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协议: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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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協定'''或簡稱為'''傳輸協定'''('''Communications Protocol''')在[[電信]]中,是指在任何物理介質中允許兩個或多個在{{tsl|en|communications system|傳輸系統}}中的終端之間傳播[[資訊]]的系統標準,也是指電腦通訊或網路裝置的共同語言。<ref>{{cite journal|author=張淂福|title=網路協定知多少?|journal=a&s 安全自動化|date=11|issue=105|pages=84}}</ref>, 通訊協定定義了[[通訊]]中的[[ |
'''通訊協定'''或簡稱為'''傳輸協定'''('''Communications Protocol''')在[[電信]]中,是指在任何物理介質中允許兩個或多個在{{tsl|en|communications system|傳輸系統}}中的終端之間傳播[[資訊]]的系統標準,也是指電腦通訊或網路裝置的共同語言。<ref>{{cite journal|author=張淂福|title=網路協定知多少?|journal=a&s 安全自動化|date=11|issue=105|pages=84}}</ref>, 通訊協定定義了[[通訊]]中的[[語法學]],[[語法學]]和[[同步]]規則以及可能存在的[[錯誤檢測與糾正]]。通訊協定在[[硬體]],[[軟體]]或兩者之間皆可實現<ref>Licesio J. Rodríguez-Aragón: ''[http://www.uclm.es/profesorado/licesio/Docencia/IB/IBTema4.pdf Tema 4: Internet y Teleinformática]''. retrieved 2013-04-24. {{es}}</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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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交換大量資訊,通訊系統使用通用格式([[:wikt:protocol|協定]])。每條資訊都有明確的意義使得預定位置給予回應,並獨立{{tsl|en|Implementation|生效}}回饋指定行為,通訊協定須參與實體都同意才能生效。<ref>{{citation |url=http://www.britannica.com/EBchecked/topic/410357/protocol |title=Protocol |publisher=[[大英百科全书|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accessdate=2012-09-24}}</ref> 為了達成一致,協定必須要有技術[[標準]],[[程式語言]]在計算方面也應有相應標準,所以在這個方面可以用程式語言做類比:''程式語言是為了模式化的計算而傳輸協定為了更暢通的交流'' |
為了交換大量資訊,通訊系統使用通用格式([[:wikt:protocol|協定]])。每條資訊都有明確的意義使得預定位置給予回應,並獨立{{tsl|en|Implementation|生效}}回饋指定行為,通訊協定須參與實體都同意才能生效。<ref>{{citation |url=http://www.britannica.com/EBchecked/topic/410357/protocol |title=Protocol |publisher=[[大英百科全书|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accessdate=2012-09-24}}</ref> 為了達成一致,協定必須要有技術[[標準]],[[程式語言]]在計算方面也應有相應標準,所以在這個方面可以用程式語言做類比:''程式語言是為了模式化的計算而傳輸協定為了更暢通的交流''。<ref name="Analogy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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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類別協定構建了單個傳輸的不同方面,包括同時進行的協定模組,和在軟體上實現時的[[協定棧]]。 |
多類別協定構建了單個傳輸的不同方面,包括同時進行的協定模組,和在軟體上實現時的[[協定棧]]。 |
2017年11月14日 (二) 03:09的版本
網際網路协议套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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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層 |
傳輸層 |
網路層 |
連結層 |
通訊協定或簡稱為傳輸協定(Communications Protocol)在電信中,是指在任何物理介質中允許兩個或多個在傳輸系統中的終端之間傳播資訊的系統標準,也是指電腦通訊或網路裝置的共同語言。[1], 通訊協定定義了通訊中的語法學,語法學和同步規則以及可能存在的錯誤檢測與糾正。通訊協定在硬體,軟體或兩者之間皆可實現[2]
為了交換大量資訊,通訊系統使用通用格式(協定)。每條資訊都有明確的意義使得預定位置給予回應,並獨立生效回饋指定行為,通訊協定須參與實體都同意才能生效。[3] 為了達成一致,協定必須要有技術標準,程式語言在計算方面也應有相應標準,所以在這個方面可以用程式語言做類比:程式語言是為了模式化的計算而傳輸協定為了更暢通的交流。[4]
多類別協定構建了單個傳輸的不同方面,包括同時進行的協定模組,和在軟體上實現時的協定棧。
網路傳輸協定(Internet Communication Protocol)是網際網路工程任務組(IETF)制定的。電氣電子工程師學會(IEEE)負責有線無線傳輸,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負責其他類別。ITU-T負責電信通訊傳輸以及公共交換電話網(PSTN)的格式。在公共交換電話網與網路技術融合的今天,形勢驅使著通訊標準進一步的合併收斂。
其他
通讯协议又称通信规程,是指通信双方对数据传送控制的一种约定。约定中包括对数据格式,同步方式,传送速度,传送步骤,检纠错方式以及控制字符定义等问题做出统一规定,通信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它也叫做链路控制规程。
协议列表
以下為各種网络传输协议列表(后面数字表示应用层协议默认服务端口):
A
B
C
- CAN (CANbus)
D
E
- EGP(Exterior Gateway Protocol)
F
G
H
I
- ICMP
- IDRP(InterDomain Routing Protocol)
- IEEE 802
- IGMP
- IGP(内部网关协议 Interior Gateway Protocol )
- IMAP
- IP
- IPX
- IS-IS
L
M
- MLD(多播监听发现协议 Multicast Listener Discovery)
N
P
R
S
T
U
X
- X.25
Y
参考
參考文獻
- ^ 張淂福. 網路協定知多少?. a&s 安全自動化. 11, (105): 84.
- ^ Licesio J. Rodríguez-Aragón: Tema 4: Internet y Teleinformática. retrieved 2013-04-24. (西班牙文)
- ^ Protocol,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2012-09-24]
-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
AnalogyII
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