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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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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8日 (六) 16:16的版本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国务院制发。
主要领导
组长尹蔚民(人社部部长)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办事机构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人社部军官转业安置司)
联络方式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实际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人社部西院)
邮政编码100716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是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沿革

1975年,恢复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制度[1]。1975年8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国发〔1975〕129号文件发布《关于军队干部退出现役暂行办法》[2][3]。1975年10月2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国发〔1975〕170号文件,批转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总政治部《关于做好一九七五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报告》[4]

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中发〔1980〕3号文件,批转总政治部、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将1969年至1975年期间军队复员干部改办转业的请示报告》,将1969年到1975年期间作复员处理的41万军队干部改办转业。1980年5月10日,国家劳动总局、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粮食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发〔1980〕3号文件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5]

1985年百万大裁军中,在每年的军转安置工作会议上,中央有关领导都亲自接见会议代表并讲话。1985年到1987年这三年,地方共接收安置45万军队转业干部,其中有大批分配到工商、税务、银行等系统和政法部门,更主要的是分配到企业、事业单位。百万大裁军前,军队转业干部由部队组织培训,198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建议改由地方全面负责培训,随后各地按中央文件要求,陆续建起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国务院军转办组织编写了培训教材,依托各高等院校组织教学。国务院军转办还直接组织承办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武警部队这三个系统的转业前培训班[1]

1986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劳动人事部、总政治部共同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首次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先进个人、安置工作先进单位代表会议(简称“双先会”),共248名个人、103个单位获得表彰[1]

国务院军转办还建立并推行了中央一级机关计划接收分配转业干部的体制。“文革”后期的1975年恢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制度时,地方各级人事部门尚没有完全恢复,军转工作乃按照属地管理。当时在北京,军队转业干部需转到中央一级机关的,或者中央一级机关单位需要转业干部的,都直接同北京市军转办联系。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的几年中,中央国家机关恢复组建,急需干部,但统一接收分配转业干部的体制一直未能建立。国务院军转办自1985年起开始编制计划,统一接收分配到中央一级机关的军队转业干部,随后将其制度化[1]

2001年1月1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6]。2001年2月5日,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发布国转联〔2001〕1号文件,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宣传教育提纲》[7]

主要职责

2001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总则、转业安置计划、安置地点、工作分配与就业、待遇、培训、社会保障、家属安置、安置经费、管理与监督、附则[6]

组成人员

办事机构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办事机构是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外简称“国务院军转办”)。1982年起,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1988年分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后,改设在人事部,内部称“军官转业安置司”[1]。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称,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由人事部承担[10]。2008年国务院调整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组成人员时,明确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由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承担[11]。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军官转业安置司[17]

历任办公室主任是:

  • 张文庄(1975年—1985年,1980年起为国家人事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1982年起为国家劳动人事部干部局局长兼)
  • 李宗周(1985年—1990年,1988年起为人事部军官转业安置司司长兼)[18][1]
  • 张长胜(?—1995年,人事部军官转业安置司司长兼)[19]
  • 苏廷林(1995年—?,人事部军官转业安置司司长兼)[9][20]
  • 张涵光(?—?,人事部军官转业安置司司长兼)[21]
  • 张义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军官转业安置司副司长、司长兼)[22]
  • 王志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军官转业安置司司长兼)[23]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1.4 1.5 李宗周. “百万裁军”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掠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3-08-19. 
  2. ^ 军队干部退出现役暂行办法. 黄冈民政. 2014-05-08. 
  3. ^ 国家劳动总局、总政治部关于做好1969年至1975年7月31日期间军队复员干部安排工作的通知. 汇法网. 1976-01-07. 
  4. ^ 中央军委批转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总政治部关于做好一九七五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报告. 宣讲家网. 2009-01-08. 
  5. ^ 关于贯彻执行中发[1980]3号文件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110法律法规. 1980-05-10. 
  6. ^ 6.0 6.1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中国军网. 2015-07-31. 
  7.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110法律法规. 2001-02-05. 
  8.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12-01-31. 
  9. ^ 9.0 9.1 9.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国办发〔2001〕16号). 中国政府网. 2001-03-09. 
  10. ^ 10.0 10.1 10.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3〕26号). 中国政府网. 2003-04-24. 
  11. ^ 11.0 11.1 11.2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组成人员调整,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9)
  12. ^ 2013年6月份收到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目录.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第08期. 
  13. ^ 切实担负起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的政治责任. 人民网. 2014-06-17. 
  14. ^ 14.0 14.1 14.2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会议在京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4-04-11. 
  15. ^ 2017年4月份收发文目录.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第10期. 
  16. ^ 16.0 16.1 16.2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会议在京召开. 太原红e网. 2017-05-08. 
  17. ^ 机构职责:军官转业安置司(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7-04-09]. 
  18. ^ 出国考察军转工作回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6-09-07. 
  19. ^ 华亿新媒体更改董事会架构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 新浪. 2008-01-11. 
  20. ^ 走向"第二战场":写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出台之际. 新华网. 2001-02-28. 
  21. ^ 国务院军转办部署今年中央单位安置任务. 海淀区干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05-01-31. 
  22. ^ 国务院军转办到靖西县调研,人事天地2011(10):5-5
  23. ^ 国务院军转办主任王志明一行赴我州调研. 今日凉山. 2017-04-05.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