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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 (藥物):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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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鋰鹽的注意事項是要把血中的鋰濃度控制在安全而有效的範圍內,發病的急性期要控制在0.8-1.2mmol/L,穩定期要維持在0.6-1.0 mmol/L。濃度太高,會有中毒的危險,太低則無法達到療效。而這裡所謂的鋰濃度指的是距離最後一次服鋰鹽9到13小時抽血測定的資料,也就是一天當中血中鋰濃度最低的值。所以劑量要緩慢增加,最好是飯後服藥,比較不會不舒服。
服用鋰鹽的注意事項是要把血中的鋰濃度控制在安全而有效的範圍內,發病的急性期要控制在0.8-1.2mmol/L,穩定期要維持在0.6-1.0 mmol/L。濃度太高,會有中毒的危險,太低則無法達到療效。而這裡所謂的鋰濃度指的是距離最後一次服鋰鹽9到13小時抽血測定的資料,也就是一天當中血中鋰濃度最低的值。所以劑量要緩慢增加,最好是飯後服藥,比較不會不舒服。
開始服藥的頭二個星期,要每週測量血中鋰濃度,接下來每個月測量一次,之後可以每半年抽血追蹤。
開始服藥的頭二個星期,要每週測量血中鋰濃度,接下來每個月測量一次,之後可以每半年抽血追蹤。

==服用過量==
當人意外或故意服用過量,也許會發生鋰中毒的急性作用。當人在治療中累積高劑量,也許會發生鋰中毒的慢性作用。 症狀包括[[恶心]]、[[呕吐]]、[[腹瀉]]、[[虛弱]]、[[失調]]、[[混亂]]、[[昏睡]]、[[多尿症]]、[[癲癇發作]]和[[昏迷]]。其它鋰中毒反應包括普遍的[[顫抖]]、[[肌束顫搐]]、[[驚厥]]和[[腎功能衰竭]]。<ref>Gelder, M., Mayou, R. and Geddes, J. 2005. Psychiatry. 3rd ed. New York: Oxford. pp249.</ref> 關於急性鋰中毒或長期用恰當的劑量治療,從中毒存活下來的人可能產生持續性的神經毒性,許多人已經描述是一種"不可逆的神經鋰中毒症狀" (SILENT)。包括[[小腦|小腦的]]官能障礙。<ref>{{cite journal|last=Adityanjee|author2=Munshi, Thampy |journal=Clinical Neuropharmacology|year=2005|volume=28|issue=1|pages=38–49|pmid=15714160|title=The syndrome of irreversible lithium-effectuated neurotoxicity.|doi=10.1097/01.wnf.0000150871.52253.b7}}</ref>


==藥物副作用與不良反應==
==藥物副作用與不良反應==

2018年8月10日 (五) 03:39的版本

碳酸锂的2D化學結構示意圖
臨床資料
商品名英语Drug nomenclatureMany[1]
AHFS/Drugs.comMonograph
MedlinePlusa681039
懷孕分級
  • : D
给药途径口服、腸道外給藥
ATC碼
法律規範狀態
法律規範
藥物動力學數據
生物利用度視配方而定
血漿蛋白結合率
药物代谢腎代謝
生物半衰期24小時,老年人36小時[2]
排泄途徑>95% 經排除
识别信息
  • Lithium(1+)
CAS号7439-93-2
PubChem CID
DrugBank
ChemSpider
UNII
ChEBI
化学信息
化学式Li+
摩尔质量6.941 g/mol
3D模型(JSmol英语JSmol
  • [Li+]
  • InChI=1S/Li/q+1
  • Key:HBBGRARXTFLTSG-UHFFFAOYSA-N

碳酸鋰,或稱鋰鹽(英語:Lithium salts),為含锂離子的離子化合物。鋰鹽在醫學上可作為一種精神科藥物,用於躁鬱症與其他抗憂鬱藥治療無效的重性抑郁障碍[2]。鋰能夠降低這些疾病患者的症狀發生,進而減少患者自殺的機會。[3],經口服後由胃腸吸收,而經腎臟由尿代謝[2]

鋰鹽的常見副作用有頻尿、手抖、口乾、鉀離子缺乏等[2]。嚴重者有甲狀腺機能低下症尿崩症鋰中毒英语鋰中毒[2]。因此建議監測其血中濃度,降低中毒風險[2]。如果血液中鋰濃度過高,可能出現腹瀉、嘔吐、協調不良、嗜睡、耳鸣[2]孕婦使用鋰化合物可能造成胎兒發育問題[2]哺乳期婦女服用則似無問題[4]。鋰化合物屬一種情緒穩定劑[2]。這種藥物的作用機轉尚不明確。[2]

鋰鹽是一種白色結晶性粉末;無臭,無味;水溶液呈現鹼性反應。有明顯抑制狂躁情緒的作用,還可改善思覺失調症的情感障礙。可抑制去甲腎上腺素能和多巴胺能神經末梢遞質釋放,增加突觸前膜對遞質的再攝取,使突觸后膜受體敏感性降低,增加腦內5-羥色胺合成。口服易吸收,不與血漿蛋白結合。體內的排泄速度個體差異很大。治療躁鬱症時,劑量與中毒量比較接近。大于1.5mmol/L,出現輕度毒性反應;大于2mmol/L,有嚴重反應發生。必須在血藥濃度監測下使用。高齡患者或腎功能不全者不適合服用。

在1800年代鋰鹽曾被用於治療痛風癫痫癌症。1948年,澳洲醫師John Cade英语John Cade開始將鋰鹽使用於精神性疾病[5]。鋰鹽也是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的基本藥物,為基礎公衛體系必備藥物之一[6]。本品屬通用名药物[2],2014年的批發價大約是每日0.12 到 0.20 美金[7]。在美國,每日藥價大約花費 0.90 到 1.20 美金[2]

