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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七个点/表外类推简化字: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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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外类推简化字'''是指没有被收录进《[[通用规范汉字表]]》中但使用了出现于《[[简化字总表]]》中只使用于表中[[简化字]]汉字部件字的汉字,一般被简称为'''类推简化字'''(因为简化字表里的通过类推简化而得来的简化字可以直接被称为简化字,因此不会与之混淆)或'''类简'''。与日本[[扩张新字体]]类似,但是地位既没有官方字典来背书,又没有保留的合理性,地位较尴尬。在《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中有“本字表以外的字不做类推简化。个别领域需要类推简化的,需报国家语言文字主管部门批准。”<ref>[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090812/001aa04b79580bec931401.pdf 《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ref>,但在正式版中将此句删去。
'''表外类推简化字'''是指但使用了出现于《[[简化字总表]]》中简化字专用汉字部件但未被收录进《[[通用规范汉表]]》的汉字,一般被简称为'''类推简化字'''(因为简化字表里的通过类推简化而得来的简化字可以直接被称为简化字,因此不会与之混淆)或'''类简'''。与日本[[扩张新字体]]类似,但是地位既没有官方字典来背书,又没有保留的合理性,地位较尴尬。在《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中有“本字表以外的字不做类推简化。个别领域需要类推简化的,需报国家语言文字主管部门批准。”<ref>[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090812/001aa04b79580bec931401.pdf 《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ref>,但在正式版中将此句删去。
==类推简化字的争议==
==类推简化字的争议==
有人认为简化字的类推简化原则应当贯彻到底,将所有的存在相应部件的字都做简化。<ref>[http://www.cssn.cn/yyx/yyx_tpxw/201409/t20140923_1338231.shtml 汉字简化应放弃对类推简化的限制-中国社会科学网]</ref><ref>[http://xb.beihua.edu.cn/Jwk_shkx/CN/Y2014/V15/I1/10 《简化字总表》的类推简化原则不能丢 袁建民]</ref><ref>[http://ccl.pku.edu.cn/chlib/articles/%E6%B1%89%E5%AD%97%E5%81%8F%E6%97%81%E7%B1%BB%E6%8E%A8%E7%AE%80%E5%8C%96%E7%9A%84%E8%8C%83%E5%9B%B4.pdf 汉字偏旁类推简化的范围 苏培成]</ref>但有人认为类推简化应当是有限的,不应该扩展到非常用字或表外汉字之上。<ref>[http://www.ixueshu.com/document/103e18c29aead8f9.html#pdfpreview 汉字类推简化与规范性辞书编纂-邓春琴]</ref>
有人认为简化字的类推简化原则应当贯彻到底,将所有的存在相应部件的字都做简化。<ref>[http://www.cssn.cn/yyx/yyx_tpxw/201409/t20140923_1338231.shtml 汉字简化应放弃对类推简化的限制-中国社会科学网]</ref><ref>[http://xb.beihua.edu.cn/Jwk_shkx/CN/Y2014/V15/I1/10 《简化字总表》的类推简化原则不能丢 袁建民]</ref><ref>[http://ccl.pku.edu.cn/chlib/articles/%E6%B1%89%E5%AD%97%E5%81%8F%E6%97%81%E7%B1%BB%E6%8E%A8%E7%AE%80%E5%8C%96%E7%9A%84%E8%8C%83%E5%9B%B4.pdf 汉字偏旁类推简化的范围 苏培成]</ref>但有人认为类推简化应当是有限的,不应该扩展到非常用字或表外汉字之上。<ref>[http://www.ixueshu.com/document/103e18c29aead8f9.html#pdfpreview 汉字类推简化与规范性辞书编纂-邓春琴]</ref>

2018年1月15日 (一) 03:39的最新版本

表外类推简化字是指但使用了出现于《简化字总表》中简化字专用汉字部件但未被收录进《通用规范汉字表》的汉字,一般被简称为类推简化字(因为简化字表里的通过类推简化而得来的简化字可以直接被称为简化字,因此不会与之混淆)或类简。与日本扩张新字体类似,但是地位既没有官方字典来背书,又没有保留的合理性,地位较尴尬。在《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中有“本字表以外的字不做类推简化。个别领域需要类推简化的,需报国家语言文字主管部门批准。”[1],但在正式版中将此句删去。

类推简化字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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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简化字的类推简化原则应当贯彻到底,将所有的存在相应部件的字都做简化。[2][3][4]但有人认为类推简化应当是有限的,不应该扩展到非常用字或表外汉字之上。[5]

与Unicode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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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统一码收字的原则是存在纸质书面证据既可以收录,所以部分表外类推简化字已经被编入统一码。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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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
  2. ^ 汉字简化应放弃对类推简化的限制-中国社会科学网
  3. ^ 《简化字总表》的类推简化原则不能丢 袁建民
  4. ^ 汉字偏旁类推简化的范围 苏培成
  5. ^ 汉字类推简化与规范性辞书编纂-邓春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