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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務所: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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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務所''',又稱'''法律事務所'''、'''律師行'''或'''律師樓''',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可能由一位或多位律師共同組成。</ref><ref>Richard L. Abel, ''American Lawyer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190-199.</ref>
'''律師事務所''',又稱'''法律事務所'''、'''律師行'''或'''律師樓''',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可能由一位或多位律師共同組成。<ref>Richard L. Abel, ''American Lawyer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190-199.</ref>


==业务==
==业务==

2018年8月8日 (三) 08:23的版本

律師事務所,又稱法律事務所律師行律師樓,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可能由一位或多位律師共同組成。[1]

业务

律师事务所的主要服务是向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或者代表当事人提出诉讼、出庭辯護,在商事交易中代表当事人进行谈判并起草合同。有的小型的律师事务所则专注于某些特别的业务领域,比如说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税法刑事辩护、人身伤害等领域。大型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则比较全面。

内部一般可分为:

  • 银行和信贷法律事务部
  • 破产法律事务部
  • 合并和收购法律事务部
  • 诉讼法律事务部
  • 税收法律事务部
  • 资本市场和证券资讯法律事务部
  • 法学研究部

组织形式

世界上的主要大型律师事务所都是采取的有限责任合伙的组织形式。在中国,目前的组织形式大部分是无限责任合伙,但根据中國《律师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亦可采用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

参考文献

  1. ^ Richard L. Abel, American Lawyer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190-199.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