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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勇: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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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简历==

2017年11月24日 (五) 11:07的版本

江天勇
出生 (1971-05-19) 1971年5月19日53歲)
 中国河南省罗山县
居住地 中国北京市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漢族
语言汉语
职业律師
信仰基督徒[來源請求]
配偶金变玲

江天勇(1971年5月19日),河南罗山人,中国人权律师曾参与艾滋病感染者的救助维权、山西黑砖窑案件北京律师直选法轮功个案等多起维权行动,也因此一直处于被监控、骚扰和威胁之中。2009年7月被北京市司法局注销律师执业证。现任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法律项目协调人。[來源請求]2017年11月2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江天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江天勇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江天勇当庭表示不上诉[1]

简历

江天勇1971年生于河南省罗山县。1991年考入湖南长沙水利电力师范学院(现长沙学院),读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1995年大学毕业,被分到郑州市第六十六中学,任语文教师。

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2004年11月在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任职。2005年受托代理陈光诚案。此后还参与了高智晟案、陕北油田案广州太石村案胡佳案等等,特别是2008年大面积代理了法轮功的案件。

2009年7月被北京市司法局注销律师执业证。之后参加北京爱知行研究所,任法律项目协调人。[來源請求]

近况

茉莉花革命有許多維權律師被监控骚扰,其中一人就是江天勇。

2011年2月19日,江天勇被警方抓捕,4月20日被释放。2012年5月4日从江天勇的网易微博腾讯微博得知其因为参与陈光诚的维权事件而被国保残酷的殴打。后被软禁在家。[查证请求][來源請求]

2012年5月4日,律师庞琨指控称,江天勇于3点35分回家时,被带到玲珑路附近的一酒店里殴打,使江天勇一只耳朵听力受损[2]

2016年11月中旬,江天勇到长沙看望被羁押中的维权律师谢阳709事件律师)的妻子陈桂秋,后到长沙市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谢阳但被看守所拒绝。11月21日晚间他在搭乘D940次列车回北京,在上车前失联。江天勇妻子怀疑江天勇是被北京警方关押[3]。12月6日,联合国赤贫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菲利普·奥尔斯顿(Philip Alston)要求中国方面就江天勇目前的下落展开调查,并表示江天勇的失踪是中国官方对江和他本人今年8月曾举行过会面的报复行动[4]

12月17日,英国广播公司引述中国媒体报道称,江天勇因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冒用他人身份证以及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遭到警方逮捕[5]

12月21日,Twitter帳號Suyutong指責共青团中央抹黑江天勇和維權律師,並在Twitter上公布江天勇律師肋骨骨折之醫療證明相片。[6][來源可靠?]

2017年6月,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批捕。[7]该案于8月22日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在新浪微博对庭审进行全程直播,根据微博公布的画面,江天勇在庭上承认利用社交媒体Twitter和微博发表攻击司法机关的言论,坦承自己受到境外势力影响而萌生了在中国实现西方资产阶级宪政制度的想法。他表示“认罪、悔罪”,希望维权人士维权律师从他身上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恳请司法机关根据其认罪态度、配合调查的实际情况给予宽大处理[8]。然而,现居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江天勇妻子金变玲在公开信中表示丈夫“可能在拘留期间遭受刑讯逼供,受强迫在法庭上认罪”[9],金变玲和人权团体谴责这次审判是“又一场审判秀”。[10]针对关于江天勇被刑讯逼供的指控,长沙市公安局公布了他在被监视居住期间散步健身的画面,指他“双脚站立,行走正常,没有浮肿,行动自如”。长沙市公安局表示,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江天勇的合法权利”[11]。有中国大陆媒体调查后认为,境外媒体关于酷刑的指控,“目的是给政府抹黑,干扰司法机关办案”[11]

2017年9月上旬,联合国极度贫困与人权特别专员阿尔斯顿教授(Philip Alston),人权捍卫者特别专员米歇尔·福斯特(Michel Forst),言论自由特别专员大卫·凯伊(David Kaye)以及任意羁押工作组专家波尔姆戴兹(Jose Antonio Guevara Bermudez)联名发表声明,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江天勇律师、尊重江天勇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以及作为律师继续开展维权工作的权利。[12]

2017年11月2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江天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结果,认定江天勇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江天勇当庭表示不上诉[1][13]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