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琬: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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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說明 = 《[[清代學者像傳]]》第一集之汪琬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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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職務 = 刑部郎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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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 = 大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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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8日 (日) 03:29的版本
汪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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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部郎中 | |
籍貫 | 江南蘇州府長洲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苕文,號鈍翁 |
出生 | 明天啟四年(1624年) |
逝世 | 清康熙三十年(1691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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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琬(1624年—1691年),字苕文,號鈍翁,江南長洲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曾结庐居于太湖尧峯,學者稱堯峯先生。明末清初散文家。康熙时举博学鸿词科,授翰林编修。與侯方域、魏禧合稱「清初三大家」,亦能詩,唯成就不及其文。
生平
天啟四年(1624年)生於官宦之家,曾參與復社事。順治十二年(1655年)進士,歷任戶部主事、刑部郎中。康熙十八年(1679年),召試博學鴻詞科,授翰林院編修,預修《明史》,在館六十餘日。乞病歸。晚年結廬於太湖之堯峰山,閉戶撰述,不問世事。康熙二十九年(1691年)卒。[1]
著作
與侯方域、魏禧合稱明末清初散文“三大家”,[2]“然禧才縱橫,未歸於純粹,方域體兼華藻,惟琬學術最深,軌轍復正。”其散文疏暢條達,論文要求明於辭義,合乎經旨,所谓“扬之欲其高,敛之欲其深”[3],論者以為其文風深受歐陽修的影響,而近於南宋諸家。計東認為“若其文章,溯宋而唐。明理卓絕,似李習之;簡潔有氣,似柳子厚”。康熙曾稱讚他:“嘗與近臣論本朝文學砥行之儒,首稱數先生。”[4]
代表作有《陈处士墓表》、《尧峰山庄记》、《绮里诗选序》、《江天一传》、《书沈通明事》等。著有《钝翁类稿》,晚年自订为《尧峰文钞》。
注釋
參考書目
- 汪琬:《汪氏族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