歷史文化資產保護的專責機關。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銘板

歷史

1982年立法院制定《文化資產保存法》,依據第三條規定,保存項目包括古蹟、歷史建築、聚落、遺址、古物、文化景觀、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及自然地景等;其中除了自然地景屬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管轄外,其餘皆屬文化體系之管理範疇。2005年《文化資產保存法》大幅修法,將遺址、古物、文化景觀、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等列為保存項目,性質分為有形、無形。

組織

  • 處長
    • 秘書
  • 會計員
  • 人事管理員
  • 古蹟歷建課
  • 遺址傳藝課
  • 資產修復課
  • 綜合規劃課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1. ^ 公告:本中心更名為「臺中市文化資產處」,臺中市文化資產處,2014-02-07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