注意事項

服用鋰鹽的注意事項是要把血中的鋰濃度控制在安全而有效的範圍內,發病的急性期要控制在0.8-1.2mmol/L,穩定期要維持在0.6-1.0 mmol/L。濃度太高,會有中毒的危險,太低則無法達到療效。而這裡所謂的鋰濃度指的是距離最後一次服鋰鹽9到13小時抽血測定的資料,也就是一天當中血中鋰濃度最低的值。所以劑量要緩慢增加,最好是飯後服藥,比較不會不舒服。 開始服藥的頭二個星期,要每週測量血中鋰濃度,接下來每個月測量一次,之後可以每半年抽血追蹤。

服用過量

當人意外或故意服用過量,也許會發生鋰中毒的急性作用。當人在治療中累積高劑量,也許會發生鋰中毒的慢性作用。 症狀包括恶心呕吐腹瀉虛弱失調混亂昏睡多尿症癲癇發作昏迷。其它鋰中毒反應包括普遍的顫抖肌束顫搐驚厥腎功能衰竭[8] 關於急性鋰中毒或長期用恰當的劑量治療,從中毒存活下來的人可能產生持續性的神經毒性,許多人已經描述是一種"不可逆的神經鋰中毒症狀" (SILENT)。包括小腦的官能障礙。[9]

藥物副作用與不良反應

  1. 胃腸方面:噁心及嘔吐是最常見的副作用,大約出現在50%的人身上。分成多次在飯後服藥可以減輕這方面的不舒服。噁心嘔吐在剛開始服藥的幾個星期會發生,會慢慢減輕,如果是治療的後期變得比較嚴重,則要考慮鋰中毒的可能性。另外有30%的人會抱怨體重增加。
  2. 中樞神經及肌肉方面:這方面包括疲倦、頭暈、覺得手腳較沉重無力、手抖、思變得比較遲鈍不敏銳。一般治療劑量下,鋰引起的手抖屬微抖,鋰中毒時,手抖會很明顯。
  3. 腎臟系統腎臟系統:頻尿及易口渴也是常見的副作用,多數人這類副作用會慢慢改善,但是少數人會出現尿崩症。所以在治療前需檢查腎功能,治療期間也要定期檢查腎功能。
  4. 心臟血管系統:鋰可引起類似低血鉀的心電圖變化,這些變化通常是良性的。少數人會出現較嚴重的心臟竇節傳導障礙,所以心臟病患者用鋰鹽要小心。
  5. 皮膚方面:有些人會出現長面皰、掉髮。少數人會出現牛皮癬。另外有些人服用鋰鹽後會出現史帝芬強森症症候群,嚴重者會致命。
  6. 甲狀腺功能:有些人會呈現甲狀腺機能低下,一些人在繼續治療中,甲狀腺機能會復原,有一些需要服用甲狀腺荷爾蒙。
  7. 精神方面:有些人服用後會有躁動的情況(兩腳不住跺著地面的行為)。
  • (注意)長期服用鋰鹽可能影響甲狀腺和腎功能,患者必須定期追蹤。
  • 中毒:鋰中毒的症狀從輕到重如下。
    • 輕度中毒:血液鋰濃度在1.5-2.0 mmol/L,人講話會變得口齒不清、顯著手抖、水瀉、嗜睡。
    • 中度中毒:血液鋰濃度超過2.0 mmol/L時,病人會呈現意識障礙、肌腱反射高亢、抽筋、血壓不穩、循環衰竭、急性腎小管壞死、心電圖異常、全身僵硬。
    • 重度中毒:血液鋰濃度超過4.0 mmol/L可能會危及生命,或留下腦不可逆性性的損傷。

行為列表

  1. 認知障礙。
  2. 有些患者則有口齒不清、嗜睡的情形出現,須考慮是否為血中鋰鹽濃度過高所起的中毒現象,須緊急送醫。
  3. 話多、情緒亢奮、每天睡眠少於3小時,嚴重會有暴力傾向,甚至自殺等。

參考資料

  1. ^ Lithium brands. Drugs.com. [4 April 2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5 April 2017).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Lithium Salts. The American Society of Health-System Pharmacists. [Dec 1, 2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08). 
  3. ^ Baldessarini, Ross J; Tondo, Leonardo; Davis, Paula; Pompili, Maurizio; Goodwin, Frederick K; Hennen, John. Decreased risk of suicides and attempts during long-term lithium treatment: A meta-analytic review. Bipolar Disorders. 2006, 8 (5p2): 625–39. PMID 17042835. doi:10.1111/j.1399-5618.2006.00344.x. 
  4. ^ Lithium use while Breastfeeding. LactMed. 2015-03-10 [1 December 2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8 December 2015). 
  5. ^ Sneader, Walter. Drug discovery : a history Rev. and updated. Chichester: Wiley. 2005: 63. ISBN 978047189979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08). 
  6. ^ WHO Model List of Essential Medicines (19th List) (PDF).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April 2015 [8 December 20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13 December 2016). 
  7. ^ Lithium Carbonate. International Drug Price Indicator Guide. [1 December 2015]. [永久失效連結]
  8. ^ Gelder, M., Mayou, R. and Geddes, J. 2005. Psychiatry. 3rd ed. New York: Oxford. pp249.
  9. ^ Adityanjee; Munshi, Thampy. The syndrome of irreversible lithium-effectuated neurotoxicity.. Clinical Neuropharmacology. 2005, 28 (1): 38–49. PMID 15714160. doi:10.1097/01.wnf.0000150871.52253.b7.